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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书 2:1-4

<590201>雅各书 2:1-4

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1. Fratres mei, ne in acceptionabus personarum fidem habeatis Domini Jesu Christi ex opinione, (vel, gloriae.)
2. 若有一个人带著金戒指,穿著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著肮脏衣服也进去;2. Si enim ingressus fuerit in coetum vestrum vir aureos anulos gestans, veste indudus spliendida; ingressus autem fuerit et pauper in sordida veste;
3. 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3. Et respexeritis in cum qui vestem fert splendidam, et ei dixeritis, Tu sede hic honeste, et pauperi dixeritis, Tu sta illic, vel, Sede hic sub scabello pedum meorum;
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么?4. An non dijudicati eestis in vobisipsis, et facti judices malarum cogitationum?

这一责备乍看之下似乎严苛而不近情理;因为尊敬那些在世上居高位的人,本是待人接物中不可忽视的一项本分。再者,倘若按外貌待人是有罪的,那么仆人就应当从一切顺服中得释放了;因为在保罗看来,自由与为奴都是人生的处境。对于掌权者也当作如是观。然而,只要不把雅各所写的割裂开来,解决这些疑难便不困难。因为他并非笼统地反对将尊荣归给富人,乃是反对以那样一种方式为之,以致藐视或羞辱穷人;当他往下论到爱的准则时,这一点就会更加清楚地显明出来。

所以,让我们记住,这里所谴责的按外貌待人,就是那种如此高抬富人、亏待穷人的态度,这一点他也借着上下文清楚地表明出来;那种向富人所显、却轻看穷人的尊荣,实在是野心勃勃、满了虚妄的。毫无疑问,当唯独这世界的假面被高看重视时,正是野心当道、虚荣横行之时。我们必须记住这个真理:凡藐视被弃绝之人、却尊重敬畏神之人的,才当被算在神国的后嗣之中。(诗篇 15:4)

这里所定罪的乃是相反的恶行,就是当一个人单单因着顾念财富而尊敬恶人,并如前所述,羞辱善人。因此,你若这样读:“顾念富人的就是犯罪”,这句话便荒谬了;但你若这样读:“单单尊敬富人、藐视穷人、以蔑视待他的,就是犯罪”,这便是敬虔而真确的教义。

1. 不可……有信心…… 按外貌待人。他的意思是,按外貌待人与对基督的信心互不相容,二者无法并存,这话说得极是;因为我们借着信心被联结成为一个身体,基督在其中居于首位。因此,当世界的浮华僭越,以致遮蔽了基督的所是时,就显明信心已所剩无几了。

在翻译 τῆς δόξης(“基于看重”,ex opinione)时,我采用了伊拉斯谟的译法;不过那位旧译者将其译作“荣耀”也并非不当,因为这个词兼有两义;而且按本段的思路,它也能恰切地应用于基督。因为基督的光辉是何等浩大,一旦它照亮我们的眼目,就轻而易举地使世上一切的荣耀黯然失色。由此可见,当对世俗荣耀的爱慕攫住我们时,基督在我们眼中就被看轻了。但另一种解释也十分贴切,因为当财富或尊荣的看重与价值使我们目眩时,那本应独占人心的真理便被压制了。得体地就坐意思是尊荣地就坐。

4. 这样,你们岂不是在心里偏袒吗?或译作,你们岂不是在自己里面被定罪吗。这句既可读作肯定句,也可读作疑问句,但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他借此加重他们的过错,指出他们竟以如此大的邪恶为乐、放纵自己。若读作疑问句,意思便是:“难道你们自己的良心没有定你们的罪,以致你们无需别的审判者吗?”若采肯定句解,则如同他说:“这恶事也随之而来,就是你们不以为自己在犯罪,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思竟是那样邪恶。”1

JAMES 2:5-7

<590205>雅各书 2:5-7

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么?5. Audite, fratres mei dilecti, nonne Deus elegit pauperes mundi hujus divites in fide et heredes regni quod promisit iis qui diligunt eum?
6.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么?6. Vos autem contemptui habiustis pauperem: nonne divites tyrnnidem in vos exercent et iidem trahunt vos ad tribunalia?
7.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称)的尊名么?7. Et iidem contumelia afficiunt bonum nomen quod invocatum est super vos?

