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观福音(卷一)
← 路加福音 1 路加福音 2; 马太福音 2 →

马太福音 1 章 —— 家谱与耶稣的降生

马太福音 1:1-17;路加福音 3:23-38

马太福音 1:1-17;路加福音 3:23-38

马太福音 1:1-17路加福音 3:23-38

1.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2.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3.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兰。4.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5.撒门从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从路得氏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6.耶西生大卫王。大卫王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7.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8.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雅。9.乌西雅生约坦,约坦生亚哈斯,亚哈斯生希西家。10.希西家生玛拿西,玛拿西生亚们,亚们生约西亚。11.约西亚在被掳到巴比伦的时候,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12.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雅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13.所罗巴伯生亚比玉,亚比玉生以利亚敬,以利亚敬生亚所。14.亚所生撒督,撒督生亚金,亚金生以律。15.以律生以利亚撒,以利亚撒生马但,马但生雅各。16.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17.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共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到基督又共十四代。

23.耶稣被认为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24.希里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利未是麦基的儿子,麦基是雅拿的儿子,雅拿是约瑟的儿子,25.约瑟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亚摩斯的儿子,亚摩斯是拿鸿的儿子,拿鸿是以斯利的儿子,以斯利是拿该的儿子,26.拿该是玛押的儿子,玛押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西美的儿子,西美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犹大的儿子,27.犹大是约亚拿的儿子,约亚拿是利撒的儿子,利撒是所罗巴伯的儿子,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28.尼利是麦基的儿子,麦基是亚底的儿子,亚底是哥桑的儿子,哥桑是以摩当的儿子,以摩当是珥的儿子,29.珥是约细的儿子,约细是以利以谢的儿子,以利以谢是约令的儿子,约令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30.利未是西缅的儿子,西缅是犹大的儿子,犹大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约南的儿子,约南是以利亚敬的儿子,31.以利亚敬是米利亚的儿子,米利亚是买南的儿子,买南是玛达他的儿子,玛达他是拿单的儿子,拿单是大卫的儿子,32.大卫是耶西的儿子,耶西是俄备得的儿子,俄备得是波阿斯的儿子,波阿斯是撒门的儿子,撒门是拿顺的儿子,33.拿顺是亚米拿达的儿子,亚米拿达是兰的儿子,兰是希斯仑的儿子,希斯仑是法勒斯的儿子,法勒斯是犹大的儿子,34.犹大是雅各的儿子,雅各是以撒的儿子,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亚伯拉罕是他拉的儿子,他拉是拿鹤的儿子,35.拿鹤是西鹿的儿子,西鹿是拉吴的儿子,拉吴是法勒的儿子,法勒是希伯的儿子,希伯是沙拉的儿子,36.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亚法撒是闪的儿子,闪是挪亚的儿子,挪亚是拉麦的儿子,37.拉麦是玛土撒拉的儿子,玛土撒拉是以诺的儿子,以诺是雅列的儿子,雅列是玛勒列的儿子,玛勒列是该南的儿子,38.该南是以挪士的儿子,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 神的儿子。

关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这两个家谱,众说纷纭,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察明:究竟是马太与路加二人都是从约瑟追溯基督的家谱?抑或只有马太从约瑟追溯,而路加则是从马利亚追溯?持后一种看法的人,凭着家谱中名字的差异,似乎有一个合理的根据来作此区分。诚然,乍看之下,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马太和路加的记载彼此差异如此之大,怎么可能记的竟是同一份家谱?因为从大卫到撒拉铁,再从所罗巴伯到约瑟,两份名单中的名字完全不同。

再者,有人质疑:既然约瑟终究不是基督的父亲,那么再次叙述约瑟的家谱,岂不是在毫无用处的事上耗费心力?他们说:”这样的重复有什么意义?对信心的造就毫无贡献。倘若我们所知道的不过是约瑟是大卫的后裔与族人之一,基督的家谱仍然悬而未决。”按他们的看法,两位福音书作者都致力于这一主题,乃是多余之举。他们为马太列出约瑟的家谱辩护,说他这样做是为了顾念许多仍以为约瑟是基督父亲的人。然而,去助长这样一个危险的错误,岂不是愚蠢之举?况且接下来的经文与这种假设完全相悖。马太一记完家谱,立即指明基督是在童女腹中成胎的,并非出于约瑟的精血,乃是凭圣灵隐秘的能力。

若他们的论证成立,马太就当被指为愚拙或疏忽,因为他枉费心力去考证约瑟的家谱。

但我们尚未答复他们的反对意见,即约瑟的家谱与基督无关。一般且众所周知的答复是:约瑟的家谱中也包含了马利亚的家谱,因为律法吩咐每个人都要从本支派中娶妻。反对者则说:这条律法几乎在任何时期都未被遵守。然而他们所依据的论据是琐碎无力的。他们引用十一支派起誓不将女子嫁给便雅悯人的事例(士师记 21:1)。他们说,若这事已由律法规定,何须再立新例?我的回答是:他们错误且无知地将这一非常事件转化为通则。因为若有一支派被剪除,整个民族便残缺不全,除非对这极端紧急的情况采取某种补救措施。所以我们不可凭这段经文来确定通例。

又有人提出异议说,基督的母亲马利亚是以利沙伯的亲戚,而路加先前却说以利沙伯是亚伦的后裔(路加福音 1:5)。答复并不困难。犹大支派或其他任何支派的女子,都可以嫁入祭司支派;因为律法所表明的那个限制——即任何妇女都不可将自己的”产业”转移给与本支派不同的人(民数记 36:6-9)——并不拦阻她们这样做。因此,圣经的作者明言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子出自王室——

「祭司耶何耶大的妻约示巴是约兰王的女儿」(历代志下 22:11)

因此,以利沙伯的母亲嫁给一位祭司,这并不奇怪,也不罕见。若有人提出异议,说仅凭这一点,我们无法绝对确定马利亚与约瑟同属一个支派,因为她是他的妻子——我承认,单就这段记载本身而言,若无其他情况佐证,确实无法证明这一点。

首先,我们必须留意,福音书作者所述及的,乃是他们那个时代众所周知的事。既然约瑟的家谱已上溯至大卫,人人都能轻易考察马利亚的家谱。福音书作者既倚赖当日普遍为人所知的事实,自然在这一点上较少措意;因为倘若有人心存疑惑,查考起来既不困难,亦不繁琐。1 此外,他们假定约瑟既是品行端正之人,必已遵守律法的吩咐,从本支派中娶妻。然而,单凭这一通则,尚不足以证明马利亚出自王室;因她固然可属犹大支派,却未必出自大卫家族。

