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te ( vel, videtis ) qualem charitatem dedit nobis Pater, ut filii Dei nominemur: propterea mundus non novit nos, quia non novit ipsum.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为不认识他。
Dilecti, nunc filii Dei sumus; et nondum apparuit quid erimus: scimus antera quod si apparuerit, similes ei erimus; quia videbimus eum sicuti est.2、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Et omnis qui habet hanc spem in eo, purificat seipsum, quemadmodum ille purus est.3、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1 你看 第二个论证来自我们蒙召的尊贵与卓越;因为他说,天父收纳我们为他的儿女,这并非寻常的荣耀。既然这是如此大的恩惠,渴慕纯洁之心就应当在我们里面燃起,使我们与他的形象相称;而且事实上也不能不然,凡承认自己是上帝儿女之一的人,就必洁净自己。为了使这劝勉更有力量,他扩展上帝的恩惠;因为当他说这爱已被“赐予”,他的意思是,上帝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纯粹是出于施恩与仁慈;因为我们如此尊贵的地位,除了出于上帝的爱,还能来自何处?因此,这里所宣告的爱是白白给予的。语言上确实有一些不妥之处;但使徒宁愿如此说,也不愿不表达那必须知道的事。他简言之,上帝对我们的恩善越是充分地彰显,我们对他的亏欠就越大,正如保罗的教导,他求罗马人借着上帝的怜悯将自己呈现为洁净的祭物给他。(罗马书 12:1)我们同时也受到教导,如我所说,所有敬虔之人的收养都是白白给予的,并非取决于任何行为的考量。
诡辩派(Sophists)所说的,上帝预见那些配被收养的人,被这些话明确驳斥;因为如此的话,那恩赐就不是白白的了。我们尤其应当理解这一教义;因为既然我们救恩的唯一原因是收养,而使徒见证这来自于上帝单独的爱,我们的配得或行为的功绩就没有任何余地。因为我们为何是儿女?正因为上帝在我们配受恨恶、而非配受爱的时候,开始白白地爱我们。而且,既然圣灵是我们收养的凭证,由此可推论,若我们里面有任何善,就不应拿来与上帝的恩典对立,而应反过来将其归于他。
当他说我们被“称呼”或被“命名”为儿女,这表达并非没有意义;因为上帝亲口宣告我们为儿女,正如他按着实况赐给亚伯拉罕一个名字。
因此,世人 这是一种严重考验我们信心的试炼:我们没有被承认为上帝的儿女,或者没有如此大荣耀的标记显现在我们身上,反而几乎全世界以嘲笑与轻蔑对待我们。因此,从我们目前的状态来推断上帝是我们的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魔鬼精心安排一切,以遮盖这恩惠。他用说明我们尚未被承认为我们本来所是的来化解这过犯,因为世人不认识上帝:以撒和雅各为此提供了极好的例子;因为虽然两人都蒙上帝拣选,以实玛利却以嘲笑和侮辱逼迫前者;以扫以恐吓和刀剑逼迫后者。因此,无论我们多么被世界所压迫,我们的救恩仍旧安全稳固。
2 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 他现在来到每个人都知道并自感的事;因为虽然不信的人可能无法诱使我们放弃我们的盼望,然而我们目前的状况与上帝儿女的光辉相差甚远;因为就我们的身体而言,我们是尘土与影子,死亡常在我们眼前;我们也受到千种痛苦的折磨,灵魂暴露于无数的恶;所以我们里面总有地狱。因此,我们一切的思想更有必要从当前的外观事物上撤离,免得我们四面被、几乎被淹没的苦难,动摇了我们对那尚隐藏之福的信心。
因为使徒的意思是:当我们按照事物目前的状态来估量上帝赐给我们的事,我们是非常愚蠢的;我们应当以无疑的信心持守那尚未显现的。
但我们知道他若显现 这条件词应被译为时间副词”当”。但”显现”这个动词在这里与他之前所使用的意义不同。使徒刚刚说,“将来如何还未显明”,因为我们收养的果实仍是隐藏的,因为我们的福分在天上,而我们现在仍在地上长途跋涉;因为这短暂的生命,不断暴露于百种死亡,与属于上帝儿女的永生迥然不同;因为被囚禁在我们肉身的牢狱中,我们远离天地完全的主权。但这动词现在是指基督,“当他显现时”;因为他所教导的与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说的是相同的:
“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你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歌罗西书 3:3-4)
因为我们的信心若不仰望基督的来临,就无法站立。上帝推迟显明我们的荣耀,原因是基督尚未以他国度的能力显现。那么,坚守我们的信心的唯一方式,就是耐心等候应许给我们的生命。任何人只要稍微转离基督,就必跌倒。
“知道”这个词表明信心的确定性,以便与意见相区别。这里所指的不是简单或普遍的知识,而是每个人对自己应有的知识,使他可以确信他将有朝一日像基督一样。因此,虽然我们荣耀的彰显与基督的来临相连,然而我们对此的认知是有充分根基的。