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他现在用两重论证来证明:他们为了富人而轻看穷人,乃是本末倒置的行为。第一重论证是:贬低神所高举的人,羞辱神所尊荣的人,乃是不合宜、可耻的。既然神尊荣穷人,那么凡弃绝穷人的,便是颠倒了神的次序。另一重论证取自日常的经验:因为富人多半使良善无辜的人受苦,那么以这样的回报来对待他们所行的恶——竟使他们比穷人更蒙我们看重——就极其不合理了,因为穷人帮助我们远多于亏负我们。我们现在就来看他如何展开这两点。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吗? 这并不是说唯独拣选了他们,而是他愿意从他们开始,好挫败富人的骄傲。这也正是保罗所说的,神所拣选的,不是世上许多有名望的,不是许多有权势的,而是那些软弱的,为要叫那些刚强的羞愧(哥林多前书 1:25)。总而言之,神虽将他的恩典同样浇灌在富人与穷人身上,然而他的心意是宁可看重后者过于前者,好叫有权势的学会不自我夸耀,叫卑微而籍籍无名的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归于神的怜悯,也叫这两等人都被操练出温柔与谦卑。

在信心上富足的人,并非那些在信心之伟大上有余的人,乃是神以他圣灵各样恩赐使之富足的人,这些恩赐是我们藉信心领受的。因为毫无疑问,既然主对众人都慷慨施恩,各人便照着自己信心的度量成为他恩赐的领受者。所以,我们若空虚匮乏,那正证明我们信心的不足;因为我们只要扩张信心的胸怀,神总是随时预备要将它充满。

他说,国度是应许给那些爱神之人的:这并不是说应许取决于爱;而是他提醒我们,神呼召我们进入永生的盼望,乃是基于这一条件、朝向这一目的,就是要我们爱他。所以,这里所指出的是终点,而非起点。

6. 那富足的人岂不是……吗。他似乎是借着摆出富人不公义的辖制,来煽动他们去报复,好叫那些被不公义对待的人,能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然而经文处处吩咐我们要善待那些伤害我们的人。但雅各的用意却另有所在;因为他只是想指出:他们毫无道理、毫无判断力,竟出于虚荣心去尊崇那些欺压他们的人,与此同时却亏待自己的朋友,至少是那些从未曾亏负过他们的人。因为由此更充分地暴露出他们的虚妄,就是他们并非被任何恩慈之举所打动:他们仰慕富人,仅仅因为对方富有;不但如此,他们还奴颜婢膝地谄媚那些他们明知(并因此蒙受损失)不义又残忍的人。

诚然,富人当中也有一些是公义的、温和的、憎恶一切不义的人;但这样的人极少。因此,雅各所说的,是那大多数情况下通常会发生的事,也是每日的经验所证实为真的事。因为人常常滥用自己的权势去行恶,于是就出现这样的情形:一个人越有权势,就越败坏,对邻舍也越发不义。所以,富人越发应当谨慎,免得沾染上那在他们同阶层之人中间处处盛行的任何一种毒染。

7. 那尊贵的,或美好的。我毫不怀疑,他这里所指的乃是神与基督的名。他说,你们是奉,或说,凭着这名被称呼的;这不是像圣经有时所说的那样在祈祷中被称呼,而是藉着信仰的宣认;正如创世记 48:16 说父的名要归在他子孙身上,以赛亚书 4:1 说丈夫的名要归在妻子身上。这就等于说:“你们所夸耀的美名,或你们以被这名称呼为荣的名;然而他们若骄傲地毁谤神的荣耀,何等不配得基督徒的尊敬!”

JAMES 2:8-11

<590208>雅各书 2:8-11

8. 经上记著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8. Si legem quidem regiam perfectis juxta scripturum, Diliges proximum tuum sicut teipsum, benefacitis. (Leviticus 19:18; Matthew 22:39; Mark 12:31; Romans 13:9; Galatians 5:14.)
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9. Sin personam respicitis, peccatum committis, et redarguimini a lege veluti transgressores. (Leviticus 19:15; Deuteronomy 1:17, 19.)
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10. Quisquis enim totam legem servaverit, offenderit autem in uno, factus est omnium reus.
11.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11. Nam qui dixit, Ne moecheris, dixit etiam, Ne occidas. Quod si non fueris moechatus, occideris tamen, factus es transgressor legis.

