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查尔斯·贺智显然未为其《哥林多后书注释》另撰导论。为便利读者起见,兹将他为《哥林多前后书注释》合卷所作的导论置于此处。]
导论
一、哥林多城
希腊的伯罗奔尼撒半岛借一条宽约四至六英里的地峡与大陆相连。哥林多城即坐落于此地峡之上。有一座岩石高地,名为亚克罗哥林多,几乎垂直地拔地而起,高出海平面二千英尺,其顶部之广,足以容纳一座相当规模的城镇。自这座陡峭山丘之巅东望,目力所及乃是浩瀚的爱琴海及其星罗棋布的岛屿;向西则遥对爱奥尼亚海,风光之美几乎不相上下。北望之时,一边是阿提卡的群山,一边是希腊东北部的山峦;雅典的卫城虽远在四十五英里之外,仍清晰可见。早在荷马时代,哥林多便已是一座重要的城市。就军事而言,其位置使它成为伯罗奔尼撒的锁钥;而它扼守两海之港口,又使它成为亚欧通商的枢纽。希腊诸邦先后享有的霸权,最终落到了哥林多手中。它成为希腊的首要城市,不仅在权势上如此,在财富、壮丽、文学、艺术与奢华上亦然。有一事最能显明此城的特性:雅典的卫城之巅乃是弥涅耳瓦的庙宇,而亚克罗哥林多之上却是维纳斯的庙宇。在古代世界一切城市之中,它以淫乱之风最为声名狼藉。主前一二〇年,罗马执政官穆米乌斯将它彻底毁灭,居民四散,征服者带回罗马的战利品之丰,为罗马将军凯旋礼中所仅见。此后一百年间,它一直是一片废墟,只作为采石之所,供罗马贵族取其大理石以建宫室。犹流·该撒认识到此地在军事与商业上的重要,决意重建,为此遣送一批以获释奴隶为主的移民前往。这就解释了何以在此城的基督徒中,我们所遇见的多是拉丁名字。以拉都、非比、所提尼是希腊名字;而该犹、括土、福徒拿都、基利司布、犹士都、亚该古,则源出罗马。然而这批移民不过是新城的核心而已。商人从希腊各地纷纷涌来;犹太人也因通商之便而被吸引前来;财富、艺术、文学与奢华又复兴起。地峡运动会再度举行,由该城主持。它又被立为亚该亚省的首府,此省作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包括希腊的大部分地区。在奥古斯都的扶植之下,哥林多恢复了昔日大半的辉煌;自其重建至使徒保罗到访,其间将近一百年,它已达到卓越的地位,成为希腊的荣耀。当时该城归方伯迦流管辖,他是塞内加的兄弟,以正直温和著称。他的兄弟这样论到他:Nemo enim mortalium uni tam dulcis est,quam hic omnibus.(无人对一人之亲切,能如他对众人之亲切。)他拒绝受理犹太人控告保罗的那些无谓罪名(使徒行传 18:14-16),正与同时代人对他品格的评述相符。他后来也成了尼禄暴虐之下的牺牲者之一。
2. 保罗在哥林多的工作。
哥林多不仅是希腊的政治首府,也是其商业与思想活动的中心;不仅邻近各城的人汇聚于此,各国的人也云集其间;各样的影响皆由此向四方发散。因此,这城对于福音的传布尤为重要。保罗离开雅典(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曾到过那里),独自前往哥林多;不久,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与他会合(使徒行传 18:5)。他在这大城中举目无亲,又无以自给,便与亚居拉结交;亚居拉是犹太人,因革老丢下诏命犹太人离开罗马,新近从意大利来。保罗住在亚居拉家中,与他同作制造帐棚的手艺;每逢安息日,又到会堂里去,“劝化犹太人和希腊人”。及至“他们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与我无干。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会堂。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神的道教训他们”(使徒行传 18:1-11)。