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5:1-7
1.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2.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3.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5.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7.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
第五章
加拉太书 5:1。 要站立得稳。 在向其告知他们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之后,保罗又提醒他们这自由乃是轻慢不得的。为了保守这无价的祝福,甚至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这不仅是地上至高的福乐,更关乎我们永恒的益处,这都激励我们为此争战。当有些人看不到这些,而看见我们热切地为信仰的自由而拼搏、反抗教皇的暴政时,就指责我们过分狂热。打着这种幌子,我们的仇敌在无知之人中间散布这偏见,仿佛认定我们一切的追求乃松散毫无原则的。然而明智的有识之士知晓这乃是关乎救恩方面最重要的教义之一。这不是你吃何种食物或者是否遵守节期的问题,这乃涉及你在神面前当尽的义务、得救并除罪所不可或缺的事项。总之,这争论涉及到我们在上帝审判台前良心的自由。
保罗所说的自由乃是在律法的仪文之外的自由,而这仪文在假使徒看来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时,读者当谨记,这自由仅是基督为我们赚取的一部分——倘若基督仅仅使我们从律法中得自由,这就太不值一提了。这就好比一条溪流,我们必须溯河而上,直达更高的源头。因为“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又因祂与律法的权势争战,就使我们在上帝的审判台前免去永死的刑罚;总之,是因祂救我们脱离了罪的辖制、死的权势并撒但的横征暴敛。这样一来,一个分支其实已囊括了所有的同类,但这些我们将在歌罗西书注释中再做详释。
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赚取这自由,并藉着福音,将这自由的果实赐予我们。继而保罗又适时警戒加拉太人“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也就是说,当远避良心的网罗。如果说有人将不公正的重担强加于我们,我们尚能忍受;但若要奴役我们的良心,我们就必须誓死抵抗。如果有人能束缚我们的良心,我们就丧失了无价的祝福;同时,为我们做成这自由的基督也会因之受辱。但在“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的劝诫中,加拉太人既从未活在律法之下,“再”字又从何谈起呢?这只不过是在警戒他们,不要像那些未被基督恩典救赎的人那样陷在其中。尽管律法赐给了犹太人而非外邦人,然而离了基督,二者都不得享有这自由,只得陷入十足的奴役之中。
加拉太书 5:2。 (看哪! )我保罗。(注:中文和合本未译出“看哪”二字。)保罗以“将他们彻底排除在基督的恩典之外”作为警戒,这是最为严厉的警戒。但“若受割礼,就与你们无益了”,指的是什么?难道基督于亚伯拉罕无益?并非如此!他受割礼正是为了叫基督与他有益。如果我们说割礼在基督降生之后就不再有效,那么针对提摩太的情况我们又如何答复呢?我们必须注意,严格说来,保罗的论证所针对的与其说是外在的礼仪,不如说是假使徒的邪恶教训:他们假称割礼是敬拜神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时将它当作信心的根据,以此夸能。这恶毒的发明使得基督与人“无益”了,假使徒并非否定基督,或希望祂被完全撇弃,而是将行为之功同祂的恩典割裂开来,只将小部分得救之功归于基督。使徒称基督决不可被如此割裂,除非完完全全地信奉祂,否则祂便与人“无益”。
除了把他们自己发明的无聊琐事强加给我们,当代的天主教徒还做了什么呢?他们的教义将行为之功与基督的恩典相互掺杂——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若有人想部分拥有基督,就必将失去全部。当他们说到他们丝毫不因行为之功,只通过基督恩典的效力时,自认为格外聪明,仿佛这与加拉太人受到指责的过错有所不同似的。他们不相信自己已背离了基督,或放弃了祂的恩典;然而当构成福音教义的重要部分已被腐蚀时,他们已彻底失去了基督。
“(看哪!)我保罗”这一措辞语气很强,因为他把自己摆在他们面前,报上自己的名号,以消除一切犹豫不决的迹象。尽管他的威信在加拉太人中间每况愈下,他仍肯定地说他的权威足以驳倒一切仇敌。
加拉太书 5: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 相对立的观点间的矛盾导致了如今这“再一次确实地说”。“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之人,绝对逃不开死亡,而始终被认定为有罪;因无人能够满足律法的要求。以全守律法为义务的人,必定被定罪,基督不会给他任何帮助。我们是在基督的恩典上有份,还是要全守律法,这两种观点在本质上相互对立。但另一问题却接踵而至:难道先祖都未得救?保罗既咒诅那受割礼的,难道提摩太也是灭亡之子吗(徒16:3)?割礼既与奴役相呼应,那么在未从律法下解脱以先,我们的光景是何等凄惨!
