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在本章第一部分的下一段里,约翰先讲了基督道成肉身以前的显明,以及那显明之不足;接着讲到他在福音之下更清楚的显明。他像其余几位福音书作者一样,也因着玛拉基书 4:5 那处预言,从基督的先锋施洗约翰讲起,并借着讲他,更进一步讲论基督。关于这位先锋,这里向我们指明了他的呼召、他的名字,以及他蒙召与任职的目的,就是指明基督、为基督作见证,好叫人被引到信他的信心里。教训 1. 基督向世人照耀、帮助世人认识他,有一个特别的途径,就是人所担任的传道职分。借此,他俯就我们的软弱,因为我们受不了更荣耀的器皿;他借这些软弱的使者,试验我们是否顺服、是否承认他的权柄;他也借此显明,他们成就如此大事所凭的莫大能力是出于他。所以他特意提到约翰的职分,作为他照耀所用的一个具体途径。2. 基督的传道人不可未奉差遣就自己跑去,而必须有从神而来的呼召:或是非常的呼召(在非常的时期与情形下),或是寻常的呼召。因为有了这呼召,他们承担工作时便有胆量,遭遇难处时便有安慰,盼望果效时也有指望。约翰正是这样: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即以非常的方式,作基督的先锋。3. 未重生的人虽然也可以是合法的传道人,然而那些自己借着神的恩典得了恩宠的人,宣讲那带来救恩的神的恩典,必最为活泼有力。人若因自己认信基督,在行事上与圣经给他们的名号相称,乃是一件美事。这位先锋名叫约翰,这名是天使所起,未经亲友同意(路加福音 1:13、59-60……)。这名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已蒙恩典恩宠的人,或说,主曾恩待他、好叫他向别人宣扬主恩的人。约翰的为人也与这名相称。主赐下他,显出了对他父母的恩待(路加福音 1:13);主又恩待他,使他从母腹里就成圣,并使他在职分上忠心而有果效(路加福音 1:15-17、77-78)。4. 传道职分最首要、最特别的目的,就是向失丧的人指明基督的超绝与益处,宣讲他的位格、职分和恩惠,并宣讲人当怎样信他、事奉他、为他受苦。约翰来,为光作见证,即为荣耀超绝的基督作见证,为那以安慰和指引照亮黑暗之人的光作见证。5. 忠心的传道人当作基督的见证人去传扬基督:要明白直截,要忠实,不增添也不删减,要放胆,也要坚定。基督本不需要人的见证,却借着他们把自己的光调和、配合我们的领受力;将来有一天,他们也要作见证,指控那些不接受他们教训的人。因为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6. 传道人作见证、传讲道理的目的与指向,就是、也应当是引领自知被定罪的罪人信靠基督。他传讲律法与忿怒,是为此而传,为要叫人看见自己需要基督,所以应当与福音的教训一同传讲。他传讲成圣与圣洁的教训,也当与信靠基督的教训一同传讲,因为能力是从基督流出来的,好达到这个目的。忠心的传道人不应满足于让自己出众的恩赐引人看重他们自己,而当竭力引人归向基督。约翰虽曾严厉警戒,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又极力催逼人悔改更新,然而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即借着他的职分,并借着他引导人不要停在他身上、不要迷恋他)可以信。7. 凡得着福音之邀请的人,没有一个被排除在可以信靠基督的许可之外。凡听见福音的人,无论处境如何、身份怎样,都有本分这样运用福音,照着神为罪人来到基督面前所定的正当次序而行。尤其在福音之下,基督要被高举出来,作他一切子民共同的避难所,无论他们出于何宗族、何邦国。因为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叫众人可以信。这不是说连犹太全地的人都听见了约翰,而是说凡听见的人都有这本分,并且如今任何邦国的人都一样获准来到基督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