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9 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
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
接下来是基督针对门徒反对他的决定所作的回答,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即这两节)是概括性的回答。有人把这里的「白日」及其「小时」理解为人一生的年日,人当在其中办理自己的事。他们说的固然是实情:基督以这种方式行使职分的时间,要到他死时才告结束;在他一生的时辰满足以前,人无法加害于他,所以他不必惧怕。但这种理解既不太合乎第 10 节所补充的人在黑夜跌倒的话,也不合乎基督自己的做法。他虽然知道自己的时候未到必然平安,却仍使用正当的方法,顺从父的呼召,从一处转往另一处,这从他不久前离开犹太就可以看出。因此,我们若考虑:一、神在自然界所设立的次序,就是把白日的各个时辰定为人劳作的时间,而不把黑夜定为劳作的时间,因为人在黑夜里难免跌倒,诗篇 104:20-23;二、基督在第 11 节的具体回答,他在那里说明了自己这次行程的呼召。我们若考虑这两点,就会看出这段概括性回答的意思是:神的呼召对人来说如同白日的光,使人不必惧怕跌倒、不便或危险;而忽略这呼召所给的时机的人,就可能陷入许多不便,好像一个人把行路拖到傍晚或夜里,既没有白日的光,自己里面又没有光来弥补,就不能不跌倒。基督借此引导门徒明白:他从前有呼召离开犹太,照样,他若能确知有呼召再回去,就不会有危险;反倒是轻忽呼召,必招来真正的祸患。教训 1. 基督徒最要紧的功课和操练,是把眼目从揣度种种不便与危险上转开,专心查考自己的本分和呼召,以此为当做的工、当挂心的事,然后把结局交托给神。所以,门徒既被对危险的惧怕所困,基督就引导他们认真思想,这件事究竟有没有呼召。2. 主赐给世人正当的本分,使他们可以在其中事奉他,无论这本分本身如何,这都是他赏给人的尊荣;同样,他也为这些本分定下了时候和时机,是不可忽略的。因为呼召就像白日,人可以在其中走路,「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即办理这本分有预先定好的时间(正如白日的光有定时);人不可忽略这时间,正如人不会白白放过白日、不去办自己的事一样。这个说法是取自犹太人的习惯:他们把白日和黑夜各分为十二个小时,无论冬夏都是如此,只是冬天把白日的时辰缩短,夏天把它拉长,黑夜的时辰则正好相反。3. 人若顺从神的呼召,善用其中一切时机,就走在平安的道路上,不必惧怕任何危险。因为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即太阳;照样,人有了呼召的光,就不必跌倒,这呼召对他而言,就如白日之光对行路的人一样。参看彼得前书 3:13。顺从神的呼召固然不总能使人免于患难,连基督自己在他行完路程的时候,也就是此后不久,就遭遇了患难;然而,一、他们必能走完自己的白日,在做完自己的工以前不会被打断,基督的经历就是明证,参看路加福音 13:31-32。二、即使他们不能免于艰难,只要是在顺从呼召,就不致因犯罪招来艰难而有罪责。三、他们可以确信自己必蒙福。四、使用他们的神,必补偿他们一切的损失。所以,神的呼召清楚明确所带来的平安,远超过人在本分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艰难所能夺去的。教训 4. 人的一生短暂,顺从神的呼召的时机也同样短暂,转眼就[一去不返];因为这不过是有十二小时的白日,过后黑夜就来到。5. 人没有呼召而冒险前行,可能落入许多网罗;同样,人若因惧怕试炼而忽略神的呼召,在自己所选的路上也可能遇到更大的艰难。因为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不能看出危险,而神设立太阳,正是要把这些危险显明给人看。这话的意思不只是说,没有呼召而奔跑的人必跌倒;更是说,正如一个人白天本有事要办,却拖到夜里才动身,就大大害了自己,照样,人若拒绝神的呼召,转而随从自己的计谋,或是错过了尽本分的时机、来得太迟,就可能遭遇严厉的试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