我们必须注意——其实只要对保罗书信有一定的关注,都会注意到,保罗通常从两方面看待割礼。在罗马书中,他称之为“因信称义的印证”(罗4:11),在那里他把基督和救恩白白的应许包含在割礼之内。但此处,却是列出了基督、信心、福音和恩典,并将这些同割礼作对比,即仅仅把割礼当作一个合法的契约,而这契约乃是基于行为之功。
因而,如我们已经说过的,他不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论及割礼;但我们必须弄清楚造成这差异的原因。当保罗着眼于割礼本身时,他仅仅将它看作恩典的记号,因这是上帝的吩咐。但当他在论及假使徒时,就无关于上帝作这吩咐的目的,而是抨击人的败坏,因假使徒把割礼当作毁坏福音的工具。
此处有一个颇引人注目的例子,当亚伯拉罕领受了关于基督的应许、白白称义的恩典以及永恒的救赎时,神加上了割礼,用以坚固这应许。神就如此命定了这圣礼,成为信心的辅佐。然后假使徒来了,他们以此邀功,并要求人遵行律法,声称这割礼乃是入会的仪式,用以公开宣告对律法的顺服。保罗在此不是在说神的命定,而是抨击假使徒不合乎圣经的观点。
或有人反对,无论恶人怎样滥用,都丝毫没有减损神的圣命。对此我说,神命定割礼仅适用一时,基督来了,它就失去了圣礼的地位,并由洗礼取代。至于提摩太受割礼,本不为其自身的益处,乃是为着迁就软弱的弟兄。为了更充分地表明天主教教义与保罗所反对的教义之间的一致性,我们必须注意到,当我们真诚地参加圣礼时,就不是出于人的意愿,而是出于神的意旨。在洗礼或圣餐礼中,我们只是将自己带到神面前,接受祂的恩典。就与我们相关的方面来看,洗礼乃是消极的行为:我们带给洗礼的唯有信而已;和洗礼有关联的一切都贮藏在基督里。但天主教徒是如何看此问题的呢?在圣礼上,他们徒有形式(opus operatum),认为可以借此得蒙神恩;但这除了彻底抹煞圣礼的真意,还能做什么呢?我们保留洗礼和圣餐,因这是基督的要求,祂吩咐我们要永远运用这圣礼。但我们唾弃恶人和那些愚顽的观念,他们只配得人们极度的憎恶。
加拉太书 5:4。 (你们)是与基督隔绝。。 “你们若在行律法中寻求任何一点义,基督就与你们无关了,你们也就从恩典中堕落了。” 他们的错误不像“唯独行律法称义”那般严重,但他们企图混淆基督和律法。从其他任何角度看,保罗的威吓都将完全不能使人感到惊惧:“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使自己丧失从基督而来的益处,视祂的恩典毫无价值”。如此我们看到,若要在基督和祂的恩典上有份,不能将丝毫的义归因于律法。
加拉太书 5:5。 我们靠着圣灵。。 现在保罗预先引出一个随时都可能被提起的问题,即割礼到底有没有用?保罗的回答是:“在基督耶稣里”,割礼“全无功效”。因此称义取决于信心,是藉着圣灵而得,与仪文无关。“等候所盼望的义”是指将信心建基于何物,或者说决定我们期望义从何处得来;尽管这句话或许含有以下规劝,“让我们继续坚定地盼望我们因信而得的义”。当他说到因信称义时,这同时适用于我们和我们的先祖。正如圣经所证明的那样,他们“得了神的喜悦”(来11:5),但那时他们的信却掩盖在礼仪律的面纱之下。保罗以“圣灵”作为二者的区分,而与之相对的则是外在的影儿。因此,保罗的意思是,如今所凭借得称为义的必要条件仅仅是信,这就褪去了礼仪律的光环,且满足于对神的神圣敬拜。
加拉太书 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 现如今,信徒藉着圣灵在基督里等候所盼望的义,就是在基督的国或基督的教会里,割礼及其附属物就不再有效。因为如果以部分和整体来比喻,割礼所代表的就是这礼仪律。当他宣称它们不再有任何效力时,并不是说它们从来就不具效力,因他并未说它们在基督的启示临到以先即失效。这有助于我们回答另一问题:“在这里,他为何对礼仪律如此不屑一顾,仿佛它一无是处一般?”现在所考虑的不是其一度拥有的神圣地位。这问题不在于其废止以先的价值如何,而是在基督的国里,受割礼与未受割礼一样。因基督的到来,已终结了割礼的法律效力。
加拉太书 5:6。 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此处关于礼仪律和爱心之操练的对比,意在阻止犹太人自视过高,自以为享有某些特权。在此卷书信结尾处,保罗使用“新造的人”代替此句。似乎是在说,礼仪律不再具有神圣的权威,而如果我们多多操练爱心,便一切都是上好。同时,这也并不否定圣礼,因圣礼对信心有益,而只是一个简短的宣告,告诉我们他先前关于对神的属灵敬拜的教导。
