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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 22:1-5

<442201>使徒行传 22:1-5

1. 诸位父老弟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所作的分诉。2.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保罗说:3. 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4.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5. 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虽然我们可以从这段讲论的开头推测保罗的意图,但因他被打断,我们无从确知他本要说什么。已记述的这部分内容可归纳如下:第一,他既在律法的教训上受过良好而忠实的教导,在世人眼中乃是一位敬虔而虔诚的敬拜神之人。第二,他曾是基督福音的仇敌,以致在祭司中被算为律法最主要的维护者与捍卫者之一。第三,他并非轻率地改换门派,而是被一个从天上来的神谕所驯服与折服,才将自己的名归于基督。第四,他所领受的并非未知之事,乃是神为他指派了一位忠信的教师,他从那里完备地学到了一切。最后,当他回到耶路撒冷,想要造福同胞之时,神却不容许他这样做。因此,他将救恩的教训带到外邦,并非未经深思,也非因恨恶本族,乃是奉神之命如此行。

1. 诸位,弟兄们,父老们。 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将如此尊崇的称呼加于福音那些绝望的仇敌身上,因他们已经断绝了一切弟兄相交的纽带,藉着压制神的荣耀,自己也丧失了一切尊贵的名分。但保罗在此乃是以民中一员的身份说话,所以他对整个群体说话满有慈爱,对其首领则毫不假冒地使用尊敬之辞。诚然,因为他们被弃绝尚未显明,所以他们虽不配得任何尊荣,保罗仍当怀着敬意承认神在他们身上所赐儿子名分之恩。因此,他称他们为弟兄和父老,所看重的并非他们配得什么,而是神将他们高举到何等尊荣的地位。他全篇讲论的安排,乃是要叫他们心服——既坦然无讳、不加奉承,又谦卑温和。所以,我们当学习如此尊敬高举人,却不损害神的权柄。正因如此,教皇的骄傲就更加可憎。他既无神的命令、也无教会的同意,擅自立自己为大祭司,不但僭取一切尊荣之名,更行如此暴虐之事,要将基督置于他的辖制之下;仿佛神高举人时,就将自己的权柄与权威让渡给他们,屈尊俯就于他们一般。

2. 他用希伯来话说. 这本是寻常之事:当操不同语言的人聚在一处时,我们更乐意听那说我们本国话的人;但犹太人此时所受的感动还有另一层特别的缘由,因为他们原本以为保罗厌弃1自己的同胞,以致连他们的语言都憎恶,或以为他是个无赖之徒,连他自称所出之国的语言都不曾学过。如今他们一听见自己的本国话,便开始生出几分较好的盼望来。再者,保罗究竟是用希伯来话还是叙利亚话讲说,这并不确定;因为我们知道,犹太人的语言在被掳之后已经混杂败坏,因他们从迦勒底人和叙利亚人那里掺进了许多东西。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既然他既向平民也向长老讲话,他所用的当是当日通行的俗语。

3. 我是犹太人。由于当日犹太人中诸事紊乱失序,许多无赖与流浪之徒为要给自己的邪恶寻得遮蔽,便妄自夸称自己是犹太人。因此,保罗为洗清自己于这嫌疑之外,便从他的出生说起;既已如此,他又声明自己在耶路撒冷为众人所识,因为他从孩童时便在那里长大;不过这后一点似乎不只是为确证之故而说,更因为人也当知道他所受的教导何等扎实——这是大有关系的事。

没有什么比无知之人更胆大妄为、惹是生非的了。在那个时代,教会的治理已经如此衰败,以致宗教不仅分裂为各种宗派,还被悲惨地撕裂、肢解。因此,保罗指明他的师傅,免得有人以为他未曾受过教导2,所以才离弃了列祖的敬拜——正如许多未受教育的人,忘了自己的本性,变得与本族相违3。但保罗特别强调他在律法上受过良好的教导,要让犹太人明白,他之所以闹出这般动静、揭穿他们怪诞的伪饰,并非出于无知(这种事时常发生)。