保罗的成功激起犹太人的仇恨,他们决意把他解到罗马方伯面前控告。方伯一查明控词的性质,就不肯受理,显然带着不悦,把控告的人从审判台前赶出去;旁观的人受此鼓动,便殴打犹太人。使徒的敌对者就这样蒙羞败退。此后他在哥林多又住了些日子,便与亚居拉、百基拉从该城东面的港口坚革哩起航前往以弗所。他把同伴留在那城,自己坐船往该撒利亚去,再从那里上耶路撒冷。在圣城稍住片时,就往安提阿去,又经过弗吕家、加拉太,再回到以弗所。保罗初次离开以弗所后不久,有一位亚历山大的犹太人亚波罗,经亚居拉和百基拉将基督的道给他讲解得更加详细,便往哥林多去,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驳倒犹太人,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使徒行传 18:24-28)。既然哥林多与以弗所之间商旅往来不绝,使徒在以弗所居住的三年之内,必定屡有机会听闻哥林多教会的光景。一般认为,他因所得的消息,曾写过一封今已失传的书信,劝诫他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参哥林多前书 5:9)。他既不以这一番纠正可惧之恶的努力为足,似乎又亲自去短暂探望了他们一次。诚然,使徒行传中并无记载他在本书信写成之前到过哥林多一次以上;然而哥林多后书中有若干处经文,若不解为暗指其间另有一次探访,实难索解。在哥林多后书 12:14 他说:“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这固然可以指他第三次预备前往哥林多;但上下文并不作此暗示,且如此解来实无意义。他所着重的,不是他曾多少次打算去看他们,乃是他实际去过多少次。在十三章 1 节他说:“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说得更为明白。在二章 1 节他说:“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们那里去,必须大家没有忧愁。”这就假定他已经有过一次令人忧愁的探访,即,一次他不得不使人忧愁、自己也一同忧愁的探访。又参十二章 21 节和十三章 2 节,那里似乎也进一步提及第二次探访。虽经他屡次劝诫,哥林多的情形似乎每况愈下。使徒于是决意打发提摩太和以拉都到他们那里去(哥林多前书 4:17;使徒行传 19:22)。提摩太此时是否到了哥林多,尚难断定;从哥林多前书 16:10 看来,使徒自己似乎也担心提摩太未必能办完在马其顿所派给他的一切事,又赶在这封信送到之前抵达哥林多。提摩太起行之后,保罗从革来氏家里的人,并从哥林多人自己写给他的一封信(哥林多前书 7:1),得知那里的情形,就立即决意写信给他们。
三、哥林多教会的光景。
哥林多教会的光景,从当地居民的性情与处境可略推知一二,但要确知其详,则唯有查考本书信及其后书信的内容。如上文所言,该城人口之驳杂,远超寻常。凯撒所遣殖民者的后裔、被本国这座首要城邑所吸引而来的希腊人、犹太人,以及来自罗马帝国各地的外邦客旅,尽聚于此。然而居民的主导性情无疑仍是希腊式的。归信基督教者,大多恐怕是希腊人,而非犹太人(参本书 12:1)。历世历代,希腊人素以好思辨、慕虚荣、贪逸乐、结党争竞而著称。一间教会既由这等性情之人所组成,其中又搀杂着大量犹太归信者,他们在精致的异教文明中受教育,四周环绕着种种纵欲的诱因,素来所受的教导,即便不以逸乐为至善,至少也视逸乐之各样形式为善;哲学家与假师傅又从四面八方向他们兜售己说——这样一间教会,自然可以料想会显出本书信中所清楚揭示的那些特征。
