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135
这是一篇劝人赞美神的诗:既为着他向自己拣选之民所特别彰显的良善,也为着他在普世之间所显明的大能与荣耀。诗中将偶像与以色列的神作了对比——偶像不过徒有神性的虚名,而以色列的神却以清楚无可置疑的凭据,确立了他惟独是真神的名分。如此对比,为要引导他的百姓更加欢然地赞美他,并顺服他的治理。
Halleluiah.(哈利路亚)
3.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要歌颂他的名,因为这是美好的。4. 耶和华拣选雅各归自己,3拣选以色列特作自己的子民。
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本篇诗虽几乎以与前一篇相同的方式开始,但诗人似乎并非单单向利未人说话,乃是向众百姓说的,因为所举出赞美神的理由同样适用于神一切的儿女。这里没有提到夜间守值,也没有提到他们常站在圣殿中。不过,既然领头作这敬拜之工,如我们可以这样说,在百姓面前起唱、颂扬神的赞美,本是祭司特有的职分,我们便没有理由不认为他们是首先被称呼、被激励尽本分的人。我们只须更仔细察看这些字句,就足以确信百姓也包括在内,居于祭司之次。4 因为诗人先称呼那些站在殿中事奉神的人,其次是那些在院宇中的人,而前一篇诗中并未提及院宇。这里提到院宇用的是复数,或许是因为祭司有他们自己的院;此外还另有一院是众百姓共用的,因为按所提到的律法(利未记 16:17),他们是被禁止进入圣所的。这劝人赞美神的话反复出现如此频繁,若有人因此生厌,只需记得前面已经说过的一点,便足以消除此感:在一切祭中,没有一样比我们表达感恩更蒙他喜悦。因此(诗篇 50:14),
「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 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
又说,(<19B612>诗篇 116:12, 13,)
「我拿甚麽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 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
圣经中那些以如此崇高的言辞论到属灵敬拜的经文,特别值得我们留意;否则我们可能出于一种误入歧途的热心,把力气花在琐碎无谓的事上,在这一点上效法了那许多人的样式——他们竭力发明种种可笑的花样加添在事奉神的礼仪之上,弄得自己疲惫不堪,却把万事之中最要紧的置之不理。这正是圣灵一再谆谆教导我们当尽赞美之责的缘由。为的是叫我们不轻看这属灵的操练,也不在其中懈怠。这同时也含蓄地责备了我们迟延不肯履行此责;因为倘若我们本已预备妥当、勤于奉行,祂就不必如此反复劝勉了。本节末了的话——因为这是美好的——可有两种解法:或指神的名是甘美的,正如前一句说神是良善的;或指歌颂神的赞美乃是一件甘美可悦的事。希伯来文 נעים naim,本意为美丽或秀美,而这较宽泛的意义最为贴切。5
4. 因耶和华拣选雅各。此后又列举了其他当赞美神的理由,取自他对世界的治理。但既然在那时唯有亚伯拉罕的子孙蒙恩得着对神的认识,能够赞美他,诗人便引导他们思想这一事实:他们已被神拣选作他特选的子民——这本身就是感恩的材料。这怜悯确是无可比拟的珍贵,大可激动他们发出热切的感谢与赞美,因为他们被收纳进神的恩宠中,而全地的外邦人却被越过了。诗人将他们蒙拣选的荣耀归给神——这明证他们得此殊荣并非因自己有何卓越之处,乃是因父神白白的怜悯临到他们。神诚然使万人无一例外都有义务事奉他,因为
“因为 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马太福音 5:45)
但他以更亲密的联结将亚伯拉罕的后裔归属于自己,正如他如今普遍地收纳人进入他的教会,使他们与他独生子的身体联合一样。6
<19D505>诗篇 135:5-7
5. 原来我知道耶和华为大,也知道我们的主超乎万神之上。6. 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7. 他使云雾从地极上腾,造电随雨而闪,从府库中带出风来。7