接下来是更明白的说明;因为他明确指出了上文最后那句责备的原因,即他们对富人殷勤献媚,并非出于爱心,恰恰相反,乃是出于虚妄的私心,想要博取富人的欢心。这里也是一种预先的设防,借此堵住对方可能提出的辩解;因为他们或许会反驳说:一个人若谦卑地俯就那不配得的人,本不该受责备。雅各诚然承认这话本身是真的,但他指明这不过是他们虚假的托辞,因为他们所表现出的这种恭顺礼敬,并非出于对邻舍的爱,乃是出于按外貌待人。

那么,在前半句中,他承认我们向邻舍所尽的爱的本分乃是正当而值得称许的。在后半句中,他否认那种野心勃勃的按外貌待人应被算作此类,因为它与律法所吩咐的大相径庭。而这一回答的关键,就系于”邻舍”与”按外貌待人”这两个词上,仿佛他是说:”倘若你托词说你的所作所为中有某种爱,这很容易被驳倒;因为神吩咐我们要爱邻舍,而不是按外貌待人。”此外,”邻舍”一词涵盖全人类:因此,凡说只有极少数人(按他自己的臆想)当受尊荣、其余的人则可轻慢者,并未持守神的律法,而是屈从于自己心中败坏的私欲。神明确将寄居的人、仇敌,以及一切人,甚至最卑微的人都郑重托付给我们。按外貌待人与这一教训全然相悖。因此,雅各正确地断言,按外貌待人与爱是不相容的。

8. 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这里的律法,我径直理解为生活的准则;而全守或成全它,就是以心中真正的正直去持守它,正如人们所说的,圆满无缺地(rotunde,罗马地/圆满地)持守——他将这样的持守与仅仅局部的遵守对立起来。它确实被称为至尊的律法,因为它乃是那至尊的通途或大道;也就是说,是平坦、笔直、齐整的道路——这话暗中与那些曲折的小径和迂回弯道相对立。

然而,据我看来,这里所暗指的,是他们向富人所表现的那种奴仆般的顺从;其实,他们若真诚地服事自己的邻舍,本可以不仅作自由的人,甚至活得如君王一般。

其次,他说那些按外貌待人的人被律法所定罪,或说被律法所责备,这里的”律法”是按其本义来理解的。因为既然我们蒙神的命令去接纳一切世人,凡是(除极少数例外)弃绝其余所有人的,就破坏了神所立的约束,也颠倒了神所定的次序,因此理当被称为律法的违犯者。

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他惟一的意思是,神不容我们有所保留地敬奉他,也不许我们从他的律法中删去那些不合我们心意的部分。乍看之下,这句话在有些人听来似乎难以接受,仿佛使徒赞同斯多亚派的悖论——那派主张一切罪都是同等的——又仿佛他断言,在一件事上冒犯的人,理当与那终身犯罪作恶的人受同样的刑罚。然而从上下文可以明显看出,他心中绝无此意。

因为我们总要留意任何话语被说出的缘由。他否认爱邻舍这回事——当人只因野心而拣选邻舍中的一部分,却忽略其余的人时。他证明这一点,是因为若不按神的命令均等地顺服,那便算不得顺服神。既然神的准则是明白而完整、无可挑剔的,我们也当顾念这种完整性;如此,我们中间就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把神所配合的加以拆散。所以,我们若想正确地顺服神,就当有始终如一的一致性。举例来说,一位审判官若惩罚了十宗盗窃,却放过一人不加惩处,他便暴露了自己心思的偏曲,因为他这样就显明自己是对人发怒,而非对罪发怒;因为他在这人身上所定的罪,在另一人身上却予以开脱。

那么,我们现在就明白了雅各的用意,就是说:如果我们从神的律法中删去那些我们不太喜欢的部分,即便在其他方面我们仍旧顺服,我们却已经干犯了全部,因为在某一件事上违背,就是违背了整个律法。虽然他是就手头的题目来发挥这句话,但它却是取自一条普遍的原则——神已经为我们定下了生活的准则,我们无权任意残缺它。因为律法从来没有只就其中一部分说:”这是正路,你们要行在其间”;律法应许赏赐,也惟独应许给那全面的顺服。