若非天主教徒为维护行为之功而曲解圣经,此节经文本不难理解。当他们欲驳倒我们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时,就以这句话作为理由。倘若使我们称义的信是那“使人生发仁爱的”(原意为“被爱激动的”),那么单靠着信就不能使人称义。在我看来,说这话的人根本不晓得他们的愚论,更不明白我们的教导。我们不是在说使我们称义的信乃是孤立的,我们坚持认为这信总是伴随着好行为,我们只是在主张,信心本身就足以让人称义。天主教徒已惯于在穷凶极恶之后再撕毁这信,有时呈现出来的信完全不成样子,且无爱心相伴;有时又显得是那么回事。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承认我们离了重生的灵仍有信心;但若问到称义的手段,我们就否认一切行为之功。
至于此处,保罗并非要说明在称义之事上,是否由爱心与信心共同完成;而是为了使基督徒避免闲懒之类的拦阻,他指出何为信徒真正的操练。当你探讨称义的问题,应果断排斥其他因素,谨防将爱心或行为当作其原因。保罗也不是在论及称义,或将丝毫荣耀归于爱心,如果他这样做,同样也应证明从前割礼与礼仪律于罪人的称义有益。既然保罗所赞扬的,是在基督耶稣里以爱相伴的信心,所以基督未来以先,礼仪律就是必需的。但正如天主教徒自己所承认的那样,这仍与称义毫无关系;同时我们也不当猜测,爱心对称义有何影响。
加拉太书 5:7。 你们向来跑得好。。 使徒因他们如今背离真道,就对他们 加以非难,同时也对其先前所行的加以肯定。因为他说这句话的 目的在于,藉着使他们感到羞愧,就使其迅速转回真道。“有谁 拦阻你们?”这个问题传达出保罗的惊诧,意在使他们产生羞愧 感。我赞同将希腊语 “πειθοσθαι” 一词译为“顺从”,因他们曾 一度怀抱纯正的福音,后来却被诱离这顺服之道。
加拉太书 5:8-14
8.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9.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10.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11.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12.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13.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14.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8。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在先前的据理力争之 后,保罗最终以权威的口吻宣告,他们的劝导不是出于神。若非 说话者权威的支持,这劝导就无人理会。但因着加拉太人受惠于 保罗所传的圣道,故保罗自然有资格以自信的口气说这话。正是 出于这个原因,他才不直接说“出于神”,而是迂回婉转地说 “出于那召你们的”。他仿佛是说:“上帝从不背乎自己,祂就 是藉着我所传福音召你们得救恩的那一位。因此这一新的劝导是 从别的地方来的;如果你们希冀别人认为你们是从神蒙召,就当 谨防那将新的发明强加于你们的人。” 尽管我承认希腊语 “καλοῦντος” 一词采用的是现在时态,却更倾向将其译作“那曾加拉太书 5:8。 召你们的”以便消除歧义。
加拉太书 5:9。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 在我看来,这指的是教训而非指人。这使人警醒防备,以免因堕落的教训造成伤害,同时,也警告他们切勿想当然地认为这没有或几乎没有危险。撒但的诡计在于,牠不会扬言摧毁整个福音,而是藉着引进错误堕落的观点以腐蚀福音的纯正。很多人因此忽视这损害,就未加以抵制。使徒高声宣扬,一旦上帝的真理遭到腐蚀,我们即陷入危险之境地。他以面酵比喻,无论多么少量的面酵,都会使全团都变酸。我们务必极度警惕,以免虚假的福音混入,取代纯正的福音。