这位迦玛列是否就是前面(使徒行传 5:34)所提到的那位,尚有疑问。门徒被称为坐在师傅脚前,因为他们既然尚未具备坚定健全的判断力,就当存谦卑受教之心,将自己的一切心思意念都顺服于师傅,仰望他口中所出之言。所以马利亚听耶稣讲道时,也被称为坐在耶稣脚前(路加福音 10:39)。但既然连地上的师傅尚且应得这样的敬重,我们岂不更当俯伏在基督的脚前,好使他从天上宝座上教训我们时,我们能侧耳而听呢?这话也提醒少年人和青年人当尽的本分,就是不可刚硬顽梗,不可因某种愚妄的自信而骄矜自高、抗拒师傅,乃要安静温顺地受他们的塑造。

在祖宗的律法上受教. 旧译者逐字直译为:照着祖宗律法的真理受教,只是 ἀκρίβεια 与其译作真理,不如译作精确之道 4。然而问题在于:他所谓”精确之道”究竟指何?因为他们所遵循的律法形式本是同一个。在我看来,他是要把自己所受训练的那一种更为纯正的知识形式,与当时通行的教导区分开来——后者已与律法真正而本然的意义颇有出入。虽然主的律法在那时即便在最好的教师中间也已被许多附加之物所玷污,但既然在众人中间敬虔已大为败坏,保罗就有充分理由夸口说:他在祖宗的律法上不仅受过良好的、也受过勤勉的教导;或者说(其意相同),受过精确而完备的训练,免得有人以为他只略知皮毛,如同寻常之辈。

但因许多受过良好教导之人,仍满怀以彼古罗派对神的轻慢,故他声明自己向神大发热心;仿佛他要说,敬虔的真切操练是与教义相联的,以致他无意在圣事上苟且嬉戏,如亵渎之人故意混淆万事一般。

但因他这份热心全然是冒失的,所以那时他使自己与其他犹太人一样。然而,这话也可从善意理解:他从前心中敬拜神的诚意,并不亚于他们如今所表现的。

4. 我从前逼迫这道。这是第二点,即他曾是基督教义的仇敌,并且在抵挡此道上比其余众人更为热切,直到被神的手拉回;他说,大祭司和长老们都可以为此作见证。因此,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就不会引起任何怀疑。他说自己曾领了文书要带给众弟兄,这”弟兄”当指犹太人,仿佛他称他们为自己的同胞;但他乃是有意以一个更尊贵的称谓来安抚他们。因为保罗的用意是:声明自己出于那民族的本然合法的渊源,5 并且表明自己何等渴望与他们结连于情谊之中。

使徒行传 22:6-11

<442206>使徒行传 22:6-11

6. 我行路将到大马士革,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7. 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8. 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9. 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害怕,没有听明那位与我说话者的声音。10. 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11. 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的手进了大马士革。

6. 事就这样成了。因为这段历史在第九章已有较详尽的阐述,我在此只略提那里已说过的几点。但本段的独到之处在于,保罗逐一列举了当时的诸般情形,藉以证明他乃是被神所归正的。这是此次讲论的第三部分;不然的话,这种转变就会被人看作出于反复无常、轻率冒失,或至少不免带有几分恶名。因为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难以容忍的了:人既已踏上敬虔之路,却又中途偏离;又或不肯遵行所受的吩咐。所以,免得有人怀疑保罗的归正,他便举出他所亲身经历的诸般神迹,来证明神就是这归正的作者。夜间,常有闪电出现,那是从地里所发的热气而来;但此事却更为奇异——正午时分,忽然有光不仅显现,而且如闪电一般四面照着他,以致他因惧怕从马上跌下,仆倒在地。又有一个神迹,就是他从天上听见有声音;再一个神迹,就是与他同行的人却没有像他那样听见。此外还有其他事相继发生:他既被打发往大马士革去,所成就的果然与那神谕相符,因为亚拿尼亚正前来迎接他;并且他的视力也是顷刻之间得了复原。

