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3:2-4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 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

3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4 就离席站起来,——

这两节中的头一节,更确切地记下了基督行下面这些事的时间,即是在晚饭以后;随后又附上引他去行下面这事的第二个考虑,就是:撒但此时已经得逞,使犹大要卖他的主。这一层一方面说明了缘故:我们温柔的主一向容忍犹大的恶,只是笼统地点到,如今却不得不更明确地把他揭出来(第 21 节),因为事先预言此事关乎他的荣耀;另一方面,更特别的是,这也是他为门徒洗脚、并接着讲那些甘甜有益之教训的缘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时候已经短了,当夜犹大就要卖他,便殷勤奋发,要把心肠倾倒在门徒怀里,不肯放过片刻光阴,就在那一夜把自己的心完全向他们表明,充分证实了第 1 节所说的那份爱。另一节附上的是促使他这样行的第三个考虑:虽有犹大的背叛,他的受难也已临近,他却知道自己的尊贵与伟大,知道一切权柄都已交在他手里,又知道他既藉着道成肉身从神出来,如今也不过是乘着受难的车辇回到神那里去。这一面显出他令人惊叹的俯就:心中怀着这样的念头,竟肯屈身去做如此卑贱的事;一面也含着他接下来所行之事的甘甜缘由:他的危难虽已逼近,他却看穿这一切云雾,仍有余暇顾念并促进门徒的益处,因为他们会因他受难、离开他们而更加缺乏。

为进一步讲明第 2 节,试想:1. 这里说他是在晚饭完毕之后做这事的,可是第 12 节说他洗完脚以后又坐下,第 26 节说他面前还有食物,并且分给犹大。对此我们应当知道,这句话不仅可以译作晚饭完毕,也完全可以译作晚饭的时候,或正吃晚饭时,意思是说,下文所记的事是他在吃晚饭的当中做的,为此把晚饭暂时打断。无论怎样,我们只要知道这一点就够了:他起身以前,逾越节的筵席已经吃过了;他再坐下来所吃的,是接在逾越节之后的第二轮餐,即一顿寻常的晚饭,他就在这顿饭中设立了圣餐。

试想:2. 更难讲明的是:基督在这一夜吃了逾越节的筵席,犹太人却似乎到第二天晚上才吃,见约翰福音 18:28。有人主张基督提前了日期,比规定的日子早一天吃逾越节,好叫这位作我们真逾越节羔羊的,正好在神所定宰杀、吃逾越节羊羔的那一天受害。我要说,这些人似乎忘了基督是尽诸般义的那一位。况且圣经也从未预言基督必在那一天受害,以致他非得违背一条明文的诫命不可。另有人主张,犹太人与基督是在同一夜,即正月十四日,吃逾越节的;约翰福音 18:28 说犹太人保守自己不沾污秽,为要吃逾越节的筵席,指的不是逾越节的羊羔,而是除酵节头一日所献的平安祭,献祭的人可以分得一份来吃。这些人也没有把难处充分讲明。因为圣经里找不出凭据,证明吃逾越节的筵席可以指逾越节羊羔以外的别的东西。此外,约翰福音 19:14 称基督受害的那一天为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第 31 节又称其后的安息日为大日,其中含有更多的意思,下文就会讲到。

1. 因此,要解开这个难处,应当这样理解:犹太人有一个古老的遗传(据推想是在巴比伦时领受的),凡遇有特别的节期正落在寻常安息日的前一天,他们惯常把这节期挪到接下来的安息日去守,免得一连两天都不能做工。这里也是如此。逾越节,即除酵节的头一日(这一日和节期七日中的末一日都要有圣会,见民数记 28:16-18、25),按律法的规定正落在安息日的前一天。于是他们不仅把随后的节期往后挪,连吃逾越节的筵席也推迟到正月十五日的晚上,而那一天本该是节期的头一日(这从约翰福音 18:28 和 19:14 看来是明白的)。节期本身,他们则与随后寻常的安息日合在一起守,所以约翰福音 19:31 称那日为大日,因为两个节期合在了一天。至于除酵节头一日与末一日之间的那几日,守得并不那样隆重,不足以使这个安息日得这样的称呼。