我的看法是这样。福音书作者心中所想的,是那些虔诚的人,他们不作顽固的争辩,而是借着约瑟这个人承认马利亚的家系;尤其是正如我们所说,在那个时代对此并无疑问。然而,有一件事可能显得难以置信,就是这一对极其贫穷、被人轻视的夫妇竟然属于大卫的后裔,属于那应当生出救赎主的王室苗裔。若有人追问马太和路加所列的家谱是否清楚无疑地证明马利亚出自大卫家族,我承认这一点不能确切地推断出来;但因马利亚与约瑟的亲属关系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福音书作者在这件事上便较为安心。同时,两位福音书作者的用意都是要除去那一绊脚石——即约瑟和马利亚二人皆默默无闻、被人轻视、贫穷困苦,丝毫显不出王室的迹象这一事实。

再者,有人主张路加略过约瑟的世系,而记载马利亚的世系,这种说法很容易被驳倒;因为路加明明说,耶稣被人当作约瑟的儿子等等。诚然,这里既未提到基督的父亲,也未提到祂的祖父,所记的乃是约瑟本人的家谱。我深知他们如何企图化解这一难题。他们辩称,”儿子”一词是指”女婿”,并将约瑟被称为希里的儿子解释为:约瑟娶了希里的女儿。然而,这既不合乎自然次序,圣经中也找不到任何例证支持。

若所罗门被从马利亚的家谱中除去,基督便不再是基督;因为一切关乎祂家系的查考,都建基于那庄严的应许之上,

"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撒母耳记下 7:12-14。)"耶和华向大卫凭诚实起了誓,必不反复,说: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 132:11。)

所罗门毫无疑问是这位应许给大卫之永恒君王的预表;而那应许也只有在所罗门身上被预先彰显出其真实性的范围内,方能应用于基督(历代志上 28:5)。如今,若不将基督的世系追溯到所罗门,又凭何理、用何论据,证明祂是「大卫的子孙」呢?凡将所罗门从基督的家谱中抹去之人,也就同时抹杀并摧毁了那些必须凭以承认基督为大卫子孙的应许。至于路加为何从拿单追溯世系,却并未排除所罗门,这一点将在恰当之处再行说明。

为免冗长,这两份家谱在实质上彼此相合,但有四处差异须加留意。第一,路加是按逆向次序上溯,从末后追至最初,而马太则从家谱的源头起笔。第二,马太的叙述未越出亚伯拉罕这圣洁蒙拣选的族类2,而路加则一直追溯至亚当。第三,马太所论的是耶稣按律法谱系的承嗣,他在祖先名单中容许有所省略,为便于读者记忆,将众先祖编排为三组各十四代;而路加则更精确地按自然血统的传承列出。第四,也是最后一点,当二者论及同一人物时,有时所用的名字各异。

关于第一处差异,无需多言,因为它并不构成难题。第二处差异却有其十分充分的理由:因为神已为自己拣选了亚伯拉罕的家族,世界的救赎主要从这家族而生,并且在基督来临之前,救恩的应许在某种意义上仅限于这一家族之内,所以马太没有越过神所设定的界限。我们必须留意保罗所说的话,

"耶稣基督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罗马书 15:8)

基督所说的这话与此相合:「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翰福音 4:22)所以马太把基督呈现在我们面前,是作为属于那圣洁族类的一员,他原是被明确指派归于这族类的。在马太的家谱中,我们当注目神的约——藉这约,他收纳亚伯拉罕的后裔作他的子民,以「中间隔断的墙」(以弗所书 2:14)将他们与列邦分别开来。路加则把目光投向更高之处;因为虽然自从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之时起,救赎主就以特殊的方式应许赐给他的后裔,然而我们知道,自从始祖犯罪堕落以来,众人都需要一位救赎主,因此他也被指派赐给普世。这是出于神奇妙的旨意:路加将基督呈现给我们,是作为亚当之子,而马太却将他限定在亚伯拉罕这一族之内。因为,纵然父神将基督赐下作「永远得救的根源」(希伯来书 5:9),若不是无分彼此地赐给众人,这对我们也毫无益处。再者,使徒的那句话若非如此,也不会是真的:「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希伯来书 13:8)——倘若他的能力与恩典未曾从创世之初就遍及万代的话。所以我们当晓得:救恩已藉着基督向全人类显明并展示出来;因他被称为挪亚之子,又被称为亚当之子,并非没有缘由。但因我们必须在神的话语中寻求他,圣灵藉着另一位福音书作者,智慧地引导我们归向亚伯拉罕的圣洁族类——永生的至宝连同基督,曾一度托付在他们手中(罗马书 3:1)。

现在我们来谈第点差异。马太与路加无疑没有遵循同样的次序;因为在大卫之后,一位紧接着列出所罗门,另一位则列出拿单;这就清楚表明二者所循的世系不同。这类看似矛盾之处,良善而博学的释经家以如下方式加以调和:马太离开了路加所遵循的自然血统世系,转而列举律法上的家谱。我之所以称之为律法上的家谱,是因为王位继承权已转入撒拉铁手中。优西比乌在其《教会史》卷一中采纳了亚弗利加努的看法,宁愿将律法这一称谓用于路加所追溯的家谱。但实质上是一回事:他不过是说,那在所罗门身上确立的国度,按合法的方式传到了撒拉铁。然而,更确切、更恰当的说法是:马太所呈现的乃是律法上的次序;因为他在大卫之后径直列出所罗门,所留意的并不是基督按肉身循自然血脉所由出的诸人,而是基督如何从所罗门以及其他诸王而出,从而成为他们合法的继承者——神要在他手中”坚定他国的位,直到永远”(撒母耳记下 7:13)。

有一种看法颇有几分道理,即在亚哈谢死时,所罗门的直系后裔便已断绝。至于大卫所立下的命令——某些人引犹太注释家为据,主张所罗门的世系若断绝,王权便转归拿单的后裔——我不作定论,仅认定一点为必然:王位的承袭并非紊乱无序,而是按照确定的亲属次第来规定的。如今,圣经史实记载,亚哈谢被杀之后,「他母亲亚他利雅」占据了王位,并杀尽所有王室后裔(列王纪下 11:1),故而极有可能的是,这妇人因贪恋权位,遂行此等邪恶可怖的杀戮,以免自己沦为平民身份,眼看王位转入他人之手。若亚哈谢尚有一子在世,这祖母本可甘居其保护人之名,安然摄政,无人嫉妒,亦无危险。她竟肆行此等弥天大罪,以致自取臭名与众怒,正足以证明:她已陷入绝望,因为再无法将王权保留于她自己的家族之中。