我就仆倒在地。 保罗既被法利赛人的骄傲所膨胀,理当受苦被摔下,方能听见基督的声音。他本不至于公然藐视神,也不敢拒绝那从天来的神谕;然而,若他仍停留在先前的光景中,他的心思就永不可能被塑造去顺服信心;故此他被强力摔倒,好叫他学习甘心谦卑自己。再者,基督的话语中只有简短的责备,足以平息保罗那残酷凶猛的怒气。然而我们从此处得着一极美的安慰:基督既担当一切敬虔之人的身位,便申诉说凡加给他们的伤害,就是加给他自己的。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甘美、能缓解逼迫之苦楚的事了——当我们听见神的儿子不仅与我们同受苦,更是在我们里面受苦;同样,那些福音的血腥仇敌,如今被骄傲所迷惑,戏弄那困苦的教会,他们必要看见自己所伤害的究竟是谁。

9. 那些与我同行的人。我在别处已经说明,路加的记述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彼此矛盾。路加在那里说,保罗的同伴虽然惊惶站立,却听见了声音。6 但在此处他却说,他们虽看见那光,却听不见那对保罗说话者的声音。其实这并无荒谬可言——可以说他们听见了某种模糊的声响,只是不像保罗那样能分辨清楚;因为基督所要止住、所要以责备加以驯服的,唯独是保罗一人。因此,他们听见了声音,因为有声响传入他们耳中,使他们知道有人从天上说话;但他们听不见那对保罗说话者的声音,因为他们不明白基督所说的是什么。此外,他们看见保罗被光环绕,却看不见那从天上说话的那一位。

10. 主啊,我当作什么? 这是一个被驯服之人的声音,也是真正归向主的表现;就是放下一切凶暴与狂怒,甘心低头来负他的轭,预备遵行他所吩咐我们的一切。再者,这乃是行善的开端——求问神的口;因为那些不凭他的话语而思想悔改的人,劳苦尽是枉然。此外,基督指派亚拿尼亚作保罗的师傅,并非出于轻看,也不是他拒绝亲自教导他;乃是借此彰显并尊荣教会外在的职事。

甚至藉着一个人,他7也教导我们:当神用人的口舌向我们说话时,我们不可不甘心听受。紧接着所说的也是同一目的——保罗瞎了眼,直到他甘愿做学生,8显明了信心的谦卑。神并不是使凡他所要光照的人都瞎眼;但他向众人定下一条普遍的法则,就是凡愿向神有智慧的人,必先在自己看为愚拙。

使徒行传 22:12-15

<442212>使徒行传 22:12-15

12. 有一个亚拿尼亚,按律法说是虔诚人,为住在那里的众犹太人所称赞。13.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扫罗弟兄,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15.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16.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12. 有一个亚拿尼亚。 保罗如今进入第四点,就是他不仅因神迹震撼而归在基督名下,还在福音的教义上受了充分而透彻的教导。我前面已经说过,亚拿尼亚与保罗相遇,并非出于偶然,乃是出于基督的指引。至于他称亚拿尼亚为按律法敬虔的人,并说他在举国之中有美好的名声,他用这些话乃是要预防9他们可能产生的错误观念。他们既厌恶外邦人,就绝不肯接受任何从外邦人那里来的教师;而一个背离律法的人在他们眼中更是可憎至极。因此,保罗作见证说,亚拿尼亚是按律法敬拜神的,并且他的敬虔在众犹太人中是众所周知、广受称许的,叫他们无可疑惑。”按律法”这几个字,有些人无知地将它与下文相连,说他”按律法”得了称许。其实,亚拿尼亚的虔敬乃是借这一记号与外邦人的迷信区别开来。不过我们要留意,这里提到律法,并非为要确立善功的功德,使之与神的恩典相对立;而只是为亚拿尼亚的敬虔洗清犹太人中可能兴起的一切恶意猜疑。况且,亚拿尼亚一句话就使保罗复明,由此可见他是奉神差遣的,正如我前面所说。

