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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2 — 与宗教领袖的冲突

马太福音 22:15-22;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马太福音 22:15-22;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马太福音 22:15-22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15. 当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 16. 就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 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 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1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 19. 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 20. 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21. 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 22. 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

13. 后来,他们打发几个法利赛人和几个希律党的人到耶稣那里,要就着他的话陷害他。 14. 他们来了,就对他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 神的道。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15. 我们该纳不该纳?”耶稣知道他们的假意,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 16. 他们就拿了来。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凯撒的。” 17. 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就很希奇他。 56 57

20. 于是窥探耶稣,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得把柄,好将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 21. 奸细就问耶稣说:“夫子,我们晓得你所讲所传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 神的道。 58 22. 我们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23. 耶稣看出他们的诡诈,就对他们说: 24. “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凯撒的。” 25. 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 26. 他们当着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他的应对,就闭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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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2:15。 要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法利赛人见自己向基督发动的其他攻击都徒劳无功,最终断定除掉他最佳、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把他交给巡抚,告他煽动叛乱、扰乱治安。如我们在另一段经文下所见,4当时犹太人正为丁税激烈争辩;因为罗马人僭夺了那本按摩西律法当归给神的丁税(出埃及记 30:13),犹太人到处抱怨:让世俗之人如此僭取神的特权,乃是可耻而不可容忍的罪行;何况按律法所定缴纳此税本是他们蒙拣选为子的凭据,他们认为自己被剥夺了理当享有的尊荣。而人愈穷困,便愈胆大妄为,敢于起来作乱。5

因此,法利赛人继续使出这套出其不意捉拿基督的伎俩,无论他对纳税银的问题作何回答,他们都好布下陷阱。倘若他断言不应缴纳,便可被定为煽动叛乱之罪;反之,倘若他承认这是合理的当尽之责,他便会被视为本民族的仇敌、出卖祖国自由的人。他们的主要目的,乃是要使百姓对他生厌。这就是福音书作者所提到的陷害;因为他们设想基督已被罗网四面环绕,再无脱身之路。他们既已公然以他为敌,并知道自己因此会受怀疑,便如马太所述,差遣他们的几个门徒前来。路加则称他们为奸细,装作好人;也就是说,是些诡诈地佯装有诚实正当求学之心的人;因为装作好人在此并非泛泛而言,而是限定于眼前这一情境,因为他们若不假装受教与真诚热心,便不会被接纳。

同希律党人。 他们带着希律党人同来,因为这些人更倾向于罗马政府,因此更愿意提出控告。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派别彼此之间有激烈的纷争,但他们对基督的仇恨如此之深,以至于联手要除掉他。关于希律党是什么派别,我们以前已经解释过6,因为希律只是半个犹太人,或者说是律法的伪冒和败坏的奉行者,那些渴望律法被严格地、毫无遗漏地遵守的人,谴责他和他污秽的敬拜;但他也有自己的谄媚者,为他错谬的教义找出貌似合理的借口。因此,除了其他派别之外,那时还兴起了一种宫廷宗教。

马太福音 22:16。 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 这便是他们所伪装的,因为他们对基督表现出谦卑的顺服,好像渴慕受教,又好像不但对敬虔有所体味,还对他的教训深信不疑;倘若他们口中所言出于真心,这本是真正的正直。因此,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言语中得出一位良善忠心的教师当具备的定义,正如他们假装相信基督所是的那样。他们说他是诚实的,并诚诚实实地传神的道;意思是说,他是神忠心的解释者,并且他按真理传讲;意思是说,毫无掺杂。神的道 与人的发明、与一切外来的教义相对立;而真理 与野心、贪婪以及其他败坏教导纯正的恶劣性情相对立。因此,凡是不引入人的设计,不偏离神纯净话语的人,方可算为诚实的教师;他从神的口中所领受的,便如同亲手交付出来,并出于真诚造就人的愿望,将其教导调适于众人的益处与救恩,而不以任何伪装贬损之。至于这后一点,保罗声明他不以神的道为可贩卖之物时(哥林多后书 2:17),他的意思是:有些人惯用机巧,并不公然颠覆纯正的教义,也不以持守邪恶见解而招致羞辱,却因野心或贪婪、或因情欲所驱而随风转舵,于是伪装并败坏教义的纯正。因此他将他们比作奸商(κυπηλλεύοντες,掺水兜售之徒),因为他们歪曲了神话语的纯正功用。

因为你不看人的情面。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假冒为善的人还补充说,基督教导得正确,因为他不看人的情面。 没有什么比顾及人情更能使教师偏离对道的忠信、正直的传讲;因为凡想讨人喜欢的人(加拉太书 1:10),都不可能真正献身于神。诚然,对人应当给予一定的尊重,但不可以谄媚来博取他们的欢心。简而言之,要行事正直,我们必须撇弃看人的情面,因为这会遮蔽真光、扭曲公正的判断,正如神在律法中屡次谆谆教诲的(申命记 1:16;16:19),经验也同样表明这一点。因此基督(约翰福音 7:24)将看人的情面(προσωποληψίαν,徇人之面)与正确的判断作为截然不同的两件事相对照。

马太福音 22:1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 他们一开口便摆出与优秀门生毫无二致的姿态。那么基督何以知晓?乃是因祂的灵能洞察人心。祂识破他们的诡诈,并非凭人的揣测,而是因祂是神,便深入他们的心里;故他们以阿谀奉承和伪装的作掩饰,终究毫无所得。因此,在作答之前,祂先揭穿他们隐藏的恶意,以此显明自己的神性。如今恶人天天施展同样的圈套,他们内心的恶意却向我们隐藏;故我们当祈求基督赐我们辨别的灵,把祂凭本性、凭自有之权所具备的,藉白白的恩赐分赐我们。我们何等需要这样的明智,从以下事实便可清楚看出:若我们不防备恶人的圈套,便会不断使神的道理沦为他们诽谤的把柄。

马太福音 22:19。 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 基督吩咐他们拿出一个钱币来,乍看似乎无足轻重,却已足以打破他们的圈套。因为他们如此一来便已承认了自己的臣服,基督也就无须再对他们颁布什么新的命令。那钱币上铸有该撒的像,由此可见罗马政府的权柄早已被普遍的实践所认可与接纳。这便清楚表明,犹太人自己已自愿地担起了纳税的义务,因为他们已将刀剑之权交付给罗马人;7 也不应在上税的钱一事上单独争辩,因为这问题本就系于政府整体的安排之下。