至于约阿施被称为”亚哈谢的儿子”(历代志下 22:11),原因在于他是最近的亲属,理当被视为王位真正而直接的继承人。且不说亚他利雅(若我们假定她是他的祖母)必乐于利用她与这孩子的亲属关系,凡稍具常识者,岂会认为王的亲生儿子能被”祭司耶何耶大”如此隐藏,以致祖母不更加殷勤搜寻?若一切都仔细权衡,便可毫不犹豫地断定:王位的下一位继承人属于另一支系。这正是耶何耶大之言的含义:

*“看哪,王的儿子必要作王,正如耶和华指着大卫的子孙所应许的,”*(历代志下 23:3)

他认为这是可耻而不可容忍的:一个在血统上本属外邦的女人,竟强行夺取那本应留在大卫家族中的王权——这是神所命定的。

若假定路加从拿单追溯基督的家谱,并无任何荒谬之处:因为所罗门一系,就王位继承而言,可能曾一度中断。或有人反驳说,倘若耶稣并非所罗门的后裔,便不能被承认为所应许的弥赛亚,因所罗门无疑是基督的预表。然而答案显而易见。基督虽非按血统出自所罗门,却按律法上的继承被算为所罗门的后裔,因祂乃是从列王而出。

第四点差异在于名字的巨大不同。许多人将此视为一大难题:因为从大卫直到约瑟,除了撒拉铁与所罗巴伯之外,两位福音书作者所列的名字没有一个相同。一般的解释是,这种差异源于犹太人当中常有一人取两名的习惯,但许多人觉得此说仍不够令人满意。然而,既然我们如今已不了解马太编排和整理这族谱时所依循的方法,那么我们若无法确定两人在各个名字上究竟有多少相合或不合之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毋庸置疑,在巴比伦被掳之后,同一人有时会以不同的名字被提及。至于撒拉铁与所罗巴伯,我认为这两个相同的名字之所以被刻意保留,是因为以色列国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权至此已经断绝。即便那时尚存一丝微弱的权柄余影,其中也已显出一种醒目的转变,警示信徒:他们当期盼一个比所罗门王国更卓越的另一国度——因为所罗门的国度不过昙花一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路加的家谱所列人数多于马太的家谱,这并不奇怪;因为按肉身世系排列的人数,通常比按律法世系排列的为多。再者,马太选择将基督的家谱分为三段,每段包含十四代。如此一来,他便可以略去某些名字;而路加并未将自己限定于这一格式,因此那些名字他不便省略。

以上我已就基督的家谱作了讨论,凡看来对众人有益的部分都已论及。倘若有人受更敏锐的好奇心所撩动3,我记得保罗的劝诫,宁可持守稳重谦逊,也不愿陷入无聊无益的争论。这是一段著名的经文,他在其中吩咐我们要避免在”家谱”上过分尖锐地争辩,因为那是”无益且虚妄的”(提多书 3:9)。

最后还需探究的是:马太为何将基督的整个家谱分为三组,并使每组各列十四代人。有人认为他这样做是为了帮助读者记忆,这只说出了部分缘由,并非全部。诚然,一份按三个相等数目划分的名录确实更容易记忆。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划分意在指出该民族的三重处境,即从基督被应许给亚伯拉罕之时,直到那”日期满足”(加拉太书 4:4)他”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 3:16)之时。在大卫之前,犹大支派虽然地位高于其他各支派,却未曾掌权。到了大卫,王权以意想不到的辉煌在众人眼前展露无遗,并延续至耶哥尼雅之时。在那以后,犹大支派中仍留存着一部分尊荣与治权,维系着敬虔者对弥赛亚降临的盼望。

马太福音 1:1。 世系的家谱 有些注释者为了替马太辩护,徒然费力地解释他为何将这个仅适用于半章篇幅的标题冠于整部历史之首。因为这个 ἐπιγραφή(题铭)或 标题,并不延伸至整卷马太福音;而 βίβλος()一词乃用作 目录 之意,仿佛他说:”以下是基督世系的目录。” 基督被称为 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与应许相关而言:因为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要赐他一个后裔,”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创世记 12:3)。大卫领受了更明确的应许,神要”坚定他国位的宝座,直到永远”(撒母耳记下 7:13);他的后裔中必有一位作王,”如日月之长久”(诗篇 72:5);并且”他的宝座如天之久”(诗篇 89:29)。因此,称基督为 大卫的子孙 便成了犹太人惯用的说法。

马太福音 1:2. 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们 马太略过亚伯拉罕的长子以实玛利和雅各的兄长以扫不提,却恰当地将十二位族长全都列入家谱之中,因为神已将同样的得儿子名分的恩典赐给他们众人。由此他暗示:在基督里所应许的福分,并不单单指向犹大一支派,而是同样属于雅各的所有子孙——神将他们聚集进入祂的教会,而以实玛利与以扫则被视为外人。4

马太福音 1:3。 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 这正是保罗在腓立比书 2:7 所论及之”虚己”5的预表。神的儿子本可使其家系毫无玷污、纯净无瑕,免受一切责难与耻辱的印记。然而祂降世为人,乃是要

"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立比书 2:7)

"是虫不是人,被众人羞辱,被百姓藐视。"(诗篇 22:6)

并最终承受十字架上那受咒诅的死。因此祂并不拒绝在自己的家谱中容纳一处污点,就是祂列祖中所发生的乱伦关系所带来的污点。他玛虽然不是因情欲驱使去与公公结合,但她为自己所受的伤害复仇的方式仍是不合律法的。犹大本意是去行淫,并在不知情之下与自己的儿媳同寝。6 然而神那令人惊奇的良善胜过了二人的罪;以致这从奸淫而出的后裔,竟得以承受王权之杖。7