我们必要像他 他并不是说我们会与他相等;因为头与肢体之间必然有某种差别;而是我们要像他,因为他要使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荣耀的身体相似,如保罗在腓立比书 3:21 中也教导我们的。因为使徒意图简短地表明,我们被收养的最终目的,就是那在次序上先在基督里发生的,最终将在我们里面完成。
然而所加的理由可能显得不恰当。因为若看见基督使我们像他,那恶人也将有这分,因为他们也要看见他的荣耀。对此我回答,这是像朋友般地看见他,这是恶人所不会有的,因为他们会惧怕他的同在;是的,他们会躲避上帝的面,充满恐惧;他的光辉会如此令他们的眼睛眩目,使他们惊骇困惑。因为我们看见,亚当自知犯了错,便惧怕上帝的面。而上帝借摩西宣告这是关于人的普遍真理:
“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 33:20)
因为,上帝的威严如同烈火,对我们这软弱的肉身来说,又怎能不如焚烧草根一样地消灭我们呢?但只要上帝的形象在我们里面更新,我们就有了预备好仰望上帝的眼睛。而且如今,上帝确实开始在我们里面更新他自己的形象,但何等微小!因此,除非我们脱去肉身一切的败坏,我们就无法面对面地仰望上帝。
这里也以“他的真体”表达了这一点。他确实不是说现在没有对上帝的看见;但如保罗所说:
“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哥林多前书 13:12)
但他在别处将这种活的方式与以眼观看加以区分。总之,上帝如今向我们呈现自己,并非如他本来的样式,而是如我们所能领会的。如此应验了摩西所说的——我们只如同看见他的背,(出埃及记 33:23)因为他的面有太多的光辉。
我们还应注意,使徒所提到的方式是从结果而来,而非从原因;因为他并非教导我们,我们将因看见他而像他;而是他由此证明我们将成为神圣荣耀的参与者,因为除非我们的本性是属灵的、赋予了天上有福的不朽性,它就永远无法如此亲近上帝;然而,我们里面的荣耀的完全也不会如此之大,以至我们的看见能够理解上帝的一切;因为我们与他之间的距离,即便在那时,也仍将是极大的。
但当使徒说“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他暗指一种新的、不可言说的看见方式,这是我们如今所不享有的;因为只要我们凭信心行事,如保罗所教导的,我们就与他相离。而他向众先祖显现时,也不是以他自己的本质,而总是在记号之下被看见。因此,上帝如今隐藏的威严,只有当这必朽败坏的本性的帕子被除去时,才能被看见。
精妙的问题我且略去;因为我们看见奥古斯丁(Augustine)在这些问题上如何自我折磨,却始终未能成功,无论是在他给保禄(Paulus)和弗尔图拿都(Fortunatus)的书信中,在《上帝之城》(2:2)中,还是在其他地方。然而他所说的值得一提:在这一探究中,我们活的方式比我们说话的方式更重要;我们必须谨防,在争辩上帝被看见的方式时,失去那没有它就无人得见上帝的平安与圣洁。
3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 他现在引出这推论:我们对圣洁的渴慕不应因我们的幸福尚未显现而冷却,因为那盼望就已足够;而且我们知道所盼望的尚且是隐藏的。那么,其含义是,虽然我们的眼前没有基督,但若我们盼望他,就不能不使这盼望激励推动我们追求纯洁,因为它引导我们直达基督——我们知道他是完全纯洁的典范。
Quicunque facit peccatum, etiam iniquitatem facit; et peccatum est iniquitas.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Porro nostis quod ille apparuit ut peccata nostra tolleret; et peccatum in eo non est.5、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Quisquis in eo manet, non peccat; quisquis peccat, non vidit eum, nec novit eum.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4 凡犯罪的 使徒已说明,若我们对上帝收养我们这荣耀漠然置之、不至少向他回报相互的爱,我们对上帝是何等忘恩负义的。他同时也引入这劝诫:我们的爱不应因所应许的幸福被推迟而减退。但如今,由于人惯常放纵自己超过应当,他谴责这种悖逆的放纵,宣告所有犯罪的人都是邪恶的、违背律法的。因为很可能在那时有些人以这种阿谀来淡化自己的罪:”我们犯罪并不奇怪,因为我们是人;但罪与惩罪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使徒如今消除了这种轻薄的借口,当他将罪定义为违背神圣律法;因为他的目的是要对罪产生憎恶与恐惧。”罪”这个词对某些人显得轻描淡写;但”惩罪”或”违背律法”就不能轻易地被看作可以宽饶了。但使徒并非将所有犯罪的人以惩罪加以指控,使罪变得相同;而是他只是要教导我们,罪生于对上帝的轻视,而犯罪即违背了律法。因此,约翰的这一教义与斯多葛派(Stoics)的疯狂悖论毫无共同之处。
此外,这里的”犯罪”并不是指某些偶尔的犯错;这里的”罪”也不是取为人可能犯的每一种过失或错误;而是他以”罪”称那些全心奔向恶的情形;他所理解的犯罪者,也只是那些沉溺于罪中的人。因为那些仍被肉身情欲所试探的信徒,不应被视为惩罪者,虽然他们不是纯洁无罪的;而是由于罪在他们里面不占统治地位,约翰说他们不犯罪,我将在下面更充分地解释这一点。