马太福音 22:21。 所以,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基督提醒他们:既然这枚钱币本身就证明了他们民族已处在臣服之下,对此就不应再有争论;仿佛祂在说:“若 你们觉得纳 是怪事,那就别做罗马帝国的子民。但这钱币(人用作彼此交换之凭据者)证明 凯撒 在统治你们;如此,你们所要求的自由,已因你们自己默然的同意而尽失。”基督的回答并未把问题悬而未决,而是对所提出的问题作了完备的教导。它清楚地区分了属灵的治理与属世的治理,好叫我们明白:外在的臣服并不妨碍我们在神面前内心里有自由的良心。因为基督要驳斥那些人的错谬——他们以为,若不脱离人间一切权柄的轭,便不算神的子民。同样地,保罗也郑重坚持这一点:他们若顺从人的法令,若纳 ,若俯首担当其他重担,仍不该因此就少看自己是单单事奉神的(罗马书 13:7)。简言之,基督宣告:在外在治理方面,犹太人顺从罗马人,丝毫无损于神的权柄,也丝毫无碍于事奉祂。

祂似乎也在暗指他们的伪善——他们一面漫不经心地任凭神的敬拜在许多方面被败坏,甚至恶意夺去神的权柄,一面却在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上表现出如此炽烈的热心;这就好像祂说:”你们极其惧怕,唯恐若向罗马人纳税,便有损于神的尊荣;但你们更当谨慎,将神所要求于你们的事奉归给神,同时也将人当得的归给人。”我们或许会以为这种区分并不成立;因为严格说来,我们尽到对人的本分,就是顺服了神。但基督迁就一般百姓的程度,仅以区分神属灵的国度与今世政治秩序、现世状况为足。因此我们必须留意这一分别:主既愿独自作管辖人灵魂的立法者,那么敬拜祂的准则就不可从祂自己的话以外另寻他处,我们应当持守唯独那里所规定的纯正敬拜;而刀剑的权柄、律法、法庭的判决,并不妨碍神的敬拜在我们中间完整存留。

但这教义涉及范围更广:每个人都当按自己的呼召履行对人当尽的本分;儿女当甘心顺服父母,仆人当顺服主人;彼此当照爱的律法以礼相待、乐于相助,只是神始终保有至高的权柄,凡人当得的一切,正如我们所说,皆当顺服于此权柄之下。8 由此可见,那些破坏政治秩序的人,乃是悖逆神,所以顺服君王和官长始终与敬拜并敬畏神相联;但另一方面,若君王僭取属神的权柄,我们顺服他们便不可越过不得罪神的界限。

马太福音 22:22. 他们就希奇他。 在此也可见,神如何将其仇敌的恶意图谋扭转为另一种结局,不仅使他们的期望落空,甚至将他们羞辱地击退。无疑,有时恶人虽被击败,却仍不止息咆哮;但他们的放肆纵然未被驯服,他们对神的话语发动的攻击纵然繁多,神手中也有同样多的胜利,足以胜过他们以及他们的头目撒但。然而在这一答覆中,基督特意彰显他的荣耀,迫使那些人蒙着羞耻而去。

马太福音 22:23-33;马可福音 12:18-27;路加福音 20:27-40

马太福音 22:23-33;马可福音 12:18-27;路加福音 20:27-40

马太福音 22:23-33马可福音 12:18-27路加福音 20:27-40

23.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24.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64 25. 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27. 末后,妇人也死了。 28.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29.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 神的大能。 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31. 论到死人复活, 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32.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神。” 33. 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他的教训。

18.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来问耶稣说: 19. “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20. 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留下孩子。 21. 第二个娶了她,也死了,没有留下孩子。第三个也是这样。 22. 那七个人都没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妇人也死了。 23. 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 24. 耶稣说:“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 神的大能吗? 25. 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26. 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荆棘篇上所载的吗? 神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神。’ 27.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们是大错了。”

27.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有几个来问耶稣说: 28. “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有妻无子就死了,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29. 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没有孩子死了; 30. 第二个、第三个也娶过她; 31. 那七个人都娶过她,没有留下孩子就死了。 32. 后来妇人也死了。 33.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 34. 耶稣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 35. 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65 36. 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 神的儿子。 37. 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就指示明白了。 38.  神原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因为在他那里(那里:或译看来),人都是活的。” 39. 有几个文士说:“夫子!你说得好。” 40. 以后他们不敢再问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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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2:23。 撒都该人那天来到他面前。 我们在此看见,撒但如何把所有不敬虔之人聚拢在一起,攻击神的真理;这些人在其他事上彼此分歧甚大。因为这两派之间11虽存有你死我活的争斗,他们却仍联手对抗基督;以致于法利赛人乐于看到自己的教义在基督身上遭受攻击。如今我们也照样看见,撒但的一切势力,纵使彼此对立,仍从各方兴起来抵挡基督。教皇党人对福音的仇恨竟燃烧到这般地步,以致他们甘心扶持伊壁鸠鲁派、放纵派以及诸如此类的怪物,只要能借助他们的力量去毁灭福音。简言之,我们看见他们从各个营垒中走出来攻击基督;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他们一致地憎恨纯正教义之光。如今撒都该人向基督提出一个问题,企图借这个看似荒谬的设问,要么诱使他附从他们的错谬,要么倘若他与他们意见不合,便可在无知粗俗的众人面前将他羞辱戏弄。无疑,他们从前很可能惯用这套诡辩去为难法利赛人,如今却试图用同一陷阱来捉拿基督。

他们说没有复活。 关于撒都该人这一派别的起源,我们已在另一处经文下作过说明。路加确实告诉我们:他们不但否认身体最终的复活,也否认灵魂的不朽(使徒行传 23:8)。事实上,我们若正确思考圣经的教训,便会知道:离开了复活的盼望,灵魂的生命不过是一场空梦;因为神并未宣告说:身体一死,灵魂便立刻活着——仿佛它们已经在完满中享有荣耀与福乐——相反,祂将这种期盼推迟到末日。我乐意承认,那些不晓得身体之复活的哲学家们,曾就灵魂不朽的本质有过许多讨论;但他们论及来生光景时所说的话却愚妄至极,以致他们的意见毫无分量。然而,既然圣经告诉我们:属灵的生命系于复活的盼望,而灵魂一旦与身体分离便仰望这盼望,那么凡是摧毁复活的,也就同时剥夺了灵魂的不朽。