5. 原来我知道耶和华为大。此处是对神之大能的总括描述,为要向以色列人表明:他们所敬拜的神,正是那创造世界、按己意统管万有的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他说自己已认识神的伟大,并非要把别人排除在外,倒不如说,他是藉着自己的经历为契机,普遍地激励世人留心此事,唤醒他们去认识那本已昭然可见之事。神的无限,无人能测度;然而他的荣耀,就其所愿显明的程度而言,已充分彰显,足以叫普世之人无可推诿其无知之罪。一个人既已目睹诸天与大地,怎能闭目不见其创造主,而不陷于至深的罪呢?因此,诗人提及自己,正是为要更有力地激动我们,邀我们来认识神的荣耀;或者不如说,他是在责备我们的疏忽,因我们对此思想得太少。本节的后半部分,使我先前所说的观察更加显明——诗人的用意,是要以宣告的方式把以色列人保守在事奉与敬畏独一真神之中,就是宣告那与他们列祖立约的神,正是创造天地的神。他一提到耶和华,随即加上他是以色列的神。由此必然可以推出:凡离弃这位神的人,所选择的乃是一个根本不配称为神的神;例如在我们这时代,犹太人和土耳其人假称敬拜创造世界的神,其实不过是儿戏而已。凡偏离律法与福音的人,其所有敬虔的外表,都无异于弃绝真神。所以,诗人以特定的称号来称呼神,其用意乃是要把以色列人限定在那位律法教义中所显明的神身上。倘若我们把 אלהים,Elohim(伊罗欣),理解为外邦人的假神,那么这称号加于它们不过是权且相让,因为这名根本不能恰当地归给那些虚谎的虚空之物;其意思乃是:神的伟大使一切所谓的神明黯然失色。不过这词似乎也包括天使,如前所述,天使身上有某种神性的映照,因他们是天上的执政者与掌权者,但他们乃是被神高举,并被安置在这样一个从属的地位上,以致不致侵夺他的荣耀。8
6. 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等等。这就是他方才所说的、神那不可测度的伟大。他不但起初创立了天地,更按其权能治理万有。承认神造了世界,却主张他闲坐天上,全不关心世界的管理,这乃是对他权能亵渎的诽谤;然而这等荒谬的观念,却在世人中广为流行。他们或许不会明言相信神在天上睡着了,但既想象他把缰绳交给了偶然或命运,就只给他留下一个权能的影子,一种不在实效中彰显的权能;而圣经却教导我们,那是真实而实行的权能,他藉此按其意旨如此治理全世界。诗人明确断言,世界的每一部分都在神的看顾之下,没有一事是出于偶然或未经定意而发生的。按照一种极普遍的看法,在此事上只需归给神一种普遍护理的权能,这样的说法我实在不能理解。此处把天、地、海分别列出,正表明一种个别的治理。חפר,chaphets(哈弗斯,「所喜悦的」)一词极有力。圣灵宣告他行一切他所喜悦的事。许多人所侈谈的那种混沌不清的神圣治理,至多不过是在世界中维持某种秩序而已,却没有周详的旨意。这样一来,他的意志便全不被顾及,因为意志乃含有筹算与法度。因此,在世界各部分的治理中,确有一种特别的护理在运行;根本没有所谓偶然之事,而那看似最出于机遇的,实在都是由他隐秘的智慧所安排。当他所定意的事与我们心目中他当如何施行治理相抵触时,我们不当追问缘由;然而,若不愿动摇宗教的根基,我们就必须坚守这一确定的原则:没有一事的发生是在神的旨意与定旨之外的。9 他的旨意或许奥秘难测,却当以敬畏之心看待,视之为一切公义与正直的源头,因为它无可置疑地当得我们至高的敬重。关于此题的进一步说明,读者可参阅诗篇 115 篇。
7. 他使云雾从地极上腾。诗人略举一两件事例,来阐明万事并非自行发生,乃是出于神的手与旨意。神的作为,我们的悟性连千分之一也测不透,他不过举出少数几个例子供人思想,以证实他方才所宣告的神圣护理的教义。他说到云雾从地极上腾;因为从地上升起的水气,密聚起来便成为云。如今谁会想到,我们所见袅袅上升的水气,不久竟会使天空昏暗,笼罩在我们头上呢?这些从地面蒸腾而起的稀薄水气,竟能凝成一体,遮蔽整个天空,这正有力地证明了神的权能。诗人又提到另一件当叫我们希奇的事,就是造电随雨而闪,这两样在本性上是截然相反的。若非习以为常使我们对此司空见惯,我们必要断言这水火相混乃是绝不可信的奇象。10 风的现象也可如此说。人可以为它们指出自然的成因,哲学家们也已指明;然而风及其种种气流,乃是神奇妙的作为。请注意,他并非仅仅在哲学家们自己所承认的意义上主张神的权能,乃是主张:若非有神的命令或安排,天上连一滴雨也不会降下。人人都乐意承认神是雨、雷、风的创始者,就其起初在自然中设立这一秩序而言;但诗人所说的更进一步,他认为下雨之时,并非出于自然界盲目的本能,乃是神定旨的结果,他有时喜悦以密云使天昏暗,有时又喜悦以日光使天重放光明。
<19D508>诗篇 135:8-12