这段话的意思是,那些放纵自己犯罪自由的人,其悖逆的生活是上帝所憎恶的,是他所不能容忍的,因为它违背了他的律法。由此并不推论,也不能由此推断,信徒是不义的;因为他们渴望顺服上帝,在每一件事上都厌恶自己的罪,而且他们也尽自己的一切力量,按照律法塑造自己的生活。但当有蓄意犯罪的目的,或持续犯罪的过程,律法就遭到了违背。
5 你们知道他曾显现 他用另一个论证说明罪与信心是何等的不同;因为基督的职责是除掉罪,他为此而被父差遣;我们也借信心参与基督的德能。那么,凡相信基督的人,必然从他的罪中被洁净。约翰 1:29 说,基督除去罪,因为他借他死的祭为罪作了赎罪,使罪不被归算给我们在上帝面前:约翰在这里的意思是,基督真实地、可以说实际地除去罪,因为借他,我们的旧人被钉死,他的灵借悔改使肉身与其一切情欲同死。因为上下文不允许我们用赦罪来解释这节;因为如我所说,他这样推论:”那些不停止犯罪的人,使从基督而来的益处变为无效,因为他来是要摧毁罪的统治权力。”这属于圣灵的成圣。
在他并没有罪 他所说的不是指基督个人,而是指他整个的身体。无论基督将他有效的恩典扩展到哪里,他便否认那里还有罪的余地。因此,他立即引出这推论:住在基督里的人不犯罪。因为若他借信心住在我们里面,他就成就他自己的工作,即洁净我们脱离罪。由此可见,所谓”犯罪”是什么。因为基督借他的灵并非一下子或立时完全更新我们,而是终生持续我们的更新。那么,信徒在世上生活时,必不可免地暴露于罪之中;但只要基督的国度在他们里面占主导,罪就被废除。与此同时,他们按照主导原则被称呼,即他们被称为义人、行义的人,因为他们诚实地渴慕公义。
他们被称为“不犯罪”,是因为他们不同意犯罪,虽然他们因肉身的软弱而受苦;反而挣扎地呻吟,以至他们可以真实地与保罗一同见证,他们所做的正是他们不愿做的。
他说信徒“住在基督里”,因为我们借信心与他联合,与他成为一。
6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 照他惯常的方式,他添加了相反的子句,使我们知道,在基督里的信心与对他的认识,除非有新生命,否则是徒然声称的。因为基督在他掌权之处,从不是闲散的,圣灵使他的能力有效。我们可以有理地说,他驱逐罪,如同太阳以自己的光辉驱走黑暗。而且,我们在这里再次被教导,认识基督是何等有力有效的;因为它将我们转化为他的形象。因此,”看见”与”认识”我们所理解的不过是信心。
Filioli, nemo vos decipiat; qai facit justitiam justus est, quemadmodum ille justus est.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Qui facit peccatum, ex diabolo est; quia ab initio diabolus peccat: in hoc manifestus est Filius Dei, ut solvat opera diaboli.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Quisquis natus est ex Deo, peccatum non facit, quoniam semen ejus in ipso manet; et non potest peccare, quia ex Deo genitus est.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In hoc manifesti sunt filii Dei et filii Diaboli, —10、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
7 行义的才是义人 使徒在这里说明,新生命是由善行所见证的;那他所谈的在基督与肢体之间的相似,除非由他们所结的果子显现出来,就无从显明;仿佛他说:”既然我们应当与基督相称,这一真实的凭证必须在我们的生活中彰显出来。”这劝勉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的相同:
“你们若是靠圣灵活着,就当靠圣灵行事。”(加拉太书 5:25)
因为许多人会欣然说服自己,他们在心里有这公义,而惩罪显然占据了他们的脚、手、舌和眼睛。
8 犯罪的,是属魔鬼 这里的”犯罪”也指外在的行为,所以其含义是,在人悖逆邪恶地行事之处,就没有上帝与基督的生命,反而这样的人是魔鬼的奴隶;而且这种说法更充分地表明了他们与基督是何等的不相似。因为正如他之前将基督表现为一切公义的源头,他如今另一方面将魔鬼提出作为罪的起始。他否认任何人属于基督,除非他是公义的并以行为证明这一点;他现在将其他所有人都归给魔鬼,使他们服于他的统治,以便我们知道没有中间状态,唯有当基督的公义不占主要地位时,撒旦便行使他的暴政。
然而,这里并非有两个对立的原则,如摩尼派(Manicheans)所设想的;因为我们知道,魔鬼并非生来邪恶或因受造而邪恶,而是借着背道变成这样的。我们也知道,他与上帝不是平等的,不能以平等的权利或权威与他争斗,而是违背自己的意志受到约束,以至他什么都不能做,除非凭他造物主的示意与许可。约翰最后说,有些人是由上帝所生、有些人是由魔鬼所生,并非像摩尼派所梦想的那样设想某种传统;而是说前者被上帝的灵所引导与指引,后者被撒旦所误导,因为上帝将这权力赐给他来管辖那些不信的人。
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他之前在说基督是公义的时,所指并非基督个人,而是提到他作为公义的源头与原因;如今当他说魔鬼犯罪,他也包括了他整个的身体,即所有被弃绝的人;仿佛他说,这是属于魔鬼的,即引诱人犯罪。由此可推论,他的肢体和所有被他统治的人,都献身于犯罪。但使徒所提到的起初,并非如他说道从起初就有那样是从永恒算起,因为上帝与受造物之间有极大的差别。对上帝而言,起初不指任何时间。因此,既然道向来就与上帝同在,你找不到他开始存在的任何时间点,而必然承认他的永恒。但约翰在这里所说的,不过是魔鬼从世界被造以来就是叛道者,从那时起他就从未停止将他的毒素散布到人中间。