14. 我们列祖的神。 没有什么比知道神以他白白的良善先临到我们、将我们从灭亡中召回归于生命,更能激励我们欢然奔向神;所以亚拿尼亚由此起首。他说,神已经拣选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因为保罗藉此被教导:当他迷失走偏、与自己的救恩为敌之时,神已顾念他;如此,神的预定就废除了诡辩士所设想的一切预备——仿佛人能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先于神的恩典。亚拿尼亚称他为列祖的神,乃是重新唤起对应许的记念,使犹太人知道保罗这新的蒙召乃是与他们相连的,归向基督的人并非背离律法。故此,保罗以此话坚固他先前亲自所申明的:他并未离弃犹太人从前所敬拜的亚伯拉罕的神,乃是仍守列祖所行、他从律法中所学的古老敬拜。

所以,当涉及宗教的问题时,让我们效法保罗的榜样,不去虚构一位新的神(如教皇党和穆罕默德信徒所行的,又如一切异端惯常所行的),而是要持守那位昔日借律法、又借各样神谕向列祖启示自己的神。这才是我们当持守的古老传承,而不是教皇党所夸耀的那种虚妄古旧——他们既已离弃了真正合法的列祖,便为自己捏造出一位陌生的神。

对今日的犹太人也当如此说,他们的宗教既与律法和先知不合,他们的神也必是堕落的、虚构的。因为那位昔日愿被称为亚伯拉罕和列祖之神的,最终在他儿子的位格中显现,使他如今得以他自己的名10或称号被称为基督的父。所以,凡弃绝子的,就没有父,因为父不能与子分开。亚拿尼亚说,福音的真理如今向保罗显明,乃是出于神的自由拣选;由此可知,他并非凭自己的勤勉而达到此境地,这事实本身也已证明。因为在基督驯服他之前,没有比保罗更顽梗的了。我们若要知道其原因和起头,亚拿尼亚就引我们回到神的旨意,他乃是因这旨意被指派和命定的;而且认识神的旨意,确比人凭自己的勤勉去寻求它更为宝贵。11 亚拿尼亚论到保罗所确言的,应当推及于众人,即信仰的宝藏并非众人共有的,12 而是特别赐给被拣选之人的。此外,从下一句更明显可知这神的旨意是什么。因为神在古时曾借众先知多次多方地说话,到末后,他在他儿子里完全地启示并显明了自己和他的旨意(希伯来书 1:1)。

得见那义者。 既然所有希腊文抄本13在某种意义上都一致采用阳性形式,我便不解为何伊拉斯姆宁愿将其译为中性,那义的事;读者一望便知此意冷淡且牵强[φετχηεδ。因此,我毫不怀疑此处的义者乃是指基督;且经文如此读来甚为流畅14,因为紧接其后便是,并且从他口中听见声音。 而众所周知,一切敬虔圣洁之人最切慕的,莫过于能得见基督。西面的告白正是由此而发,

“主啊, 如今可以照你的话,释放仆人安然去世;因为我的 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路加福音 2:29)。

因此,这种看见——正如基督亲自所见证的(路加福音 10:24),是敬虔的君王与先知最热切渴望的——被称颂为神特殊的恩惠,并非没有缘由。但因眼睛的看见若无别的,则于人益处甚微,甚至毫无益处(我们知道这看见对许多人反而成了死亡),所以他又加上声音的听闻。亚拿尼亚陈明神之所以赐保罗如此大尊荣的缘由,就是要使他作神儿子的公共见证人;他如此预备保罗,使他不仅是为自己一人学习,15 更要因将作全教会的教师,而愈发用心追求长进。

