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因漏症而来的不洁 1
利未记 15
前往 利未记 15:1-33
2. 人若身患漏症。 他在此论及另一类的污秽,为此需要一种庄严的洁净礼。首先,他教导说,人会因精液的流出而被玷污,这有两种情形:或是在睡梦中不由自主地泄出,或是在一种疾病中渐渐流出,希腊人称之为 γονόρροια(淋漏之症)。正如我所说的,这条补充律例本可附在第七诫之下,因为凡由情欲而生的失调,在这里似乎都被定罪了;但我们若更仔细察看,就会发觉这乃是一条关乎持守洁净的普遍律法,2 而 不 3 可只局限于贞洁一事。因为这种漏症既是由疾病与虚弱而生,除非是因纵欲无度而致,否则与淫欲全然无关。此外,紧接着所论及妇女月经之事,也是与其他种类的不洁与玷污相连的。故此,其要旨乃是:精液的流出被算在那些拦阻以色列人进入帐幕、并拦阻他们从事对神外在事奉的污秽之列;由此当常记在心的一条准则乃是:凡从不洁之人所出的都是败坏的,除非是那灵魂与身体都纯洁完全的人,无人能将自己或自己所有的合宜地献与神。因此保罗阐明了这礼仪的目的与旨归,他劝勉信徒说,他们既蒙悦纳作了神特选的子民,就当洁净自己
「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 (哥林多后书 7:1)
但摩西进一步宣告:不洁不仅在精液泄出时沾染,也在其存留时沾染;并且不但那人自己成为不洁,凡他所摸的一切——他的床、他的座位、他的鞍、他的衣服——也都成为不洁;这污染更蔓延到别人身上,若有人躺过同一张床,或骑过同一副鞍,也必受染。神如此要使他们心存惧怕,好叫他们更习于远避一切污秽。这罪本身原不至于可憎,若不是借这外在的操练与表记来彰显属灵的洁净。照样,在(诗篇 24:3, 4)中,也描述了这表记所指的真义:
「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 他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的人。」
因此,即便一人自觉在遗漏之症上并无罪过,仍当藉此记号被提醒其本性的败坏;同时也作众人的鉴戒,叫众人都殷勤自守,因为败坏黏附于全人类。在这洗濯中提出了对付此恶的良方,因为那羞辱的印记催逼他们悔改。凡染有污秽者被引至羞愧、以致自厌,乃是有益的;然而,若不与赦免的盼望相连,对罪恶的承认便只会产生绝望。所以,凡需要洁净的人,总是被打发到水那里去;每逢提到水,就当想起约翰的那段话,即基督「藉着水和血」而来,为要洁净并挽回一切的不洁。(约翰一书 5:6)除水以外,还加上一祭,就是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这也指向同一件事,即:不洁之人的洁净必须从别处寻得,而这洁净我们已终究藉着基督的献祭得着了。
19. 女人行经。 这里所论的是患两种血漏的妇人;因为几乎所有妇人每月都会经历此事(故称为 menses,即月经),而有些妇人则受长年不止的血漏所苦。神宣告这两种情形都是不洁净的;月经之后,定有一段隔离的日期,在此期间律法禁止她们与男子同房;但若血流超过通常的日子,洁净之期便延后,直到血止住为止。由此可见,犹太人在每一件可羞耻之事上都被提醒自己的不洁,好使他们如此习于端庄,并追求洁净。这一点在本章末了显得更加清楚,那里说:(31 节)「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我说,神在此简要地表明祂的心意,就是祂要将一切亵渎之事从祂的百姓中远远驱除;因为祂愿真诚存于敬拜祂之人中间,也断不能容忍祂的帐幕被任何污点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