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 他以另一种方式重复了他之前所说的——基督来是要除去罪。因此可以作出两个推论:那些罪在其中掌权的人,不能被列为基督的肢体之一,也绝无可能属于他的身体;因为基督发挥他自己的能力时,他同时驱逐了魔鬼和罪。这正是约翰紧接着所补充的;因为随后那句话——凡不犯罪的人是由上帝而生的——是从已陈述的事推出的结论。这是从不相容事物所作的论证,如我所说;因为基督的国度,带来公义,不能容纳罪。但我已说过不犯罪意味着什么。他并非使上帝的儿女完全脱离一切的罪;而是他否认,任何人能够真正以此区分为荣,除非那些从心里努力按顺服上帝的要求塑造生活的人。
伯拉纠派(Pelagians)和清洁派(Catharians)确实从前错误地使用了这段话,当他们徒然地以为信徒在这世上被赋予了天使般的纯洁;在我们这个时代,再洗礼派(Anabaptists)中的一些人也重新了这种糊涂的想法。但所有幻想这类完全的人,都充分地显明了他们的良心是何等迟钝的。但使徒的话非但不支持他们的错误,反而足以驳倒它。
他说,那些由上帝而生的人不犯罪。如今,我们必须考虑,上帝是一下子完全重生我们,还是旧人的余孽在我们里面持续到死。若重生尚未完全,它就只是在其自身的范围内使我们脱离罪的束缚。由此可见,上帝的儿女不能不受罪的束缚,不能不每日犯罪,即在他们仍有旧性情的余孽的程度上。然而,使徒所坚持的仍然是不可改变的:重生的目的是要摧毁罪,所有由上帝而生的人过着公义圣洁的生活,因为上帝的灵约束罪的私欲。
使徒用“上帝的种子”所说的意思相同;因为上帝的灵如此塑造敬虔者的心,使之有圣洁的情感,以至肉身和其情欲不占主导,而是被制服,仿佛被置于轭下,被约束和遏制。总之,使徒将圣灵的主权归于选民,圣灵借其能力压制罪,不让它统治与掌权。
他也不能犯罪 这里使徒上升到更高的层面,因为他明确宣告,敬虔者的心被上帝的灵如此有效地引导,以至于借着不可动摇的性情跟随他的引导。这与教皇派的教义相去甚远。索邦(Sorbons)确实承认,人的意志若没有上帝圣灵的帮助,就不能渴望正确的事;但他们所设想的是一种圣灵的感动,给我们留下了善恶的自由选择。由此他们引申出功绩,因为我们甘心顺从圣灵的感动,而那是我们有能力抵制的。总之,他们希望圣灵的恩典不过如此:借此我们若愿意就可以选择正确的事。约翰在这里的说法迥然不同;因为他不仅表明我们不能犯罪,而且还说圣灵的能力是如此有效,以至它必然在持续的公义顺服中保留我们。圣经中也不止这一处告诉我们,意志被如此塑造,以至不能不正确。因为上帝见证他赐给他的儿女一颗新心,并应许这样行,使他们可以行在他的命令中。此外,约翰不仅说明上帝在人里面一次性有效地工作,而且明确宣告,圣灵在我们里面持续他的恩典直到最后,以至不动摇的坚忍附加于新生命之上。因此,让我们不要像诡辩派那样以某种中立的运动来设想,让人自由地遵从或拒绝;而要知道,我们自己的心是如此被上帝的灵所引导,以至他们持续地紧紧依附公义。
此外,诡辩派荒谬的反对,可以很容易驳斥:他们说意志因此从人那里被夺去;但他们说得不对。因为意志是一种自然的能力;但由于本性败坏,它只有堕落的倾向。因此,上帝的灵必须更新它,使它开始变为善的。而且,由于人们会立即偏离善,同一圣灵就有必要将他所开始的工作进行到底。
至于功绩,答复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不配得任何东西并不能被视为奇怪;然而,从圣灵恩典流出的善行,不因此就不被视为善行,因为它们是出于甘心的。它们也有赏赐,因为它们借着恩典被归于人,仿佛是他们自己的。
但这里产生一个问题:被上帝的灵重生之人里面的上帝之敬畏与爱,能否被熄灭?因为这似乎是使徒所言的意思:不能。那些以为不然的人援引大卫的例子,他曾有一段时间处于如此畜生般的昏睡中,以至在他里面没有一丝恩典的火星显现。此外,他在诗篇第五十一篇中为圣灵的恢复祷告,由此可见他被剥夺了圣灵。然而,我毫不怀疑,当上帝重生他的选民所播下的种子,既然是不朽坏的,就永远保持其效力。我确实承认它有时可以被窒息,如大卫的情形;但是,即便当他里面所有宗教似乎都熄灭时,仍有一块活炭藏在灰烬之下。撒旦确实努力要根除选民里面一切来自上帝的东西;但无论最大程度地被允许,总有一个隐藏的根留存,后来便萌发了。但约翰所说的不是一次行为,而是持续的生命历程。
一些狂热者幻想某种我不知是何物的东西,即选民里面一种永恒的种子,他们总是从母腹中带出来的;但为此目的,他们极其粗暴地歪曲了约翰的话;因为他说的不是永恒的拣选,而是从重生说起的。
也有一些加倍疯狂的人,他们以此为借口,声称一切对信徒都是合法的,即因为约翰说他们不能犯罪。他们随后主张,我们可以无区别地跟随我们的各种偏好。他们由此在犯奸淫、偷盗和杀人方面任意妄为,因为在上帝的灵掌权之处不能有罪。但使徒的意思迥然不同;因为他否认信徒犯罪,理由是上帝已将他的律法刻在他们的心上,按照先知所说的(耶利米书 31:33)。
10 从此就显出谁是上帝的儿女 他简短地引出这推论:那些在敬虔圣洁的生活中不证明自己的人,徒然宣称在上帝儿女中占有一席之地和名分,因为借这凭证他们表明自己与魔鬼的儿女有所不同。但他并非说他们的显明,是以至被整个世界公开地认识;而是他的意思只是:收养的果实总是在生活中彰显出来。