马太福音 1:6. 生了大卫王 在这个家谱中,唯独大卫被冠以的称号,因为神在他身上展示了将来要作他百姓领袖的那一位——弥赛亚——的预表。王的职分原本由扫罗担任;但既然扫罗是借着动乱与百姓不敬虔的愿望登上王位,那么对这职分的合法拥有便被视为从大卫才开始,尤其是就神的约而言——神曾应许”他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母耳记下 7:16)。当百姓挣脱神的轭,不幸而邪恶地求立一王,说:”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撒母耳记上 8:5)时,扫罗只是暂时被赐下。但他的国不久就被神在大卫手中建立起来,作为真正昌盛的凭据。让我们将大卫王这一称呼理解为指明主所命定给百姓的昌盛景况。

与此同时,福音书作者添加了一项人性的耻辱,几乎要在这神圣祝福的荣耀上染上污点。大卫王从作过乌利亚妻子的,生所罗门;这妻子就是拔示巴,大卫邪恶地将她从她丈夫身边夺走,并且为了享有她,竟卑劣地把一个无辜之人交付仇敌的刀剑去被杀害(撒母耳记下 11:15)。在这王国伊始就出现的这一污点,本应教导犹太人不可凭血气夸口。神的心意是要表明:在建立这王国之事上,丝毫不取决于人的功德。

将受默示的历史记载与马太所描述的世系相对照,显然他遗漏了三位君王。8 有人说他这样做是出于疏忽遗忘,这种说法绝不可取。也不大可能是因为这些人不配在基督的家谱中占据一席之地才被剔除,因为同样的理由也适用于其他许多人——马太不加分别地将这些人与敬虔圣洁之人一同列出。更为正确的解释是:他决意将每一组限定为十四位君王,至于如何拣选则不太在意,因为他已经为读者呈现了一份从开始直到王国终结的完整世系传承。至于名单上只有十三人,很可能是由于抄写者的错误和疏忽所致。以皮法纽(Epiphanius)在其《驳异端》第一卷中给出的理由是:耶哥尼雅(Jeconiah)之名原本被记载了两次,无学识之人9 擅自将重复出现的名字作为多余者删去;据他所说,本不应如此删除,因为约雅敬王的父亲约雅敬,与其子同名,也叫耶哥尼雅(历代志上 3:17;列王纪下 24:15;耶利米书 27:20;28:4)。罗伯特·司提反(Robert Stephens)引用了一份希腊文抄本,其中加入了约雅敬之名。10

马太福音 1:12。 巴比伦被掳之后——即犹太人被掳之后:因为福音作者的意思是,大卫的后裔从君王沦为被掳者和奴仆。那次被掳乃是一种毁灭,然而蒙神奇妙护理的安排,不仅使犹太人重新聚集成一个民族,甚至使大卫家族仍保留某些治理权的痕迹。因为那些返回故土的人,自愿顺服在所罗巴伯的权下。如此一来,王权之杖11的残余部分一直延续到基督降临将近之时,正应验了雅各的预言:「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Shiloh)来到」(创世记 49:10)。即使在那悲惨凄凉的分散时期,这个民族也从未停止被神恩典的某些光芒所照耀。希腊文 μετοικεσία(迁徙),古拉丁译者译作 transmigration(迁移),伊拉斯谟译作 exile(流亡),字面意思是 居所之更易。其含义是:犹太人被迫离开本国,「寄居在不属自己的地上」(创世记 15:13)。

马太福音 1:16。 耶稣,又称为基督 马太用「基督,受膏者」这一称号指出祂的职分,要让读者知道,这位并非私人,而是被神所膏立以执行救赎主之职的那一位。这膏立究竟是什么、所指为何,我此处不再详加阐释。仅就这词本身而言,只需说明:自王权被废之后,这称呼便专一地归于那一位——就是众人所被教导要从祂那里期待全然恢复已失之救恩的那一位。当大卫家中还保有王室荣耀的余辉之时,列王也曾被称为 χριστοί(受膏者)。12

但为了使随之而来的可怕荒凉不至于使敬虔之人的心陷入绝望,神便乐意将弥赛亚,受膏者这一称号专归于救赎主一人:这从但以理书(9:25, 26)可以明显看出。福音书的历史处处表明,在神的儿子”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 3:16)之时,这乃是当时通行的说法。

马太福音 1:18-25

马太福音 1:18-25

18.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19.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20.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21.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22.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23.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24.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25.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马太福音 1:18。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 马太此处尚未叙述基督降生的地点或方式,乃是讲述祂那属天的受生如何向约瑟显明。首先,他说马利亚 就从圣灵怀了孕 这并非说神这隐秘的工作已为众人所知;史家乃是将圣灵的能力——这能力当时仍不为人知——与人所知之事13交织叙述。他指明了时间: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 以及 还没有迎娶 就婚姻的信实而言,犹太人视已许配于男子的少女自订婚之时起即为其合法之妻。当「已许配给丈夫的女子」被证实失贞时,律法将这二人都定为犯奸淫之罪:

"女子,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因为他玷辱了邻舍的妻。"(申命记 22:23, 24)

福音书作者所用的「同房之前」一语,或是对夫妻同房的委婉称呼,或仅意指「在他们尚未以夫妻身分共同居住、组成同一家庭之前」。如此,其意便是:这位童女尚未被父母交到丈夫手中,仍住在父母家中。

马太福音 1:19。 他是个义人 有些注释家这样解释这节经文:约瑟因为是个义人,所以决意宽待他的妻子;14他们把仅仅当作仁慈的代名词,即一种温柔怜悯的性情。但另一些人更准确地把这两个分句看作彼此对照:约瑟是个义人,但他同时也顾念妻子的名声。这里所称许的义,乃在于对罪恶的憎恶与厌弃。他既怀疑妻子犯了奸淫,甚至确信她是奸妇,就不愿以姑息纵容这样的罪。15凡纵容妻子不贞的人,无异于妻子的拉皮条者16。这样的恶行不仅为正直高尚的人所憎恶,前面所说的对罪行的视而不见,律法也将其定为耻辱。

约瑟因着对公义的炽热之爱,定了他以为妻子所犯之罪;然而他温和的性情使他不至于诉诸律法最严厉的处置。私下离去、迁往远方,乃是一种较为温和平静的办法。17 由此我们推断,他并非性情软弱柔懦之人,以致借慈悲为名而包庇、纵容污秽:他不过是稍稍缓和了严峻的公义,免得使妻子招致恶名。我们也不必怀疑,他的心思乃是被圣灵的隐秘感动所约束。我们知道嫉妒是何等软弱,又将怀有嫉妒之人催逼到何等的暴烈之中。约瑟虽未陷入鲁莽与冒失的举动,然而他若按其离去的决意行事,本会面临许多迫在眉睫的危险,他竟奇妙地从中蒙了保守。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马利亚的沉默。即便我们承认是出于谦逊矜持,使她不敢贸然告诉自己的丈夫她是从圣灵怀了孕,但这与其说是她自己的选择,不如说是神的护理拦阻了她。假设她真的说了出来。事就其性质而言,几乎是难以置信的。约瑟会以为自己被戏弄,众人也会把这事当作笑柄;如此一来,神的宣告若随后才临到,分量便会大减。主允许祂的仆人约瑟因无知而陷入错误的判断,为要藉着祂自己的声音,把他带回正路。