16. 你现在为什么耽延呢?毫无疑问,亚拿尼亚曾忠心地把敬虔的根本道理教导保罗;因为如果保罗没有真信心,他就不会为他施洗。但路加省略了许多内容,只是简要地把要点汇集起来。因此,既然保罗明白那应许的救赎如今已在基督里赐下,亚拿尼亚便有充分的理由说:没有什么应当阻挡他受洗。然而当他说”你为什么耽延呢?”时,他并不是责备保罗,也不是指控他懈怠,而是借着加上洗礼来更加彰显神的恩典。在第十章我们也看见类似的话(使徒行传 10:47)。

“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 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

但当他说”洗去你的罪”时,他用这话表达了洗礼的能力与果效,仿佛是说:藉着洗礼洗去你的罪。然而,由于这样说似乎将过多的功效归于外在朽坏的元素,因此问题在于:洗礼是否是我们得洁净的原因?诚然,既然惟有基督的宝血是洗净我们罪孽的唯一凭藉,且这血曾一次为此而流,照样圣灵也藉着信心将这血洒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得以不断洁净。这份尊荣不可转移到水这外在的记号上,否则便是公然亏负基督与圣灵;而经验也教导我们,世人何等热衷于这等迷信。因此,许多敬虔之人惟恐人将信心放在外在记号上,便过分削弱洗礼的功效。然而他们必须持守分寸,使圣礼安守其位,以免遮蔽基督的荣耀;与此同时,也不可使圣礼丧失其能力与功用。

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持守这一点:唯有神藉着祂儿子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并且为使这洗涤在我们身上得以生效,祂藉着圣灵隐秘的大能动工。所以,当问题涉及罪的赦免时,我们除了天父之外,不可寻求别的作者;除了基督的宝血之外,不可设想别的质料因;而当我们论到形式因时,圣灵乃是首要的。但还有一个次要的工具,就是道的传讲与洗礼本身。然而,虽然唯独神藉着圣灵的内在大能动工,这并不妨碍祂可以按自己的美意,使用祂所知道为合宜的工具与方法;这并不是说祂在外在的元素中包含了任何从圣灵或基督宝血那里取来的东西,而是因为祂愿意使这记号本身成为我们软弱的帮助。

所以,既然洗礼帮助我们的信心,使其单单借基督的宝血获得罪的赦免,洗礼便被称为灵魂的洗涤。因此,路加所说的”洗去”,并不是指出原因,而是关乎保罗自己的领悟——他在领受了这记号之后,更加确知自己的罪已得涂抹。16 然而我们也当注意:洗礼中所摆在我们面前的,并不只是一个空洞的预表,而是与所表征之实在相联结的;因为神所应许的绝无虚谎,乃要真正成就祂在记号之下所表征的事。尽管如此,我们又须谨防把神的恩典系于圣礼之上;因为洗礼的外在施行毫无益处,惟有蒙神所悦纳时才有功效。由此,另一个可能被提出的问题也得到了回答。因保罗既已得到神恩典的确据,他的罪便已蒙赦免。故此,他不仅借洗礼受了洗涤,更是对他已得的恩典领受了新的印证。

求告主的名。 毫无疑问,他所指的是基督;这并非因为洗礼中只求告基督的名,而是因为父命令我们向他祈求洗礼所表征的一切;圣灵的工作也别无他途,唯在于使我们与基督的死与复活有份。所以,基督在洗礼中居于至尊之位,但这是因为他乃父所赐给我们的,也因为他借着圣灵将他的恩典浇灌在我们身上。由此可见,求告基督的名乃同时包含父与子。

因此,亚拿尼亚的意思并不是说只须呼求基督的名而已,乃是论到祷告——藉此信徒证明,外在记号的果效全在乎基督一人的能力。因为圣礼本身既不内含任何救恩的能力,其自身也毫无价值。所以这一句乃是对前一句话的修正,因为亚拿尼亚用明白的话语把保罗从依靠外在记号引向基督。