8. 他将埃及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击杀了。9. 埃及啊,他施行神迹奇事,在你当中,在法老和他一切臣仆身上。10. 他击杀许多的民,又杀戮大能的王,11. 就是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并迦南一切的国王,11 12. 将他们的地赏赐他的百姓以色列为业。
8. 他将埃及头生的击杀了。他现在回到那些更为特殊的恩惠上,就是神藉以使祂的教会和拣选之民有义务事奉祂的恩惠。因为他所对之说话的惟有主的信徒,所以被特别拈出作为颂赞题目的首要一点,就是神从全人类之中收纳了他们为儿女——虽然他们人数何等稀少。再者,还有这一事实:神为他们的缘故,与强大的国度和有能的邦族为敌。神在埃及和迦南所行的奇事,无一不是祂作为拣选之民的父亲之爱的凭据。严格按历史次序说,本不当以提及埃及头生的被灭为开端;但这被举出,乃是一个可记念的例证,显明神何等看重祂百姓的安全,以致连这样强盛富庶的邦国祂也不肯宽容。这段话的用意是要表明:神在拯救祂百姓的事上,已丰丰富富地见证了祂的能力与祂的怜悯。
10. 他击杀许多的民。他现在论到神救他们脱离捆绑所要达到的目的。神领祂的百姓出埃及,并非随后就撇下他们任意漂流,乃是领他们出来,为要将他们安置在所应许的产业中。诗人提到这一点,作为神恩眷的又一显著凭据,并祂向他们那不倦的慈爱;因为祂一旦搀扶了亚伯拉罕子孙的手,就一路引领他们,不断施展祂的大能,直到使他们得着所应许之地为业。他又藉此高举神的能力,因为他们乃是在杀灭了许多仇敌之后,才安然得着那地为业的。神对以色列人显出这样的偏爱,实在是祂良善的鲜明例证:以色列人不过是一群微不足道之人的聚集,而与他们为敌的却是有能的君王和强盛的邦国。这里特别提到两个王,西宏和噩,并非因为他们比其余的更强大,乃因他们把守在那地前面的入口,是所遇见的头一批可畏的仇敌,12何况那时百姓尚未惯于争战。作为主之良善的最高一笔,诗人又加上说:以色列人稳固地得了那地为业。有人曾说——
“Non minor est virtus quam quaerere, parta tueri,”
(「守住既得之物,与谋取它同样需要勇力。」)
“守成之难,不亚于开创;”以色列人四面强敌环伺,神却极显其大能,保守他们不致再被拔出、被逐出境;若非他们已在这产业上稳固安居,这样的事必已屡屡发生。
<19D513>诗篇 135:13-14
13. 耶和华啊,你的名存到永远!耶和华啊,你可记念的名存到万代!14. 因为耶和华要为他的百姓伸冤,为他的仆人后悔。13
10. 耶和华啊,你的名存到永远。神的名理当在世上常被高举,其理由甚多,但诗人在此尤其是论到那当归给祂的永远的颂赞,因祂保守了自己的教会与子民;紧接着便说出缘由——就是耶和华要为他的百姓伸冤。全世界都是彰显神的良善、智慧、公义与权能的舞台,但教会可说是其中的乐队席——是最显眼的部分;神越是亲近我们,越是亲密而俯就地将祂的恩惠传给我们,我们就越被呼召去专心思想这些恩惠。希伯来文中「审判」一词包含一切合宜合法之治理所含的意思,14其未来式显然如常表示持续的作为,因此诗人所说的意思无异于:神必常常看顾并保守祂的子民;他们既在神的保护之下,就必得安稳。或者我们可以认为,诗人用未来式是要教导我们,在患难中必须持守盼望,不可灰心丧胆,纵然神似乎忽略了我们、离弃了我们;因为无论祂的帮助暂时如何迟延,到了合宜的时候,当祂看见我们已经被充分谦卑了,祂必显为我们的审判者与保护者。这一解释更当被视为真正的意思,因为诗人似乎是引用摩西的话(申命记 32:36),实在连他的用词都照搬过来。为着稍稍缓和百姓将要受的神的管教,摩西预言神必显为他们的审判者,在他们极其困苦之时来帮助并拯救他们。而本诗篇的作者,无论他是谁,都将这话普遍地应用于教会,宣告神绝不容教会被全然毁灭,因为一旦教会毁灭,祂就不再作王了。有人主张把动词的时态改为过去式,理解为神曾向埃及人显明自己是祂百姓的审判者,这样解释使经文的意义变得软弱无力,且与本诗篇或摩西之言的上下文都不相合。希伯来文动词 נחם(nacham,拿含)意思或是后悔,或是得安慰,两种意思都相当合适。一方面,当神以怜悯转向祂的子民时,这在祂本身并不含任何改变,然而在事情本身上却显出改变来。因此当祂不再以公义的审判向百姓显明祂的不悦,反倒开始向他们施怜悯时,就说祂后悔了。再者,当祂记念那存到永远的约,虽曾片时责备他们,却以永远的慈爱眷顾他们时(以赛亚书 54:8),就说祂得了安慰,或说祂向自己的百姓回心转意、与他们和好了。总之,其意乃是:神向祂子民所发的不悦不过是暂时的;祂虽为他们的罪施行报应,却如哈巴谷所说的,在震怒中以怜悯为念(哈巴谷书 3:2)。这样,神就被描绘成人的样式,显出父亲的慈情,恢复那本当被弃绝的儿女,因为祂不忍心自己亲生的骨肉被夺去。这段经文的意思正是如此——神怜恤祂的子民,因为他们是祂的儿女;祂不愿失去他们而成为无儿无女的;祂向他们易于回心,因他们为祂所珍爱;祂既认他们为自己所生的,就以温柔的爱抚育他们。