他们的党派之争。“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有说:我是属矶法的;有说:我是属基督的。”为断定这些党派分立的性质,学者们已耗费了许多心思与学问。可算得上大致已有定论的,是以下几点:1. 哥林多教会中确有若干派别,以上述这些名字自称,因此这些名字本身便为各派的性质提供了线索。至于说保罗、亚波罗、矶法之名乃是比喻性的用法,实际所指的是别的教师——此说既极不自然,又几无根据可言,故如今已几乎为众人所摒弃。
2. 那些自称属保罗、或以保罗为党魁的人,大体上乃是外邦归信者,这一点几无可疑。他们生长于摩西律法的辖制之外,也不受犹太人观念与习俗的影响。他们倾向于把福音的自由推向极端,把本身原属有罪之事视为无关紧要,并且轻慢软弱之人的顾忌。
3. 由这两封书信可见,保罗与亚波罗之间关系极为亲密,据此可以推知:亚波罗的追随者与保罗的追随者之间的分歧,并非出于教义上的缘故。那些指责保罗传道不用「智慧的言语」的人,很可能正是被亚波罗的口才所吸引的那一班人。
4. 那些说”我是属矶法的”人乃是犹太化者,这一点几乎同样确凿,因为彼得特别是受割礼之人的使徒。然而,从本书信中并无证据表明,这一派的首领曾试图把遵守犹太律法的做法引入哥林多。但他们是使徒保罗坚定的敌对者。他们带着荐信来到哥林多(哥林多后书 2:1)。他们是希伯来人(哥林多后书 11:22);他们自称是基督的仆人(哥林多后书 11:23);他们是假使徒(哥林多后书 11:13);是撒但的差役,用诡诈篡改神的道。从使徒为自己所受的神圣职分所作的辩护(哥林多前书 9:1-3,哥林多后书 12:11, 12)可以看出,这些人质疑他的使徒职分,其理由大概是他不在原来的十二使徒之列。也正是基于这一理由,他们为抬高自己的权威,便自称是彼得的门徒,因彼得是使徒中为首的。他们又控告保罗反复无常、心口不一(哥林多后书 1:17-24)。总而言之,凡在这样一个成分参差的会众中所能找到的一切纷争因素,他们都用来挑动起来敌对他。
5. 至于那些说”我是属基督的”人,只有两点可以确定。其一,他们与别的党派同样有过。他们自称属基督,其心志绝非出于基督徒的精神。其二,他们自居与基督有某种关系,而否认别人也有此关系。至于这关系究竟何在——或因他们曾亲眼见过、亲耳听过基督,或因他们自称与”主的兄弟雅各”有渊源,或因他们自诩是惟一真正的基督徒,因为他们对福音的认识(照他们所声称的)并非得自使徒,而是出于别的途径——这只能是推测而已。比尔罗特(Billroth)与鲍尔(Baur)认为这一派与彼得的门徒实为一党;他们自称属基督,是因保罗并非使徒,故其门徒也就不”属基督”。照此看法,哥林多的党派只有两个,而非四个——保罗与亚波罗的门徒同属一类。然而,这种解释曲解了哥林多前书 1:12 一段的明白意思。这一班中立自居的人,多半是全会众中最坏的一类;凡自称惟独自己是基督徒、而将众人排除在外的,情形通常如此。
哥林多教会另一大弊病,是以各样形式干犯第七条诫命。我们既在福音之光下受教,这类罪的丑恶已被清楚显明,故此实在无从正确体会哥林多人在这事上的心态。此类罪过,即便在异教哲学家看来,也几乎不值得责备;在众人的公论中,更被视为无关紧要之事。事实上,这些行为与他们的宗教仪节和节期紧密相连,以致丧失了其败德的性质。既有这样的成长背景,又受这样的公论影响,加之四围尽是引人犯罪的诱惑与便利,那么许多哥林多人主张此类事与饮食之类的问题同属一类(哥林多前书 6:12),便不足为奇了。从这两封书信中的许多段落可以断定,哥林多教会不但在这类事上疏于执行纪律,而且这弊病流布甚广。
教会中一部分人所持的放任精神,还有另一处表征,即他们在异教献祭之物与筵席上的举动。他们向来不但随意吃那祭过偶像之物,甚且赴庙中所设的筵席。既有人告诉他们,作基督徒的,洁与不洁之肉的分别已经废去,且外邦人的神本是虚无,他们便坚持自己有权照旧行事。此举遂大生绊跌。教会中较为严谨的一派,无论出于犹太人抑或外邦人,都视凡食用祭物为在某种形式上与拜偶像有份。因此,这也是良心上的一个问题,各派所持的答案彼此不同,无疑更助长了他们中间既有的分争。
