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前往创世记 24:1-67 注释
1.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 1 摩西接着叙述以撒的婚事,因为亚伯拉罕觉察到自己已被年岁所压,便要留意不让儿子在迦南地娶妻。摩西在此特意把亚伯拉罕描写为一个老人,为要使我们明白:他正是因着自己的年岁而受到提醒,去为儿子寻一位妻子。因为老年本身,至多离死不远,理当促使我们如此料理家中之事,使我们死后,后裔之间得以保守和睦,敬畏耶和华之心得以兴旺,并且合宜的秩序得以通行。诚然,亚伯拉罕的老年此时尚且康健,正如我们下文将要看到的;但当他数算自己的年岁时,便认定是时候为儿子的福祉筹谋了。不敬虔的人,一面因为不够看重婚姻,一面因为不去思想以撒的婚事所系的重大意义,就诧异摩西——或更确切说是神的灵——竟然会措意于如此细微之事;然而,我们若怀着诵读圣经所当有的敬畏,就必容易明白:这里没有一字是多余的。正因人几乎难以说服自己相信神的护理竟延及婚姻之事,所以摩西越发在这一点上再三强调。不过,他主要是要教导:神以特别的眷顾尊荣亚伯拉罕的家,因为教会将要从其中兴起。但一切还是按其恰当的次序逐一论述为宜。
2.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亚伯拉罕在此尽了作父母的本分,为儿子操心并竭力为他择偶;但他所看的更深一层。因为神既借着神圣的约将他从迦南人中分别出来,他就理当忧虑,惟恐以撒因与他们联姻而甩脱神的轭。有人以为,那些民族败坏的风俗令他极其厌恶,以致他认定儿子若从他们中间娶妻,婚姻必不得幸福。然而,正如我所陈明的,那特别的缘由乃是:他不容自己的族类与迦南人混杂,因他知道这些人已被神注定要遭毁灭;不但如此,既然他要在他们倾覆之后承受那地,神就吩咐他要以永久的仇敌待之,存戒备之心。他虽曾一度在他们中间平安居住,却不能与他们有子嗣上的相通,否则便会混淆那些照神的命令当分别为圣、彼此有别的事。因此,他愿自己和全家都完整地持守这分别。
请你把手放在……。这显然是一种庄严的起誓方式;但究竟是亚伯拉罕首创,还是他从列祖那里承袭而来,则不得而知。犹太作者大多断言亚伯拉罕是此举的创始者;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一礼仪的效力,无异于让他的仆人指着神圣之约的圣洁起誓,既然割礼正施行于他身上那一部位。但基督教作者则认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为了尊崇那蒙福的后裔。2 然而这些最早的列祖或许另有所指;犹太人中也有人主张,让仆人指着主人的大腿起誓,乃是顺服的标志。较为可信的看法是,古人以此方式指着基督起誓;但因我不愿轻率追随不确定的臆测,故对此存而不论。不过后一种设想在我看来更为质朴,即:仆人向主人宣誓效忠时,惯于借这一礼仪来表明自己的顺服,尤其他们说东方某些地区至今仍保留此俗。至于这并非亵渎之礼、不致有损神的荣耀,我们可从其中有神的名介入这一事实推知。诚然仆人是把手放在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但他所指以起誓的,乃是那创造天地的神;这正是神圣的起誓方式,藉此呼求神为见证者与审判者;因为这份尊荣若转移给别的对象,便是对神的亵渎。此外,我们从亚伯拉罕的榜样学到,凡为正当缘由而要求人起誓的,并没有犯罪;因为这并未被列在亚伯拉罕的过失之中,反倒作为他特有的美德被记录下来。前面已经表明,此事关系极为重大,因为它的目的是要使神的约在他的后裔中得以确立。因此,他有充分的理由,最为殷切地借着让仆人起誓来确保达成自己的目标:而且毫无疑问,以撒的性情,甚至他的德行,都是那样出众,以致除了他的财富之外,他心灵与身体都有如此的禀赋,使许多人都热切地渴望与他攀亲。所以他父亲惟恐自己死后,那地的居民会用种种诱惑迷住以撒。如今,以撒虽然迄今坚定地抵挡住了那些少有青年能逃脱其网罗的诱惑,亚伯拉罕仍惟恐他会因羞怯、因惧怕得罪人而被胜过。这位圣洁之人愿意预先防范这些及类似的危险,故藉起誓将仆人系于忠信;也可能有某种隐秘的必要促使他采取这一做法。