然而我们应当知道,此事的发生更多是为了我们的缘故,而非为他个人的益处:因为神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方式,免得这天上的信息招致不利的猜疑。当天使向约瑟显现时,他对整件事情尚一无所知,因此恶人没有理由指控他是受了偏见的影响才听从神的话。他并非被妻子甜言蜜语所说服。他先前所形成的判断也未因恳求而动摇。他并非被人的论据所打动而转向相反的立场。相反,正当他妻子那看似毫无根据的”罪名”仍在他心中翻搅之际,神介入其中,使我们得以视约瑟为更具资格的见证人,并具有更大的权威——作为从天上差来到我们这里的使者。我们看见,神选择借着天使来通知祂的仆人约瑟,乃是要使他对他人而言成为一位属天的传报者,并使他所传递的信息不是从他妻子或任何凡人那里得来的。

这奥秘起初未立即向更多人显明,其缘由似乎在此。这无价的珍宝理应隐藏,唯独让 神的儿女得知。我们若说,主有意像他常常所行的那样,借此试验他子民的信心与顺服,也并不为过。诚然,倘若有人在此事上恶意拒绝相信、不肯顺服 神,他必会有充分的理由满足于支持我们这条信仰条款的种种凭据。出于同样的缘故,主容让马利亚进入婚姻状态,使童女这场属天的怀孕,在完全揭示之前,得以隐藏在婚姻的帷幕之下。与此同时,这奥秘的知识也被隐藏,不向不信的人显明,正合他们忘恩负义与恶毒之罪所当受的。

马太福音 1:20。 正思念这事的时候 我们在此看见,主总是何等及时地——可以说,正在那紧要关头——帮助祂的子民。由此我们也推断:当祂似乎并未留意我们的忧虑与苦楚时,我们其实仍在祂的目光之下。祂固然可以隐藏自己、保持缄默;然而,当我们的忍耐已经过受试炼之后,祂必在祂自己的智慧所拣选的时刻施行拯救。无论祂的帮助显得多么迟缓或姗姗来迟,这样的延迟于我们都是有益的。

主的使者在梦中向他显现 这是《民数记》中所提到两种通常启示方式之一,主在那里如此说:

"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民数记 12:6-8)

但我们必须明白,这类异梦与自然的梦截然不同;因为它们带着确定无疑的印记,盖有神圣的印章,使人对其真实性丝毫不存疑虑。人们通常所做的梦,或源于白日的思绪,或源于天生的气质,或源于身体的不适,或源于类似的原因;而从神而来的梦,则伴随着圣灵的见证,使人毫无疑义地确信乃是神在说话。

大卫的子孙,不要怕 这句劝勉表明,约瑟正陷于忧虑之中,惟恐若容忍妻子的淫行,自己便要分担她的罪愆。天使消除了他对罪咎的疑惧,使他能够问心无愧地与妻子同住。此处之所以称他为大卫的子孙,乃是要将他的心思高举到那崇高的奥秘之上;因为他属于那一家族,而且是为数不多的幸存后裔之一18,那应许赐给世人的救恩正要从这家族中出来。约瑟听见大卫的名——他正是从大卫所——便当记起神那关乎国度建立的奇妙应许,从而承认天使现今所告诉他的并非新事。天使实际上是将众先知的预言摆在约瑟面前,为要预备他的心来领受眼前这恩典。

马太福音 1:21。 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 关于这个名字的含义,我此前已简要作过解释,所言已足。此处我仅补充一点:天使的话已经驳斥了那种妄想——即有人试图将”耶稣”这名字从神的本质之名耶和华(Jehovah)中推演出来;因为天使明确说明神的儿子之所以如此被称呼的缘由乃是:因他要将他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便指向了一个与他们所臆造的截然不同的词源。他们告诉我们,经上恰如其分地补充说基督要作救恩的创始者,因为他是永恒的神。然而他们妄图借此遁词逃脱,终归徒劳;因为此处所陈明的,并不止于神赐给我们之福分的本质而已。这职分乃是父神托付给祂的儿子的,是出于父所赐给祂的命令,是祂从天上降临到我们中间时所披戴的职任。再者,᾿Ιησοῦς(耶稣)与 יהוה(耶和华)这两个词,只在两个字母上相同,其余字母全然不同;故而妄称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仿佛是同一个名字,实在荒谬至极。这等混合附会,我宁可留给炼金术士去做,或留给那些与之相类的卡巴拉派——就是替我们炮制出那些琐碎而矫饰之精妙说法的人。

当神的儿子披着肉身降临到我们这里时,祂从父领受了一个名字,这名字清楚地宣告了祂为何而来、祂的权能为何、以及我们当从祂期待什么。因为”耶稣“这名字源自希伯来文动词,在 Hiphil(使役)语态中作 יושיע,意为”拯救“。在希伯来文中这名字的读音不同,作”约书亚(Jehoshua)”;但用希腊文写作的福音书作者们采用了通行的读法;因为在摩西的著作及旧约其余诸书中,希伯来文 יהושוע,即”约书亚(Jehoshua 或 Joshua)”,被希腊文译者译作 ᾿Ιησοῦς,即”耶稣(Jesus)”。然而我必须再举一例,说明那些把”耶稣“这名字从”耶和华(Jehovah)”一词推衍出来——或更准确地说,强行扯出来——之人的无知。他们认为任何凡人与神的儿子共用此名乃是大不相宜之事,并大声叫嚷说基督绝不会容许祂的名如此被亵渎。仿佛答辩之词不是显而易见的:在那个时代,”耶稣“这名字与”约书亚“一样普遍通用。如今,既然已足够清楚地表明”耶稣“这名字向我们呈现神的儿子为救恩之主,让我们更仔细地察看天使的话。