这民众躁动而不受约束的性情,在他们的公众聚会中也显露无遗。他们不遵从使徒的教训,也不依循教会的惯例,反将主的晚餐变成杂乱无章的寻常筵席;他们又违背众人的观感与各教会的通例,容让妇女在会中不蒙头,并且公开讲话;他们还以争胜炫耀之心运用作先知讲道和说方言的恩赐,全不顾及次序与造就。除此之外,他们中间有些人大概是受了异教哲学的影响,竟否认复活的道理,如此便颠覆了福音的根基。
以上便是本书信为使徒时代最兴旺的教会之一所描绘的图景;而作此描绘者,并非教会的敌人,乃是使徒自己。然而,虽有这一切,教会中不但有许多纯正而堪为榜样的信徒,就连那些多少沾染了这些乱象的人,也仍有不少信心与敬虔。因此保罗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为神所赐给他们的恩典感谢神,并且深信神必保守他们,使他们在主耶稣的日子无可责备。这向我们显明福音在外邦之地是如何运行的。它好像面酵藏在一斗面里,须经许久,全团才都发起来。福音并不在一瞬之间改变人的品格或社会的状况,而是与罪恶持续争战,直到罪恶终被胜过。
四、写作年代——本书信之内容
本书信的写作年代可由其内容断定。显而易见,它写于以弗所,正当保罗在该城长期居留将近结束之时。他告诉哥林多人,他要往马其顿去,然后到哥林多来,但他必须在以弗所住到五旬节(16:5-8)。又可参较第19节,其内容与使徒行传19:20;20:1, 2的记载相合。据这几处经文可知,底米丢所激起的骚乱之后,保罗果然前往马其顿,又到希腊;随后带着众圣徒的捐项上耶路撒冷去。因此,他在哥林多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说:“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罗马书15:25, 26)由这些以及其他资料看来,本书信的年代似可定于主后五十七年前后,即保罗初次到哥林多之后五年。并无迹象表明其年代更晚,除非有人难以相信保罗那时已经历了哥林多后书11:23-28所记的一切。他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这些以及那里所列举的其他危难,似乎足以充满一生之久。然而这只表明,使徒们的劳苦与患难,记载在使徒行传中的不过是极小的一部分;这并不足以构成充分的理由,将本书信归于使徒生平较晚的时期。
本书信写作的目的,是要纠正使徒离开之后哥林多教会中所生出的种种混乱,并回应那些搅扰教会平安、质疑他使徒权柄的假教师所散布的毁谤与非难;因此,其内容也相应地纷繁多端。使徒起首先声明自己所领受的神圣职分,并致以惯常的问安(1:1-3)。随后是全卷书信的总引言,语气与用意皆在称许与安抚(1:4-9)。接着他提出搅扰教会的党派分争之事,指明这等分争与信徒同基督、并彼此之间所存的关系何等不合;又说明他何等谨慎,免得自己有丝毫要在他们中间作党魁的形迹。他甚至避免为人施洗,恐怕有人说他是奉自己的名施洗(1:10-16)。他在他们中间只给少数几人施了洗,因为他的本分乃在传道,不在施洗。
既有一派反对者攻击他作为传道人缺乏哲学与修辞之精美,他便暂且撇开他们结党纷争之事,转而回应这些非难。他告诉他们:自己所传的并非这世界的智慧,因为神已宣告这智慧为愚拙;因为一切经验都证明它无力引人认识神;因为神已定意藉着传扬钉十字架的基督来拯救世人;因为他们自身的经历表明,归信福音的并非那些有智慧的人,乃是神如此施行他的恩典,使众人不得不承认:他们之得以与基督联合,因而得分于真智慧,并公义、圣洁与救赎,乃是出于神,而非出于自己(1:17-31)。既是如此,他到他们中间,就不是带着哲学家的自负,乃是作一个朴实的见证人,为神的儿子曾为救赎我们而死这一事实作见证。他深感自己的不配,故以惧怕战兢的心向他们讲说,其成功所倚赖的并非自己劝服人的本领,乃全在于圣灵伴随真理而运行的能力;因他知道,信心的真根基不是辩论,乃是圣灵藉着真理并与真理同作的见证(2:1-5)。虽然如此,他虽弃绝人的智慧,他所传的福音却正是真智慧,是神所显明的一套真理体系,远非人的能力所能寻见,惟有神的灵将其启示出来。这神圣的智慧,他传讲时所用的言语并非修辞学家所规定的,乃是圣灵所指教的。他所教导的真理,以及他传达这真理时所用的言语,都是圣灵所教导的。若有人轻忽这样呈明的道,其过错既不在所教的道理,也不在陈明的方式,乃在那非难者自身。属灵的事必须用属灵的心思才能领会(2:6-16)。