这就使我们看清了犹太教会何等可怕的混乱:他们在宗教事务上的统治者12竟然取消了来生的盼望,以致人在肉身死后,与禽兽毫无分别。他们固然没有否认我们当过圣洁公义的生活,也并非放肆到以为敬拜神可有可无;相反,他们坚持神是世界的审判者,人的事务都由祂的护理引导。然而,他们既将敬虔者的赏赐以及恶人应得的刑罚都限定在今生之内,那么即便他们所主张的”如今各人都按其功过受公正待遇”13有几分真实,把神的应许局限在如此狭窄的范围内也是极其荒谬的。再者,经验明白显示他们犯了最粗陋的愚昧之罪,因为显而易见的是:为善人所存留的赏赐要到来生才得以完全;同样,恶人的刑罚也并非在今世全然施行。

简而言之,没有什么比这种妄想更荒谬的了,即认为按神的形像被造的人,竟会像兽类一样因死亡而归于消灭。然而,何等可耻、何等怪异的是:在万族中那些亵渎而盲目的偶像崇拜者中间,至少还残存着某种关于来生的观念,而在犹太人——神的特选子民——中间,这虔诚的种子却被毁灭了。我姑且不提:当他们看见列祖殷切渴慕属天的生命,又看见神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属灵的、永远的之时,那些在如此明亮的光照中仍然瞎眼的人,岂不比愚顽更甚?然而,第一,这正是那些将神的教会分裂成宗派之人所应得的报应;第二,主借此报应了他们对祂教义的恶毒藐视。

马太福音 22:24。 夫子,摩西说。 既然只需陈述事实本身即足够,他们为何要加上这段引言呢?他们狡猾地搬出摩西的名字,目的是要证明这些都是合法的婚姻,并非出于人的意愿而缔结,乃是出于神自己的命令与设立。然而神自相矛盾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的诡辩在于:「倘若神有朝一日要将信徒聚集到祂的国里,祂便要将祂在世上所赐给他们的一切都归还他们。那么,神所配给七个丈夫的那妇人当如何处置呢?」所有不敬虔的人和异端者都是如此编造谗谤,借此玷污敬虔的真道理,并使基督的仆人蒙羞。不仅如此,教皇党人毫不羞愧地公开嘲弄神和祂的话,企图出其不意地攻击我们。所以保罗吩咐教师当装备好兵器以驳斥真理的敌人(提多书 1:9),实非无故。至于那律法(申命记 25:5),神在其中吩咐至近的亲属在死者无子身亡时承娶其遗孀,其缘由乃是要使嫁入某家的妇人能为该家留下后裔。但若头一次婚姻已有子嗣,那么按律法所禁的亲等成婚(利未记 18:16),便是乱伦了。

马太福音 22:29。 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 基督虽然是对撒都该人说这话,但这一责备却普遍适用于一切虚假教义的发明者。因为,既然神在圣经中清楚地启示祂的旨意,那么对圣经的无知便是一切错误的源头与缘由。然而,这对敬虔之人乃是莫大的安慰:只要他们谦卑、谦让、顺服地从圣经中寻求何为正、何为真,他们便能免于陷入错误的危险。至于基督将神的大能与圣道相联,乃是针对当时的情形而言。因为复活远远超越人感官的领悟能力,所以在我们的心思被提升、得以默想神无限的大能之前,复活对我们而言总是难以置信的;正如保罗告诉我们,凭着这大能,

他能使万物归服于自己,(腓立比书 3:21。)

此外,撒都该人实在毫无悟性,竟以今世的光景去衡量天上生命的荣耀,从而陷入错谬。与此同时,我们由此学到:唯有把神的大能圣经联结在一起的人,才能就天国的奥秘形成并表达出公正而智慧的见解。

马太福音 22:30。 乃像天上的神的使者一样。 他的意思并不是说神的儿女在各方面都像天使,而是仅就他们将脱离今生一切软弱而言;如此申明他们不再受制于此朽坏短暂之生命的种种需要。路加更清楚地表达了这相似的性质,即他们不再能死,因此也不会像在地上那样繁衍后代。如今他所论的只是信徒,因为前文并未提及恶人。

但此处出现一个问题:他为何说他们那时才作神的儿子,因为他们将是复活之子?神岂不已将这尊荣赐给凡信他的人,纵然他们仍被囚禁在朽坏的身体这脆弱的牢笼之中?我们若不蒙神承认为儿女,又怎能在死后承受永生的产业呢?我的回答是:我们既因信被接枝于基督的身体,便蒙神收纳为他的儿女,圣灵正是这嗣子名分的见证、印记、凭据与质押,使我们因此确据能放胆呼叫:阿爸,父!(罗马书 8:15;加拉太书 4:6。)我们虽知自己是神的儿女,然而我们将来如何,尚未显明,惟有当我们被变化进入他的荣耀,得见他的真体(约翰一书 3:2),那时才能完全实现。因此就实际而言,我们尚未被算为他的儿女。我们虽已被神的灵更新,然而我们的生命既仍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歌罗西书 3:3),其显明之时才会真正、完全地将我们与外人分别出来。保罗正是在这意义上说,我们的嗣子名分乃延至末日方得(罗马书 8:23)。

路加福音 20:37. 至于死人复活的事。 基督在驳斥了那针对祂的反对意见之后,便以圣经的见证来确证最终复活的教义。这也是我们必须始终遵循的次序。在驳斥了真理之敌的诽谤之后,我们必须使他们明白,他们所抵挡的乃是神的话;因为在他们被圣经的见证所折服之前,他们总会任意悖逆。基督引用了摩西的一段话,因为祂所对付的是撒都该人,这些人对众先知并无多大的信心,或者至少把先知所看的,不比我们看《便西拉智训》或《马加比传》更高。另一个原因是,既然他们已经引出了摩西,祂便宁愿援引同一位作者,而不引用任何先知。此外,祂并不是要把圣经中所有的相关经文都搜罗起来,正如我们看到,使徒们对同一主题也并不总是使用相同的证据。