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这话首先教导我们的真理是:基督所差来要拯救的人,本身已是失丧的。然而他被明确地称为教会的救主。倘若那些蒙神接纳与他相交之人,在被基督恢复生命之前,原是沉沦于死亡与毁灭之中,那么对于那些从未被生命之盼望所光照的「外人」(以弗所书 2:12),我们又当怎么说呢?当救恩被宣告为唯独藏于基督里时,这就清楚地暗示了全人类皆已陷入灭亡。这灭亡的缘由也当留意;因为天上的审判者宣判我们为受咒诅的,并非不义,也非无故。天使宣告我们已经灭亡,并被极其可畏的定罪所淹没,因为我们因自己的罪而被摒于生命之外。由此我们看见自身的败坏与堕落;因为若有人能过一种完全圣洁的生活,他便可以无需基督作他的救赎主。然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需要他的恩典;因此,可见他们都是罪的奴仆,且毫无真正的义。

由此我们也学到基督以何种方式或形态施行拯救:祂将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这一拯救包含两个部分。祂既已完成完全的挽回祭,便将白白的赦免赐给我们,使我们脱离定罪之死,与神和好。再者,藉着祂圣灵成圣的工作,祂使我们从撒但的暴政之下得释放,叫我们可以”向义而活”(彼得前书 2:24)。基督唯有在以下两方面被认识时,才算真正被认识为救主:一方面,我们学会领受我们罪的白白赦免,知道自己在神面前被算为义,因为我们脱离了罪咎;另一方面,我们向祂祈求那义与圣洁的灵,丝毫不倚靠我们自己的行为或能力。天使所说基督的百姓,无疑是指犹太人,祂被立为他们的元首与君王;但因外邦人不久之后也要被接在亚伯拉罕的根上(罗马书 11:17),这救恩的应许便毫无分别地延及一切藉信归入教会”一个身子”(哥林多前书 12:20)中的人。

马太福音 1:22。 这一切的事成就 有人主张:神的儿子之所以被称为耶稣,是因为祂被称为以马内利——这种论调实在是无知而幼稚的诡辩。因为马太并未将这句断言局限于名字这一单独事实,而是涵盖了基督受孕之事中一切属天、属神的方面;这正是他使用「一切」这一总括之词的缘由。我们现在必须看,以赛亚的预言是如何贴切地被引用的。这是一段众所周知且引人注目的经文(以赛亚书 7:14),却被犹太人以其惯常的恶意加以歪曲;尽管他们因此显出对基督和真理的仇恨,这种仇恨既盲目愚妄,又邪恶至极。他们中许多拉比竟厚颜无耻到这等地步,把这段经文解释为指向当时年约十五岁的希西家王。我倒要问:他们说谎的狂热到了何种程度——为了拒绝接受这清晰的亮光,他们竟颠倒自然的次序,把一个少年关回母腹之中,好让他以十六岁的年龄出生?但基督的仇敌理当被神击打,使他们陷入昏迷与麻木之灵,

“将沉睡的灵浇灌他们,封闭他们的眼睛,”(以赛亚书 29:10。)

另有人将其应用于他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某个人物,即亚哈斯的某个无名之子,以赛亚预言了他的出生。然而,那位以平民身份默默无闻地结束一生的人,怎能恰当地被称为以马内利呢?他所统治的国度又怎能如此称呼呢?因为先知紧接着告诉我们,这孩子——无论他是谁——必作那地的统治者。同样荒谬的是把这段经文应用于先知自己的儿子。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指出,基督教作家们对下一章所载的预言有极严重的误解,他们把它应用于基督。先知在那里说,他蒙异象指示,”与女先知同房,她就怀孕生子”,并且她所生的孩子奉神命名为”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意即”掳掠速临,抢夺快到”(以赛亚书 8:3)。那里所描述的一切,乃是迫近的战争及其可怕的荒凉景象;这就清楚表明,两处经文的主题完全不同。

因此,现在让我们探究这段经文的真正含义。耶路撒冷城被围困。亚哈斯战兢,几乎因恐惧而丧命。先知奉差遣去向他保证,神必保护这城。然而,单单一个应许尚不足以平息他焦躁不安的心。先知奉差遣到他那里,说,

"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深处,或求显在高处。"(以赛亚书 7:11)

那邪恶的伪善者,掩饰着自己的不信,竟轻蔑地拒绝求一个兆头。先知严厉地责备他,最后又补充说,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以赛亚书 7:14)

我们如此解释这段经文与基督的关联:”你们,就是大卫的全家,已尽你们所能,竭力废弃那应许给你们的恩典;”(因为先知特意以羞辱的方式称他们为大卫家,以赛亚书 7:13;)”然而你们卑鄙的不信,绝无法阻止神的真理得胜。神应许这城必蒙保守,免受仇敌侵害。倘若他的话还不够,他甘愿赐下你们所求的任何兆头来加以印证。你们却两样恩典都拒绝,将其弃绝;但神必信守自己的约定。因为所应许的救赎主必要降临,神要在他里面完全向他的子民显明自己。”

犹太人回应说,倘若以赛亚向那个时代的人所赐的兆头,要等到将近八百年之后才得以显现,那他就背离了一切合乎理性与可能性的事。他们于是摆出一副得胜夸耀的姿态19,仿佛基督徒提出的这一反驳出于无知或鲁莽,如今已被遗忘、被埋葬了。然而我以为,只要我们牢记一点,这个难题便不难解答:神赐给犹太人的乃是收纳之约,神其他一切的恩慈作为都建基于此约之上。当时有一个普遍的应许,神藉此将亚伯拉罕的子孙收纳为一个民族,一切特殊的应许都建立在这应许之上。再者,这约的根基乃是弥赛亚。如今我们持守的是:那城得蒙拯救,乃因它是神的圣所,救赎主必从其中而出。若非如此,耶路撒冷早已百次倾亡了。

现在请敬虔的读者思想:当王室公然拒绝神所赐给他们的兆头时,先知岂不正好可以立刻转向论及弥赛亚,并如此向他们说:「虽然这世代不配得神所应许我赐予的拯救,但神仍记念祂的约,必从仇敌手中救赎这城。即使祂不再赐下具体的兆头来证明祂的恩典,单这一个兆头就足以远远超过你们所求的——弥赛亚将从大卫的根而出」?然而必须留意,先知向不信者提起这普遍之约时,含有责备的意味,因他们不肯接受所赐的特定兆头。我想现已证明,当一切神迹之门皆已关闭时,先知便恰当地转向论及基督,目的是要引导不信者反思:他们得拯救的唯一根源,乃是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借着这显著的例证,神也乐意向万代见证:祂以不间断的慈爱眷顾亚伯拉罕的后裔,唯独是因着祂在基督里——而非凭他们自己的功德——与他们所立的恩约。