基督却不理会他们的遗传,一丝不苟地守了神所设立的日子。他这样做,与其说是迫不得已,仿佛他已没有更多的日子可活(其实他本可以把受害的时候往后推延),不如说是要显明:在神所设立的敬拜之事上,我们当何等紧紧持守神的规条;偏离规条又是何等危险,无论那更改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也许有人反驳说:与众人的通行做法不同,会给基督带来极大的危险,也会成为控告他的把柄,可是他们从未拿这事来控告他。回答是:基督此时正要舍去自己的性命,自然不把危险放在心上;不但如此,这事只在他门徒和那家主人(看来此人是暗中跟从他的朋友)之间私下进行,他们不易知道。或者更可能的是(因为犹大去见大祭司时,若不是受了拦阻,原可轻易把这事说出来),犹太人虽然守这遗传,但在那动荡的年月,凡愿意遵从神所设立之规条的人,也可以照规条去守。

试想:3. 经上说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犹大心里,意思并不是说撒但到这时才开始引诱他,也不是说这事到这时才定局。因为从马太福音 26:6-16 可以看清,第 12 章 3、4……节所讲那香膏被”浪费”之后,他就为此事与祭司长们讲定了价钱;又从本章第 27、30 节可以看清,此后他全然被交给撒但,不但筹谋、商议这件事,还要迅速付诸实行。所以这话的意思是:基督此时察觉到,犹大新近受了撒但的唆使,要去商议出卖他的事;这就是他此时要格外留心照料门徒的缘故。这样,这句话就可以读作:早已(在这晚饭以前)魔鬼已将这意思放在他心里。此外还可以补充一点:犹大滥用逾越节这一圣礼,魔鬼就在他身上得了更多的地步,使他在这邪恶的决心上更加坚定。

第 2 节既已如此讲明,由此可学:1. 凡认真留心自己的本分、又想到可用来尽本分的时日短促的人,必殷勤善用每一刻机会;因为晚饭完了(或在吃晚饭的时候),基督就动手做工,在逾越节的晚餐与那顿饭其余部分之间、在他设立圣礼之前,那一刻的工夫他也不肯白白放过,总要给门徒一些有益的教导。2. 凭良心善用光阴的人,在短短片刻之内(若虚度过去,这片刻似乎算不得什么),也能在自己的职分上成就许多好事;因为那夜晚饭完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基督不但借着洗门徒的脚教导他们,还讲论了随后那番甘美的道理,又献上随后那篇庄严的祷告。3. 人在任何时候都当追求圣洁,并思想自己当圣洁的本分,好求基督在他们里面成就这事;在领受圣礼的前后尤当如此;因为他洗门徒的脚所选的这个时候,正有这个意思。那是在晚饭完了、他们吃过逾越节羔羊之后,为要教导这些得享如此怜悯的人,明白自己有圣洁的本分;又是在圣餐之前,为要教导他们预备自己。4. 基督虽然似乎并不总理会人设计害他,他却始终看着这些图谋;到了他要揭露、拦阻或利用这些图谋的时候,必显明他早已知道;所以,约翰虽未记载基督在犹大得不着那香膏的时候就理会他的诡诈,这里却特意指出,到了适当的时候,基督就用这事激励自己殷勤对待门徒,并把那人点破出来。5. 正确使用圣礼,是使敬虔人大得益处的特别途径;照样,恶人亵渎滥用这些宝贵的圣礼与敬拜的规条之后,撒但在他们身上所占的便宜也最大:所以经上又特意记明,晚饭完了,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他心里,或说,使他在这恶谋上更加坚定。6. 人的败坏虽然倾向一切的恶,撒但也在每一样恶事上都插手;然而有些罪格外出于魔鬼,撒但在其中是主谋,因为人若照寻常犯罪的路数,断然做不出这样的事,除非他被撒但以非常的方式占据、驱使;因为这罪不单单归给犹大,而是说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这样做并不是出于人的软弱的罪,乃是出于魔鬼的罪。这类出于魔鬼的意念,也可能如火箭射进信徒的心怀,所以经上警戒他们要将其灭尽(以弗所书 6:16);恶人却任凭这些意念得逞。7. 撒但胜过恶人的途径,是先用他的意念缠扰、搅乱他们的心,直到把他们的心夺过去,然后便轻而易举地驱使他们在行事上替他效力;因为他在这里正是这样起手的:他将……的意思放在加略人犹大心里……8. 引人作恶的试探和意念虽然出于撒但,人的败坏却给他提供下手的材料;人沉溺于恶念,也给他可乘之机,并把他试探的火星吹成烈焰;由此可见,撒但是因犹大的贪婪进了他的心:他得不着那香膏的价银(第 12 章 5-6 节),就忧闷恼恨;正当他盘算怎样从别处补回来的时候,撒但便射进这个念头,叫他试试卖主的勾当,这念头立刻就燃烧起来,好像火点到火药上一般。9. 撒但无论对他所试探的那人有什么图谋,或在挑动逼迫者时对圣徒有什么图谋,他最大的图谋总是针对基督自己;因为他在这里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犹大心里,基督既还在世上,撒但就不怎么顾及门徒,而以基督为他恶毒所攻击的靶子。10. 撒但抵挡基督和跟从他的人,不单借着较为直接的试探(这一点基督也亲身经历过,见马太福音 4 章),或借着挑动公开的逼迫者;他特别的一样器械,乃是利用奸诈的朋友去出卖基督和他们;因为撒但这一番大工,就是要得着一个自家人犹大,去卖耶稣。11. 撒但一旦得逞,不但能胜过最显赫的有形认信的人,或寻常的教师,甚至能胜过使徒中的人,叫他去做向基督所做过的最恶的事;因为他在这里所放在……心里的,乃是一位使徒——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如此描述,是要把他与另一位同名的使徒分别出来,如第 6 章 71 节),叫他卖耶稣。12. 无论想到或预见何等患难,都不能改变基督向他百姓的心;那风暴越猛烈、越临近他,他越殷勤地为他们的益处倾尽自己;所以这里记明犹大的出卖,是要显明基督想到这事,反倒激励他更加勤恳地教导门徒。他想到那叫人心乱的患难尚且不能使他放下对他们的看顾,如今他在自己蒙福的位格里已超乎一切风暴之上,我们就更没有理由惧怕他会忘记我们了。