— Quisquis non facit justitiam, non est ex Deo, et qui non diligit fratrem suum.10、——不行公义的就不是属神的,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Quia haec est praedicatio quam audistis ab initio, ut mutuo nos diligamus.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Non sicut Cain, qui ex maligno erat, occidit fratrem suum; et qua de causa eum occidit? Quia opera ejus mala erant, fratris autem justa.12、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Ne miremini, fratres mei, si vos mundus odit.13、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10 不行公义的 行公义与犯罪,在这里被设立为彼此对立。那么,行公义不过是从心里敬畏上帝,并按人的软弱所允许的,行在他的诫命中;因为虽然严格意义上的公义是完全遵守律法,而信徒始终距此甚远;然而,既然上帝不将过失和跌倒归算给他们,公义便是他们向他献上的那不完全的顺服。但约翰宣告,所有不义地生活的人都不属于上帝,因为上帝所呼召的一切人,他都借他的灵重生他们。因此,新生命是神圣收养的永恒凭证。
不爱弟兄的 他将一般的教义调适于他自己的目的。因为他一直在劝勉信徒有弟兄的爱;如今,为了同样的目的,他提到了真正的公义。因此,这个子句是作为解释补充的。但我已陈述了为何整个公义被包括在弟兄的爱里面的原因。对上帝的爱确实居于首位;但由于对人的爱依附于对上帝的爱,它往往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被纳入其下;反之亦然。因此,他宣告,凡具有仁慈与人道的人,就是公义的,也应当被如此视为,因为爱是律法的成全。他以说明信徒从起初就被如此教导来确证这一宣告;因为借这些话,他暗示他所作的陈述对他们来说不应显得新奇。
12 不可像该隐 这是另一个确证,取自相反的事物;因为在被弃绝的人和魔鬼的儿女中,仇恨掌权,它在他们的生活中仿佛占据着首要地位;他提出该隐作为例证。与此同时,这也给了他们安慰,正如他最终以”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来结束。
这一解释应当仔细留意,因为人总是在生活方式上犯错,是因为他们使圣洁由虚假的行为构成,而当他们用琐碎之事折磨自己时,他们认为自己在上帝面前格外蒙悦纳,如同修士,他们骄傲地将自己的生活方式称为完全的状态;在教皇统治下,除了一堆迷信,别无其他敬拜上帝的方式。但使徒见证,唯有这公义蒙上帝悦纳,即我们彼此相爱;并且,魔鬼在仇恨、虚伪、嫉妒和敌意盛行的地方掌权。然而,我们同时必须记住我之前所触及的:弟兄的爱,作为一种效果从其原因——对上帝的爱——中流出,不与它分开,而是被约翰所称赞,正因为它是我们对上帝之爱的凭证。
他说该隐被驱使杀了他的兄弟,是因为他的行为是恶的,他暗指我已陈述的:当不信占据统治地位,仇恨就居于首位。他提到亚伯公义的行为,是为了教导我们,当世界无缘无故、没有任何正当缘由地恨我们时,我们当耐心忍受。
Nos scimus quod transierimus a morte in vitam, quia diligimus fratres: qui non diligit fratrem, manet in morte.14、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Omnis qui odit fratrem suum, homicida est; et nostis quod omnis homicida, non habet vitam aeternam in se manentem.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In hoc cognoscimus charitatem, quod ille pro nobis animam suam posuit: et nos debemus pro fratribus animas ponere.16、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Si quis habeat victum mundi, et videat fratrem suum egentem, et claudat viscera sua ab eo, quomodo charitas Dei in ipso manet?17、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Filioli mei, ne diligamus sermone, neque lingua, sed opere et veritate.18、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14 我们晓得 他以一个显著的称赞来推崇爱,因为它是从死出生、进入生命的凭证。由此推论,若我们爱弟兄,我们是有福的;若我们恨他们,我们是可怜的。没有人不希望从死中被解救出来。那些甘心借着仇恨将自己献给死亡的人,必定是极其愚蠢无感的。但当使徒说,借着爱就知道我们已进入生命,他并非说人是自己的救主,仿佛他可以借爱弟兄来拯救自己脱离死亡,为自己获得生命;因为他在这里讨论的不是救恩的原因,而是由于爱是圣灵特别的果实,它也是重生确实的标志。那么,使徒从标志作论证,而非从原因。因为没有人诚实地爱弟兄,除非他被上帝的灵重生,因此他有理地推论,上帝的灵——就是生命——住在所有爱弟兄的人里面。但若有人由此推断,生命是借爱获得的,那就是本末倒置,因为爱在时间顺序上是后于生命的。