3. 不要为我儿子娶妻。亚伯拉罕家中所通行的那种规矩,在此显露无遗。这人虽然不过是个仆人,但因他受主人所托、被立于权柄之下,他卑微的身份并不妨碍他仅次于主人而握有权柄;以致连以撒——亚伯拉罕的继承人与后嗣——也服从他的指挥。亚伯拉罕的权威与人对他的敬重竟如此之大,以致当他立一个仆人代行己职时,他单凭自己的意愿或话语,就使这仆人得以行使一种权力,而这种权力乃是别家的主人自己都难以保有的。以撒的谦逊也昭然可见,他甘愿由一个仆人来管辖;因为倘若亚伯拉罕不确信他的儿子会顺服而受教,他与仆人立此约定就是徒然。由此可见以撒对他父亲怀有何等的崇敬;因为亚伯拉罕正是倚仗以撒的顺服,才放心地把仆人召到自己面前。如今这个榜样当被我们奉为一条通则,表明为人子女者未经父母同意便缔结婚姻是不合宜的;诚然,天性中的公义昭示,在如此重大的事上,儿女应当仰赖父母的意愿。因此,教皇的野蛮何等可憎,他竟敢将这神圣的约束一举扯断!所以,年轻人的放纵必须加以约束,免得他们不请示父亲便草率成婚。
4. 但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看来,在选择地点这件事上,亚伯拉罕是受到这样一个念头的影响:一个女子若知道自己是要嫁给同族同乡之人,就会更乐意从那里前来与他儿子成婚。但因为下文接着说那仆人来到了巴旦亚兰,有人便据此推断米所波大米就是亚伯拉罕的本地。然而,这个难题不难解决。我们知道,米所波大米不仅是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地区,也包括了迦勒底的一部分;因为世俗作者常把巴比伦置于其中。那希伯来文名字的字面意思只是「诸河之亚兰(叙利亚)」。他们把亚兰这名字用于叙利亚的那一部分,它从靠近犹大之处起,涵盖亚美尼亚及其他广阔的地区,几乎延伸到黑海(Euxine Sea,即黑海)。但当他们特别要指明那些被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所环绕或流经的地方时,就加上「巴旦」这名字:因为我们知道,摩西所说的不是严谨科学式的,而是通俗的说法。然而,既然他后来又记载拿鹤的儿子拉班住在哈兰(创世记 29:4),我便认为拿鹤很可能是这样的:他起初留在迦勒底,因为离开故土会带来诸多不便,但随着时间推移改变了心意;或是因为孝道催逼他去照顾那衰老垂暮的父亲,或是因为他得知自己在那里也能有一个与本乡一样便利的家。从创世记第十一章(创世记 11:1)看来,可以确定他并非与他父亲同时迁移的。 3
5. 仆人对他说。既然他对以撒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们可以推断,他对以撒的品格深信不疑,毫不怀疑以撒会顺从其父的心意。我们也当钦佩这人在信仰上的审慎,因为他不轻率地起誓。凡属于忠心、殷勤履行自己本分之事,他尽可凭誓言合法地应许;然而,既然此事的成就取决于他人的意愿,他便恰当而明智地提出这一例外:「倘若女子不肯跟我来。」
6. 只是你要谨慎,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倘若那女子不肯前来,亚伯拉罕便将结局交托给神,坚定地持守那首要之点,即他的儿子以撒决不可返回本乡,因为这样一来,他就使自己丧失了所应许的产业。因此他宁愿以寄居者的身份,凭盼望活在迦南地,也不愿在本土亲族中间安居。由此我们看见,在纷繁扰乱的境况中,这圣洁之人的心思并未被任何搅扰的挂虑从神的命令上引开;他的榜样也教导我们,要越过一切拦阻跟随神。然而,他随后声明自己期待更美之事。他借这样的话坚固仆人的信心,使仆人能以更大的热忱预期顺利的结局,从而为这次行程作预备。
7. 耶和华天上的主。亚伯拉罕借着两重论据推断:他正在筹划的、关乎其子婚事的这件事,必因神的恩典有美好的结局。第一,因为神并非徒然地领他离开本地往异邦去;第二,因为神应许要将他所寄居为客旅的这地赐给他的后裔,这应许绝非虚谎。他也大可确信自己的计划必然成功,因为他之所以着手此事,全是凭着神的权柄、可说是在神的庇佑之下进行的;正是他对神那专一的顾念,使他的心意转离迦南的女子。然而,或有人以为他毫无根据地断定:神会从那与他自己已经诀别的本地本族为他儿子娶妻。但既然他当初离开亲族只是出于神的命令,他就盼望神会感动他们的心,使他们对他存善意、施恩惠。与此同时,他从神过往的诸般恩慈推断:神的手在眼下这件事上也必不离弃他;仿佛他要说:「我既遵神的命离开本地,又在寄居之旅中屡屡经历祂不断的帮助,就毫不怀疑祂也必作你此行的引导者,因为我正是倚靠祂的应许,才将这嘱托加在你身上。」接着他描述那帮助将如何赐下,就是:神要差遣祂的使者,因为他知道神藉着众天使的服事帮助祂的仆人,这一点他早已多次得着凭证。他称神为天上的神,藉此颂扬那作他信心根基的神圣大能。