众所周知,教皇党人与这一准则相去甚远;他们将恩典之原因系于其驱魔术与咒语之上,非但不致力于将可怜的百姓引向基督,反倒在洗礼中将基督淹没,又以其咒语玷污基督的圣名。

使徒行传 22:17-22

<442217>使徒行传 22:17-22

17. 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18. 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19. 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20. 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21.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22.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17. 事情发生了。 若不是保罗被他们粗暴的喊叫打断,17 这便不会是最后的结论。然而,他的意图与目的从前文已经清楚显明,[χοντεξτ 因为他开始论及自己的事奉,要表明他并非自愿离开犹太人,仿佛他出于恶意而退避不肯为他们劳苦;乃是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与计划之外,被引到外邦人那里去。因为他特意来到耶路撒冷,是要将所托付给他的恩典分给本族的人。但当主断绝了他想要在他们中间行善的盼望时,便驱使他离开那里。然而,保罗在此要医治两重的冒犯。因为他们一方面认为,若外邦人与他们一同被接纳进入教会,神的约就被亵渎了;另一方面,这骄傲的民族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有别人被高举在他们之上,甚至与他们等同。所以保罗的辩护乃在于:他自己已尽其所能,预备要尽心服事他们;但他后来被神的命令逼迫,要往外邦人那里去,因主不愿让他在耶路撒冷闲懒度日。至于伊拉斯谟(Erasmus)将其译为”我被带出自己之外”,按希腊原文逐字而言,乃是”我魂游象外”;他这样译,是要使这神谕得着信据。此外,时间与地点的情形也证实此事——主在他于殿中祷告时向他显现,这是听见神声音极佳的预备。关于异象显现的方式,18 请参看我们在第七章末尾所论及的内容。

18. 因为他们必不接受。 虽然单单神的命令本应足以约束我们去顺服,但为了使保罗更甘心乐意地顺从,基督还是向他说明祂何以要他离开耶路撒冷的缘由——即他若留在那里,工作必归徒劳;然而他蒙拣选并非为了赋闲无事,或在教导上一无所成;尽管这对他实在是一场严峻的试炼,我们可以想见此事必曾深深震撼他。19 不久之前,传扬福音的职分才刚交托于他,要他的声音响彻全地;如今他刚一起步,便被禁止开口;不仅如此,他的劳苦似乎还要担当一种特殊的羞辱——因他本人被人所恨,他的见证(τεστιμονψ)也遭弃绝。然而主圣洁的仆人理当如此被降卑,好叫一切传福音的人都学会全然降服于基督的旨意,以致他们在一处被拒之时,便能立时预备前往别处,纵使无故被人厌恶,也不至灰心丧胆,停下当尽的本分。

19. 主啊,他们知道。 保罗借这话见证:他并非神志不清,也未陷入困惑,20 而是确信不疑地相信那神谕。因为他无疑认识基督,称祂为主。保罗辩解说:当他们看见他如此突然地改变,这一景象几乎不可能不打动他们。由此他推断自己的工作必不徒然。他确实如此认为;但基督直截了当地回答说:祂已经为他指派了另一职事,并夺去他对犹太人徒然抱持的指望。问题在于:保罗向基督提出这些理由是否合宜?因为这无异于他坚称基督所说不可能之事是有可能的。我的回答是:神允许祂的圣徒在祂面前坦率地倾吐自己的情感,21 尤其当他们所求的不过是坚固自己的信心时。