犹太人还用另一种诡辩来回避我们的论证。在所引经文之后,先知紧接着补充说:

"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以赛亚书 7:16)

他们由此推论,那所应许之孩童的诞生只会延迟极短的时间;否则,便与先知所宣告的列国迅速更迭不相符合——这变化必在那孩童度过婴儿期的一半之前发生。我的回答是:当以赛亚提供了未来救主的预兆,并宣告一位孩童将要诞生——他乃是真正的以马内利,或借用保罗的话说,是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 3:16)——之后,他便以一般性的措辞,谈论他自己那个时代所有的孩童。这一点的有力证据信手拈来;因为在论及神的普遍应许之后,他又回到那受命传讲的特殊应许。前一段经文,所涉及的乃是终极而完全的救赎,描述了一位独特的孩童,唯独他配得神之名号;而后一段经文,所涉及的乃是当时迫近的特殊恩惠,借着那些新近出生或不久将出生之孩童的童年期,来确定时间。

到此为止,若我没有弄错,我已用强而有力且无可辩驳的论据,驳斥了犹太人的种种诽谤——他们竭力阻止基督的荣耀在这一预言中以灿烂的光辉显现出来。如今剩下的,乃是驳斥他们对希伯来词 עלמה(童女)所作的诡辩。20 他们肆意攻击马太福音,因其证明基督乃由童女所生,21 声称这希伯来名词仅仅意指年轻女子;又讥笑我们因被错误的翻译22所误导,以致相信祂是由圣灵感孕而生,而先知所断言的不过是祂将是一位年轻女子的儿子。首先,他们表现出过度的好辩之心,竭力23要证明一个在圣经中始终用来指童女的词,在此处却指一位已与男子有染的年轻女子。然而这词的词源也与马太对它的翻译相符:因它的意思是隐藏24恰好表达了童女应有的端庄羞涩。25 他们引用箴言中的一段经文,”男与女交合的道”,בעלמה(箴言 30:19)。然而这丝毫无助于支持他们的观点。所罗门在那里所论的,乃是一位赢得了少年情爱的年轻女子;但少年勾引了他所眷恋的对象,并不能因此就理所当然地推论出来;甚或恰恰相反,可能性远远更倾向于另一面。26

然而即便完全照他们所要求的来解释这个词的含义,主题本身仍证明并迫使人承认:先知在此所论的乃是一种神迹性的、非比寻常的诞生。他宣告说,他正从耶和华那里带来一个兆头,且并非寻常的兆头,而是远超一切其他兆头的兆头。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以赛亚书 7:14。)

如果他只是说一位女子要生一个孩子,那么如此宏大的开场白岂不显得荒谬可笑?由此可见,犹太人的狂妄不仅使他们自己受辱,也使神的圣奥秘遭人讥诮。

此外,从整段经文的脉络也可推出一个有力的论据。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为何只字未提男人?乃因先知要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一件极不寻常之事。再者,那童女受命为孩子起名:你要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在这一点上,先知同样表明这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因为,圣经中固然屡屡记载母亲为孩子起名,但这总是出于父亲的授权。当先知向童女发话时,他就这孩子而言,将本应按自然秩序归于男人的权柄从他们身上挪去了。因此,我们应当将这一点视为确立的真理:先知在此所指乃神一项卓越的神迹,并将其举荐给一切敬虔之人作专注且虔诚的默想——而这一神迹却被犹太人卑劣地亵渎了,他们竟将这论及圣灵隐秘大能之言,套用在普通的受孕方式上。

马太福音 1:23。 他的名要称为以马内利 「神与我们同在」这一表述,在圣经中无疑常被用来表明:祂藉其扶助与恩典亲临我们中间,并在保护我们时彰显祂手中的能力。然而此处经文乃是教导我们神如何与世人交通。因为在基督以外,我们与神隔绝;惟有藉着基督,我们不仅蒙悦纳进入祂的恩眷,更与祂联合为一。当保罗说,律法之下的犹太人已经与神相近(以弗所书 2:17),而神与外邦人之间则存有死亡的仇恨(以弗所书 2:15)时,他不过是指:那时神是藉着影儿与表号,向祂所收纳的子民赐下祂同在的凭据。当时那应许仍然有效:「耶和华你的神在你们中间」(申命记 7:21),又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篇 132:14)。然而那亲密的交通

神与百姓之间依赖于一位中保,那尚未完全成就之事便藉着象征预表出来。祂的宝座和居所被设立”在基路伯中间”(诗篇 80:1),因为约柜乃是祂荣耀的象征与可见的凭据。

但在基督里,神与祂子民同在已不再是从前那种影子般的临在,而是真实的同在得以彰显。27 这就是保罗为何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 2:9)。诚然,若祂未将两种属性联合于祂的位格之中,从而使人与神和好相联,祂就算不上是合宜的中保。犹太人喧嚷不已的反驳——即神的名常被加诸于那些祂用以证明祂与信徒同在的纪念物之上——这反驳是毫无说服力的。

因为不可否认,这名”以马内利”暗含一种对比:神在基督里所显明的同在,与他降世之前向古时百姓所显现的其他各种同在样式之间的对比。若这名号的真义直到基督道成肉身显现时才真正应验,那么由此可知,神从前与列祖联合,乃是不完全的,只是部分的。

由此引出另一项证据,证明基督乃是神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 3:16)。诚然,他从世界之始便已执行中保的职分;然而既然这职分完全有赖于末后的启示,他便恰恰在那时被称为以马内利——当他仿佛披上一个新的身份,作为祭司公开显现,以己身为祭来赎人的罪,以己血为代价使人与父和好,一言以蔽之,成全人类救恩的每一个环节。28 我们在这名号中首先当思想的,乃是基督的神性威严,从而向他献上那独一永恒之神所当得的敬畏。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可忘记神所定意要我们从这名号中所采撷、所领受的果实。因为每当我们默想基督的一位格乃是神而人时,我们当确信不疑:若我们因信与基督联合,我们便拥有神。