10. 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他带上这些骆驼,是要证明亚伯拉罕是一位大富之人,好使他能更容易地达成所求。因为纵然是一位心地坦率的女子,除非事先应许供给她生活所需的种种便利,也不会轻易任凭自己被带往遥远之地。流亡本身已够悲凉,若再有贫穷相随就更甚了。因此,为使这女子不因害怕贫乏而却步,反倒因富足的前景而心生向往,他便用礼物装满十匹骆驼,好向迦勒底的居民充分证明亚伯拉罕家中的殷富。接下来所说的,即「他主人各样财物都在他手中」,有些希伯来人不恰当地解释为:这仆人随身带着亚伯拉罕全部财产的清单,用书面文件记载并加以证实。其实这乃是为一件看似不大可能的事说明缘由,即这仆人何以敢将如此大的权柄揽于自己身上。所以摩西既说了一个不过是仆人的人竟带着如此奢华显赫的行装启程,就随即补充说,他这样做是出于自己的裁量,因为亚伯拉罕各样财物都在他手中。至于说他来到拿鹤的城,经文既没有提到城的名字,也没有说明他所住的是迦勒底的哪一带、或是其他哪个地区,只是笼统地说他来到「两河间的亚兰」;关于这个词,我在上文已略有论述。
12. 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啊。这仆人无计可施,便转而祷告。然而他不仅仅向主求指引,还祈求那位被指定作以撒之妻的女子,会带着某种记号被引到他面前,使他可以由此推知,她是神亲自赐给他的。在如此为难的事上,他没有像惊慌失措之人那样茫然无措,反倒能收敛心神、迸发出祷告,这正是他敬虔与信心的凭据。但他所用的方法 4 似乎与祷告的真正法则难以相合。因为,首先,我们知道,除非人使自己的意愿降服于神,否则没有人的祷告是正当的。因此,凭自己的意思向神规定任何事,是再不合宜不过的了。那么,或有人问,这仆人的虔敬何在?他竟按自己的喜好,把一条律法强加于神。其次,我们的祷告中不该有任何含糊之处;绝对的确据惟独当在神的话语中寻求。如今,既然这仆人向神规定当赐下什么样的回应,他似乎有可责之处,偏离了祷告应有的谦卑;因为虽然他未曾得着任何应许,他却仍渴望对整件事得着十足的确据。然而神 5 垂听了他的心愿,藉着事情的成就,证明这祷告是蒙他悦纳的。所以我们必须知道,尽管当时并没有赐下特别的应许,这仆人却并非鲁莽祷告,也不是照肉体的私欲,而是出于(圣)灵隐秘的推动。此外,那约束一切敬虔之人的普遍法则,并不拦阻主在定意赐下某种非常之事时,引导他仆人的心思归向此事;这并不是说他要把他们引离他的话语,而只是在他们祷告的方式上向他们作出某种特殊的通融。摆在我们面前的这祷告,其大意是:「主啊,若有一位少女出现,我求她给我水喝时,她也和善殷勤地愿意打水给我的骆驼,我就寻她作我主人以撒的妻,如同她是你亲手交在我手里的一样。」他看来确实是抓住了某种可疑的臆测;但既然他倚靠神的护理,他就确信这记号对他而言无异于神谕;因为神既作他此行的守护者,必不容他行差踏错。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他并非从远处取得辨认的记号,而是取自眼前之事;因为一位对素不相识的客旅如此仁慈的女子,就凭这一举动,便显明了她美好的品性。这一观察可以拦阻好奇之人,免得他们援引此例作为徒然占卜预兆的先例。至于这些话语本身,则当留意以下几点:第一,他向他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呼求;这并非因为他自己是敬拜神之事的局外人,而是因为眼前这件事系于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确,他在祷告中的信心,别无其他源头,惟独源于神与亚伯拉罕家所立的约。「求你使她今日与我相遇」 6 这句话,耶柔米译作「求你今日使我遇见」。但这动词是及物的,亚伯拉罕的仆人藉此用法表明,人间诸事都是照神的旨意与手的引导而安排的,其结局并非出于偶然;仿佛他要说:主啊,我若东张西望也是枉然;我若凭自己的劳碌、勤勉与种种筹划来攫取成功也是枉然,除非你亲自引导这工。他随即又补上一句「施恩给我主人」,藉此暗示,他在这件事上别无所靠,惟独倚靠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恩典。
15. 话还没有说完。下文足以证明他的祈愿并非愚妄之举。因为那迅速的应允彰显了神格外的恩慈,祂不容这仆人长久为焦虑所困扰。利百加固然在他开口祷告之前就已离家出来;但我们必须坚持这一点:时间的时刻与人的道路都在祂手中掌管,主如此在两方面安排妥当,正是要清楚彰显祂的护理。因为祂有时使我们较长久地悬于不定之中,直到我们祷告得疲乏,仿佛徒劳无功;然而在这件事上,为了使祂的祝福不至显得可疑,祂骤然介入。同样的事也发生在但以理身上,天使在他祷告尚未结束之前就向他显现。(但以理书 9:21。)如今,虽然常有这样的情形:因着我们的怠惰,主延迟应允我们的祈求,但在那些时候,我们所求的被延迟,对我们反倒是有益的。与此同时,祂已借着无可置疑的实例,公开而显著地证明:纵然事情未必立刻应我们所愿,祂子民的祷告却绝不徒然;不但如此,祂自己的宣告——就是他们尚未呼求,祂已顾念他们的需要——也必然应验。(以赛亚书 65:24。)