这论证若被说成爱使我们对生命更有把握,则会更有说服力:那么对救恩的确信就建立在行为上了。但对此的回答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虽然信心借上帝一切的恩典作为帮助而得坚固,它仍不停地以其根基唯在于上帝的怜悯。例如,当我们享受光明时,我们确信太阳在照耀;若太阳照在我们所在之处,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见它;但当可见的光线没有达到我们时,我们仍然满意太阳为我们的益处扩散它的光辉。如此,当信心建立在基督上时,或许有些事情有助于它,它仍旧单独地依靠基督的恩典。
15 是杀人的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们有爱心,他表明在上帝面前仇恨是何等可憎。没有人不惧怕杀手;是的,我们所有人都憎恶这个名字。但使徒宣告,所有恨弟兄的人都是杀手。他不可能说出什么更残酷的话;所说的也并非夸张,因为我们希望我们所恨的人灭亡。即便一个人双手不作恶,也无济于事;因为在上帝面前,伤害他人的愿望与实际行动同样受到谴责;是的,当我们自己不寻求施害,但若我们希望某种祸患从别人手上临到我们的弟兄,我们就是杀手。
那么,使徒只是照其本来所是地定义这事,当他将杀人归于仇恨。由此证明了人的愚昧:他们虽然憎恶这个名字,却对这罪行本身毫不在意。这是从哪里来的?正是因为外在事物的表象占据了我们的思想;但内在的感情要在上帝面前受到追究。因此,不要再以任何方式淡化如此严重的罪恶。让我们学会将判断提交到上帝的审判台。
16 由此我们知道何为爱 他现在说明真正的爱是什么;因为仅仅称赞爱是不够的,除非理解其能力。他以基督的榜样作为完全之爱的实例;因为他不惜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他多么爱我们。这便是他所要他们追求的标准。所说的总意是:当我们将对自己的爱转移到我们的弟兄身上,以至每个人都以某种方式忘记自己,去寻求他人的益处时,我们的爱就得到了证明。
确实可以说,我们远不及基督;但使徒向我们推荐效法他;因为虽然我们赶不上他,却仍然应当即便是相距甚远地跟随他的脚步。毫无疑问,既然使徒的目的是要打倒假冒之人的空洞自夸——他们声称在基督里有信心,却没有弟兄的爱——他用这些话暗示,除非这种感情在我们心中占主导,否则我们与基督就没有联系。然而,如我所说,他并没有将基督的爱设立在我们面前,要求我们与他相等;因为这不过是将我们所有人驱向绝望吗?他的意思是,我们的感情应当如此塑造和调节,使我们渴望将我们的生命乃至我们的死,首先献给上帝,然后献给我们的邻舍。
我们与基督还有另一个不同——我们死亡的美德或益处不可能相同。因为上帝的忿怒不是因我们的血所平息,生命也不是因我们的死所赢得,也不是别人应受的刑罚由我们承担。但使徒在这个比较中,并没有着眼于基督之死的目的或效果;而是他只是说,我们的生命应当按照他的榜样来塑造。
17 凡有世上财物的 他现在谈到爱的日常义务,这些义务从那最高的根基流出——即我们已预备好甚至为邻舍献身。同时,他似乎是从较大的推向较小的;因为那在生命安全无虞时拒绝以财物减轻弟兄贫困的人,就更不会为他冒生命的危险了。因此,他否认我们里面有爱,若我们对邻舍的需要无动于衷。但他以如此推荐这种外在的善意,同时极为恰当地表达了行善的正确方式,以及我们里面应有的感情。
那么,让第一个命题是:没有人真正爱弟兄,除非他在机会出现时真实地表明这一点;第二,凡有能力的,就有责任在那程度上帮助弟兄,因为主如此供给我们,给我们机会来实践爱;第三,每个人的需要都应被关注,因为任何人需要食物、饮水或我们所丰有的其他东西,他就需要我们的帮助;第四,任何行善,若不伴随着同情,就不是上帝所喜悦的。表面上慷慨的人有许多,然而并不感受弟兄的苦情。但使徒要求我们的心肠被打开;当我们被赋予那种感情,以至我们与他人的苦难感同身受,仿佛那是我们自己的苦难,这就做到了。
爱上帝的心 他在这里谈到爱弟兄;那为何提到爱上帝呢?正因为必须持守这一原则:爱上帝必然在我们里面产生对弟兄的爱。因此,上帝在他吩咐我们为他自己的缘故爱人时,以此来试验我们对他的爱,正如诗篇 16:2 所说:
“我的好处不在你那里,至于世上圣徒,他们是我所喜悦的。”
18 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 这第一个分句中有一种让步;因为我们不能只在舌头上爱;但由于许多人虚假地声称如此,使徒让步,按照惯常的做法,将事物的名称给予他们的虚伪,然而在第二个分句中,当他否认现实除了在行动中之外别无他处时,便谴责了他们的虚妄。因为这些话当如此解释:不要只口头声称我们爱,而要以行动证明;因为这是显示爱的唯一真正方式。
Et in hoc cognoscimus quod ex veritate sumus, et coram ipso persuadebimus corda nostra.19、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
Quod si accuset nos cor nostrum, certe major est Deus corde nostro et novit omnia.20、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Dilecti, si cor nostrum non accuset, fiduciam habemus erga Deum:21、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Et siquid petierimus, accipimus ab eo, quia praecepta ejus servamus, et quæ coram co placent facimus.22、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
