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5:26-27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6 但我要从父那里差来保惠师,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27 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安慰的理由,用以除去这绊脚石:他虽然受了不义的苦待,背负世人加给他的种种诽谤,他的身位和教训也遭他们万般仇恨;但圣灵一来,这一切都要洗刷干净。圣灵要为他作见证,使他的身位和教训在世上得着承认。门徒自己既从起头就与他同在,也要得着能力为他作见证。至于圣灵的见证与他们的见证怎样相连,应当这样理解:圣灵浇灌在他们身上,要使他们能为他作见证,并在这事上帮助他们。这帮助一面在于他在他们自己身上所行的非常作为,以及伴随他们教训的神迹;一面在于他使他们的见证带着能力,叫许多人知罪,又在信徒心里加上他内在的印记。

从第 26 节(关于这位保惠师、真理的圣灵,前面讲第 14 章 16-17 节时已经说过,这里从略),由此可学:1. 父与子既是神性中两个不同的位格,照样,圣灵是第三个位格,是从父和子出来的;因为他被差来,他来,他作见证,这些都是位格所专有的事;而且他从父出来,子又从父那里差他来,这就必然预设他也是从子出来的;因为子从父那里差遣他、他这样运行的次序,是随着他位格存在的次序而来的。2. 福音的大道理,就是把基督显明出来,叫人知道他是谁,不至误解他、毁谤他,乃能接受他、信他;因为众见证都必须在这一点上同心合意:就要为我作见证。3. 福音论到基督的道理,是何等大的奥秘,以致在世上极难被人相信、被人接受;要有这许多见证,正含有此意。所以提摩太前书 3:16 说,他被世人信服,这是奥秘。4. 若没有圣灵浇灌下来一同作工,无论是亲耳听基督自己讲道,还是亲眼看见他荣耀的神迹,都不能感动一班百姓;所以基督虽有第 22、24 节所说的这些见证,仍然还需要圣灵为他作见证。5. 在初期教会的时代,主的灵藉着他种种神迹的运行,足以为基督的荣耀伸冤,并证实福音的真理;因为基督就是藉此得了见证,基督也把门徒指向这事,好叫他们得着激励。6. 圣灵在这些非常的运行中,不但提供了足够证实、使人折服的凭据,而且他在哪里乐意把这些凭据带进人心,就必叫人或是得救地承认这位被藐视的基督何等尊贵,或是至少叫人在这事上被定罪、无可推诿;因为他就要为我作见证这句预言,不仅表明他必提供足够作见证的凭据,也表明这见证终必藉着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许多人身上发生功效。

由第 27 节 由此可学:1. 圣灵为基督作见证,总是与使徒在其教导和著作中所作的见证一同、并照着这见证而作;因为经上把二者连在一起:他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参见使徒行传 5:32。2. 称扬基督,为他的荣美作见证,驳斥各色人对他的毁谤、成见和曲解,这是使徒和传道人的大工,也是他们极高的尊荣;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作见证。3. 凡愿意忠心为基督作见证的人,都需要大大得着圣灵,使他们有能力,帮助他们,与他们同在;所以圣灵的见证必须走在前头,并与他们的见证同行:他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4. 我们领受使徒为基督所作的见证,有一件事可以坚固信心:他们论到基督所传的,都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他们也无意欺哄我们。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出来:他们所传的道,性质上与我们的性情格格不入;他们传这道,并不求自己的安逸或利益;他们作见证不躲在暗处,而是把公开发生的事公开宣告,没有人敢驳倒他们;他们彼此之间又前后一致。因为他们是合格的见证人,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参见约翰一书 1:1。正因如此,补犹大位分的,只能拣选这样的人,使徒行传 1:21-22。5. 神让我们中间无论谁认识基督的任何一点,我们就有本分在各自的位分和地位上为此作见证;这句总括的话可以教导我们这么多: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

译于 2026-10-18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