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亚伯拉罕仆人的这番惊奇,表明他心里存有几分疑虑。他默然自问,不知神是否会使他的路途顺利。那么,他对自己已经领受了记号或凭据的那属神的引导,难道毫无信心吗?我的回答是:信心在圣徒身上从来都不是绝对完全的,以致能阻止诸多疑惑的产生。因此,虽然亚伯拉罕的仆人总体上将自己交托于神的护理,却仍在种种彼此冲突的思绪中动摇不定、心神不安,这并非荒谬之事。再者,信心固然能使敬虔之人的心得着平静与安宁,叫他们忍耐等候神,却仍不免除他们的一切挂虑;因为忍耐本身正需要借着焦切的期待来操练,直到主成就他所应许的。然而,亚伯拉罕仆人的这种迟疑虽非毫无过失,因它出于信心的软弱;但也正因如此尚可原谅,因为他并未把目光转向别处,只是从事件中寻求他信心的印证,好叫他能觉察神与他同在。
22. 那人就拿一个金环。他以贵重的饰物妆饰这女子,乃是他心存把握的凭据。因为既有许多证据表明他是一位诚实谨慎的仆人,他就绝不会毫无分辨地挥霍他主人的财宝。所以他知道这些礼物必不至白白赐予;或者至少,他倚靠神的良善,凭着信心把它们献上,作为将来婚约的凭据。但有人或许要问:神是否认可这一类的饰物——它们与其说是关乎整洁,不如说是关乎奢华?我的回答是:圣经所记载的事,并非总是值得效法的。凡主以普遍的话所吩咐的,都当视为不可更改的行为准则;然而倚仗个别的例子,不但危险,甚至愚拙而荒谬。如今我们知道,神所极其厌恶的,不但是妆饰身体的奢华与虚荣,更是各样的骄奢。为要使人心脱离内里的贪欲,祂谴责那无度而多余的华丽,因为其中包藏着许多引人犯罪的诱惑。事实上,在华美的饰物之下,何处能寻见心里纯全的真诚呢?的确,众人都承认这种美德是罕有的。然而,我们并非要断然禁绝一切的饰物;只是因为凡超过节俭使用之限度的,都沾染了几分虚荣;尤其因为妇女在这一点上的贪欲永无满足,所以不但要操练节制,甚至要尽可能操练戒绝。再者,虚荣会悄悄潜入,以致对身体略微过度的妆饰,转眼就演成放纵失序。至于利百加的耳环与手镯,我固然不怀疑那是富人中间通用之物,那时代的正直也容许人稀少而节俭地使用它们;然而我并不为这过失开脱。可是,倘若我们借着这类手段,去挑动并不断煽起那些败坏的私欲——就是即便一切诱因都被除去,也极难约束的私欲——那么这个例子既不能帮助我们,也不能减轻我们的罪咎。那些渴慕以金饰炫耀的妇女,在利百加身上为自己的败坏寻找借口。既然如此,她们为何不照样效法她所操持的那种严谨的生活与朴素的劳作呢?但正如我方才所说,那些以为圣徒的榜样可以为他们背离神普遍律法之举撑腰的人,是自欺的。或有人反对说:一位有德行、贞洁的处女,从一个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陌生男子手中接受耳环与手镯,这有悖于她的端庄。首先,或许摩西略去了双方许多的交谈,而正是借着这些交谈,她大概才被说动,敢于接受这些礼物。也可能摩西先叙述了在次序上其实居后的事。因为紧接着在上下文中就说到,亚伯拉罕的仆人查问她是谁的女儿。我们也必须顾及那时代的淳朴。若非那时人的风俗并不要求为保守端庄而设立如此森严的防范,何以一个处女独自出城并非有失体面之事呢?的确,从上下文可见,这些饰物赐给她并非出于什么不名誉的目的;7 乃是把一份聘礼献给父母,以促成婚约。关于这些礼物的价值,解经家们意见不一。摩西估定耳环值半舍客勒,手镯值十舍客勒。耶柔米则把「半舍客勒」读作「二舍客勒」。我认为真确的意思是:手镯值十舍客勒,而额饰或耳环值其半数,即五舍客勒。因为在 [qb(bekah,意为「半」)一词之后并无别的补充,故它是指那较大的数目。8 否则,手镯与头饰之间就没有相称的比例了。此外,若我们按舍客勒等于四个雅典德拉克马来计算,其价值便微不足道;所以我认为这里所指的是黄金的重量,如此其总值便远大于那称为舍客勒的钱币。
26. 那人就低头下拜。当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自己遇见的是彼土利的女儿时,他心中的盼望愈发振奋。然而他并不像世俗之人惯常所行的那样欢腾,仿佛这事纯属偶然;反倒将此归于护理的结果,为此感谢神——因他竟这样及时地被径直引到他所愿去的地方。因此,他并不夸耀自己的好运,而是宣告神以慈爱和信实待亚伯拉罕;换言之,神为着他自己怜悯的缘故,信实地成就了他的应许。诚然,同样的说法也用在在场的人身上;正如紧接着在同一章中所说的(创世记 24:49),
「你们若愿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就告诉我。」
