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诫
出埃及记 20
| <022016> EXODUS 2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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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Non dices adversus proximum tuum falsum testimonium (vel, non loqueris contra proximum tuum ut testis mendacii.) | 16. Non dices adversus proximum tuum falsum testimonium (vel, non loqueris contra proximum tuum ut testis mendacii.) |
| <050520> DEUTERONOMY 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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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 20. Non dices in proximum tuum falsum testimonium. |
| <022301> EXODUS 23:1, 2,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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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 | 1. Non suscipies vocem mendacii, neque adjicias manum tuam impio ut sis testis mendax. |
2.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 | 2. Non eris post multos ad mala, neque respondebis in causa, ut declines post multos ad pervertendum. |
7. 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 | 7. A sermone mendacii longe aberis: nec occides innocentem et justum: quia non justificabo impium. |
1. 不可随伙(旁注)布散谣言。这也可以译作:你不可散布或煽起谣言;若采此译,神所禁止的乃是我们捏造毁谤之言;但若照「不可随伙」来读,神的禁令便更进一步,即:任何人都不可以自己的附和去纵容或坐实他人的谎言。因为前面已说过,这罪可以有两种犯法:或是恶人捏造出虚假的控告,或是别的过于轻信之人急切地与他们同流合污;如此看来,两种意思都甚为适切——无论是定罪那散布谣言的始作俑者,还是那些助长其恶行、可以说为之背书的人。但既然紧接着说「不可与他们连手」,我便乐意采纳「不可随伙」这一译法,好叫两个分句更能彼此呼应。摩西用这个词实在极其贴切,因为谎言若非被别人不义的附和所拾取、所撑持,本会因其自身的空虚很快化为乌有、落地无声。所以神呼召祂的子民脱离这邪恶的共谋,1 免得他们因着自己的相助而将虚假的控告散布出去;
又把那些藉着助恶人一臂之力而诽谤邻舍的人称为假见证人;因为捏造诬告与助长诬告之间,其实相差无几。
若认为把第二节限定于审判官身上更为可取,那么它便既是对第八诫、也是对第六诫的补充,即:任何人都不可甘心附从他人不义的看法,因为这类看法可能危及无辜之人的财物或性命。然而,鉴于这里所责备的乃是那些过于轻信之人的谬误——虚谎正是由此得势,毁谤者也借此把本来清楚明白的事搅得晦暗不明——所以它置于此处是恰如其分的。2
7. 当远离虚假的事。既然他似乎是在论及那使无辜之人致死的假誓,或许有人宁愿将这段经文附于第六诫之下;但这一点容易解决,因为摩西明明是在谴责作假见证,同时举出其中的一个实例,好叫人看出这是何等可憎的罪行,即以毁谤杀害弟兄——因为作假见证的人用舌头杀人,比刽子手用刀剑杀人更甚。因此,虽然一般性地攻击自己的弟兄撒谎已是极不人道之举,但若弟兄因假誓而被处死,其暴虐更是加增,因为如此一来谋杀便与背信相结合了。随后是一句威吓之言,藉此神传召作假见证的人到祂的审判台前,那些以谎言使良善之人陷于危难的人,必不能逍遥法外、免于刑罚。
利未记 19
| <031916> LEVITICUS 19:16,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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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地。我是耶和华。 | 16. Non incedes obtrectator in populis tuis, nec stabis contra sanguinem proximi tui: ego Jehova. |