然而,我们不可设想基督舍弃其他经文而独取此段(出埃及记 3:6)是没有充分理由的;恰恰相反,他乃是以至深的智慧拣选了这一段——这经文虽看似有些隐晦,却本当为犹太人所熟知、所牢记,因为它宣告他们之所以蒙神救赎,乃因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诚然,神在那里宣告自己下来要拯救受苦的百姓,但同时又补充说,他承认那百姓为属乎自己的,是就着名分而言,乃因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何以神所看顾的是死人而非活人?无他,乃因他将首位的尊荣归与列祖——他既将自己的约托付在他们手中。倘若他们已被死亡所灭,他们又凭什么得居首位?这从这关系的本质中也清楚显明出来:因为无儿女便无所谓父亲,无百姓便无所谓君王,照样,严格说来,惟独可称为活人

然而,基督的论据与其说是出于这种通常的表达方式,不如说是出于这些话语中所包含的应许。因为主以接纳我们为祂的子民为条件,将祂自己赐给我们作我们的神,单单这一点便足以保证我们得着完全的福乐。因此先知哈巴谷书(1:12)借教会所说的那句话:

你从亘古就是我们的神:我们必不至死

因此,既然主向所有他宣告自己为其神的人应许救恩,又既然他这样论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么由此可推:死人仍有得生命的指望。若有人反驳说,灵魂可以继续存在,即便没有死人复活;我在稍前已答覆:这两者乃是相连的,因为灵魂渴慕那为它们所存留的产业,虽然它们尚未达到那境况。

马太福音 22:38. 因为在他那里,人都是活的。 这种表达方式在圣经中有多种含义;但此处的意思是,信徒在这世上死后,便在神那里过着属天的生命;正如保罗所说,基督在被接入属天的荣耀之后,便是向神(罗马书 6:10),因为他已脱离这转瞬即逝之生命的软弱与苦难。但基督在此明确提醒我们:我们不可按肉体的感知来判断敬虔之人的生命,因为那生命隐藏在神隐秘的看顾之下。因为若他们在世上作客旅时,已经与死人极为相似,那么在肉身死后,他们身上更是毫无任何生命的表象。然而神是信实的,他必在自己面前保守他们存活,这是超乎人所能理解的。

马太福音 22:39。 有几个文士回答说。 他们众人对他大概都怀着恶意,因此这一认信乃是借着神隐秘的大能强行从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就是法利赛人——口中逼出来的。也许,尽管他们巴不得基督被羞辱地击败、被堵口,但当他们看见基督的回答帮他们抵挡了对立的党派14时,野心便驱使他们去恭贺祂得胜了。又或者,他们心中燃烧着嫉妒,不愿看见基督被撒都该人压倒15。与此同时,借着神奇妙的护理,竟使祂最凶恶的仇敌也认同了祂的教训。他们的狂妄之所以被遏制,不只是因为他们看见基督已预备好承受各样的攻击,更是因为他们惧怕被羞辱地驳回——这事此前已屡屡发生;并且他们也羞于因自己的缄默而让祂得胜,以致祂在百姓中的影响力大大增加。马太说众人都希奇祂的教训;我们应当留意,那时宗教的教义已被许多邪恶或轻浮的意见所败坏,以致从律法中如此精当贴切地证明复活的盼望,被人公正地视为一件奇迹。

马太福音 22:34-40;马可福音 12:28-34;路加福音 10:25-37

马太福音 22:34-40;马可福音 12:28-34;路加福音 10:25-37

马太福音 22:34-40马可福音 12:28-34路加福音 10:25-37

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 3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28. 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 29. 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 神是独一的主。 30.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 31. 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32. 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 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 神; 33. 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 34. 耶稣见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 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25.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71 26. 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 27. 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28. 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30.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 31.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 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33.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 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36. 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37. 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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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认为这段叙述与马太福音第 22 章和马可福音第 12 章所记载的内容只是相似,而非同一件事;但我仍选择将它们汇集在一处,因为马太和马可都肯定这是主受人试探的最后一个问题,而路加却没有提到这一情节,似乎是有意省略,因为他已在另一处叙述过。然而我并不否认这可能是同一段叙述,尽管路加的记载与另外两位有些不同之处。三位福音书作者一致认为,文士提出问题是为了试探基督;但马太和马可所描述的那位最终并未怀着恶意离去;因为他默然接受了基督的回答,并显出受教与温良之心的表征;此外还须补充的是,基督也反过来宣告他离神的国不远了。然而路加所引入的那人却顽梗自大,毫无悔改的迹象。如今若说基督曾多次因真义、守律法以及善行准则的题目而被试探,并无任何荒谬之处。但无论路加是把这段叙述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还是他此处省略了另一个问题——因为先前那段关于教义的叙述已经足够——教义的相似性使我觉得有必要将三位福音书作者相互对照。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是什么缘由促使这位文士向基督发问。原因在于:他既是律法的解经者,便对福音的教义感到不悦,因为他以为福音的教义削弱了摩西的权威。然而与此同时,与其说他是出于对律法的热心,不如说是因为他在教导上的尊荣有所损失而心怀不满。因此他便质询基督,看他是否要标榜出比律法更完全的什么;因为,虽然他口里没有这样说,但他的问题却是设下的圈套,意在使基督招致民众的憎恶。马太和马可并没有把这一诡计归于一人,而是表明这是出于众人共同的谋划,他们从整个党派中拣选了一位被认为在才智学识上超越其他人的代表。在问题的形式上,路加与马太、马可也略有不同;因为按路加所记,这位文士所问的是人当作什么才可承受永生,而按另外两位福音书作者所记,他所问的则是律法上哪一条诫命是最大的。但其目的是一样的,他都是诡诈地向基督发动攻击,好叫他若能从基督口中诱出任何与律法相违之言,便可大声斥之为背道者、为煽动悖逆敬虔之乱的人。

路加福音 10:26。 律法上写的是什么? 他从基督那里得到的回答与他所预期的不同。事实上,基督所颁布的圣洁、公义生活的准则,无非就是摩西律法所已经规定的;因为对神和邻舍的完全的爱,就包含了义的至高完全。然而必须注意,基督在此论及如何得救,乃是与他所被问的问题相符的;因为他在此并非如在其他经文中那样绝对地教导人如何可以进入永生,而是教导人当如何生活,才能在神面前被算为义。如今可以确定,律法中已经向人规定了一条准则,人应当照此准则规范自己的生活,以便在神面前得救。律法之所以除了定罪以外别无作为,因而被称为死的教义,并被保罗说成是叫过犯加增(罗马书 7:13),这并非出于律法教训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因为我们无法履行它所吩咐的。因此,虽然没有人因律法称义,但律法本身却包含了至高之义,因为它并未虚假地向遵行者应许救恩——只要有人完全遵守它所一切所吩咐的。