由第 3 节,由此可学:1. 无论撒但和他的爪牙怎样图谋攻击基督,无论基督怎样屈尊、任由他们行事,他在一切屈尊和受苦之中仍是真正尊贵、伟大的。因为就在犹大图谋卖他的时候,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这话依然真实。2. 基督在甘心虚己之中,无论乐意屈尊到什么地步,都无须因仇敌的图谋或自己的受苦而丧胆,因为他即便在最卑微的时候,也知道自己的尊贵。正当犹大设法卖他的时候,耶稣仍然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3 圣徒在卑微受试炼的时候,有本分不要总是沉溺于这些事的念头里,而要提起心来,思想自己藉着基督在神面前蒙看重,不论世人怎样看待他们;也要思想试炼的结局,不论世人怎样以为能藉此把他们当作万物中的渣滓剪除。基督已在这事上为他们留下榜样:当犹大筹划害他的时候,他心中满怀的是自己的权柄和荣耀,想到自己怎样是从神出来的,也怎样藉着受苦要归到神那里去。4. 基督作为中保,已受托掌管万有的主权与能力,为他教会的益处;因为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参看第 3 章 35 节。我们从这里既可看见他的荣耀,也可看见:1. 圣徒有这样一位朋友执掌护理之舵,就可以安然而睡。2. 恶毒的仇敌看似可以随意向基督和跟从他的人逞凶,其实他们也已交在他手里;他身处叛徒和仇敌之中,所在的仍是(即使不算朋友)仆人和奴仆的手中;同样,仇敌中最凶险的,也藉着他交给了教会,为她的益处。3. 人纵然百般贪心,终究只能满足于少许事物,其实藉着基督,按正当的意义、照合宜的次序,万有都可以归他们,这样的人实在愚不可及,提摩太前书 4:8;马太福音 6:33;罗马书 8:32;因为万有都是基督的,在他里面也就是他们的。4. 人本可在基督里作万有的主人,却甘心作任何事物的奴仆,这样的人同样愚不可及。参看哥林多前书 3:21-23。教训 5. 无论世人怎样看待基督,他确实是从神出来的:一是因他成孕的方式出于神;一是因他的神性屈尊,取了奴仆的形像与我们来往。他又是神的使者,奉神的名差来与失丧的人交涉;因为他是从神出来的,却又没有离开神。6. 无论属肉体的人怎样看待基督和他的受苦,他正是藉此归回到神那里,以中保的身份与神同得荣耀,却又没有离开他的百姓;因为他要归到神那里去。7. 基督想到自己的尊贵,并不妨碍他向自己的人屈尊;反倒在他想到至高荣耀的时候,显出至深的谦卑;他知道自己的尊贵,正使他能在最深的苦难中顾念他的百姓。经上先提出这一层意思,然后才记他为门徒洗脚,为要显明他的这些心思与他的谦卑屈身何等相合(耶稣知道这一切,就离席站起来……);又紧接在犹大的背叛之后记下这话,为要显明那事何等不能拦阻这位至高者顾念他可怜的门徒。我们也由此确知:他想到自己的荣耀并未拦阻他,照样,他如今得着这荣耀,也不拦阻他屈尊俯就,体恤自己百姓的需要。

译于 2026-10-18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