加拉太书 5:10。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 他再一次严厉地责备假使徒,追溯他们所犯的罪,警告他们要受到的惩罚。保罗衷心盼望加拉太人极速回归到真挚的信仰,这给予我们勇气以认识到我们亦被抱有美好的盼望;因为我们羞于让那些以慈爱和善意待我们的人失望。但使加拉太人回归真理的乃是神,使徒保罗所说,“我在主里很信你们”是要提醒他们,悔改乃是属天的赐予,他们必须向神寻求。
但搅扰你们的。 保罗在此藉着间接将主要责任归咎于那些欺骗加拉太人的骗子,就进一步肯定了刚才的观点。保罗公开指责那些假使徒,指出他们应受的惩罚,从而使加拉太人几乎被完全免除了这一惩罚。那些混乱教会的人,那些破坏信心合一的人,以及布散纷争的人,倘若他们还有一丝神智,就让他们听此教训而颤抖吧!上帝藉着保罗之口宣称那绊倒人的必要受罚,“无论是谁”则起了强调的作用,因假使徒极为夸张的论调使无知之人感到害怕。因此保罗有义务以相应的热心和活力捍卫他的教训,若有人起来攻击这话,纵然他有多么显赫的地位,也不得豁免。
加拉太书 5:11。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 说这话的根本依据乃是“如果我将仪文和基督相混淆,完全能避免从人来的不快以及各样的危险与逼迫,这全由我自己做主。我坚定地反对他们,不是为我自己,也不是为了自己的益处。”然而,因此他的教训便是正确的吗?我的答复是,当一名教师显露出合宜的感情与清洁的良心时,这对于获得信心有不小的帮助。另外,很难想象有人蠢到自找不快。最后,他们因传割礼,就更难逃顾及自身安逸而不忠心服侍基督之嫌了。总之,他既鄙视称赞和掌声,也就最大程度地摒弃了野心、贪婪或自身的利益,宁愿让自己面对逼迫及众人的狂怒,也不肯偏离纯正的福音一丝一毫。
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当保罗将质朴的福音与人因聪明或自义而“说夸大的话”(犹1:16)进行对比,就情愿称福音为十字架,或传十字架的道。因为犹太人以他们毫无根据的信心而趾高气扬,而希腊人因对智慧的盲目愚信,就藐视福音的卑微。因此当他说,若果真接受割礼的教导,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这乃是说,犹太人就不会厌恶这福音反而会满心赞同地接受福音教导。究其原因,乃是因若他们果真接受割礼的教导,就不会再讨厌由摩西律法书和基督福音揣想而来、假造及欺骗性的福音,如此,他们就得以保留先前的特权。
加拉太书 5: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他所愤怒的不止于此,他祈求神将那些欺骗加拉太人的说谎者灭绝净尽。这“割绝”一词似乎暗指他们所行的割礼。“他们因割礼的缘故割裂了教会,我愿他们被全然割绝。” 克里索斯托赞成此观点。保罗本该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然而如此咒诅却出自如此温和的使徒,岂不令人费解?就人这方面而言,我承认这话,因上帝的心意乃是要我们寻求那为全人类预备的救恩,因基督已为普世的过犯而死。但虔诚人并不总定睛于人,而是受到引领,注目于神的荣耀和基督之国。神的荣耀远超过人的得救,是以配得我们更大的尊崇。信徒渴望神得荣耀,他们不纪念人和世界,相较于神的荣耀被遮蔽,哪怕只是一丁点,他们宁愿整个世界被灭尽。
然而,让我们谨记这样的祷告——全然无视于人,唯独定睛在神。保罗不能被指控为冷酷无情,仿佛他违背了爱的法则一般。此外,相较于个人或少数人,教会的分量是何等之重!若对个人的怜悯胜于怜悯整个教会,这怜悯是何等残酷!“在这一边,我看到神的百姓陷入险境;在另一边,我看撒但如恶狼一般寻找可吞吃的人。”故此,我不应该绞尽脑汁以保守教会,并渴望因着恶狼的毁灭而得到救恩吗?然而,我不愿一人因此灭亡。又因爱教会,并热望她得益,就引我达于极大的喜乐,使我别无所想。带着如此热忱,教会中的真牧师才得以发光发热。在希腊语中,“搅乱”意味着从某一特定的身份、地位移去。“恨不得”一词表明他切望那些说谎者被降卑,甚至被移除、割绝。
有敬虔的心方能享用。
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 自由因约束而不致泛滥以致放纵情欲,反倒藉着“爱心”就显得有规有矩。我们总要想到,这问题不在于我们在神面前得自由之法,而是为人处事中当如何应用。无亏的良心不受奴役,然而奉行外在的约束,或禁绝滥用这自由,不会有任何危险。总之,若我们以爱心彼此服侍,就总当互相启发,免得放纵;反倒要用神的恩典荣神益人,使邻舍可以得救。
