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17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
18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基督既把「为羊舍命」列为他是好牧人的凭据之一,而犹太人听不得他们的弥赛亚要受苦,连他自己的朋友也因此跌倒(马太福音 16:22),所以他在这几节里结束这段话时,便先消除这块绊脚石。其一,他宣告父因他这样受苦而爱他。这里所说的爱,不是指他作为神永远的儿子所蒙的那种爱,而是指父以他为中保而爱他、悦纳他;父扶持他把本分担到底,又在他受苦之后叫他升高,都显明了这一点。其二,他宣告自己舍命,并不是要一直作死亡的囚徒,而是付清赎价之后,蒙父的悦纳,把命再取回来。其三(这一层解释了舍命这句话),他宣告就他的死而论,并不是被迫加在他身上的,而是他甘心顺服这样的安排;他也要从死亡的捆绑中把自己重新夺回,以此证明确实如此。其四,他宣告自己行这一切,是顺从父交给他的命令;这就是父爱他的根据,也是他甘心顺服的根据。这几层合在一起,足以除去一切因他的十字架而跌倒的正当理由。教训 1. 基督带着他那受羞辱的十字架被传开,正是世人最大的绊脚石;这里所暗示的正是这一点。2. 羞耻与凌辱加在十字架上,固然加重了它的苦楚;然而这一切都拦阻不了基督为罪人的益处去承受它(希伯来书 12:2),好给跟从他的人留下榜样(彼得前书 2:21)……不但如此,他不仅背起十字架,在十字架底下还有十足的胆量,向那些快要因它跌倒的人称许它为可爱的。所以,不论谁因它跌倒,他不单说我将命舍去,还提出种种道理,叫十字架显得可爱。3. 中保基督是父所爱的,是父所喜悦的,好叫一切投靠在他荫下的人都在他里面蒙悦纳;因为他说:我父爱我。4. 父极其喜悦失丧的罪人与他和好,以致因基督担当这事而爱他,也因他为达成这目的所受的苦而完全满足。就这两方面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这句话都站得住:父喜悦他承担这项差事,也满意他的死,以之为足够的赎价。5. 十字架看来虽然十分阴沉,里面似乎满是不悦,却仍与父对受苦之人的爱并行不悖,尤其是在人好好承受的时候。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基督的经历学到:他虽喝了极苦的杯,仍是父所爱的。6. 人跟从神的道路时,神向他显明的爱,足以抵挡这条路上的一切苦楚,是最好的提神良药。因为基督所受的苦虽然苦涩,又叫许多人跌倒,但单是这一句就够他的了:我父爱我。7. 基督和跟从他之人的十字架,若正确地看它的另一面和它的结局,就能使通往那里的一切崎岖道路都变得甘甜。所以他又加上一句作为另一层激励: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8. 基督为救赎失丧的人舍了命,又把命取回来,以此证明父已因他所受的苦而满足,作信徒坚固安慰的根基,并除去他受辱之死所带来的绊跌;这一切都可以在他把命再取回来这件事上看出来。9. 基督为罪人受死,并不是被迫的,仇敌若不是他愿意,也害不到他;他是甘心这样做的,好向罪人显明他的爱,并教导我们甘心为他行事、为他受苦,确信若不是我们的父许可,仇敌绝不能伤害我们(马太福音 10:29);因为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10. 基督借着复活证明了他是何等甘心把自己交给死亡;所以他说:我有权柄(不单是从父领受了吩咐,而且就人所能做的任何事而论,他都可随己意自由处置)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他也借此证明,几时他愿意,就能为属他的人结束苦难,用不着他们走什么歪路来帮忙。11. 成就我们救赎的方法,在成就之前就已在父与子之间议定了。所以他说: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这就表明,他来到世上的时候,已经领受了吩咐,知道这工作当怎样去做。参看诗篇 40:6-7,对照希伯来书 10:6-7。12. 基督不但甘心受死,而且是以顺服父命令的方式受死,好叫这死的功劳在各方面都完全,并蒙父悦纳;因为这是我所受的命令。他甘愿按着约定作仆人,好叫他所受的苦为他的百姓蒙悦纳。13. 出于神的命令,能使任何差事,不论看来多么卑贱,都变为光荣。在受苦的时候,我们的本分是定睛在神的命令和旨意上,定睛在他借这些苦难所要达成的目的和心意上,而不是定睛在那些器皿的残暴或恶毒上。因为他用来除去十字架之绊跌的一个理由,就是他这样做是顺从命令: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