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祭司
利未记 21
前往 利未记 21:7-9, 13-15
7. 他们不可娶妻。 第三种圣洁体现在婚姻本身,即祭司的家室必须贞洁,远离一切羞辱。在如今这时代,神也藉保罗之口吩咐,所拣选的牧者要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其妻贞洁端庄,其儿女循规蹈矩。(提摩太前书 3:2;提多书 1:6。)律法之下也有同样的缘由,免得那受派治理教会的人因家中的败德而遭人藐视轻看。但神尤其看重基督的祭司职分,不容它招致轻蔑。诚然,人娶一个被丈夫休弃的女子并不受刑罚;然而在神眼中这样的结合乃是不法的。没有律法禁止平民百姓娶一个已失贞的女子;但神却把众人所准许的事定为祭司的罪,好使他们脱离一切耻辱的印记。当祂说祂要祭司成为圣洁、因祂已为自己拣选了他们时,这缘由也就表明出来;因为倘若百姓不尊敬他们,一切敬虔就都要遭人轻慢了。所以,为要保全他们的尊荣,祂吩咐他们要殷勤谨慎,不可使自己蒙受羞辱。最后,为要更深地推崇人对其圣职的敬重,祂提醒他们说,这关乎全体百姓的福祉:「我耶和华(祂说)是叫他成圣的」,第 15 节。祂用这些话表明,那使他们被拣选为祂产业的收养之恩,乃是建立在祭司职分之上的。
13. 他要娶处女为妻。 对大祭司的要求更多,即他不可娶寡妇,也不可娶本支派以外的女子为妻。关于后一条,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这里用复数的词是否应当限定于一个支派,1 而别处却是指所有支派而言。但若我们更仔细地考察,就明白「他的本民」等同于「属他本民的」(populares.)。然而,倘若祭司的妻子只需从亚伯拉罕的子孙中娶来,这里对祭司就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了。我承认众祭司长确曾娶别支派的女子为妻,如出于犹大支派的以利沙伯嫁给撒迦利亚;但既然此处将大祭司与其余众人区别开来,我看不出何以能推论说,一条专指他的律法或特权就当由亚伦的全体后裔遵守。不过,在这一点上,倘若另有别情,我也不与人争辩。但可以确定的是,既然他呈现了基督最明亮的预表,理当在他身上看见更超越、更完全的圣洁。2 因为这限制的用意在于:他的妻子既未曾亲近别的男子,就当彰显与其地位和神圣尊荣相称的贞德。若有人反对说,年老的祭司与年轻女子成婚是可笑的、有几分不雅的,且会招致诸多不便;我的回答是:特殊的条例当如此解释,以致不与普遍的原则相冲突。若一个衰朽的老人爱上一个年轻女子,那是卑贱可耻的情欲;而且他若娶她,便是亏负了她。由此也会生出嫉妒与可悲的忧虑;或者,他愚昧痴迷地力图保住妻子的爱,便会抛弃一切对庄重的顾念。当神禁止大祭司娶处女以外的女子时,祂并非要违背这条出于自然和理性所定的法则;乃是顾及年龄,愿婚姻中保持贞正与合宜,以致祭司若年岁尚壮,就当娶一个与自己年龄相差不远的处女;但他若已衰老,因年迈而不再适于婚娶,那么「他当娶处女」的律法与其说是叫他使自己陷于诸多烦扰与众人的讥笑,不如说是一种劝人独身的劝勉。
9. 祭司的女儿。 加诸祭司身上的节制与贞洁3,也延伸及于他的女儿;此处以提喻(synecdoche,以部分代全体)之法,将凡关乎良好管教之事尽都归于一端之下,即:他的儿女当受教于操练美德,并端庄纯洁的品行。倘若祭司的女儿行淫,必受重罚,因这不但是她可耻的放纵,更掺杂了亵渎圣物之罪。玷污神的圣所绝非轻罪;而且,倘若祭司容忍自己女儿如此的罪孽,他就不能严厉惩治外人同样的污秽了;不然,除非他先从自己家中动手,否则他根本无权惩治罪恶。
利未记 21
前往 利未记 21:1-6, 10-12
前往 利未记 21:16-24
