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与不信者通婚 1
申命记 21
前往 申命记 21:10-13
10. 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 这里所吩咐关乎妻子的事,与前面所吩咐关乎食物的事相同。至于那些注定要被灭绝、当灭的迦南人,我们已经看到以色列人被禁止娶他们的女子为妻,免得这种结合成为犯罪的诱因;但摩西如今更进一步,就是以色列人在战胜别的民族之后,除非那被掳的女子先经过庄严的洁净礼,否则不可娶她为妻。因此,这里的总意就是:以色列人不可因不圣洁的婚姻玷污自己,而在这一点上也当保守自己纯洁无玷,因为他们与别民分别出来,作神特选的子民。诚然,他们若完全戒绝这类婚姻会更好;然而要如此约束他们的情欲,使他们丝毫不偏离贞洁,实在困难;由此我们看出,征服者在战争中容许自己何等放纵,以致在他们里面绝无完全纯洁的余地。所以神如此调节祂的宽容,使以色列人记念祂所赐给他们的收养之恩,就不至于羞辱自己,反倒在情欲最炽烈之时仍存留几分敬虔之情。但这里所论的并非非法的强暴,摩西所说的只是那些按战争之权被掳为俘的女子,因为我们知道征服者曾任意凌辱她们而不受惩罚,因她们已落在自己的权势与辖制之下。然而,由于许多人被妻子的媚惑所引诱,神便施以补救,就是在结婚之前,她们必须先弃绝自己从前的生活方式;除非那外邦女子先弃绝自己的本族,否则不许任何人娶她为妻。这仪式所指向的正是此意,就是那女子当剃头、修剪指甲、更换衣裳,为她的父亲和家族哀哭整整一个月,好叫她弃绝从前的生活,归入另一族民。有些拉比把这些话曲解为别的意思,仿佛神要借着使这些女子容貌受损来熄灭丈夫心中的爱恋;因为剃头大大有损女子的美丽与优雅;他们又把「修指甲」(原文字面即此意)理解为任其生长,而指甲过长有令人厌恶的样子。但他们这番曲解为上下文所驳倒,因为经上吩咐她要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裳。然而我毫不怀疑,她们哀哭的那一个月、剃过的头,以及其他记号,都是神为使她们更新而设,好叫她们习惯于不同的生活方式。出于同样的目的,她们被吩咐要为父母举哀,如同他们已死,好叫她们向自己的本族告别。先知在诗篇 45:10 似乎正暗指此事,他说:「女子啊,你要听,要想,要侧耳而听!不要记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因为他表明,若非那外邦女子舍弃自己的迷信、专心事奉神,她与所罗门的婚姻便不算纯洁合法。神吩咐以色列人殷勤谨守,免得他们娶那尚且与真敬虔之道无份的女子为妻,这也并非多余,因为经验极其充分地表明,这是何等致命的网罗。虽然我们如今不再受这条例的约束,但这原则仍然成立,就是人不可轻率地与那仍沉溺于邪恶迷信的女子结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