19 从此就知道 这里的”真理”这个词有不同的含义;但在文字上有一种引人注目的相似性:若我们在真理中爱邻舍,我们就有凭证,表明我们是由上帝而生的——上帝就是真理——或上帝的真理住在我们里面。但我们必须时刻记住,我们对爱的认识不是所说的,仿佛我们应当从中寻求救恩的确定性。毫无疑问,我们只能借着上帝借他自己的灵将白白的收养印在我们心上,以及我们借信心接受在基督里所提供的确实凭证,才能知道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因此,爱是附属的或辅助的,是信心的支柱,而非它所依靠的根基。
那么,为什么使徒说“我们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稳”?他用这些话提醒我们,信心不能没有良好的良心而存在;不是说确信来自或依赖于它,而是唯当上帝的圣灵借他在我们里面之爱的果效将自己显明,我们才是真实地、而非虚假地确信我们与上帝的联合。因为考虑使徒所处理的是什么,始终是恰当且必要的;因为他既然谴责信仰的虚假和虚伪的认信,他便说,真正的在上帝面前的确信,我们不能拥有,除非他的灵在我们里面产生爱的果实。然而,虽然良好的良心不能与信心分离,也没有人应当因此推论,我们必须仰望自己的行为,以使我们的确信是确定的。
20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 他另一方面证明,那些只拥有基督徒之名和外表的人,若没有良心的见证,是徒然的。因为若任何人有罪行在身,被自己的心所定罪,他就更加无法逃脱上帝的审判。由此推论,信心被邪恶良心的不安所颠覆。
他说“上帝比我们的心大”,是就审判而言,即因为他看得比我们更敏锐,查验得比我们更仔细,审判得比我们更严格。正因如此,保罗说,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任何错误,然而他并不因此被称义(哥林多前书 4:4);因为他知道,无论他在履行职责上多么仔细留意,他在许多事上犯错,而上帝察觉的是他出于无知而忽视的错误。那么,使徒的意思是,那些被自己的良心所骚扰和定罪的人,无法逃脱上帝的审判。
上帝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对于同一目的也有紧随其后的话。因为那些我们——与他相比是迟钝和盲目的——被迫看见的事,怎能向他隐藏呢?那么,取这一解释:”既然上帝看透一切,他远远超过我们的心。”因为将连词译作因果词并不是新的事。其含义现在是明了的:既然上帝的知识比我们良心的感知更深入,除非良心的完整支撑着他,没有人能站立在他面前。
但这里可能产生一个问题。可以确知,被弃绝的人有时被撒旦沉入如此麻木的状态,以至不再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并且,如保罗所说,无惊无惧地奔向灭亡;也可以确知,假冒者通常恭维自己,傲慢地无视上帝的审判,因为他们因自以为有公义而陶醉,对罪无所感动。对这些的回答并不困难;假冒者受欺骗,是因为他们躲避光明;被弃绝者无所感觉,是因为他们已离开了上帝;而且,一个邪恶良心的安全感,实际上只存在于藏身之处。
但使徒在这里所说的,是那些上帝将之引至光中、迫使他们来到他的审判台、使他们充满对他审判之感知的良心。然而,这同时也是普遍真实的:我们不能拥有一种平静的平安,除了那上帝的灵赐给已被洁净之心的平安;因为那些,如我们所说,被麻木的人,往往感到秘密的刺痛,并在昏睡中折磨自己。
21 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 我已解释,这里所指的不是假冒者或严重藐视上帝的人。因为无论被弃绝的人多么赞同自己的生活,然而,正如所罗门所说,主衡量他们的心(箴言 16:2)。这种上帝试验人的天平,使得没有人可以自夸他有洁净的心。因此,使徒所言的含义是:唯当我们带着一颗对公义和诚实有意识的心,才能以平静的确信来到上帝面前。保罗那句话确实是真的:借着倚靠基督恩典的信心,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进到上帝面前(以弗所书 3:12);并且,信心赐给我们平安,使我们的良心可以在上帝面前平和地站立(罗马书 5:1)。但这两句话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保罗说明的是确信的原因,而约翰只提到一种不可分离的附加物,那是必然依附于此的,虽然它不是原因。
然而,这里产生了一个更大的难题,似乎使整个世界都不能有确信;因为谁能找到一个心不在任何事上责备他的人呢?对此我回答,敬虔者受到如此的责备,以至他们同时也被赦免。因为他们确实有必要因自己的罪受到内心的严重困扰,使恐惧引导他们谦卑,憎恶自己;但他们随即逃奔基督的祭,在那里他们有确实的平安。然而,使徒以另一种意义说他们没有被定罪,因为无论他们在许多事上承认自己有所亏欠,他们仍被这一良心的见证所舒缓:他们真实地从心里敬畏上帝,渴望服从他的公义。
所有拥有这种敬虔感情的人,同时知道他们一切的努力——无论多么远不及完全——仍蒙上帝悦纳,就有理地被说成有一颗平静或安宁的心,因为没有内在的困扰来打乱他们平静的愉悦。