17. 你要告诉亚伦说。 这里禁止身上有任何明显肉体缺陷的祭司近前到坛。我不会细究摩西所列举的那些缺陷,因为这里所立的规则,与随后应用于祭物的规则相同——除完全无瑕者外,别无可献。因为凡有残缺或损伤的,神都弃绝,好叫以色列人知道:唯有具备完全无瑕之全备者,方足以赎罪,此外无一祭牲堪当此任;这在祭司身上尤为理所应当,因他若非毫无玷污,就不能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然而必须留意外在的表记与那唯独存于基督里的属灵完全之间的类比。神在祭司身上不能容忍任何缺陷;由此可知,那要使神与世界和好的,必是一位具有天使般纯洁的人。所以这里所列举的肉身残缺,须转指于灵魂。献饼乃以提喻(synecdoche,部分代全体)涵括其余的供物,以及祭司按其班次惯常执行的整个律法事奉;摩西随后的话立即证实了这一点,他在饼之外提及了一切「火祭」。我们在别处已看见,凡民中损伤了肾囊的都被禁止进入圣所;他们甚至连院子都不得踏入;但就祭司而言,这里另有一层特殊的缘由,免得他们以自身的缺陷玷污圣所。由此可见基督的代求对我们何等必需;因为,若非祂那完全的洁净洗去我们的污秽,从我们身上发出的一切奉献,无不污秽而令人厌恶。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神的圣所因任何缺陷或不完全而被玷污;因此,凡人以自己之物强献于神的,都被定为污俗,他们非但不能凭任何功德博取神的恩眷,反倒去之甚远。
22. 他要吃他 神的食物。 祂确实准许他们吃祭物,因为凡因天生缺陷而来的不洁,都不能拦阻他们分享圣餐;4 只是禁止他们作为中保出现在 神面前,为祂施行挽回。这里就暴露出律法之礼仪服事的不完全;因为在人间找不到任何能完全表明真理的东西。既然人的缺陷使得这两件相连之事——即尊荣与担子——不得不分开,以色列人便由此得着提醒:另有一位祭司应许赐给他们,在祂身上一切美德与完全的成全都毫无缺欠。最后,摩西叙述他不仅将 神的诫命传给亚伦和他的众子,也照样传给全体百姓;如此,即便他们中间最卑微的一位,也可在祭司有任何亏缺之处时作监察者。5
利未记 22
前往 利未记 22:1-16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摩西在此论及那些致人沾染污秽的偶发情形,尽管一个人本性上可能是洁净无瑕的。若有人患有天生的残缺,摩西便禁止他执行祭司的职任;而如今,倘若有某种外来的污秽玷污了祭司,他就吩咐这祭司暂停自己的职务,直到他得了洁净为止。他先前已经吩咐,任何不洁净的人都要与百姓隔离,免得他们的沾染污染别人;因此,向祭司规定那已经普遍颁布的命令,似乎显得多余。但既然身居尊位的人惯于把神的恩宠当作犯罪的借口而滥用,为免祭司的尊荣被用作纵容或开脱丑行的遮盖,就有必要明文立法,使祭司不得借着自己的特权,在污秽之中吃那唯有洁净之人方可献上的祭物。并且,为使他们的亵渎更显可憎,他向任何胆敢把自己的污秽带入祭物之中的人宣告死刑;因为对于那些若不藉刑罚的畏惧便不肯尽职、也不会因任何敬虔之情而被拦阻、以致轻慢神之事奉的人,必须用惧怕来激发他们,仿佛以强力驱赶他们去尽本分。随后,他逐一列举我们先前所论及的各种污秽。由此可见,祭司藉这律法被纳入管教之下,免得他们自以为比其余百姓更为自由,从而放纵自己、苟且偷安;这一点在后文表达得更为清楚,就是神告诫他们要「守他所吩咐的」,6(第9节:)即,殷勤谨守他所吩咐的一切;他所赐给他们的尊荣越大,他们就当越发殷勤,恒久操练敬虔;因为他向他们表明,他们的祭司职分非但不会有助于减轻其罪,反倒使他们更为紧密地受其约束,去谨守律法。
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 加上这一条也是必要的,为要使圣物的尊严不致受损;因为倘若人人都可随意吃这圣饼和其他供物,百姓便会立刻推论说,这些与寻常食物并无分别。而且,除非如此预先防范祭司的贪婪,7 一种卑劣的买卖就会盛行;因为筵席将被摆出来出售,祭司的家将成了一种粮食市场。所以,禁止外人吃献祭之肉的这条命令,与其说是针对那些外人,不如说是针对祭司;他们不然就会拿这些供物做起赚钱的营生,或为讨好宾客而毫不犹豫地使神一切的事奉蒙羞。因此,律法禁止寄居的或雇工的吃这些物;只准许他们的奴仆,以及那些归入他们家中的人吃。此外,祂将嫁入别支派的祭司之女算为外人。其要旨都归于这一点:凡关乎事奉神的事都当得着当有的敬畏;而这一点若不将殿中所献之物与寻常食物分别出来,就无从实现。因他们既是人,便获准照寻常的方式度日;然而这一分别仍是必要的,好叫其中透出基督之圣洁的意味。这便是祭司在饮食上的洁净。