马太福音 22:37。 你要爱主你的神。 据马可所记,前面插入了这样的引言:耶和华独是以色列的神;藉这话,神以两重方式确立其律法的权威。第一,当我们充分确信自己所敬拜的乃是天地的真正创造者时,这便成为推动我们敬拜神的有力激励,因为疑惑本性上会产生冷漠;第二,神既白白地收纳我们作他的子民,这便成为令人欢悦地他的动因。所以,为了不使犹太人像在不确定之事上常有的那样犹豫迟疑,他们被告知:这生命的准则乃是出于那独一真神;另一方面,为了不使他们因猜疑而退缩,神便以亲切的方式临近他们,提醒他们记念他与他们所立的恩典之约。然而毫无疑问,主把自己与一切偶像区分出来,乃是要使犹太人不致偏离他,而是持守对神自己纯正的敬拜。如今,那些可怜的拜偶像者尚且没有因不确定而被拦阻,反倒被狂热的激情驱使去爱偶像;那么对于律法的听众,神既已向他们启示了自己,他们若仍旧冷淡,还有什么可推托的呢?

接下来是律法的总纲,17这总纲也见于摩西的著作(申命记 6:5)。律法虽分为两块法版,第一块涉及对神的敬拜,第二块涉及爱邻舍,但摩西恰当而智慧地拟出这个概要,18好叫犹太人明白神在每条诫命中的旨意。我们爱神固然当远胜于爱人,然而神不要求敬拜或尊崇,反而最恰当地要求我们祂,因为祂藉此宣告:除了甘心情愿的敬拜外,别无敬拜能蒙祂悦纳;因为除了神的人之外,无人能真正顺服祂。然而由于肉体邪恶有罪的倾向使我们偏离正道,摩西指明:除非神之情充满我们一切的官能,我们的生命便无法得到正确的规范。所以让我们学习这一点:敬虔的开端就是神,因为神鄙弃人勉强的事奉,乃要人甘心乐意地敬拜祂;让我们也学习这一点:对神的敬畏已包含在神之中。

摩西没有加上”心思(mind)”,只提到”心(heart)”、”性命(soul)”和”力量(strength)”;如今这分作四项的划分虽更为完备,却并不改变其意。因为摩西既要普遍地教导人当完全地”爱(loved)”神,凡属人的一切能力都当献给这个目标,所以他在提到”性命”和”心”之后,认为加上”力量”就够了,免得我们里面任何一部分不受神之”爱”的影响;我们也知道,希伯来人有时在”心(heart)”这个词之下也包括”心思(mind)”,19尤其是当它与”性命(soul)”一词连用时。至于”心思”与”心”之间有何分别,无论在本段还是在马太福音中,我都不费心去深究,只是我认为”心思”是指理性更崇高的居所,我们一切的思想与思虑皆从此发出。

由此摘要可见,在律法的诫命中,神所看的不是人能做什么,而是人当做什么;因为在这血肉的软弱里,完全的不可能掌权,我们都知道我们灵魂的一切感官何等强烈地倾向于虚妄。最后,我们从中学到:神不以外在的行为表现为满足,祂主要要求的是内心的情感,好使从美善的根结出美善的果子。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 祂将彼此之间的仁爱列于次位,因为敬拜神居于首位。祂告诉我们,爱邻舍这条诫命与第一条相仿,因为它依赖于第一条。因为既然人人都偏爱自己,若非神的爱掌权,就绝不会有真正的爱人之心;世人彼此之间所怀的不过是一种功利性的爱,20 因为他们各自只顾自己的利益。反之,神的爱掌权,必然会在人与人之间结出弟兄相爱之果。

再者,当摩西吩咐我们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时,他的本意并不是把爱自己放在首位,使人先爱自己然后才爱邻舍;正如索邦的诡辩学者惯于强词夺理所说的那样:一条规则必须先于它所规范的对象。乃是因为我们过于偏爱自己,摩西为了纠正这一毛病,便将邻舍与我们置于同等的地位上;如此就禁止人只顾自己而忽略别人,因为仁爱将众人联结于一个身体之中。

他借着纠正那将人彼此隔绝的自爱(φιλαυτίαν),将各人带入一个共同的合一之中——可以说,使他们彼此相拥。由此我们得出结论:保罗将爱称为全德的联络(歌罗西书 3:14),又在另一处称之为律法的完全(罗马书 13:10),实在是恰如其分的;因为律法第二板的一切诫命都当归于此。

路加福音 10:28。 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我在前面已稍作解释,这应许如何与因信白白称义相合;因为神白白称我们为义的缘故,并非律法没有指出完全的义,乃是因为我们未能遵守它;而所以宣告我们不能藉律法得生命,是因为它因我们的肉体而软弱(罗马书 8:3)。

因此,这两个陈述彼此完全一致:律法教导人如何借行为得着义,然而没有人能因行为称义,因为过错不在律法的教义,而在人。与此同时,基督的用意是要为自己辩白,洗刷那祂所知道、由无知愚昧之人加于祂身上的诽谤——即祂废弃了律法,就其作为义之永恒准则而言。

马太福音 22: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 这个问题表面上似乎与一个人的称义无关。但若我们回想前面所说的,人的虚伪通常借着第二块法版被揭露出来——因为他们一面假装是敬拜神的杰出人物,一面却公然违犯爱邻舍的本分——那么就不难推断:这位法利赛人之所以使出这一逃避之计,乃是要躲在虚假的圣洁面具之下,免得被显露出来。因此,他既深知爱的试验对他不利,便寻求藏身于邻舍一词之下,免得被察觉是律法的违犯者。但我们已经看到,在这件事上,律法已被文士们败坏了,因为他们只把那些配得的人算作自己的邻舍。也正因如此,他们中间流行这样一条原则,就是我们有权恨我们的仇敌(马太福音 5:43)。因为虚伪之人为了逃避自己受到的定罪,所能采取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其所能地躲开,使他们的生活不至于受律法之审判的察验。