加拉太书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显然,此节经文暗含一对比,就是保罗的教导与假使徒所传的道理之对比,保罗虽未言明,我们仍可清楚地晓得。当他们坚持“唯独律法”,保罗却只简单地提到了信徒实际的责任和操守,如此对爱的颂扬意欲告诉加拉太人,爱对信徒趋向完全居功至伟。但我们当思量为何全律法都包含在爱里,论到刻有律法的两块法版,第一块教导我们有关崇拜的事项和虔诚的职责;第二块指教我们爱邻舍。认为部分等同于整体,很是荒谬,有人为回避这一难题,就教导说头块法版只是在说当尽心尽意爱神,但保罗清楚地提到了爱邻舍。因此就当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
我承认,对神的敬虔超越对弟兄的爱,所以在神看来遵行第一块法版,比遵行第二块法版更有价值。然而,由于神本身是不可见的,所以对神的敬虔也非肉眼所能见;而且,尽管神设定礼仪律是为显明人对神的敬虔,却不足以证明这敬虔的存在。假冒为善的人往往在仪文上最为热心且有规有矩。所以,神选择藉着我们对弟兄的爱(就是神吩咐我们操练的),来试验我们对神的爱。故此,无论是此处还是在罗马书,都称爱“完全了律法”(罗13:8,10)。这不是说爱心胜于其他美德,只是因它证明了对神的敬拜的真实性。如我所说,神是不可见的,然而神在我们弟兄身上就彰显了祂自己,使我们将对神当尽的本分行在他们身上。爱人之心唯独源于对神的爱与敬畏。这是以部分当作整体的比喻性说法,借此说明,爱人之心乃是记号,它包含了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即对神的爱。为此,我们不必感到奇怪。但是,无论以什么样的身份角色,妄图把我们对神的爱与对人的爱分割开来,都是错误的。
爱人(原文为:你们当爱邻舍)。 爱人当予人以权,与人无损,并要尽力为善,这岂不是第二块法版所要求的全部吗?这也正是保罗在罗马书(罗13:10)中所使用的论据。“邻舍”一词,把一切活着的人都包括在内,因为我们共有这同样的本性而连接在一起,正如以赛亚所提醒我们的,要“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赛58:7)。神的形像尤其应当被视作神圣的纽带:无分敌友,也无分善恶,这天生的权利总不改变。
爱人如己(原文为:你们当爱邻舍如己)。 按着本性,人都是爱自己的,而我们应当调整它,使之成为对邻舍的爱。索邦神学院(the Sorbonne)的所有博士们都习惯于争辩说,正如法则高于法则所支配的事物,所以我们的自爱必定始终占据首位。这不是解释,而是曲解我们主的话。这帮蠢人对邻舍一点爱都没有;因为倘若自爱即是支配之法,那么它就必然是合宜而圣洁的,也是神所赞许的。然而,除非从自爱中回转,我们不可能照着神的意旨真诚地爱邻舍。这两种感情是互相抵触、彼此矛盾的;因为爱自己导致我们忽略和轻视别人,于是生出残暴、贪婪、狂热、欺诈等种种罪恶——使得我们急躁不耐,心存报复的欲望。所以我们的主吩咐我们把爱自己转变为爱邻舍。
加拉太书 5:15-21
15.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有古卷加: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
加拉太书 5:15。 若相咬相吞。。 从事件的性质及所使用的措辞,我们可以推测,加拉太人中间起了纷争,因为他们对于教义意见不一。现在使徒明言,从结果上看,这样的行为在教会中终必证明是毁灭性的。错误的教训或许是天而来,对他们野心、骄傲及其他过犯的审判。这可从神所命定的诸事上推测,也可以由神藉摩西所做的宣告得出——“你们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作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申13:3)
相咬相吞。 我认为,“相咬相吞”意指诽谤、指控、责骂等各种无礼之言,以及由欺哄或凶暴而引起的种种不公正行为。其结果乃是被“消灭”;相反,弟兄彼此相爱的意愿却会产生彼此的保护和彼此的亲善。愿我们能够始终记住,当魔鬼引诱我们彼此争吵时,教会中各肢体之间的纷争所带来的就只有整个身体的毁灭。作为同一个身体的肢体,我们自愿联合起来彼此消灭,这是多么悲惨、多么疯狂的事!