22 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 这两件事是相连的:确信与祷告。他之前说明邪恶的良心与确信是不相容的;如今他宣告,唯有那些以纯洁的心敬畏并正确敬拜上帝的人,才能真正祷告上帝。后者从前者推论而来。圣经中有普遍的真理:上帝不垂听不信者,而且相反,他们的祭祀和祷告对他来说是可憎的。因此,门在这里对假冒者关上,免得他们轻慢地冲进他的面前。
然而他并不是说,必须带来良好的良心,仿佛它为我们的祷告获得了恩惠。若我们仰望行为,我们就有祸了,那里没有什么不是引起惧怕和战兢的原因。因此,信徒只能借着倚靠中保基督来到上帝的审判台前。但由于对上帝的爱总是与信心相连,使徒为了更严厉地谴责假冒者,就剥夺了他们上帝恩待自己儿女的特殊荣耀和特权;以免他们认为自己的祷告可以进到上帝那里。
他说“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并非说祷告的确信建立在我们的行为上;而是他只教导,真正的宗教和诚实的上帝敬拜不能与信心分离。也不应以它使用了因果词而觉得奇怪,虽然他说的并非原因;因为一种不可分离的附加物有时被提及,好像是原因,如当一个人说”因为太阳在我们正午之上照耀,所以热量更大”;但并不由此推论热量来自光。
Et hoc est praeceptum ejus, ut eredamns riomini Filii ejus Jesu Christi, et nos diligamus invicem, sicuti praeceptum dedit nobis.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Qui servat praecepta ejus, in ipso manet, et ipse in eo; atque in hoc cognoscimus quod manet in nobis, ex Spiritu quem nobis dedit.24、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23 神的命令 他再次将一个普遍真理调适于他自己的目的。含义是:我们与上帝之间如此不和谐,以至我们被拒于他面前,除非我们在彼此相爱中联合。与此同时,他在这里并非仅仅称赞爱,如之前那样,而是将信心与之并列,作为其伴侣与随行者。
诡辩派借助词句的曲解来歪曲这些话,仿佛祷告的自由是我们一部分借信心、一部分借行为所获得的。由于约翰要求我们遵守上帝的命令,以便我们可以正确地祷告,并随后教导我们,这遵守是指信心和爱,他们于是推论,我们应当从这两件事获得祷告的确信。但我已多次提醒你们,这里的主题不是人如何或用什么方式预备自己,以便可以有把握地祷告上帝,因为他在这里所说的不是原因,也不是任何配得。约翰只是说明,上帝不以与他自己儿女交往的荣耀与特权,恩待任何人,唯有那些被他的灵重生的人。那么,所说的要义是:凡没有对上帝的敬畏与爱的地方,上帝就不会垂听祷告。
但若我们意欲顺服他的命令,就让我们看清他命令的是什么。他并不将信心与爱分离;而是同时从我们两样都要求。这是他使用单数”命令”的原因。
但这是一段重要的经文;因为他以简洁而清晰的方式界定,圣洁生活的全部完全在于什么。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声称有任何困难,因为上帝绝对不是把我们带领过漫长的迷宫,而是简单明了地向我们陈明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他所悦纳的。此外,在这简短之中没有任何晦涩,因为他向我们清楚地指明了正确塑造的生命的起点和终点。但这里只提到弟兄的爱,而略去了对上帝的爱,其原因如我们在其他地方所说:由于弟兄的爱从对上帝的爱流出,它是对那爱的确实真实的凭证。
信他儿子……的名 “名”是指宣讲;而这种关联值得注意,因为很少有人理解信靠基督是什么;但从这种说话方式,我们可以容易地推断,唯一正确的信心,就是那以福音所设立的那一位来接受基督的。由此也可见,没有教导就没有信心,正如保罗也在罗马书 10:14 中向我们说明的。我们同时还要注意,使徒在认识基督的范畴内包含信心;因为他是父的活形象,在他里面藏着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藏。因此,只要我们偏离他,我们就只能在迷失中游荡。
24 遵守神命令的 他确证了我已陈述的:我们与上帝的联合,当我们彼此相爱时是明显的;不是我们的联合由此开始,而是在它开始存在时,不能没有果效。他添加一个理由来证明这一点:因为上帝不在我们里面,除非他的灵住在我们里面。但无论圣灵在哪里,他都必然彰显他的能力与功效。我们由此容易推论,唯有那些遵守他命令的人,才住在上帝里面、与他联合。
因此,当他说“我们所以知道……是因”,这里的连词”因”应作为给出原因来理解,译为”因为”。但这里所给出的原因的性质应当加以考察;因为虽然这句话在字面上与保罗的一致——保罗说圣灵在我们心中见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借他呼叫上帝说”阿爸,父啊”——但其含义有所差别;因为保罗说的是白白收养的确定性,圣灵将其印在我们心上;而约翰在这里是看重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时所产生的效果,正如保罗自己也如此说,当他说被上帝的灵所引导的才是上帝的儿女;因为在那里他也是谈到肉身的致死与新生命。
所说的总意是:我们由此显明是上帝的儿女,即当他的灵引导和管理我们的生命时。约翰同时教导我们,我们所行的一切善行,都出于圣灵的恩典,而圣灵不是由我们的公义所获得,乃是白白赐给我们的。
发布于 2026年4月30日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