马太福音 22:30。 耶稣回答说。 基督本可以简单地表明,”邻舍”一词无差别地涵盖每一个人,因为整个人类都借着神圣的团契纽带联合在一起。事实上,主在律法中使用这个词,无非是要温柔地引导我们彼此相爱。这条诫命若写作 爱人如己,本会更加清楚。然而,由于人被骄傲蒙蔽,以致每个人都自我满足,几乎不屑承认他人与自己同列,并克扣自己当尽于他人的本分,所以主特意宣告所有人都是 邻舍,好叫这关系本身就产生彼此相爱之情。因此,要使某人成为我们的 邻舍,他只须是一个人就够了;因为我们并无能力抹去我们共同的本性。

但基督的意图,是要从这位法利赛人口中引出回答,使他自证其罪。因为他们当中普遍接受一条权威性的定论:除非某人是我们的朋友,否则就不算我们的邻舍。倘若基督直接向他提问,他绝不会明白承认邻舍一词涵盖所有的人——而这个比喻所设的对照,却迫使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这里所传达的普遍真理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我们的邻舍,因为神已将众人彼此联结,为要他们互相扶助。然而,祂在此简要地讽喻了犹太人,尤其是祭司;因为他们一面夸口说自己是同一位父神的儿女,并凭着被收纳为子的特权与列国分别出来,作神圣别的产业,另一面却以野蛮无情的轻蔑彼此鄙视,仿佛他们之间毫无关系。毫无疑问,基督在此描绘的正是他们自知有亏的那种对弟兄之爱的残忍漠视。但正如我所说的,这里的主旨乃是要表明:那把我们置于彼此尽情谊之本分之下的邻里关系,并不限于朋友或亲属,而是延伸至全人类。

为了证明这一点,基督将一个撒玛利亚人一个祭司一个利未人作了比较。众所周知,犹太人对撒玛利亚人怀有刻骨的仇恨,以致他们虽彼此毗邻而居,却始终势如水火。基督此刻说,有一个犹太人,是耶利哥的居民,从耶路撒冷下来的路上被强盗打伤,一个利未人和一个祭司都在路上遇见他半死地躺着,却都没有施以援手,反倒是一个撒玛利亚人对他大施怜悯。然后他问:这三人中哪一个是那犹太人的邻舍?这位狡黠的律法师无法逃避,只得承认撒玛利亚人比那两人更可取。因为在此,我们如同在镜中看见人类那共同的关系,这关系正是文士们用其邪恶的诡辩所竭力涂抹的;21而一个仇敌向犹太人所显出的怜悯表明,自然的引导与教训足以显明人乃是为人而被造。由此可推论出,众人之间彼此负有相互的本分。

此处自由意志的拥护者所杜撰的寓意解经,荒谬到不值一驳。按他们的说法,受伤之人所象征的乃是亚当堕落之后的光景;他们由此推论说,亚当里面行善的能力并未完全泯灭,因为经文只说他是半死的。仿佛基督在这段话里的意图,是要讨论人性的败坏,并探究撒但加在亚当身上的伤是致命的还是可治愈的;又仿佛他不曾在别处明白无误、毫无比喻地宣告说,凡人皆已死了,唯有那些被他的声音所唤醒的人才得生(约翰福音 5:25)。另一个寓意解经同样毫无说服力,然而却如此得人欢心,以致几乎得到普世的认同,仿佛它是从天上来的启示。他们把这位撒玛利亚人想象成基督,因为他是我们的守护者;他们又告诉我们,一同倒在伤口上,是因为基督借着悔改与恩典的应许医治我们。他们还编造出第三层精巧的解释:基督并不立刻使我们痊愈,乃是把我们送到教会——那店主那里——好叫我们逐步得医治。我承认我对这些解释一概不喜欢;况且我们对圣经应当怀有更深的敬畏,不可自以为有自由去歪曲其本然的意思。诚然,凡有眼目的人都看得出,某些人的好奇心驱使他们杜撰出这些臆想,是违背基督本意的。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 此处我回到马太福音,基督在此说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就是这两条诫命;这并非他要将圣经的全部教义限定于此,22 而是因为凡处处教导人如何过圣洁公义生活之道,都必归于这两个首要要点。因为基督并非泛论律法和先知所包含的内容,而是在作答时声明,律法和先知所要求的,无非是各人当爱神并爱邻舍;仿佛他说,圣洁正直生活的总纲在于敬拜神和爱人,正如保罗所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 13:10)。

因此,有些不明就里之人误解了基督这句话,仿佛我们在律法和先知中再无更高之事可寻。诚然,应许与诫命应当加以区分;在此处,基督并非泛泛地陈述我们当从神的话语中学习什么,而是因应当时情形,阐明一切诫命所指向的目的。然而,罪得白白赦免——藉此我们与神和好——以及向神呼求的确信——这是将来基业的凭据——还有信心的其他一切方面,虽然在律法中占据首位,却并不系于这两条诫命;因为索取我们所亏欠的是一回事,奉上我们所未拥有的则是另一回事。马可以另外的措辞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说再没有比这两条更大的诫命了。

马可福音 12:32。 夫子,你说得好,是按着真理说的。 唯有马可提到这位文士被软化了;值得注意的是,他虽起初心怀恶意攻击基督,意图突袭试探,却不仅默然让步于基督,更是公开而坦诚地认同基督所说的话。由此可见,他并不属于那种顽梗到无可救药的敌人之列;因为这类人即便被驳倒过百次,仍不肯停止以某种方式抵挡真理。从这一回应中也可推断,基督并非仅以这两句话精确地概括人生的准则,而是借此机会斥责文士那种虚伪假冒的圣洁——他们将全部注意力放在外在礼仪上,却几乎完全忽视对神属灵的敬拜,对弟兄之爱漠不关心。如今这位文士虽染有这些败坏,但有时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形:他从律法中获得了正确知识的种子,这种子虽被压抑在心中,却因此使他容易被引离那邪恶的习俗。