加拉太书 5:16。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 保罗随后就给出救法。毁灭教会乃是大罪,任何引起这种威胁的人事物,都必须受到最坚决的反对与抵抗。然而,如何做到这一点呢?藉着除去肉体在我们里面作王、藉着顺从圣灵的引领。这就间接告诉加拉太人,他们是属肉体的,缺乏神的灵,他们的生活与基督徒不相称,因为他们彼此的暴行岂不正源于肉体情欲的支配吗?他告诉他们,这是他们不顺从圣灵的明证。
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我们应当留意“放纵”(fulfill)一词,他用这个词意指,尽管神的儿女因肉体的缠累而可能犯罪,他们却并非罪的仆从或奴隶,而是本能地反抗罪的权势。属灵的人可能常常遭受肉体情欲的攻击;至于“放纵”情欲——他却不容它们辖管。关于这一主题,我们不妨参考罗马书第八章。
加拉太书 5:17。 因为情欲与圣灵相争。。 属灵的生命乃是和平的,由此我们知晓,这困难源于人内心对圣灵的抵挡。论到“情欲”一词,就如我们在解释罗马书时所言,意指人的本性;诡辩家狭义地将之称为“低级的感官意识”,但大量经文所教导的却与此相反。而且“情欲”与“圣灵”二词之间的对照也终结了所有疑问。“圣灵”意味着更新的人性,或重生的恩典;而“情欲”所指不过是“旧人”(罗6:6;弗4:22;西3:9)而已!对圣灵的不顺服和悖逆浸透了整个人性。倘若我们想顺从圣灵,就当殷勤、争战、竭尽全力;且必须以同“老我”作战开始。若将我们的主所赞许的,同人天性的倾向相比较,不如说,人所倾向的与神的义之间的鸿沟,不亚于水火。因而,人所谓的自由意志毫无良善。除非我们把那与圣灵相对立的宣告为良善的:“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一切体贴肉体的行为都是与神为仇的。
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这毫无疑问是指着重生说的。属肉体的人与恶欲没有什么争战,也没有得神的义的高尚愿望。保罗的话乃是针对信徒而言。“你们所愿意作的”,所意指的肯定不是我们天生的倾向,而是神藉着恩典而赐予我们的圣洁感情。所以保罗断言,只要信徒处于“不能作所愿意作的”这种生命中,无论他们的努力是多么热切,也不能取得诸如完美地服侍神一般的成功。他们能得到的最好结果也与他们的愿望不相符。为了更多地了解我在此问题上的观点,我恳请读者参看我对罗马书的注解(参加尔文《罗马书注释》——7章15节)。
加拉太书 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 在主的道路上,信徒很容易绊跌。只是不要失了志气,因他们本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让他们倾听使徒这一安慰人心的宣告:“你们不在律法之下”(罗6:14),在保罗其他书信中也能找到这样的宣告。因而,他们对其责任的履行不因他们目前的过错而遭到拒绝,反而被神接纳,在神的眼中被视作在各方面都完美无缺。保罗仍在继续进行关于自由的争论。在别处经文中,圣灵被保罗称为“使人成为嗣子的灵”(the spirit of Adoption)(罗8:15);当圣灵使人自由时,祂就把他们从律法的轭下解救出来。