使徒为自己传道的方式作了这番辩护之后,重新回到他们分门结党的问题上。他向他们所传的,已是他们所能承受的最高程度了。他们在基督里不过是婴孩,只能用奶喂养。他们仍处在基督徒生命的这等幼稚阶段,从他们的争竞上便显明出来(3:1-4)。既然这些争竞是围绕他们的教师而起的,保罗便设法指明传道人究竟是什么,以矫正此弊。第一,他说,传道人不过是器皿,是仆人;是受差遣去传递信息或成就特定工作的人,并非他们所教导之真理体系的创始者。一切权柄与功效都在于神。第二,传道人乃是一体的。他们所教导的是同一道理,所存的是同一目的,与神所处的也是同一关系。第三,各人都要为自己的工作交账。人若在基督以外另立根基,他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他若在此根基上用纯正的道理建造,就要得赏赐;若用虚假的道理建造,就要受刑罚。第四,在这事上必须弃绝人的智慧。人必须成为愚拙,才能真正有智慧。第五,传道人与教会既有这样的关系,信徒就不当把信靠放在他们身上,也不当视自己为属于自己的传道人;因为万有都服在神的子民之下,传道人与别的事物一样(3:5-20)。第六,传道人既是管家,其职分乃是分派神的真理,所当求于他们的头一件大事便是忠心。至于他自己,别人怎样看他的忠心,乃是极小的事,因为唯一终极的审判者是主。他以自己和亚波罗为例,说明传道职分的真实性质,好叫他们学会正确看待传道人,不再为他们争竞。随后他把自己受苦、劳碌、被人藐视的光景,与假教师及其跟从者相对照,劝哥林多人效法他,并表明他恐怕不得不带着刑杖到他们那里去(4:1-21)。至此,本书信中论及教会内分门结党的这一部分便告结束。
本书信旨在纠正的第二件恶事,是哥林多人在施行教会纪律上的懈怠。他们不但容忍淫乱,甚至容许一个娶了继母的人保留其在教会中的地位。保罗在此加以干预,凭其使徒的权柄,不但宣告将这犯乱伦罪的人逐出教会,更把他交给撒但,5:1-5。他又敦促教会尽其普遍的本分,将行为不端的成员从相交中除去,5:6-13。
第三,他们中间有些人兴起了在外邦官长面前彼此告状的做法,使徒对此严加斥责,6:1-11。
第四,使徒在论及洁与不洁之食物这一礼仪上的分别时,曾屡次宣告「凡事都可行」这一原则;哥林多人中有些人却曲解此语,用以证明淫乱乃是无关紧要之事。使徒指出这一论据的谬妄,并向他们保证:没有一样罪像淫乱这样大大玷污身体,也没有一样罪比它更能致命地毁坏身体与基督的联合、以及对救赎之诸般恩益的分享,6:12-20。
第五,婚姻乃是另一件搅扰哥林多人心思的事,他们就此求问使徒的意见。他们盼望使徒告诉他们:婚姻是当尽的本分呢,还是可行的,抑或是有益的;离婚或分居是否得以准许;尤其是,基督徒与外邦人同处夫妻关系之中,是否与信仰相合。凡此诸问,使徒俱在第七章中作答;在该章内,他立定了若干原则,凡关乎此事的良心难题,皆可依之而断,7:1-40。
第六:哥林多人四面为偶像崇拜所环绕,其种种设置渗透于社会一切关系之中,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基督徒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随从与异教敬拜相关的习俗?其中最要紧的问题,乃是吃过祭偶像之物是否合乎律法。在这一点上,保罗在原则上赞同争论中持肯定一方的看法。他承认偶像算不得什么,献给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即,那物并不因曾作过祭物而获得任何新的性质,取用它也不牵涉与偶像崇拜有何相交。然而,顾念他人属灵的益处,就当使他们在某些情形之下戒绝这类食物——若这些情形足以怂恿他人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8:1-13。