马太福音 22:33. 胜于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 然而,把祭祀——它原是神圣敬拜的一部分,属于律法的第一块法版——看作不如向人所行的爱来得重要,这似乎不合宜。回答是:虽然敬拜神远为可取,比一切圣洁生活的本分都更宝贵,然而其外在的操练却不应被高举到吞没弟兄之爱的地步。因为我们知道,弟兄之爱本身、就其自身而言,是讨神喜悦的;而祭祀在神看来,若不是指向另一个目的,本身并不蒙他喜爱或悦纳。此外,这里所说的乃是赤裸空洞的祭祀;因为我们的主在此把假冒为善的虔诚外表与真实诚恳的正直相对照。同样的教训在众先知书中也屡屡可见,要叫假冒为善的人知道:若没有属灵的真实与之相伴,祭祀便毫无价值;若忽视了弟兄之爱,神也不会因献上牲畜而息怒。

马太福音 22:34。 但耶稣看见。 这位文士是否进一步取得长进,尚未可知;但既然他已显出乐于受教的态度,基督便向他伸出手,以祂的榜样教导我们:凡是在人身上看见有受教之心或正确领悟的些微开端,我们都当加以扶助。基督之所以宣告这位文士离神的国不远了,看来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他容易被劝服去尽本分,二是因他能巧妙地把对神的外在敬拜与必尽的本分区分开来。基督宣告他离神的国不远了,与其说是为称赞他,不如说是为劝勉他;藉着他这个例子,基督也激励我们众人,既已踏入正路,就当以更大的欢欣继续前行。这些话也教导我们:许多人虽仍被错谬所束缚、所缠绕,却闭着眼睛朝正道而行,如此就在时候到了的时候,被预备好在主的道路上奔跑。

此后,再没有人敢问他什么。 福音书作者所说敌人的口被堵住,以致他们不敢再设网罗陷害基督,并不是说他们已停止其邪恶的顽梗;因为他们在心里咆哮,如同关在洞穴里的野兽,又如同不驯的烈马咬着嚼环。然而他们的顽梗越是刚硬,他们的悖逆越是不可救药,基督对他们二者的胜利就越发显赫。他所获得的这场胜利,理当大大激励我们,使我们在为真理辩护时永不灰心,深信必能得胜。诚然,仇敌时常会骚扰、侮辱我们直到末了,但神最终必使他们的怒气反归到他们自己头上,并使真理虽遭其攻击,仍必得胜。

马太福音 22:41-46;马可福音 12:35-37;路加福音 20:41-44

马太福音 22:41-46;马可福音 12:35-37;路加福音 20:41-44

马太福音 22:41-46马可福音 12:35-37路加福音 20:41-44

41.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 42. “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 43. 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 44.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79 45. 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46. 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80

35. 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他们说:“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 36. 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81 37. 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众人都喜欢听他。

41. 耶稣对他们说:“人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 42. 诗篇上大卫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 43.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82 44. 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23 24 25 26

马太福音 22:42。 你们的意思如何?论到基督。 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更清楚地说明了基督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这是因为在文士中盛行一种错误的观念,即所应许的救赎主将是大卫的子孙和继承人之一,他所带来的不过是人性而已。因为从一开始,撒但就用尽一切能想出的伎俩,企图推出某种假冒的基督,并非神与人之间真正的中保。神既如此频繁地应许基督要从大卫的后裔腰中出来,这种确信便深深扎根在他们心中,以致他们无法容忍将人性从基督身上剥去。因此撒但允许基督被承认为真正的人和大卫的子孙,因为他若试图推翻这一信条也是徒劳;但——更糟糕的是——他剥去了基督的神性,仿佛基督只是亚当后裔中的一个普通人。然而这样一来,将来永生的盼望以及属灵之义都被废除了。自基督向世人显现以来,异端就以各种诡计——可以说是暗地里——企图推翻有时是他的人性、有时是他的神性,要么使他没有充分的能力来拯救我们,要么使我们无法亲近他。如今他受死的时辰已经临近,主自己有意见证他的神性,使一切敬虔的人都可以放胆倚靠他;因为他若只是人,我们就既无权以他夸口,也无权指望从他得救。

我们现在明白他的用意:他宣告自己是神的儿子,与其说是为他自己,不如说是要使我们的信心立定在他属天的能力之上。因为他借以亲近我们的肉身的软弱固然给我们信心,使我们不至于迟疑而不敢就近他,但若我们眼前只有那软弱,反倒会使我们陷入惧怕与绝望,而不能激发应有的信靠。然而必须注意:文士并非因教导基督要作大卫的子孙而受责备,乃是因他们妄想他不过是个凡人,只是要从天降下、取了人的性情与位格而已。我们的主也没有直接宣告关于他自己的事,只不过指出文士所持的乃是邪恶的谬误,以为救赎主只会从地上、从人的血脉而出。虽然众所周知他们持守这种教训,但我们从马太福音得知,他是在众人面前问他们存何意见。

马太福音 22:43。 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 基督所断言的——大卫被圣灵 感动而说话——这一断言极具分量;因为祂以对一桩未来事件的预言,与对一桩当前事件的见证作了对比。藉这句话,祂预先堵住了今日犹太人企图借以脱身的诡辩。他们声称这段预言所颂扬的乃是 大卫 的王权,仿佛 大卫 把神说成是自己王权的创立者,便能凌驾于仇敌癫狂的图谋之上,并断言他们抵挡神的旨意必一无所获。基督为防止 文士 以这等托辞作藏身之所,便一开始就指明:这篇诗篇并非为着 大卫 本人而作,乃是 预言的灵 所授意,用以描绘基督未来的统治;这一点单从经文本身便可轻易看明,因为我们在那里所读到的,既不适用于 大卫,也不适用于任何属地的君王;因为在那里,大卫 引入了一位披戴新祭司职分的君王,律法的古旧影像必因这祭司职分而被废去(诗篇 110:4)。

我们现在必须看他如何证明基督所占的位分高于仅仅出于大卫的后裔。理由是:大卫既是君王,又是百姓的元首,却称他为主;由此可见,他里面有某种超乎人的尊荣。但这论证看似软弱无力,似乎不足以下结论;因为或许有人反驳说,大卫把这篇诗篇交给百姓歌唱时,并未顾及自身的位分,而只是将治理众人之权归给基督。但对此我回答说:因他自己也是教会的一员,若把自己排除在共同教义之外,便没有比这更不合宜的事了。在此他吩咐神的众儿女同声夸耀,他们都因这位天上不可战胜之君王的保守而得以安然无恙。倘若他与教会的身体分离,他便无份于藉基督所应许的救恩。若这只是少数人的声音,基督的统治便连大卫也涵盖不到。然而如今,无论是他还是任何别人,若不甘心服在他权下,就无异于断绝了自己对永远救恩的指望。既然对大卫而言,再没有什么比被列入教会更美之事,那么大卫作这篇诗篇,不仅是为别的百姓,也同样是为自己。简言之,基督藉这名号被宣告为至高独一的君王,在众信徒中居首位;当他被立为教会的救赎主时,断不可容有任何例外,使任何人脱离这同列的次序之外。因此毫无疑问,大卫也以自己为受他治理的臣民之一,从而被算在神子民的数目之中。