14. 人若误吃了圣物。此处或会生出一个问题:倘若有人吃了献给神之物,神为何要人向祭司作出补偿?因为若他们容让圣物因被随意混用而遭轻慢,那他们所当得的乃是刑罚而非奖赏。但这里所处理的,乃是那些没有为祭司留出他们合法份额之人的过失。我们将会看到,神已指定了一份,是他们要在尝任何祭牲之前先分别出来的;因此,那些因疏忽而犯了罪的人,蒙祂吩咐要为自己的过错赎罪,将同等之物归还给祭司,并另加五分之一。如此行的目的,正是我们方才所说的,免得献给神之物一旦被寻常使用,敬虔便遭轻慢。至于其后所言「免得他们亵渎圣物」,我理解为是对祭司自身所说的;因为这句话与前一句相连,前一句的吩咐乃是单单针对祭司的;下一节经文更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它宣告:倘若祭司污秽了圣洁的供物,全体百姓都要成为祭司之罪的同谋。因为我如此领会这些话:「免得他们使百姓担当罪孽」,即倘若不洁之人触摸了献给神之物,就担当那过犯的刑罚。因为正如祭司是使人与神和好的中保,为人向神求得挽回,所以他的不虔便是一种共同的罪孽,将罪责带给众人。有些人所作的译法「免得他们使自己负重担」,8 离原意更远,且全然是曲解。最后,神再次宣告:祂加在他们身上的尊荣有多大,他们若行事与所蒙的呼召不相称,其罪的沉重与无可推诿也就有多大。
出埃及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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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nsworth(安斯沃斯)的字面译法是「他众民中的一位处女」(a virgin of his peoples)。Fr.,「Ailleurs il se prend pour tout le corps de la lignee d’Abraham:」——在别处,它指亚伯拉罕后裔的整个族群。 ↩
奇怪的是,加尔文在此似乎以异乎寻常的丰满与精确阐发了律法条例中的基督论,却略而未提「基督与祂教会之间那奥秘的联合」——这一联合在此预表中原被最为明亮地彰显出来。参见雅歌,全篇。诗篇 95 篇;哥林多后书 11:2;以弗所书 5:27;启示录 19:8 等处。 ↩
增补自法文版 ↩
“La nouristure assignee aux enfans d’Aaron.” — Fr.(法文:指派给亚伦子孙的食物。) ↩
“Peust contreroler, par maniere de dire, les Sacrificateurs:”——可以说,得以管束祭司。— Fr. ↩
拉丁文,“Custodiant custodiam meam.”(意为「谨守我所吩咐的职守」)安斯沃思(Ainsworth)译作,“Keep my charge.”(谨守我所吩咐的) ↩
“Ils eussent ttenu foire et marche des viandes, qui leurs fussent demeurees de residu, ce qui n’eust pas este sans grand opprobre:”(他们本会把剩余下来的祭肉拿去摆摊贩卖,而这必然招来极大的羞辱:)——他们本会把剩下来的祭肉当作集市货物买卖,此事若行必大遭非议。——法文本。 ↩
如《钦定本》(A. V.) 旁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