George Hutcheson
在本章中,约翰接着叙述基督其余的受苦,即他在彼拉多面前以及在被钉十字架之处所受的苦,连同他的死与埋葬。本章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记载基督更进一步的受苦,以及彼拉多在定他死罪之前,如何再处置他,又如何为他的事与犹太人交涉,至第 13 节。就是说:彼拉多鞭打了基督,又用别的方式凌辱他,第 1、2、3 节;却仍在犹太人面前宣告他无罪,并叫他们看他这般光景,想借此动他们的怜悯,使他们不再发狂怒,第 4、5 节。这却不能打动他们。彼拉多仍坚称他无罪,不肯听从他们,第 6 节。他们就另提一项新的控告,告基督说僭妄的话,第 7 节。这项控告,加上彼拉多为此事并为自己有权柄处置基督一事,再与基督交谈,第 8、9、10、11 节,使他越发想释放基督;直到他们转而控告他本人,说他在这事上不是该撒的忠臣,第 12 节。
本章第二部分记载宣判基督死刑、随之执行,以及直到他断气为止所发生的事,至第 31 节。其中记有以下几件事:1. 彼拉多被他们的控告吓住,在审理上走了一些过场(他以为借此可以把罪责推到他们身上),随即宣判把他钉十字架,第 13、14、15、16 节。2. 这判决的执行,并交代与他一同受刑的是哪些人,第 16 节下半至第 18 节。3. 他十字架上所安的名号,以及围绕这名号的一些争执,第 19、20、21、22 节。4. 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以后从兵丁所受的苦,这也是照着经上的话,第 23、24 节。5. 留在十字架旁的人,以及他对当时在场的母亲的照顾,第 25、26、27 节。6. 他临死之前口渴,他们拿醋给他喝,这也是照着经上的话,第 28、29 节。7. 他的遗言与受死,第 30 节。
本章第三部分记载他死后随之发生的几件事,即:1. 证实他确实已死这一真理。其中记载:犹太人因节期隆重,求彼拉多打断受刑之人的腿,使他们速死,好把他们挪去,第 31 节;兵丁就在另外两人身上这样行了,第 32 节;但他们看见基督已经死了,就没有打断他的腿,第 33 节,却又给他添上一处新伤,使他的死确凿无疑,第 34 节。约翰以亲眼见证之人的身份,证实此事千真万确,第 35 节;又将这些事与圣经对照,加以阐明,第 36-37 节。2 他得了体面的安葬:约瑟向彼拉多求他的身体,第 38 节;尼哥底母预备了香膏和香料,第 39 节;二人一同将他妥善安葬在一座新坟墓里,第 40-42 节。
1 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
2 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本章前一部分可归纳为四段。第一段(即这几节)记彼拉多残酷对待基督:叫人鞭打他(第 1 节),叫人给他戴上荆棘冠冕、穿上紫袍(第 2 节),以此惩治他(照彼拉多的猜想)妄求一个可笑的国度;又叫人把他当作假王来戏弄问安,并横加殴打(第 3 节)。看彼拉多这一切的用意,主要是想用较轻的刑罚讨犹太人的欢心,并使他们看见基督为满足他们而受这样重的苦,就动怜悯之心,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所以,第 1 节用一个「这时」(原文作「所以」),第 承接上文,表明彼拉多想叫人释放耶稣、不释放巴拉巴的计策既未得逞,就另试此法,想借鞭打他保全他的性命。虽然别的福音书作者把这次鞭打记在定罪之后,约翰却是按事情发生的先后记下来的,他们不过是把先前发生的事追述一遍。但若就这番对待本身来看,这原是基督为我们所受之苦的一部分,既叫他疼痛,又使他满受轻慢与羞辱。由此可学:1. 在神看来,位高的人若纵容下属的过错,不责备、不禁止,便与他们同罪;何况是亲自吩咐、下令叫他们去做的。所以经上说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因为兵丁(如第 2 节及其余福音书所记)是奉他的命令行这事的,而他本人在场(如第 4 节所暗示),任凭他们在其中肆行残暴。参看撒母耳记下 12:9(撒母耳记下)。2. 基督受鞭打、戴上叫他疼痛的冠冕,并不容任何人轻看他,仿佛他毫无可羡慕的佳形美容(如以赛亚书 53:2 所说「他无佳形美容」);倒是向他的百姓显明他「白而且红」:白,是因他无罪;红,是因他受苦;所以当以他为「超乎万人之上」(雅歌 5:10),「比世人更美」(诗篇 45:2)。具体说来,他受鞭打(这对任何有身份的自由人都是羞辱,使徒行传 16:37、22:25;而且无疑十分痛楚,彼拉多既想借此打动犹太人的怜悯,下手就更重更狠),可以显明:1. 悖逆之人的平安不是轻易可以买来的,他的伤也不能得医治,唯有借着他的中保受严厉的鞭伤、重重的创伤才行;因为基督为我们的缘故受鞭打,所显明的正是这一点(以赛亚书 53:5,以赛亚书;彼得前书 2:24)。2. 罪在堕落的人身上已经遍及全人,正如灵魂没有一样官能免于罪,身体也没有一个肢体免于罪;这从以下一点可以看出:为要赎这罪,基督身体的各部分都须受苦(许多部分在这次鞭打中受了痛楚,其余部分则借别的方式受苦)。3. 基督亲身将这种待他门徒的方法分别为圣:凡被父所收纳的,也都要受外面试炼和其他操练的鞭打;因为他们的元首和主曾受鞭打。教训 3. 他戴上荆棘冠冕,除了可与下文各项合起来看所得的教训之外,还教导我们:1. 他是那预表的真体与实质,就是那两角扩在稠密小树中、代替以撒献上的公羊(创世记 22:13),正如他代替他的百姓。2. 他所受的苦虽然极其剧烈,其实却是他的冠冕与荣耀,他也是这样看待这些苦的,好叫我们学会以他的十字架夸口(加拉太书 6:14)。3. 他在地上的国度外表看来不过是被人藐视的,它的治理和推进伴随着许多如荆棘般的苦难。参看马太福音 20:21-22。4. 荆棘是随人的罪而来的咒诅(创世记 3:18),他把荆棘戴作冠冕,是要教导我们:他借着所受的苦,把他百姓一切的咒诅都变为冠冕和福分。5. 正如玫瑰从荆棘中长出,从这荆棘冠冕中也为他生出了荣耀尊贵的冠冕(希伯来书 2:9),并许多冠冕(启示录 19:12),也为跟从他的人生出冠冕(启示录 2:10;提摩太后书 4:8)。教训 4. 这荆棘冠冕与紫袍(唯有君王和大人物才穿)连在一起,又有其余福音书所记的芦苇权杖,以及他们称他为犹太人的王向他问安,这一切都是为了讥笑、藐视他(照他们所说)妄称的王位;为表明他们是在讥笑他,同时又用手掌打他。我说,这一切合起来可以教导我们:1. 基督的国度既是属灵的,世人便以为是愚拙,当作笑柄;因为他们把他当作王来对待的举动,所显明的正是这一点。2. 基督亲身为他的百姓将「成了一台戏给世人观看、被当作笑柄」这事分别为圣(哥林多前书 4:9、13;诗篇 123:4);因为他曾亲身忍受这苦毒的讥诮。3. 基督因被控妄求王位与国度而受苦,便赎了他百姓妄想与神同等的狂妄之罪(创世记 3:5)。4. 他为他的百姓忍受这番戏弄,显明了那些不在他里面的人将要遭受何等的藐视与永远的羞辱;因为「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