那么,经院学者们是愚昧的,他们竟然认为他们所谓的部分之义是有功德的;因为这段经文以及其他许多经文都清楚表明,除了完全遵守律法之外,别无义可言。

11. 因为那说……的,或作:那说过……的。这是对前一节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当思想的,乃是那位立法者,而非孤立地看待每一条诫命。神的义,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包含在律法之中。所以,凡干犯律法一条的,就是尽其所能地毁坏神的义。此外,神的旨意乃是要在每一部分中,正如在某一部分中一样,试验我们的顺服。故此,凡在诫命中任一条上有所冒犯的,都是律法的违犯者,正如这话所说:

“凡不常照这律法上的话去行的,就必受咒诅。” 申命记 27:26。)

我们进一步看到,按雅各的说法,”违犯律法的人”与”犯了众条的人”意思相同。

JAMES 2:12-13

<590212>雅各书 2:12-13

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12. Sic loquimini, et sic facite, ut per legem libertatis judicandi.
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13. Judicium enim sine misericordia ei qui non praestiterit misericordiam ;et gloriatur misericordia adversus judicium.

12. 你们既然……就要这样说话。有些人这样解释:既然他们过分自满,就被传唤到那正确的审判台前;因为人是照着自己的观念为自己开脱的,因为他们把自己从神圣律法的审判之下抽身出去。于是他提醒他们,一切的行为和言语都要在那里交账,因为神必按着他的律法审判世界。然而,这样的宣告可能会使他们陷入过度的恐惧,为要纠正或缓和他们可能觉得严厉之处,他加上了那使人得自由的律法。因为我们知道保罗所说的话,

“凡在律法以下的,都在咒诅之下。” (加拉太书 3:10。)

因此,律法本身的判决乃是定罪、以致永死;但他用自由一词,是指我们已从律法的严苛中被释放出来。

这个意思并非完全不合适,不过若有人更细致地考察紧接其后的内容,就会看出雅各另有所指;其含义仿佛他说的是:“除非你们愿意承受律法的严峻,否则你们对邻舍就当少些苛刻;因为使人得自由的律法,与神的怜悯乃是一回事,正是这怜悯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中救拔出来。”因此,这一节应当与下文连起来读,就是他论及担待软弱之本分的那一段。毫无疑问,整段这样读来意思甚为通顺:“既然我们中间无一人能站立在神面前,除非我们蒙拯救、得脱离律法的严格苛严,那么我们行事为人就当如此,免得因过于严厉而将神的宽容或怜悯拒之门外——而这怜悯直到末了乃是我们众人所需要的。”

13. 因为他将受审判。这是把上一节应用到所论的题目上,它完全证实了我在前面提到的第二种解释:因为他表明,既然我们唯独藉着神的怜悯得以站立,我们就当把这怜悯施予那些主亲自托付给我们的人。这确实是对仁慈与善意的独特称许,即神应许说,我们若怜悯我们的弟兄,他就必怜悯我们: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怜悯,无论向人所施的何等之大,能配得神的怜悯;而是说神愿意那些被他收纳为儿女的人——正如他向他们是一位仁慈、宽容的父——在地上承载并彰显他的形像,正如基督所说的,

“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天父慈悲一样。” (马太福音 5:7。)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他向他们所能宣告的,没有比神的审判更严厉、更可畏的了。由此可见,凡不逃往赦免之庇护所的人,都是可悲而沉沦的。

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他的意思仿佛是说:“唯有神的怜悯才能救我们脱离审判的惊惧与恐怖。”他在此以夸胜或夸耀来表达得胜或凯旋之意;因为定罪的审判悬在普天下之上,除了怜悯,别无他物能带来救解。

有些人把这里的”怜悯”理解为指代人本身,这种解释生硬而牵强,因为严格说来,不能说人向着神的审判夸胜或夸口;反倒是怜悯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得胜,当审判的严厉退让之时,唯有怜悯掌权。不过我并不否认,正因如此才生出夸胜的确信,就是当信徒知道神的忿怒在某种意义上向怜悯让步,以致他们靠着后者得着纾解,而不被前者所吞没之时。

雅各书 2:14-17

<590214>雅各书 2:14-17

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14. Quid prodest, fratres mei, si fidem dicataliquis se habere, opera autem non habeat? nunquid potest fides salvum facere ipsum?
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15. Quod si frater aut soror nudi fuerint, et egentes quotidiano victu
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16. Dicat autem aliquis vestrum illis, Abite cum pace, calescite et saturamini; non tamen dederitis quae sunt necessaria corpori, quae utilitas?
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17. Sic et fides, si opera non habuerit, mortua est per se.