他仿佛是说,“你们是否想要立刻终止你正深陷其中的论战?那么,就当顺着圣灵而行。这样你们就得了自由,免受律法的辖制了。律法作为良善的顾问,就不再束缚你们的良心了。” 另外,当律法不再定人的罪时,礼仪律也就必然不用再遵行了, 因为礼仪律是奴仆身份的标志。
加拉太书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 顺从圣灵及抵挡情欲是摆在 基督徒面前的两大目标。基督徒已受到激励为实现这两大目标竭 尽全力。根据这些观点,他现在一一对情欲和圣灵加以描述。人 若有自知之明,就不需要神所启示的这一宣告了,因为这些都只 不过是(显而易见的)情欲。然而我们天性上的假冒为善就是这 样的:在凭着树所结的果子完全识别出树来之前,我们从来察觉 不出自己的堕落。(太7:16;路6:44)
所以现在使徒向我们指出我们必须与之争战的罪,免得我们 顺着情欲而活。他实在没有将那些罪一一列举,在这列举的末 尾,他自己也如是说明;但从那些被列举出来的罪,可以很容易 地确定余下那些罪的性质。“奸淫”被放在最前面,“污秽”次 之,它引申为各种不贞不洁。“邪荡”似乎是一个补充性的词 语,因为翻译为“邪荡”的希腊文“ασέλγεια”一词,适用于那 些放荡无度之人。这四个词表示第七条诫命所禁止的罪。接下来 提到的罪是“拜偶像”,此处用于总称那些恶俗迷信、公开施行 的宗教仪式。
紧随其后的七宗罪彼此紧密相连,随后又增加了另外两种罪。“恼怒”与“仇恨”的区别主要在于,“恼怒”短暂而“仇恨”持久。“忌恨”与“嫉妒”是“仇恨”的诱因;亚里斯多德在其《修辞学》第二卷中把这二者的区别叙述如下:“忌恨”(注:原意“好胜”)的人对于别人胜过他感到痛苦,并非因为那个人的品行或价值本身令他不安,而是因为他希望自己比别人强。而“嫉妒”的人没有胜过别人的欲望,然而别人的杰出使他感到痛苦。所以亚里斯多德告诉我们,只有低贱卑鄙的人才沉溺于嫉妒,而“忌恨”(原意“好胜”)存在于高傲无畏的人心中。保罗宣称这二者都是属“情欲”的弊病。“恼怒”与“仇恨”又引起“争竞、结党、纷争”;他甚至把其后果远远追查到“凶杀”和“邪术”。他用“荒宴”一词意指无节制的生活及各种口腹之欲。值得注意的是,“异端”也被列举在“情欲的事”中,因为“情欲”一词显然不像诡辩家以为的那样,限指淫欲。导致异端产生的岂非正是野心呢?而野心无关乎较低级的感官意识,却与最高级的心智能力相关联。他说这些事是“显而易见的”,免得有人以为他会藉着逃避这一问题而得到什么东西。因为,倘若由果子就显出树的品质,那么否认情欲在我们里面作王又有什么用呢?
加拉太书 5:21。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 藉着这一可怕的威胁,他不仅欲使加拉太人警醒,也同样想要间接触及那些把更宝贵的教导弃置一旁,却浪费时间就礼仪律争论不休的假使徒。他以他的榜样教导我们,要照着先知的话,竭力强调那些劝勉和威胁,“大声喊叫,不可止息,扬起声来,好像吹角,向我百姓说明他们的过犯”(赛58:1)。你能想象出什么比人顺着情欲而行,将他们自己关在神国的门外更为可怕的事情呢?谁敢轻忽地对待“耶和华所厌恶的可憎之事”(参耶44:4)呢?