在「他们要称」这几个字中,人称数有所改变。但这与我此前所说的并不矛盾。诚然,先知是单独向那童女说话,因此使用第二人称:「你要称」。然而自从这名字被宣告以来,凡敬虔之人都有同等的权利作此承认:神已将自己赐给我们,使我们在基督里得享祂。29

马太福音 1:24。约瑟睡醒了 这里所描述的迅速顺服,不仅彰显了约瑟信心的确定,也称许了他的顺从。因为,若不是一切疑虑都被除去、他的良心完全得着平安,他绝不会在意念骤变之后,如此欣然地把妻子娶过来——就在不久之前,他还以为与她同居会玷污自己。30 这梦必定带着某种神圣的印记,使他心中无可迟疑。随之而来的便是信心的果效:既已知晓神的旨意,他立刻预备自己去顺服。

马太福音 1:25。 只是没有和她同房 这段经文从前曾被赫尔维迪乌(Helvidius)拿来作借口,在教会中引发了极大的扰乱。他从这节经文得出的推论是:马利亚仅在头胎之前保持童身,此后她便与丈夫另外生育了儿女。耶柔米(Jerome)则与他相反,曾热切而详尽地为马利亚的终身童贞辩护。我们当满足于此:从福音作者的这些话中,无法对基督诞生之后的事得出任何公允且有根据的推论。基督被称为头胎的;但这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说明祂是由童女所生。31 经文说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但这只限于那一段时间。其后发生了什么,史家并未告诉我们。众所周知,这是受默示的作者们一贯的笔法。诚然,除了出于好奇,没有人会就此提出问题;除了出于极度好辩的癖性,也没有人会顽固地纠缠这一论点。

  1. “Il, leur estoit aise de le monstrer comme au doigt, et sans long propos.” —— “他们很容易就能指出来,如同用手指点出一般,无需长篇大论。” 

  2. “马太在他的记述中,并未追溯到比亚伯拉罕更早之处;亚伯拉罕乃是圣洁拣选之民的父, 

  3. “Si quem titillat major curiositas.”(拉丁文:若有人被更大的好奇心所撩动)——”S’il y a quelqu’un chatouille de curiosite qui en demande d’avantage.”(法文:若有人被好奇心撩动而想知道更多) 

  4. “Quum essent extranei.”(当他们还是外人之时)——”En lieu qu’Ismael et Esau en avoyent este rejettez et bannis comme estrangers.”——以实玛利和以扫则被弃绝、被驱逐,如同外人一般。 

  5. ᾿Αλλ ᾿ ἑαυτὸν ἐχένωσε,——但祂虚己。这是原文字面的意思。 

  6. “In nurum suam incidit.”(直译:他与自己的儿妇同寝。)——”Judas a commis sa meschancete avec sa bru, pensant que ce fust une autre.”(犹大与他的儿妇行了那恶事,以为她是别的妇人。) 

  7. “Afin que neantmoins ceste semence bastarde vint a avoir un jour en main le scepter Royal.”——”使得这庶出之苗裔终有一日得以执掌王权之杖。” 

  8. “Assavoir Ochozias fils de Joram, Joas, et Amazias.” ——”即约兰的儿子亚哈谢、约阿施、亚玛谢。” 

  9. “Indocti;”(无知者)——”quelques gens n’entendans pas le propos”(某些不明白其用意的人)——”some people not understanding the design”(一些不明白其用意的人)。 

  10. “罗伯特·艾蒂安(Robert Etienne)就此引证了一份古希腊文抄本,其中如此写道:约西亚生约雅敬,并 

  11. “Qui avoit este mis bas, et comme rompu;”(曾被抛下,仿佛被折断)——”which had been thrown down, and, as it were, broken.”(曾被抛下,仿佛被折断。) 

  12. 凡读圣经的人都熟悉「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称谓,乃用以指大卫及其继位 

  13. (”Qui voyoyent bien par signes externes que Marie estoit enceinte.”)——(”他们从外在的迹象清楚地看出马利亚已经怀孕。”) 

  14. “Que Joseph a voulu pardonner a sa femme, et couvrir la faute, d’autant qu’il estoit juste.”——”约瑟之所以愿意宽恕他的妻子,并遮盖她的过错,正是因为他是义人。” 

  15. “Il ne vouloit point nourrir le mal en dissimulant et faisant semblant de n’y voir rien.” ——他不愿藉着掩饰、假装视而不见来助长这恶。 

  16. “Leno;” — “macquereau.”(皮条客) 

  17. “最温和、最不致引起非议的办法,就是悄悄离开那地方,把她留下 

  18. “Quia esset ex ea familia, et quidem superstes cum paucis;”(因他出自那家族,且与少数人一同存留)—— “d’autant qu’il estoit de cette famille, et 

  19. “Faisant grand cas de leur argument;”(Faisant grand cas de leur argument)——”极为看重他们的论据。” 

  20. “Le mot Hebrieu Alma, pour lequel l’Evangeliste a use du mot de Vierge;” ——”希伯来文 Alma 一词,福音书作者用’童贞女’一词来翻译; 

  21. “Le blamant de ce qu’il pretend prouver Jesus Christ estre nay d’une Vierge;”——”责备他试图证明耶稣基督由童贞女所生; 

  22. “Abusez par un mot mal tourne;”——”被一个翻译拙劣的词所误导。” 

  23. “迫切要求”——“ils veulent a toute force”(他们竭尽全力地坚持)——“他们以全力强求”。 

  24. ����源自���,意为”隐藏”——此动词不见于Kal(卡尔语态),但在Niphal(被动语态����)和Hiphil(使役语态)中频繁出现, 

  25. “因为它含有’退避’或’隐藏’之意,乃是用以表明那应当存在于童女身上的、合乎廉耻的羞涩。” 

  26. “C’est bien autrement: car il y a plus d’apparence au contraire;”——”事实恰恰相反:因为相反的情形更显得有道理; 

  27. “然而,当基督亲自显现时,百姓便拥有了神真实的同在,而不是 

  28. “Somme, pour faire et accomplir toutes choses requises au salut du genre humain;”——”总而言之,为要成就并完成人类得救所必需的一切事; 

  29. “凡信徒皆当承认并宣告:神已在基督里将祂自己赐予并交付与我们;” 

  30. “就在不久之前,他还不愿接受这一点,并且觉得若与之交往便会玷污自己 

  31. “祂被称为首生的,并非出于别的缘故,乃是要叫我们知道,祂是从一 

Published 2026-05-27 15:48
← 路加福音 1 路加福音 2; 马太福音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