14. 这有什么益处呢。他接着称许怜悯。他既已警告说,我们若不以恩慈与怜悯待邻舍,神对我们就要作严厉的审判者,且极其可畏;而另一方面,那些假冒为善之人却反驳说,信心于我们已经足够,人的得救就在乎信心——于是他如今便责备这种虚妄的夸口。所言的要旨乃是:没有爱的信心毫无价值,因此是全然死的。

但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信心能与爱心分开吗?诚然,对这段经文的解释确实衍生出诡辩家们那个常见的区分,即”未成形的信心”(unformed faith)与”已成形的信心”(formed faith)之别;然而雅各对这种东西一无所知,因为从起首的话语便可看出,他所论及的乃是虚假的信心表白:因为他并非这样开头说”倘若有人有信心”,而是说”倘若有人说他有信心”;他借此无疑暗示,那些假冒为善者所夸口的,不过是信心的空名,而这信心实际上并不属于他们。

他之所以称之为信心,乃是一种让步,正如修辞学家所言;因为当我们讨论一个论点时,向对方承认他所要求的,不但无害,有时甚至是有益的,因为一旦事情本身被认清,所承认的便可轻易地从他手中收回。于是雅各既已确知这不过是伪善者用以遮掩自己的虚假借口,便不愿在一个字眼或一种说法上争论。然而,我们要记住,他提及信心时,并非按照自己心中的看法而言,恰恰相反,他是在驳斥那些对信心作虚假宣称、其实全然缺乏信心的人。

这信心能救他吗? 这就好比他说,我们并非靠着对神那种冷冰冰、空洞无物的知识而得着救恩——这一点人人都承认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救恩之所以藉着信心临到我们,正是因为信心使我们与神联合。而这联合唯有藉着与基督的身体相连才能成就,如此我们便藉着他的灵而活,也受他管治。在那死的信心之影像里,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因此,雅各否认救恩与它相连,也就不足为奇了。2

15. 若是弟兄,或译作,因为若有弟兄。他从与其主题相关的事上取一例证;因他一直在劝勉他们要践行爱心的本分。倘若有人反倒夸口说自己有信心而无行为便已知足,他就把这种虚幻的信心比作一个人对饥饿之人所说的话:只叫那饿汉吃饱,却不供给他所缺乏的食物。因此,正如那用言语打发穷人离去、却不施以任何帮助的人是在戏弄他,照样,那些为自己臆想出没有行为、也没有任何虔诚本分的信心之人,也是在戏弄神。3

17.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他说,信心若单独存在,即当它缺乏善行时,便是死的。我们由此断定,那实在算不得是信心,因为既然死了,它便不配保有这名称。诡辩士们抓住这句话,声称有某种信心是单独存在的;但这种无聊的诡辩很容易被驳倒,因为使徒显然是从不可能之事来推论的,正如保罗说,若有天使企图颠覆福音,就当被咒诅。(加拉太书 1:8)

JAMES 2:18-19

<590218>雅各书 2:18-19

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18. Quin dicat quispam, Tu fidem habes, et ego opera habeo; ostende mihi fidem tuam sine operibus (alias, ex operibus) tuis, et ego tibi ex operibus meis ostendam fidem meam.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19. Tu credis quod Deus unus est, bene facis; et daemones credunt, ac contremiscunt.

18. 不但如此,有人要说。伊拉斯谟在此引入两个说话的人:其一夸口有信心而无行为,另一则夸口有行为而无信心;他认为使徒最终将二者一并驳倒。但在我看来,这种解释太过牵强。他觉得奇怪的是,这话竟出自雅各之口——你有信心——因为雅各根本不承认有什么无行为的信心。然而,他在此大大错了,因为他没有认出这些话里含有反讽(irony)。至于 ἀλλὰ(alla,然而)我理解为「不但如此,反倒」;τὶς(tis,某人)理解为「任何人」;因为雅各的用意是要揭穿那些人愚妄的夸口——他们凭生活行事表明自己是不信的人,却自以为有信心;他暗示,凡过圣洁生活的敬虔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剥去伪善者所自鸣得意的那种夸口。[^f17Ά