但是我们会被告知,像这样,所有人都被剥夺救恩的盼望了;因为有谁能够不被指控犯了其中的罪呢?我的答复是,保罗并不是威胁说所有犯了罪的人都不能进神的国,而是说所有仍不悔改的人不得进入。圣徒自身也经常陷入重罪,“作他们所不愿作的事”(罗7:15),只是他们归回正路,所以他们不在此列。一切关乎神审判的威胁都是在叫我们悔改。和这些威胁相伴的是一个应许:那些悔改的人就得到赦免。但是我们若继续顽梗不化,这些威胁就仍是从天而来反对我们的见证。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κληρονομεῖν”一词意指凭继承权而持有,因为就像我们在其他经文中看到的那样,唯有凭着得神儿女名分的权利,我们才能得永生。
加拉太书 5:22-26
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25.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26.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加拉太书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 在前一部分的描述中,他宣告说,就人的本性而言,全人类所结的不过是邪恶无用的果子。在此,他又告诉我们,所有的美德、可控的情感都源自圣灵,也就是说源自神的恩典,以及新生的性情——就是从基督而得的新性情,因他似乎是说,“从人发出的,就是邪恶;唯独圣灵才是良善之源。”然而,未重生的人也常常显出温柔、正直、节制和宽容,但显然,他们只不过是似是而非的伪装。库里乌斯(Curius)和法布里斯(Fabrieius)以勇敢著称,加图(Cato)以节制闻名,斯奇比奥(Scipio)被认为仁慈好施,而费比乌斯(Fabius)则以忍耐扬名。但他们只是在人的眼中,作为世俗社会的成员,才如此著名。在神的眼中,除非源自纯洁之源,否则万物皆污秽不洁。
在我看来,此处的“喜乐”并非指罗马书中所说“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而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愉悦的行为,它与闷闷不乐相对应;正如“和平”与争执、辩论相对。“信实”指的是诚实,与之相对的,乃是狡诈、欺骗、好谎言。“忍耐”意指思想的柔和,以使我们在诸事上欣然包容,并不轻易怀怒。其他词语无需解释,因为可以从外在行为知其心性。
若属灵之人可从其行为得到辨别,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对于恶人和拜偶像的人,若他们表现得很是高尚,我们当如何区分呢?因为显然他们有宗教上的敬虔行为。我说,正如一切“情欲的事”并不都是显明的,但他身上其他的恶行就显出他真是属肉体的了;同样单一的美德并不足以使我们认定某人是属灵的,有时他其余的恶行会显出罪在他里面作王。这方法普遍适用于我所列举的所有情况。
加拉太书 5:23。 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有些人狭义地理解这话,认为是在说律法并不禁止良善的事,正所谓“恶行出善律”。而事实上,保罗的话更具深意,即圣灵作王之处,律法就不再掌权。通过塑造我们的心以趋向祂的义,主将我们从严苛的律法中救出,如此,我们得与祂相交就不被律法束缚了,同样我们的良心也从定罪中得到释放。然而律法仍继续教导与劝勉人,从而履行其自身的职能,但“使人成为嗣子的灵”(the spirit of Adoption)(参罗8:15)使我们不再臣服于它。保罗如此嘲笑假使徒,称他们迫使自己臣服于律法,却希冀脱离它的轭。他指出,脱离律法之轭的唯一途径,就是神的灵掌权。由此我们可得出结论:他们对属灵的义毫无敬意。
加拉太书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 他加上此话,是为了说明所有基督徒因离弃情欲,就得享自由。他如此说,就是在提醒加拉太人在生活方面,何为真正的基督教,以防他们作虚假的基督教信仰告白。“钉在十字架上”指出,肉身情欲得以抑制,皆因基督十架之功效,而非人所能做成。因基督的恩典,“我们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就不再向自己活着。我们若与基督同埋葬——藉着自我克制,治死老我——就享有神儿女的特权。诚然,肉身并未彻底摧毁,但却不再掌权,因此就可以顺服圣灵。“肉体”连同其“邪情私欲”,与“树与果子”一样,是比喻的说法。“肉体”本身就是腐朽本性的堕落,从中生发各样的恶行(太15:19;可7:21)。因此,基于那些藉着圣灵重生的人都得以自由,如果属基督的人仍受律法的捆绑,他们就有理由抱怨。
加拉太书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按照使徒保罗的习惯,他的劝告从教义开始,继而应用于生活。肉身的死亡是灵里的新生,如果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让祂管理我们的行为。总有许多人大胆地妄自夸耀说他们在圣灵里,但使徒向他们挑战,让他们为此给出证明。正如灵魂并非在身体中闲置,而是向各个肢体和器官提供运动和活力一样,照样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也必定通过外在表现显明祂自己。这里所说的“生”,乃是指内在的力量,“行事”则是外在的行为。同时后者又常作为属灵生活的明证。
责这虚浮、愚蠢的野心。若我们喜悦,就当在主里,而其他的荣耀都属非法。彼此“惹气”,互相“嫉妒”都由野心而生。那些渴望至高地位的人,必然嫉妒其他所有人,也不可避免地会说出无礼、尖锐、刻薄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