17. 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 | 17. Corripiendo corripies proximum tuum, neque excitabis super eum crimen. |
16. 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后半句所本的原则与前一节相同,因为它是附加在一条普遍诫命之上的,那诫命所定罪的乃是毁谤中伤;既然我们承认自己的舌头竟被如此残忍地武装起来,以致流无辜人的血,我们就更当被震慑而远离此事。有些人认为 רכיל,racil(拉基勒)一词是从商人那里借来的隐喻,因为搬弄是非者或私语进谗者 3 忙于搜罗日后可散布的谣言,其殷勤不亚于商人专心于买进卖出。另一些人则认为其中有字母 ג 转为 כ 的变化,如此这词便是从脚派生而来;因为毁谤者总是四处游荡,搜罗中伤他人的把柄;故此这词总与一个表示「行走」的动词连用。然而我并不认为它总是用于同一意义;因为当以西结责备以色列人,说他们中间总有称为 רכיל,racil(拉基勒)的人流人血时 4,我理解为诡诈之人,即行诡诈者,他们图谋加害善良之人以促成其败亡。(以西结书 22:9)也有人将其译为奸细。同时,我毫不怀疑,摩西在此处所指的乃是那些游手好闲之徒,他们过于急切地东奔西窜,怀着恶毒的好奇心窥探人人的隐私,使安分之人陷入困扰。总之,我们由此受教:凡以毒舌使弟兄陷于危险与患难中的人,在神面前都被算为作假见证的人。
17. 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因为许多人假借良心之名,不但对他人吹毛求疵、严苛挑剔,更公然张扬别人的缺点;摩西力图遏制这种颠倒是非的热心,指明他们该如何最好地约束它——绝非藉着纵容或缄默来姑息罪恶,反倒是要他们远离恶意的中伤。因为那些患上这种爱挑刺、爱毁谤之病的人,惯常辩称:若非人人都急于责备,罪恶就会因缄默而滋长;他们攻讦、讥讽他人的狂热正由此而来。然而摩西指出一剂更有益的良方:他们当藉私下的规劝把迷途者领回正路,而不是张扬其过犯。因为凡以弟兄的丑闻为得意的,就尽其所能地促成弟兄的败亡;而循规蹈矩的热心却顾念那自趋灭亡之人的益处。因此我们受命规劝迷途者,而不可将弟兄视为仇敌。基督也定下类似的教训:「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马太福音 18:15)总而言之,那种毫无节制、以挑错为乐的心,终必显为傲慢而残忍。נשא(nasa)这个词,无疑是指把隐藏的事张扬出来,从而藉着揭露把那些本可挽回的人逼入绝望。
第九诫补充律例
申命记 19
前往 申命记 19:16-21
16. 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因为敬畏神的心并非在所有人身上都足以使他们甘愿远离毁谤的恶好,神在此便设立刑罚来惩治伪证:因为政治性的律法乃是针对不敬虔与悖逆之人而设立的,为要使那些藐视神审判的人被带到人的审判台前。虽然此处所规定的伪证案件,除非有原告出面控诉自己被伪证所冤枉,否则不必交由审判官审理,但理性仍然指明:若有人因伪证人而被定死罪,审判官就当毫不迟疑地对此事进行官方查究。然而,既然人普遍倾向于主张自己无辜,神便认为只要作此规定就够了,即:一旦有控诉提出,审判官就当殷勤查察,若罪行得以证实,就当施以同态报应(talionis,报复之刑)的刑罚。由此可见,伪证人与杀人者在神面前处于同样的地位。神吩咐不但要由审判官、也要由祭司来查究此事,仿佛神自己亲临一般,藉此表明祂要求人施以非比寻常的殷勤;因为隐秘的罪若非经最忧切的用心,便不易被查出。
“De s’accoupler avecques les malins et les menteurs pour diffamer le prochain;”即与恶毒者和说谎者狼狈为奸,以诽谤邻舍。——法文本。 ↩
“Ceste sentence doit estre comprinse aussi bien sous les faux tesmoignages;”(这句话也当归在假见证这一条之下)——这一声明理当归入假见证的项下。——法文版。 ↩
“Delator aut susurro.”(拉丁文:告密者或进谗者。)— 拉丁本。“原文本义为商贩、小贩,此处用以指那种走街串巷、贩卖谗言与诽谤之人,正如商人贩卖货物一般,窥探个人与家庭的隐私,随后四处张扬,通常还对动机加以虚假的渲染,对事实加以歪曲。”— 布施(Bush)。“有些人将 רכיל 解作 רגיל(其中 ג 变为 כ),源自 רגל,意为四处奔走、探查。”— 法吉乌斯(Fagius)引希伯来文注释家之说,见普尔《汇纂》(Poole’s Synopsis)。“Non reperimus in S. Scriptura dictionem רכילות, quae non sit scripta lingua הליכה, i.e., ambulationis.”(拉丁文:我们在圣经中找不到 רכילות 一词不是以 הליכה,即行走之语写成的。)— 撒罗门·雅基(Sal. Jarchi)就本节。参见加尔文《耶利米书注释》9:4,加尔文丛书版,第 1 卷,第 464 页。 ↩
「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旁注作:中伤人的),流人血的。」——钦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