将你的……指给我看。虽然较通行的读法是「借着行为」,但古拉丁译本更为合适,这种读法在若干希腊文抄本中也可见。因此我毫不犹豫地采用了它。于是他吩咐人把没有行为的信心指出来,如此便是从不可能之事来推论,证明那不存在之物。所以他是在反讽地说话。但若有人偏爱另一种读法,其义也归于一致,即「借着行为把你的信心指给我看」;因为信心既不是闲置无用之物,就必然要借着行为得到证明。那么其意思便是:「除非你的信心结出果子,否则我否认你有任何信心。」4

但有人或许会问:外在生活的正直,是否就是信心的确据呢?因为雅各说:「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对此我回答说:不信的人有时也在那些看似美好的德行上出类拔萃,度着无可指摘、远离一切罪恶的可敬生活;因此,表面卓越的行为,也可能与信心毫无关系地存在着。雅各实在也并未主张:凡看似良善的人都拥有信心。他的意思不过是:信心若没有善行为凭据,便只是徒然的假冒,因为果子总是从好树那活着的根上结出来的。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单从这一句话就清楚可见,整场辩论所争的并非信心,而是那对神的普通认识;这种认识使人与神联合的能力,并不比看见太阳能把人带上天更强;然而确定无疑的是,我们乃是借着信心才得以亲近神。此外,若有人说魔鬼也有信心,那就荒谬可笑了;而雅各在这一点上把它们置于假冒为善之人之上。他说,魔鬼一听见神的名就战惊,因为当它承认自己的审判者时,便被对他的惧怕充满。既然如此,那藐视自己所承认之神的人,就要恶劣得多了。

你信得不错,这话是带着贬抑之意说的,仿佛他是说:“真是了不起啊!竟沉沦到比群魔还低的地步。” 5

JAMES 2:20-26

<590220>雅各书 2:20-26

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20. Vis autem scire, O homo inanis! quod fides absque operibus mortua sit?
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21. Abraham pater noster, nonne ex operibus justificatus est, quum filium suum Isaac super altare?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为才得成全。22. Vides quod fides co-operata fuerit ejus operibus, et ex operibus fides perfecta fuerit?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3. Atque implenta fuit scriptura, quae dicit, Credidit Abraham Deo, et imputatum illi fuit in justitiam, et Amicus Deo vacatus est?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著行为,不是单因著信。24. Videtis igitur quod ex operibus justificatur homo, et non ex fide solum.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么?25. Similiter et Rahab meretrix, nonne ex operibus justificata est, quum excepit nuntios, et alia via ejecit?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26. Quemadmodum enim corpus sine anima mortuum est, ita et fides sine operibus mortua est.

20. 但你这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吗。我们必须明白这问题的实质所在,因为这里所争论的并不是关乎称义之因,而只是:没有行为的信仰宣认究竟有何价值,我们又当如何看待它。因此,那些力图借这段经文证明人是因行为称义的人,实在是荒谬地行事,因为雅各绝无此意;他随后所附上的那些证据,都是指向这一断言:凡没有行为的信心,若非全然虚无,便是死的信心。人若不留意作者的用意,就永远无法明白所说的是什么,也无法对这些话语作出明智的判断。

21. 亚伯拉罕岂不是。诡辩士们抓住称义这个词,然后便如同得胜一般高呼,说称义部分是靠行为的。但我们应当按照整段经文的总体思路寻求正确的解释。我们已经说过,雅各在这里并不是论到称义的原因,也不是论到人如何得着义的方式,这对每个人都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目的只是要表明,善行总是与信心相连的;因此,既然他宣告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所说的乃是亚伯拉罕为他的称义所提供的凭据。

因此,当诡辩家们抬出雅各来对抗保罗时,他们乃是因一个词的歧义而误入歧途。当保罗说我们因信称义时,他所指的无非是:藉着信,我们在神面前被算为义。但雅各所着眼的却是另一回事,即要表明:那宣称自己有信心的人,必须以他的行为来证明其信心的真实。雅各在此显然无意教导我们:我们得救的盼望当建立在何等根基之上;而保罗所专注申论的,恰恰唯独是这一点。6