保罗既劝勉他们为着他人的益处而克己,他所催促他们去行的,无一不是他自己甘心情愿去行的。他虽享有其他基督徒所有的一切自由,也具备身为传道人或使徒的一切权利,然而每逢教会的益处有所需要,他便宁可不去主张这些权利。举例而言,无论按公义、按惯例、或按神的设立,他都有权靠着他所传道的人得供养,他却以自己双手的劳碌养活自己;而就哥林多人而论,他决意仍要如此行。他决意不给哥林多城中的仇敌留下丝毫的把柄,好使他们无从指控他传福音是出于图利的动机(9:1-18)。然而这并非孤立的一例。在一切无关紧要之事上,他都迁就犹太人和外邦人,迁就刚强的人和软弱的人。凡在古时竞技场上指望夺标的角力者所必须顺服的克己与自制,他都一一操练过(9:19-27)。他所行的,其他基督徒也当照样去行。教会的历史表明,缺乏这样的克己,即使对那些蒙恩最深的人也是致命的。古时的以色列人曾藉着神直接而显明的干预从埃及得蒙拯救;他们在旷野中蒙神奇妙地引导、奇妙地喂养,然而绝大多数仍旧倒毙。他们的经历应当成为哥林多人的警戒,叫他们不至被同样的试探所胜,尤其要防备拜偶像之事(10:1-13)。他们在这事上的危险极大。他们知道希腊的诸神不过是虚构之物;他们知道献给这些神明的物本身并无玷污人的能力;他们知道在某些情形之下,吃这样献过的祭肉乃是可行的;因此他们就有危险,在某些情形之下去吃它,以致自己陷于拜偶像的罪。既然他们时常面临有人将这类祭肉摆在面前的情形,那么分辨何时可以放心吃、何时不可吃,就成了至关紧要之事。使徒在此题目上所立的总原则是:凡参与一个民族的宗教礼仪,便使我们与他们同为敬拜者而相交,因而也与他们所敬拜的对象相交。所以,在使这行为带有宗教性质的情形之下去吃外邦人的祭物,就是拜偶像。他们自己是否如此看待此事,并不影响事情的实质。他们可能敬拜了偶像,担上拜偶像的罪咎与刑罚,自己却毫不知晓、毫不疑心。为要证明这一点,使徒诉诸他们自己的确信。他们知道,凡来到主的桌前的人,就是藉此同领对基督的敬拜;凡就近犹太人的祭坛、吃那祭物的人,也就是藉此一同敬拜耶和华。照同样的道理推之,凡有分于外邦人宗教节筵的,便是一同敬拜偶像了。并且,偶像虽然算不得什么,敬拜偶像却仍是背离神,是敬拜鬼魔(10:14-22)。另一方面,在排除了宗教礼仪之意的情形下吃这些祭物,则属无关紧要之事。所以,若祭偶像之物摆在市上出售,或在私人筵席上遇见,都可以放心去吃(10:23-33)。
第七:哥林多教会的公众敬拜中已混入严重的弊端。妇女不蒙头就在公众场合发言;主的晚餐被降格为寻常的筵席;属灵恩赐的运用也引起极大的混乱。关于其中第一项弊端,使徒教导说:按着神所设立的秩序,女人从属于男人,而蒙头乃是这种从属地位约定俗成的标记;因此,女人不蒙头出现在公众场合,就是背弃自己的本位,丧失身为女子应得的尊重(8:1-16)。至于主的晚餐,看来至少在哥林多,它是与一顿寻常的聚餐相连的,众信徒同席而食。这顿饭所需的食物,各人按自己所能带来。然而,这本当是弟兄相爱的筵席,实际上却是富足的人自己吃喝,全不容较贫穷的弟兄有份。为纠正这一足以毁坏圣礼全部本意的弊端,使徒提醒读者:他曾将这一礼仪最初设立的记述传给他们,正如他自己从主所领受的一样。按着这一设立,圣餐的本意并非充饥,而是纪念基督的死。所以,它是一项具有格外庄严性质的宗教敬拜。饼与酒既是主所指定的、代表他身体与血的标记,人若草率轻慢地吃喝,不将这已分别为圣的物与寻常食物加以区别,便是干犯主的身体和主的血了(11:17-34)。