然而,这种表述尤其契合神的品格,一则因为祂白白地将恩惠赐予人,又特别乐于施恩;二则因为祂从不使人的盼望落空,从而证明自己是信实、真实的。所以,这样的感恩教导我们要始终把神的护理置于眼前,以便将凡临到我们身上的顺遂之事都归功于祂。
28. 那女子跑回去,告诉她母亲家里的人。利百加的母亲有可能住在一处独立的居所;这并非说她与丈夫分家而居,而是为了将女儿和使女置于自己的看管之下。不过,这句话也可以更简单地解释为:利百加径直回到她母亲的内室,因为向母亲述说此事比向父亲述说更为容易。同样可能的是,当彼土利藉着妻子的转述得知此事后,他们二人便一同差遣儿子拉班出去,把这位外乡人迎进家来。其余的解释都属多余。
33. 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 9 摩西开始说明利百加的父母是通过什么方式被打动,愿意将她嫁给他们的侄儿。仆人在食物摆在面前时,却拒绝进食,直到完成自己的使命——这证明了他的勤勉与忠信;这也理当被视为神赐给亚伯拉罕的一项恩惠,就是他能有这样一位忠诚、如此专注于本分的仆人。然而,既然这是亚伯拉罕所持守之圣洁管教的果效,那么我们就不必惊讶如此这般的仆人如今寥寥无几,因为在各处他们都被管教得如此败坏。
此外,那仆人虽然看似赘述了一段多余的经过,其中却没有一句与他当下的目的无关。他知道,父母天然有一种情感,就是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女送往远方。因此,他首先追述亚伯拉罕的富有,好叫他们不至于迟疑,愿意把女儿许配给这样一位家道丰厚的丈夫。他其次说明,以撒是他母亲年老时所生的;这不单是要告诉他们以撒是神迹般地赐给他父亲的,使他们由此推知以撒是蒙神命定要得着这等尊大与显赫的地位;也是为要因以撒出生时父母的高龄而添上一层称许。第三,他申明以撒将成为他父亲惟一的继承人。第四,他叙述自己已凭誓言受约束,要从他主人以撒本族的亲属中为他寻找妻子;亚伯拉罕这般特意的拣选,极其有力地打动他们顺从此事。第五,他陈明亚伯拉罕全然确信神必作他此行的引领者,遂将整件事交托与神。第六,他宣告自己在祷告中所求的,无不从耶和华那里得着;由此可见,他所要提议的这桩婚事乃是合乎神的旨意。如今我们看出他叙述的用意所在:首先,是要使利百加的父母确信,他被差来并非为要欺哄他们,他没有在任何事上用诡诈或旁门左道行事,而是存着敬畏耶和华的心,正如婚姻这神圣的义务所要求的。其次,是要表明他所求的,无非是于他们有益且有荣的事。最后,是要表明神一直是这整件事的引导者。
此外,亚伯拉罕的仆人虽然确信神的使者必作他此行的引导,却既不向使者祷告,也不向使者献上感恩;由此我们可以学到,天使并不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被立为神向我们施恩的仆役,以致我们当向他们祈求,或让他们把当归给神的敬拜转移到自己身上。这种迷信几乎遍及全世界,甚至到了这样的地步:人把自己一部分的信心,从那惟一一切美善的泉源转向从那泉源流出的溪流。至于「我所事奉的耶和华」(创世记 16:40)这一句,有人将它归于亚伯拉罕的正直与无亏的良心,我则宁愿把它解释为指着信心而言——亚伯拉罕借着这信心把神摆在自己面前,作他生命的治理者,深信自己是神眷顾的对象,并全然仰赖神的恩典。
你们若愿以慈爱诚实待。 10 我方才已说明这一表达的含义,就是以仁慈和信实行事。他因此谦卑而恳切地请求他们同意以撒与利百加的婚事:
如果他遭到他们的拒绝,他说,他就往右边或往左边去;也就是说,他会转向别处寻找。因为他把右手和左手同那条曾引他到他们那里去的直路相对照。然而,某些希伯来人却以富于巧思的方式解释这些话,认为其意思是他会去罗得那里,或去以实玛利那里。
50. 这事乃出于耶和华。他们既被那人的陈述所折服,确信神就是这桩婚事的作者,便承认自己若加以任何反对便是不合法的。他们宣告这事乃出于耶和华,因为神已藉着最清楚的记号将祂的旨意显明出来。由此我们看出,尽管真宗教在他们中间一部分得以遵守,一部分却被恶劣的谬误所沾染,然而敬畏神的心从未被彻底熄灭,以致这一公理仍然牢固地铭刻在他们众人心中,就是:必须顺服神。既然如此,那么这些几乎已从宗教中堕落的可悲拜偶像者,尚且如此使自己降服于神,以至承认背离祂的旨意乃是不合法的,那么我们的顺服岂不更应当迅速吗?所以,一旦神的旨意向我们显明,不但我们的舌头应当缄默,连我们一切的知觉都当静止;因为若容让任何与那旨意相悖的念头,便是狂妄的亵渎。
52. 他就俯伏在地,向耶和华下拜。摩西再次重述亚伯拉罕的仆人向神献上了感恩;他如此频繁地谆谆强调这项敬虔的本分,并非没有缘由;因为,既然神从我们身上别无更大的要求,忽略这本分便暴露出最可耻的怠惰。承认神的恩慈乃是馨香之祭;不,它比一切祭物都更蒙悦纳。神不断地将无数恩惠倾倒在人身上。因此,人若不肯操练自己去颂扬这些恩惠,他们的忘恩负义便是不可容忍的。