<19D515>诗篇 135:15-21
15. 外邦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 16. 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 17. 有耳却不能听,口中也没有气息。15
口中也没有气息。 18. 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 19. 以色列家啊,你们要称颂耶和华。亚伦家啊,你们要称颂耶和华。 20. 利未家啊,你们要称颂耶和华。你们敬畏耶和华的,要称颂耶和华。 21. 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该从锡安受称颂。你们要赞美耶和华。 16
15. 外邦的偶像等等。本诗篇这一部分既已在别处解释过,就不必再详加论述,重复反倒会令读者生厌。因此我只用几句话说明诗人的用意。他斥责外邦人的愚顽——他们以为除非投靠偶像敬拜,就无法使神与他们亲近——藉此提醒以色列人当记念他们所蒙的特殊怜悯,愿他们更加审慎地持守神敬拜的纯朴与洁净,远避亵渎的迷信。他宣告说,拜偶像者越是热心事奉他们的偶像,就越是把更重的审判招到自己身上。毫无疑问,他在宣告必临到假神敬拜者的可畏审判时,其目的乃是要拦阻那些在神话语中长大的人效法他们。在诗篇 115 篇中,所发出的劝勉是要倚靠或仰望耶和华;这里则是要称颂他。除亚伦家之外还提到利未人,因为祭司职分有两个等次。两篇诗其余各处都相同,惟独在末节,诗人在此把自己与耶和华其余的子民一同联合起来称颂神。他说从锡安,因为神既应许从那地方垂听他们的祷告,并从那里丰丰富富地彰显他的恩眷,他就藉此给了他们充分的理由从那里赞美他。17 所陈明的理由是他住在耶路撒冷;这不可按低俗粗鄙的意思理解为他被局限在这样狭窄的居所里,乃是说,就他恩眷的可见彰显而言,他在那里;经验表明,虽然他的威严充满天地,他的能力与恩典却以特别的方式赐给他自己的百姓。
「或许原文 הללו שם יהוה,halelu et shem Jehovah,当译作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即,要在神无限的本质、存有、圣洁、良善与信实中赞美他。」——亚当·克拉克博士。 ↩
你们站立的人这几个字是我们在第二句中补上的,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显明加尔文所理解的意思。门德尔松(Mendelssohn)在其《Beor》中指出,第一句所提到的 בית יהוה「耶和华的殿」,乃是祭司站立之处;而第二句所指、环绕圣殿的「院宇」,则是百姓公祷时所在之地。 ↩
「雅各」这名在此是以借代法指雅各的后裔,这从两个并行句的对应中可以看出。 ↩
“Et quand on advisera de bien pres aux mots, on y trouvera que le peuple est adjoint, etc.”—法文版。(意即:当人细细察考这些字句时,就会发现百姓也一同被包括在内……) ↩
“Signifie proprement chose bien seante ou belle: et ce sens general convient mieux.” — Fr.(本意为合宜之事或美好之事;此一般性的意义更为贴切。) ↩
“Comme c’est aujourd’huy de tous ceux qu’il adopte en sa bergerie, et ente au corps de son fils unique.” — Fr.(正如今日凡祂收纳入祂羊圈、接枝于祂独生子身体之人皆然。) ↩