论到属灵的恩赐,使徒先提醒哥林多人:拥有这些恩赐乃是他们基督徒身分的标记之一,藉此与他们从前身为外邦人的光景相区别;继而教导他们,圣灵这一切非常的显现皆出于同一源头;这些恩赐赐下,并非为叫领受之人得着高举,乃是为叫教会得造就;且是照着神的美意分给各人的。凡此诸端,他都以人的身体为喻加以阐明。身体虽是一个,因有一个灵魂使之活着;教会也是一个,因有一位圣灵使之活着。生命之原在身体各肢体上以不同的形式显明出来,为要使全体同得益处;各个肢体的职分也是由神所派定的,彼此互相倚赖,因同有一个生命而联络在一起,以致一肢体受苦或得荣耀,众肢体便无不同忧同乐——教会中的情形正是如此。所以,恩赐较次者不当心怀不满或嫉妒,蒙恩较厚者也不当骄傲夸耀;何况那些外表显赫的恩赐,未必就是最有益处的。因此,就恩赐可以切慕而言,他们所当切慕的,乃是那最有益处的恩赐,12:1-31。
然而,有一件事比这一切恩赐都更为重要,若没有它,其余一切——无论是信心、知识,还是行神迹的能力——都毫无益处;这就是爱。这爱使人温柔、恩慈、谦卑、不求自己的益处、宽容忍耐。这是最上的恩赐,当那一切非常的恩赐都归于无有之时,它仍要长存,13:1-13。哥林多教会中最为显著的两样恩赐,是作先知讲道的恩赐,与说方言的恩赐。后者更为奇异,比前者更能引人惊叹,于是被人过分贪慕,且被人炫耀地施用。使徒指明,说方言的恩赐远逊于作先知讲道的恩赐,因为先知乃是受圣灵感动,以人所能明白的方式传讲神的真理,以造就教会;至于他们说方言,既然所用的言语无人听懂,便只能造就自己而已,14:1-40。
第八:哥林多有些人否认复活。无论他们弃绝此教义所持的理由为何,使徒都指明,否认复活便等于摧毁福音;因为死人若不能复活,基督就没有复活;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就没有救主。因此他首先证明基督复活的事实,继而说明基督的复活保证了属他之人的复活,15:1-36;末了又指出,有人反对说,如我们现今所有的这样的物质身体,与将来的境况并不相宜——此种反对乃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假设之上,即以为物质不能被炼净到那等地步,足以构成与灵魂在其最高存在状态相配的身体,15:36-58。第十六章则专论为穷人捐输之事的指示,并若干劝勉与问安。
5. 本书信的重要性
保罗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在某些方面颇为特殊。他不仅是这一会众的创立者,此后更与之保持着最亲密的联系。这教会引动他的挂虑,需要他以最高的智慧加以引导,试炼他的忍耐与宽容,有时又以爱心与顺服的明证酬报他,使他满怀盼望,指望其影响得以扩展、日趋健全。因此,他对这教会的爱格外深切,正如一位父亲对一个前途可期却屡受试探的儿子——那儿子身上,大的美德与大的缺欠并存。故此,哥林多前后书较之保罗其余的书信,更多地向我们显明这位使徒的为人。它们让我们看见他作为一个人、作为牧者、作为劝导者,不仅与异端争战,也与私敌相争。它们显明他的智慧、他的热心、他的宽容;在一切无关紧要之事上,他持守原则与行事的宽厚;在一切是非曲直之事上,他持守严谨;显明他的谦卑;或许尤为显著的,是他那不知疲倦的操劳与惊人的忍耐。
另有一层缘由,使这两封书信格外引人注目:新约之中,再没有别处比它们更清楚地显明基督教与异教的交锋。我们从中看见,保罗在一个文明而败坏的民族中间建立教会时所采取的方法;也看见他如何解答那些因基督徒与周围外邦人往来而生出的良心难题。那些具体情形或许不会重演,但其判断中所含的原则却有永久的约束力,可作历世历代教会的明灯。凡关乎教会纪律、社会关系与交往、公共敬拜、教会的性质与圣礼的性质的种种原则,在此都得以展开;且不是以抽象的形式,而多是在其实际应用之中展开的。因此,就在异教之民中建立教会所需的一切实际举措而言,并就教会在基督教国度中的行事而言,这两封书信实属神的话语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