若有人自高自大,或顽梗拒绝神所吩咐的,他的傲慢必受应得的定罪;然而神却赐他忠心的仆人一种特殊的权利,使他们可以谦逊地提出那些可能使他们退缩、不愿顺服的事;为的是叫他们脱离一切的拦阻,可以全心全意地事奉神。正如保罗,在他得知主乐意如此之后,便不再反对或争辩,只满足于那一项例外,到此为止,就预备自己启程,去他原本似乎不愿前往之地。与此同时,犹太人面对如此多的神迹却毫不动容,他们那无法驯服的顽梗与骄傲便暴露无遗。这样的责备无疑使他们大大恼怒。

22. 除掉这样的人。 路加在此显明保罗的讲道是何等粗暴地被打断。因为他们不仅以呼喊压制他,更要将他置于死地;从这里也清楚可见骄傲是何等疯狂[φρενζιεδ]。犹太人对自己怀有极大的自满,不仅与自己相比就藐视全世界,而且为捍卫自己的尊荣比为律法本身更激烈,仿佛一切宗教都在乎此——亚伯拉罕的后裔能超越所有其他必死之人。所以如今他们因保罗自称奉差遣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对他怒火中烧、咒骂攻击;仿佛神因自己的慷慨就有义务容忍那些不敬虔、不感恩之人轻蔑祂的权能22,尽管祂将超越众人的卓越恩典赐给了他们。当日犹太人中间有这样的凶猛与狂怒并不希奇,因为他们今日虽被全然蹂躏23,惯于受极大的羞辱,却仍不停止以奴隶式的骄傲自我膨胀。但这些都是被弃绝者的果子,直等到神按保罗的预言聚集那余剩之民(罗马书 11:5)。

使徒行传 22:23-30

<442223>使徒行传 22:23-30

23. 众人喊叫,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的时候,24.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他便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26.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29.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立刻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30.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24 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24. 那千夫长。 千夫长这样把保罗从众人面前带走,是明智合宜之举,因为保罗的出现搅动并更加激起了那些已经被极度煽动的人。这样一来,他既保全了这位圣徒的性命,又部分平息了民众的疯狂。然而,他下令鞭打一个他并未听见有确凿罪名指控的人,这看来是不公的举动。不过,这种不义[ινυστιχέ]并非全无理由,因为全城百姓一致同心要置一人于死地,看来必有缘故。因此,这强烈的嫌疑便成了如此严厉审讯的根据。但我们必须注意,这是政客之间常见的做法:他们做公正的审判官,仅以对自己有利为限;一旦利益把他们引向歧途,他们便偏离正道。然而对他们而言,用”智慧”之名给自己的邪恶涂脂抹粉就够了,因为他们持守这一普遍原则:若没有某种正义的表象或外衣,世界便无法治理;但在一切行动中,我所说的那种诡诈终究占了上风——他们考虑的,是何为有利,而非何为公平与正直。

25. 这是合法的吗? 他首先援引罗马公民权这一特权,然后凭着公法为自己辩护。虽然第二点更具分量(即未经审判便鞭打一人乃为不合法),然而若非那百夫长更被罗马帝国之尊荣所触动,他原本一无所成。因为那时,没有什么比做出违背罗马人民自由之事更为可憎的了。瓦勒里乌斯法、波尔基乌斯法、塞姆普罗尼乌斯法等等,均禁止任何人未经人民之命令而对罗马城之公民身体25施加暴力。这一特权是如此(确定且)神圣,以致他们认为:鞭打一位罗马公民,不仅是死罪,更是一种无法洗清的罪过。

因此,保罗得以脱身,乃是凭借这特权,而非凭借通常的公义。然而,在正当的事由上,他毫不迟疑地以这罗马公民身份作盾牌,挡住那预备临到他身上的伤害。但我们必须知道,他之所以诉诸罗马公民的权利与特权,是为使千夫长信服他的话;因为若他不提出某种凭据,他的话便不会被采信。再者,对于一位声名在外之人,要找出见证人也并非难事。我们在第十六章已说明过,他为何容忍自己在腓立比受鞭打(使徒行传 16:37),而如今他却以自己的声明加以预先阻止;这是因为在民众之中所激起的骚乱中,他的申诉本不会得着听信。但如今他所面对的,是罗马的兵丁,他们行事较为温和庄重,所以他便利用这机会。