古时敬拜诸元素的异教徒,臆想这些元素拥有随意降雨或止雨的能力。先知耶利米针对这种迷信的臆想(耶利米书 14:22),宣称那能力乃是独属于那创造并治理世界之神的:“外邦人虚无的神中有能降雨的吗?天能自降甘霖吗?耶和华我们的 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吗?所以我们仍要等候你,因为这一切都是你所造的。”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朱庇特(Jupiter)手持雷与电;埃俄罗斯(AEolus)掌管众风。而诗人在此教导我们,要把这天上的军械归还其真正的主人。这段描述大概是指秋季固定的雨季,约在九月末来临;罗素博士(Dr. Russell)对阿勒颇(Aleppo)该月天气的记述,可引来说明本节的种种细节。他说:“很少有哪一夜西北方向没有大量闪电,却不伴随雷声;而当这闪电出现在西方或西南方位时——那常有雷声随之——便是将要下雨的确据。一阵狂风与漫天尘云,乃是这些雨水通常的先声。”因此可以说神“为雨水造闪电”,因为在东方,西方与西南方位的闪电乃是降雨的确实预兆;而那带来这些滋润甘霖的狂风,也可说是为此目的从“神的密处”而出的。既然罗素博士把“尘云”称作“这些雨水通常的先声”,哈默(Harmer)便断定,נשאים, nesiim(内西姆)一词——在我们的英文圣经中译作“雾气”——必是指他们在别处所译的“云”。 ↩
“Tellement qu’il les embrasse et range en leur ordre, afin que sa grandeur ne soit nullement obscurcie par eux.”——「以致祂将万物包罗并按其次序安排,使祂的伟大丝毫不因它们而被遮蔽。」 — Fr. ↩
“Neantmoins si nous ne voulons arracher tons les rudimens de la vraye religion, ceci doit demeurer ferme,”——「然而,我们若不愿将真宗教的一切根基连根拔除,这一点就必须坚立不移,」 etc. — Fr. ↩
“Si ce meslange du fen et de l’eau n’estoit cognu par usage, qui ne diroit que c’est une merveille,”——「这火与水的混合若非人所素常见惯,谁不会说这是一件奇事,」 etc. — Fr. ↩
“参看 民数记 21 章;申命记 2 章和 申命记 3 章;约书亚记 12:7 等处。古时极小邦国的首领亦称为王;西宏和噩之所以被特别列举出来,乃因他们(申命记 3:11;阿摩司书 2:9)属于巨人族类,身量与力气都异常惊人。” — Cresswell(克雷斯韦尔)。 ↩
“Sed quia praecluso terrae aditu in primis erant formidabiles.” — 拉丁文。“Mais pource qu’ils estoyent les plus a redouter, a cause qu’ils tenoyent l’entree de la terre fermee.” — 法文(“但因他们扼守着进入那地的门户,所以最为可畏。”) ↩
“Ou, prendra consolation.” — 法文旁注。“或作:必得安慰。” ↩
“Le mot de juger selon les Hebrieux, contient en soy toutes les parties d’un juste et legitime gouvernement.” — 法文(“审判一词按希伯来人的用法,包含了公正合法之治理的一切部分。”) ↩
“有些人将 אף 视为副词,意为甚至,如金希(Kimchi);但上下文,以及 <19B506>诗篇 115:6 的平行经文,都表明它具有鼻子的意义。אין 因其后接 יש,故仅有没有之意(撒母耳记上 21:9)。本节这一部分的意思是,外邦人的偶像连可以出入口鼻的气息都没有。” — 菲利普斯(Phillips)。 “אף:我强烈怀疑以此字开头的一句(他们有鼻子)已从经文中脱落。此句见于肯尼科特(Kennicott)的一份抄本中,后世也已补入七十士译本。” — 杰布《诗篇译本》(Jebb’s Translation of the Psalms) 等,第一卷。 ↩
本诗篇在原文中以「哈利路亚」作结,七十士译本却将这一句移作 诗篇 136 篇的题注。 ↩
“Quant et quant aussi il donnoit occasion et matiere de luy chanter louanges.”(同时,他也赐下了向他歌颂赞美的缘由与题材。)— 法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