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8:24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4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约翰在进到本章这一部分的最后一段之前,先在这里补上一笔:亚那(基督曾被带到他那里,第 13 节)已经把他捆着解到该亚法那里去了。这并不是说(如在第 12、13、14 节已经讲明的)前面所记的那些事都是在他被带到那里之前加在他身上的;约翰只是借此收束前文,并转入下文,表明基督在此以前已经被带到大祭司的院子里,在那里受审问,又受大祭司差役的凌辱,彼得也在那里不认他,虽然约翰先前没有提到他被带到那里。从本节的要旨,由此可学:1. 父乐意把他的儿子基督交在仇敌的恶毒之下,他们毫无怜悯,只把满腔怒气尽情发在他身上;这样,他好为他的百姓买来更好的分。所以经上特意记明,他既是被捆着带到亚那那里,第 12、13 节,亚那也不释放他,反倒把他捆着解到该亚法那里,就是他的死敌那里。2. 神不但要记下人亲手向基督和跟从他的人所施的残暴,也要记下他们怎样助成别人苦待他们,作了别人苦待他们的器具;所以经上特意记明这事,叫亚那永远蒙羞:他戏弄基督一阵之后,就把他捆着解到该亚法那里,叫他在那里受更残酷的对待。3. 我们的主在受苦之中,甘愿俯就,像罪犯一样被捆着带到大祭司面前,好教导他的百姓认识自己在神的审判台前是何等的罪犯,并且为他们买来更多安慰、更加自由的门路,可以亲近他这位大祭司,又借着他亲近父;因为从他被捆着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就可以看出这么多。参看希伯来书 4:14-16。

译于 2026-10-18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