因此,为了不陷入那使诡辩家(Sophists,即经院神学家)受骗的错误推理,我们必须注意称义一词的双重含义。保罗用这个词所指的,是在神的审判台前白白算给人的义;而雅各所指的,则是义借着行为的显明,且是在人面前的显明,正如我们可以从前面的话推断出来的:“你将你的信心指给我看”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承认人是因行为称义的,正如有人说,一个人因买下一只巨大而贵重的箱子而变得富有,因为他先前隐藏、锁在箱中的财富,就这样显明出来了。

22. 信心因着行为得以成全7他借此再次表明,这里所讨论的并非我们得救的缘由,而是行为是否必然伴随信心;因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信心被说成因行为而得以成全,因为它并非闲懒无为。信心被说成因行为得以成全,并不是说它由此获得了自身的完全,而是说它由此被证实为真实的。至于诡辩士们从这些话中所引出的那种无用区分——即在成形之信与未成形之信之间的区分——根本无需费力去驳斥;因为亚伯拉罕的信心早在他献上儿子之前就已经成形,因此也已经得以成全。而这一行为并非那收尾之工,或末了之工。此后仍有诸事随之而来,亚伯拉罕借这些事证明了他信心的增长。因此,这并不是他信心的成全,他的信心也并非到那时才第一次披上其形态。可见雅各所理解的无非是:他信心的完整此时显明出来了,因为它结出了那顺服的显著果子。

23. 经上的话就应验了。那些想用雅各这处经文证明亚伯拉罕的行为被算为义的人,必定得承认经文被他曲解了;因为无论他们怎样转来转去、颠倒穿凿,都绝不能使结果成为其自身的原因。这处经文引自摩西(创世记 15:6)。摩西所提到的那算为义之事,比他们要据以说亚伯拉罕被称义的那个行为早了三十多年。既然在以撒出生之前十五年信心就已算为亚伯拉罕的义,这断不可能是借着献以撒的行为成就的。我认为,凡设想亚伯拉罕在神面前被算为义是因他献了儿子以撒的人,都被一个解不开的死结紧紧捆住了;因为当圣灵宣告亚伯拉罕被称义时,以撒尚未出生。由此必然推出,这里所指出的乃是某件在后发生的事。

那么,雅各为什么说这经上的话应验了呢?正是因为他要表明,那使亚伯拉罕称义的信心究竟是何种信心;也就是说,那信心并非闲置无用、转瞬即逝的,而是使他顺服神的信心,正如我们在希伯来书 11:8 所看到的那样。紧接着补充的那个结论,既然是建立在这一点之上,其含义也无非如此。人不是单靠信心称义,就是说,不是靠对神那种空洞无实的知识称义;他乃是因行为称义,就是说,他的义借着其果子被人知道并得以证实。

25. 喇合妓女也不是这样吗。他把如此不相称的两个人放在一起,似乎很奇怪。他为何不从众多显赫的先祖中另选一位,与亚伯拉罕并列呢?他为何偏偏在众人之上选了一个妓女?他是有意把两个品格如此悬殊的人放在一起,为要更清楚地表明:无论一个人的处境、民族或社会地位如何,从未有人是不靠善行就被算为义的。他先前提到了那位远比众人更为杰出的先祖;如今他又以一个妓女为代表,把一切原是外人、后来归入教会的人都涵盖在内。因此,凡想要被算为义的人,即便身处最卑微之列,也仍必须以善行显明自己是这样的人。

雅各按着他的说话方式,宣告喇合是因行为称义的;诡辩家们便由此断定,我们是靠行为的功德得着义。但我否认这里所争论的乃是得着义的方式。诚然,我们承认,义是要求有善行相伴的;我们只是不容善行有赋予义的能力,因为它们在神的审判台前无法站立得住。8

第 3 章

  1. 这句话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疑问句:“你们岂不是在自己中间(或译:在你们里面)分别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直译作“恶念的审判官”,正如他们所说的,这是所有格属格(genitive case of possession)。或者这些话也可译作“成了心怀恶(或译:虚妄)意念的审判官”,或如贝扎(Beza)所译的那句:“成了审判官,作出虚妄的推理”,就是断定那富人是善的、那穷人是恶的。贝扎和其他人指出,διαχρίνομαι从来不是“被审判”或“被定罪”的意思,而是“区分、辨别、分别待人”,也有“争辩”和“疑惑”之意。这里所作的分别就是他们所显出的按外貌待人,他们乃是借着心中所怀的乖谬或虚妄的意念与推理,在自己里面、在自己心中作出这种分别的。但看来这些偏待并非施于教会的成员,而是施于那些偶然来到他们聚会中的外人。 