54. 到了早晨,他们起来。摩西在这一点上格外详加叙述;一方面是为了称赞这仆人在履行主人吩咐时那忠信的勤勉,另一方面是为了教导我们,他的心是被神的灵所点燃,因为他何等火热,以至不容别人有半刻拖延,也不容自己有丝毫松懈。因此,尽管他行事有如一个诚实而精明的仆人当有的样式,却仍毋庸置疑,是主为了以撒的缘故,催逼他这样行。照样,主在他自己的百姓睡觉时看顾他们,在他们不在场时办妥并成全他们的事,又照着于他们有益的程度,感动众人的心去帮助他们。有些人把拉班和利百加的母亲想要推迟她动身的那十天,解释为年或月,这乃是牵强附会的解经。因为这不过是那母亲一片慈爱的心愿,她实在难以承受女儿就这样骤然从自己怀中被夺去。
57. 我们把女子叫来。彼土利先前曾毫无保留地把女儿许配出去,如今却似乎对自己的决定不甚坚持。然而,他先前既已毫无例外地献出女儿,就当理解为:他所行的,不过是尽其所能而已。但现在,摩西表明他并未对女儿施行专断,把她勉强推出去,或强迫她违背心意成婚,而是让她自己自由抉择。诚然,在这件事上,父母的权柄理当是神圣的;但也当取一条折中之道,使当事双方能够自发地、彼此同意地立约。若以为利百加如此干脆地回答,是藐视父家,或是过于急切地渴望丈夫,那是不对的;11 只因她见这事既是凭她父亲的权柄、又得她母亲的同意而办理的,她自己也就欣然应允了。
59. 于是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摩西首先叙述,利百加是被荣耀地送走的;因为她的乳母被赐给了她。此外,我毫不怀疑他们有家中的乳母,这些乳母乃是她们的婢女;这并非说母亲们全然疏忽了这项职责,而是说她们把养育的照顾托付给某一位特定的使女。因此,那些以辅助之服事协助母亲的人,便被称为乳母。摩西随后补充说,利百加的亲属「给她祝福」(创世记 24:60),他以这话是指他们祈求她的境况得以幸福。我们知道,在各世代、各民族中,以一切美好的祝愿伴随婚姻,乃是一项庄重的习俗。虽然后世大大偏离了列祖所用那纯正真诚的庆祝婚姻之法;然而,神的旨意是要有某种公开的见证存留,藉此人们可得警戒:唯有那些被正当地分别为圣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如今,这里所记载的这种特定的祝福形式,很可能是通行的,因为本性昭示:繁衍后裔乃是婚姻的特殊目的。在得胜的观念之下(创世记 24:60)包含着生命亨通的境况。然而,主引导他们的舌头,说出了他们自己也不知晓的一个预言。得着仇敌的城门,意思是取得辖制他们的权柄;因为审判是在城门口施行的,城的防御堡垒也设立在那里。
63. 以撒出来。看来以撒是与他父亲分开居住的;或许因为家族过于庞大,或许因为当时的习俗如此。也许亚伯拉罕那时已另娶了一位妻子;因此,为了避免纷争,让以撒自有一个家似乎更为便宜。可见极大的财富自有其随之而来的烦扰。毫无疑问,在神所赐的一切属地福分中,没有一样会比与自己儿子同住更令亚伯拉罕感到甘甜。然而,我绝不认为他因此失去了儿子的陪伴与帮助。因为以撒的敬虔是如此,他无疑竭力向父亲尽各样的本分:所欠缺的唯有一件,就是他们没有住在同一屋檐下。摩西还叙述了以撒何以在利百加到家之前与她相遇。因为他说,以撒在傍晚出去默想或祷告。因为希伯来文 jwç (soach) 一词两义皆可。他很可能是照自己的习惯这样做,寻一处僻静之地祷告,好叫他的心思脱离一切杂务,得以更自由地事奉神。然而,无论他是在专心默想还是祷告,主都在这场喜乐的相遇中赐给他一个印证他自己同在的凭据。
64. 利百加举目。我们不难推想,以撒看见骆驼时,出于渴望见到他的新娘,便朝它们走去;这就引出了利百加的询问。她得到回答后,为向她的丈夫致敬,立即下了骆驼向他致意。至于有些人所设想的,说她是因惊惧而跌落,这与叙事全然不合。她在众多随从的护卫之下走完了这样漫长的旅程,绝不至于一见到一个男人就如此惊恐。这些解经者之所以受了蒙蔽,是因为他们没有察觉:在摩西的记述里,后文随即交代了缘由,即利百加看见以撒便下了骆驼,因为她先前曾问那仆人他是谁,得知他乃是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儿子。对于路上偶然相遇的任何人,她心里绝不会兴起这样的询问;但既然她已得知亚伯拉罕的家离此不远,她便料想他至少是家中的一员。摩西又说她拿帕子蒙上脸:这是羞怯与端庄的记号。拉丁文中那表示「嫁娶」的词 12,也正由此而来,因为按当时的习俗,新娘要蒙着帕子交给她的丈夫。我毫不怀疑,列祖也遵守同样的礼仪。 13 相形之下,我们这时代的放荡就更显可耻、更无可推诿;在这时代,新娘的装束仿佛是刻意设计出来,专为颠覆一切端庄之德的。
