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约书亚记 16:1-10
1. 约瑟的子孙拈阄所得之地,等等。圣经作者首先叙明约瑟两个儿子所拈得之地,随后描述以法莲的地界。然而奇怪的是,玛拿西支派的半个支派既已在约旦河东安置,作者用于描述其余那半个支派的笔墨,竟多过描述以法莲全支派产业的笔墨;虽然后者人数更众,理当为自己要求更大的疆域。不过,之所以对玛拿西后裔的记述更为详尽,乃是出于一些特殊情由。第一,作者重述他们如何未经拈阄便在巴珊地得了安置。第二,他提到约书亚如何确认了摩西凭神圣权柄就西罗非哈的众女儿所颁的命令。既然以法莲的地界并无疑问,也无争议之虞,所以只是简略提及他们的分地。
但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长子的名分已从玛拿西转到以法莲,那么这个在地位上原本居先的支派,其后裔为何会在玛拿西子孙中间得着他们的城邑呢?因为照这样看来,他们所得的似乎反倒是较低的份。我的解释是这样的:当玛拿西所分得的地按人口数目而言过于宽阔时,便作了一番核算,从中划出若干城邑,以补足以法莲支派应得的正当份额;这并不是说他们与玛拿西的子孙混杂而居、以某种朝不保夕的租佃方式在他们中间占有住处,1 而不过是把他们的地界朝着玛拿西人的方向扩展开去——因为对玛拿西人来说,较窄的产业已足够使用了。
在本章结尾,以法莲因其懦弱怠惰而受到严厉责备,因为他们没有把迦南人从基色赶出去。倘若他们以大丈夫的气概、全心全意地去确立自己对那按签所得之地的权利,胜利本已握在他们手中。这样的进取绝非鲁莽轻率,因为那拈阄的定夺,其效力无异于耶和华亲自从天伸手行事。然而,他们那可耻的怠惰,因一件事实而暴露得更加分明,其罪责也大大加重了:他们竟使那些本不可与之有任何形式往来的人成了服苦役、纳贡的人。既然神已明明禁止他的子民与那些外邦人有任何交易,尤其禁止与他们立约、许他们赦免与保全,那么以法莲人向他们勒索贡物,其罪就远比不立约而容让他们存留更为深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