但此处又生出另一个问题:神岂不可以从人类中兴起一位他所立定的救赎主,使他既是大卫的子孙,又是大卫的主么?因为这里所用的并非神本质性的名号,乃仅是 Adonai(亚多乃,意即”主”)27,而此字常常也用在人身上。我的回答是:基督在此乃以一前提为不证自明的:那位从人类中被拣出、并被高举至如此尊荣之位、以至作整个教会至高元首的,决非单单一个人,乃同时拥有神的威严。因为永生的神既以起誓的方式如此宣告说,在他面前万膝必跪拜(以赛亚书 45:23),他便同时起誓说,他必不将自己的荣耀归与别神(以赛亚书 42:8)。

但根据保罗的见证,当基督被高举得享王权之时,神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万膝都要在他面前跪拜(罗马书 14:11;腓立比书 2:9)。

尽管保罗从未如此明说,事实却的确如此:基督高于大卫以及其他圣洁的君王,因为祂的地位也在众天使之上;这若仅指一个受造之人,便不能成立,除非祂同时也是

神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 3:16。)

我承认,祂的神性本质并未被直接、明文地表达出来;但既然祂被置于一切受造之物之上,就可以轻易推论出祂乃是神。

马太福音 22:44. 耶和华对我主说. 此处圣灵将一首凯歌放在所有敬虔之人的口中,使他们可以放胆抵挡撒但和一切不敬虔之人,并嘲笑他们的怒气,当他们企图将基督从其宝座上拉下来之时。为使他们在察觉地上掀起巨大动荡之时不致犹豫或战兢,他们被吩咐将神圣不可侵犯的神之谕旨树立起来,以抵挡敌人的一切攻击。因此,其意为:无论世人何等狂妄,他们所敢谋算的一切都无法摧毁基督的国度,因这国度并非由人的意志,乃是按神的命定所立,故此有永恒之力支撑。每逢此国度遭受猛烈攻击之时,让我们追念这从天而来的启示;因这应许无疑是交付在基督手中的,使每一位信徒都可应用于自己。然神从不改变,亦不欺骗,使祂从口中所出之言归于撤回。

坐在我的右边。 这一表达是借喻,指第二或次等的位分,由神的代表所占据。因此它表明:奉神的名掌握最高的治理与权能,正如我们所知,神已将自己的权柄交托给祂的独生子,藉祂治理祂的教会。所以这种表达方式并非指任何具体的处所,反倒涵盖了在基督统治之下的天与地。神宣告基督要坐着,等候祂的仇敌被制伏,是要使我们知道祂的国必将屹立不摇,抵御一切攻击;并不是说当祂的仇敌被制伏之后,祂就要被剥夺所赐给祂的权能,而是说当祂仇敌的全军被打倒在地时,祂的权能必永远完好如初。与此同时,这话也指出祂国度今日所处的境况,使我们看见祂的国四面受敌时不至惶惑不安。

  1. “Et n’es point accepteur de personnes;”(你也不偏待人)——”and art not an accepter of persons.”(你也不以貌取人) 

  2. “Rendez à Caesar ce qui est à Caesar, et à Dieu ce qui est à Dieu;”——”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给神, 

  3. “Et furent esmerveillez de luy;”——”他们就希奇他。” 

  4. 《福音书和谐》,卷二,第 

  5. “Selon qu’un chacun estoit plus poure, et n’avoit rien à perdre;”——”按各人越是贫穷、无可失去的程度而言; 

  6. 《和谐注释》卷二,第282页。 

  7. “Pource qu’ils avoyent laissé usurper aux Romains la souveraine puissance;”——”因为他们容许罗马人篡夺了至高的权柄;” 

  8. “Est subalterne, comme on dit; c’est à dire, en depend;”——”是从属的,正如我们所说;也就是说,依赖于 

  9. “Sans avoir enfans;”——”没有儿女。” 

  10. “Dignes d’obtenir ce siecle-là;”——”配得那世代的人。” 

  11. “Combien que ces deux sectes se fissent tous les jours la guerre l’un contre l’autre;” ——”虽然这两个 

  12. “Une partie des principaux chefs de la religion;”——”宗教中部分首要的领袖。” 

  13. “Que Dieu traitte yei un chacun selon qu’il a merite;”——”神在此按各人所应得的对待他 

  14. “Contra la secte des Sadduciens, leurs adversaires;”(法文)——”反对他们的对头撒都该派。” 

  15. “Que ce fussent les Sadduciens qui emportassant la victoire par dessus Christ;”——”竟是撒都该人在基督面前得胜; 

  16. “Un docteur de la loy;”——”一位律法教师。” 

  17. “Un abbregé ou sommaire de la Loy;”——”律法的撮要或纲要。” 

  18. “Moyse a fort bien et sagement comprins le tout en ce sommaire;”——”摩西在这一概要中已经极其恰当而智慧地将一切包含其中” 

  19. “L’entendement;”——”悟性。” 

  20. “Car l’amour qu’ont les enfans de ce monde les uns envers les autres n’est point une vray amour, mais est——因为这世上的儿女彼此之间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爱,乃是 

  21. “Par ur fausse glose et cavillation meschante;”——”借着他们虚假的曲解与恶毒的诡辩。” 

  22. “Restraindre à ce sommaire;” — “限于此摘要。” 

  23. “Jusques a tant que je mettray tes ennemis pour le marchepied de tes pieds;”——”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24. “Et nul ne luy pouvoit respondre une parolle;”——”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一句话。” 

  25. “Jusques a tant que je mettray tes ennemis pour le marchepied de tes pieds;”——”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26. “Jusques a tant que je mettray tes ennemis pour le marchepied de tes pieds;”——”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27. 我们公认译本的诗篇 110:1 如此说:耶和华对我主说。这里 Lord(主)一词 

Published 2026-06-10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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