67. 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他先领她进入帐棚,然后娶她为妻。摩西正是借着这样的措辞安排,将合乎律法的婚姻方式与野蛮之举区别开来。婚姻的神圣确实要求男女不可像牲畜一样同居;而是要在彼此立定信约、呼求神的名之后,才彼此同住。此外,还当留意:以撒并非因父亲专横的命令而被迫成婚;乃是他心中钟情于她之后,才自由地娶了她,并诚心向她保证了夫妻间的忠贞。
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既然他为母亲之死所怀的哀伤如今才初次得以平息,我们便可推知其哀痛何等剧烈;因为此时距她去世已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14 由此我们也可推知,以撒的性情温柔和婉,他对母亲的爱非比寻常,因他为其死如此长久地哀悼。认识这一点是有益的,可以防止我们臆想那些圣洁的列祖是举止粗野、铁石心肠之人,也免得我们效法那些以为刚毅在于残忍的人。只是必须留意,哀伤应当适度节制;免得它爆发为不敬虔的怨言,或颠覆对将来复活的盼望。然而我并非全然为以撒的忧伤开脱;我只是提醒,凡属乎人之常情的,不应一概加以谴责。虽说在婚姻之乐尚未胜过哀伤之前,他始终不能将忧愁从心中抹去,这是有可责之处的;摩西却仍将此列为神所赐的恩惠之一,就是神以某种方式为他的仆人施行医治。
FT469 “Et addidit Abraham et accepit uxorem.”(拉丁文: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妻子。)我们自己圣经的日内瓦译本作:“如今亚伯拉罕另娶了一个名叫基土拉的妻子;”并在旁注中补充说:“当撒拉尚在世时,”正如下文将要显明的,这与加尔文在本注释中所表达的看法相符。——编者注
FT470 “Frigidus, et ad generandum impotens.”——「冰冷,且无生育之力。」
亚伯拉罕在以撒出生时是一百岁(创世记 21:5),以撒娶妻时是四十岁(创世记 25:20)。这样算来,亚伯拉罕的年龄是一百四十岁。——编者注 ↩
在我大腿底下。“雅各也曾要求他儿子约瑟起这样的誓(创世记 47:29),或是表示顺服,或是为了割礼之约更深的奥秘,又或更确切地说,是为了那位所应许的后裔基督,祂本要从亚伯拉罕的腰(或大腿)而出。”——安斯沃思(Ainsworth)。 ↩
参见创世记 11:31。FT458 “Divinatio qua utitur.”(他所用的占卜。)divinatio(占卜)一词就此处而言似乎过于强烈。那仆人固然是向天求一个兆头;也似乎不当地向神规定了他的祈祷该以何种方式得应允。然而,他可能是在神的感动之下行事,上下文也会引向这样的推断。但即使这位好人在他的条件上如此细致入微算是一种软弱,那也是神既未责备也未定罪的软弱;因此,给它冠以「占卜」之名似乎显得苛刻。不过,加尔文如此有力地陈述此案,其用意乃是把它当作一个反驳来对待,并以一个决定性的回答加以应对。读者会注意到,这是他常用的一种方法。——编者注 ↩
“Divinatio qua utitur.”(他所使用的占卜)divinatio(占卜)一词就此处的情形而言似乎过强。那仆人的确曾向天求一个记号;而且他这样为祷告蒙应允的方式向神有所规定,似乎并不妥当。然而,他很可能是在神圣感动之下如此行的,上下文也会引向这样的推断。但即便这位善人在自己所提的条件上如此拘泥于细节乃是一种软弱,那也是神既未责备、亦未定罪的软弱;因此,把它称为占卜似乎显得苛刻。不过,加尔文如此有力地陈述这一情形,其用意是把它当作一个反对意见,再以一个决定性的答复来应对。读者当已注意到,这是他常用的一种方法。——编者注 ↩
加尔文对上述反驳的回答从这里开始。——编者 FT460 “Et dixit Iehova Deus domini mei Abraham, occurrere fac nunc coram me hodie, et fac misericordiam cum domino meo Abraham.”(拉丁文——「我主人亚伯拉罕的耶和华神啊,求你今日使她在我面前出现,并向我主人亚伯拉罕施慈爱。」)达特(Dathe)对这段经文的看法似乎与加尔文相同。“O Iova Deus domini mei Abrahami, fac pro tuo erga dominum meum Abrahamum amore, ut mihi jam quam quoero, occurrat.”