  2. 当他说「难道信心能救他吗?」时,他的意思是「难道他所自称拥有的那种信心能救他吗?」也就是说,那种死的、不产生行为的信心;因为这里所指的显然正是这种信心,从下文即可看出。为使意思更加明白,麦克奈特(Macknight)将此句译为——「难道这种信心能救他吗?」也就是说,那没有行为的信心。 

  3. 这里举了一个例证:正如一个人对赤身的人说「你们穿上衣服吧」,自己却什么也不做,这话毫无益处,全然无用;同样,那不产生行为的信心也是如此;它既是死的,就不能救人。ft17A 我愿将此节译作:「但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也有行为;你将你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这就如同他说:「你只有信心,我却在信心之外还有行为;如今,请向我证明,你没有与信心相连的行为,却仍有真信心,(这是不可能的,故此他在雅各书 2:20 被称为『虚妄的人』,即空洞无知的人,)而我要借着信心的果子,就是善行,来证明我的信心。」 

  4. 格里斯巴赫(Griesbach)等人认为 χωρὶς(无、离开)才是正确的读法,大多数抄本支持这一读法,叙利亚译本武加大译本中也是如此。这一节乃是理解雅各所言之关键:信心须借行为得证实;如此,信心本身称人为义、使人得救,而行为则证明信心的真实。当他说人是因行为称义时,按本节的意思,乃是说人借着他的行为被证实为已经称义,由此显明他的信心是活的信心,而非死的信心。我们大可像多德里奇(Doddridge)那样感到惊讶:竟有人纵观整段经文,仍以为此处所说的与保罗的教训之间存有任何抵触。保罗的教义——人是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称义,也就是因那借着爱运行的活泼信心称义——与雅各所说的完全一致,即:人不是因死的信心称义,而是因那借着结出善果、或借着顺服神来证明其活泼能力的信心称义。雅各所言的要旨是:死的信心不能救人,惟有活的信心方能,而活的信心乃是运行的信心——这一教义保罗与雅各同样传讲。 

  5. 提及鬼魔之信心,其用意似乎在于表明:一个善人虽然可以相信并战兢,然而他若不顺服神、不行善事,就没有真信心的凭据。使人得救的乃是那顺服的信心,而不仅仅是那使我们战兢的信心。与前一节的关联似乎如下——在前一节中,那自夸单有信心的人被要求证明他的信心是正确的、因而是使人得救的;那发出挑战的人则要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接着,在本节里,一个试验被应用出来——信仰中最首要的一条被提了出来:“就算你相信这一点,然而这信心也不能救你:鬼魔也有这信心,它们不但没有得救,反倒战兢。” 

  6. 正如司各特(Scott)所公允指出的,雅各要与自己的话相调和,其难度并不亚于要与保罗相调和。而只要我们纵览整段经文,不拘泥于个别措辞,这一难处便会顿时消解。 

  7. 前一句在我们的译本和加尔文的译本中都几乎难以理解。「你看见信心是怎样与他的行为一同作工(据加尔文译作「协同作工」)吗?」这里的动词是 συνεργέω,其本义是一同作工、协同工作;作为协同的效果,它也可指帮助、辅助。「你看见信心是怎样在他的行为上帮助他吗?」施洛伊斯纳(Schleusner)给出这样的释义:「你看见亚伯拉罕借着他的信心得着帮助,去成就他那些非凡的行为。」伯撒(Beza)的译法是:「你看见信心乃是他行为的辅佐者(administer,执事)。」有些人则取「结合以协同」之意:「你看见信心与他的行为一同协作」,也就是在称义一事上协作。有人指出,倘若原意是这种结合,那就应当说是行为与他的信心一同作工,因为按照圣经的见证和事物的本性,信心才是首要的、主要的,而且没有信心便不能有善行。但第一种解释最合乎经文的字面,也最合乎这段经文的主旨。 

  8. 最后一节未被论及,——雅各书 2: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照样,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其意思并非说,行为之于信心,如同灵魂之于身体,因为那样就会使行为成为信心的生命,恰与事实相反;而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就像没有生命的死尸一样。 

Published 2026-07-1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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