26. 这人是罗马人。 或许有人会感到惊奇,这位受命主审保罗的人,竟会如此轻信,以致他言之凿凿,仿佛确知其事。因为若必须相信保罗所说的话,那么任何作恶之人都可借此推托而逃脱刑罚。然而他们的惯例是这样的:凡自称是罗马公民者,除非能引证识其身份之人为证,或循合法途径加以证明,否则便要受罚;因为任何人若虚伪冒称罗马公民身份,即处死刑。因此那百夫长心存疑虑,便将此事呈报千夫长;而千夫长(如前所述)立即更详尽地查察此事。路加虽未明言保罗以何等凭据证明自己是罗马公民,但毫无疑问,那千夫长在释放他之前,已查明事情的真相。

28. 用许多银子。 千夫长以此驳斥他,仿佛是说,罗马公民的身份并非人人皆有,亦非轻易能得。你不过是基利家地方的一个小民,怎能得着这份我用重价买来的尊荣?而保罗回答说,他是生而自由的,他从未见过这城,甚至他父亲或许也从未到过此地,这本不该令人困惑。因为凡熟悉罗马历史者都知道,住在各省的人中,有些被授予罗马公民身份——若他们于国家有功,或在战时,或在其他要务上有所建树,便可向总督(προχονσυλσ)请求并蒙赐此赏,所以,说一个先祖出自远离罗马的某省、自己从未踏足意大利的人,却是生而为罗马公民,并不荒谬。然而问题在于:千夫长既因捆绑了一位罗马公民而惧怕,何以直到次日才将他释放?或许他延至次日,是为了不显出惧怕之态。但我认为,千夫长之所以惧怕,是因为保罗在他的命令下被捆绑,预备受鞭打,这便是对罗马公民之身施加凌辱,破坏了公民共有的自由(αλτηουγή 将罗马人下监并非违法)。

  1. “Ex professo infensum”,公然敌对。 

  2. “Nulla disciplina imbutum”,意即未受任何训诫熏陶。 

  3. “Fiunt degeneres,”(变得堕落)。 

  4. “Exacta ratio”,确切的方法。 

  5. “Ab ilia genta. . . originem”,意为”源出于那民族”。 

  6. “Vocem audisse, neminem vidisse”——听见声音,却不见一人。 

  7. “Commune documentum nobis praebuit”(他给了我们一个共同的明证),他已赐给我们一个共同的明证, 

  8. “Probasset,” 他曾试验过。 

  9. “Sinistram,” 左手的(不祥的、邪恶的)。 

  10. “Proprio elogio,”——以其本有的称号。 

  11. “Suo marte”(凭己力),靠他们自己的力量。 

  12. “Non esse omnibus promiscue expositum”——并非毫无分别地摆在众人面前。 

  13. “Graeci codices”,希腊文抄本。 

  14. “Concinne”,意为雅致地、贴切地。 

  15. “Privatim”,即私下地。 

  16. “Expiata esse”——已经得了赎清。 

  17. “Clausula”,子句或语句。 

  18. “De modo visionis”,即关于异象的方式。 

  19. “Sancti hominis pectus”——圣者的胸怀。 

  20. “Mente aliena tam vel perplexum”(心思迷乱或困惑)。 

  21. “Ut familiariter in ejus sinum exonerent suos affeetus”(使他们得以亲切地将自己的情感倾吐于他的怀中)。 

  22. “Numinis sui”,意指祂的神性。 

  23. “Attriti”,被践踏。 

  24. “Certum qua ex causa accusaretur a Judaeis”(确知他被犹太人控告的原因)。 

  25. “Civis Romani”,罗马公民。 

Published 2026-06-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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