(拉丁文)“O Lord God of my master Abraham, cause, according to thy love towards my master Abraham, that she whom I seek may meet me.”(英文——「我主人亚伯拉罕的耶和华神啊,求你照你向我主人亚伯拉罕所施的慈爱,使我所寻找的女子与我相遇。」)英文译本仅作「我今日祈求你使我顺利」(I pray thee, send me good speed this day)。但加尔文与达特赋予这段经文的更为具体的含义,很可能才是真意。加尔文正确地反对武加大译本,因其将该词译作不及物动词,而 hrqh(hakreh)却是及物动词。——编者 FT461 “Non turpis lenocinii causa datum esse.”(拉丁文——并非为着卑鄙拉皮条的缘故而给予的。) ↩
“Et dixit Iehova Deus domini mei Abraham, occurrere fac nunc coram me hodie, et fac misericordiam cum domino meo Abraham.”(拉丁文: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使她今日在我面前相遇,并向我主人亚伯拉罕施慈爱。)达特(Dathe)对本段经文的看法似乎与加尔文相同:“O Iova Deus domini mei Abrahami, fac pro tuo erga dominum meum Abrahamum amore, ut mihi jam quam quoero, occurrat.”(拉丁文)“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照你向我主人亚伯拉罕所存的慈爱,使我所寻找的女子与我相遇。”英译本仅作:“I pray thee, send me good speed this day.”(求你今日使我遇见好机会。)但加尔文与达特赋予本段较为具体的含义,很可能才是正确的。加尔文正当地反对武加大译本的译法,因其将该词处理为不及物动词,而 hrqh(hakreh)实为及物动词。——编者注 ↩
“Non turpis lenocinii causa datum esse.”(意即:这并非为了可耻的拉皮条/淫媒之故而赐下的。) ↩
有些人认为,这里的耳环是指戴在脸上或额上的饰物,正如我们译本的旁注所示,也如加尔文在此似乎暗示的那样。但近代对东方风俗认识的增进,使较早注释家的看法更具分量,即此处所指乃是鼻环。这种饰物并非悬挂在鼻子中间的软骨上,而是挂在为此而穿孔的一侧。加尔文的解释——认为这饰物的重量是十舍客勒的一半,而非半舍客勒——是不能接受的。虽然按其重量而言,它或许值不过十或十二先令;然而其做工可能十分精致;倘若其上镶有某种宝石(这并非不可能),它便可能价值极高。毫无疑问,这些礼物总体上是极为贵重的。——编者 ↩
古人在这类场合的习惯,是先一同用餐,等到身体的需要得着满足、心情舒畅之后,再开启所要商谈的话题;但亚伯拉罕的仆人却有意颠倒这个次序,以显明他专心办理主人事务的殷勤;或许也因着神应允他祷告所赐下的顺利征兆,而显出他对成功的确信。参见达特(Dathe)与勒克莱尔(Le Clerc)。——编者。FT464 “Si facitis misericordiam.”(拉丁文:你们若以慈爱相待。)FT465 “Vel procax juvencula maritum nimis cupide appeteret.”(拉丁文:或恐轻狂的少女过于急切地贪求丈夫。)FT466 “Verbum nubendi.”(拉丁文:出嫁一词。)nubere 这个词的本义是遮盖、蒙上。FT467 “以撒正在行走,因此,若在被引见给他时仍留在骆驼上,就是对东方礼仪最大的失礼。毫无疑问,他们都下来步行迎接他,如同引领新娘去迎见新郎一般引着利百加。”——布什(Bush)。——编者。 ↩
“Si facitis misericordiam.”(拉丁文:你们若施行慈爱。) ↩
“Vel procax juvencula maritum nimis cupide appeteret.”——或是一个放荡的少女过于急切地贪求丈夫。 ↩
「Verbum nubendi」(意为「结婚的用词」)。nubere 一词的本义是遮蔽或覆盖。 ↩
“以撒正在行走,因此当利百加被引到他面前时,若仍留在骆驼上,便是对东方礼仪最严重的失礼。毫无疑问,众人都下了骆驼,步行前去迎接他,将利百加当作新娘引去与新郎相会。”——布什(Bush)。——编者注。 ↩
从撒拉去世到以撒娶妻,其间经过了三年。——编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