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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1>约翰一书 2:1-2

1 JOHN 2:1-2

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1. Filioli mei, haec scribo vobis, ut non peccetis; quod si quis peccaverit, advocatum habemus apud Patrein, Jesum Christurn justum:
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2. Et ipse est propitiatio pro peccatis nostris, non pro nostris autem solurn, sed etiam pro totius mundi.

1. 我的小子们哪。我们当远离罪——这不仅是前面所论教义的总纲与要旨,更是几乎整卷福音的核心;然而,尽管我们始终处在神的审判之下,我们却确知基督借着他受死的祭已如此为我们代求,以致父向我们施恩。与此同时,他也预先应对了一个反对:免得有人以为,当他讲论神的怜悯、并表明这怜悯已呈献给我们众人时,他是在给人放纵犯罪的许可。于是他把福音的两个部分连在一起,而那些不讲理的人却将它们割裂,如此撕扯、肢解福音。此外,恩典的教义素来受不敬虔之人的诋毁。当基督借以除罪的挽回被陈明出来时,他们便夸口说,这是给人放纵犯罪的许可。

为了消除这些毁谤,使徒首先证明,他这教训的用意是要使人不犯罪;因为当他说叫你们不犯罪时,他的意思只是,人当按着人性软弱的限度,远离罪恶。我先前论到与神相交、说我们当效法他,也是出于同一目的。然而,他并未对罪得白白赦免一事保持缄默;因为纵使天崩地裂、万物混乱,这一部分真理也断不可略去;相反,基督是怎样一位主,本当清楚分明地传讲出来。

我们今日也当如此行。既然肉体倾向于放纵,就当谆谆警戒众人:义与救恩之所以在基督里赐下,其目的正是要我们成为归神所有的圣洁产业。然而,每当有人放肆地滥用神的怜悯时,总有许多好争之人向我们大肆诽谤,仿佛我们是在为恶行松开缰绳。纵然如此,我们仍当放胆前行,宣扬基督的恩典,因为神的荣耀尤其在这恩典中彰显,而人的全部救恩也系于此。我要再说一遍,这些不敬虔之人的狂吠,理当全然置之不理;因为我们看见,众使徒也曾遭受这样的狂吠攻击。

为此,他随即补上第二个分句:当我们犯罪时,我们有一位中保。借着这些话,他证实了我们前面所说的,就是我们远非完全公义的,不,我们每日都在积累新的罪咎,然而却有一剂良方能使我们与神和好,只要我们逃向基督;唯有在这一点上良心才能得着安息,人的义包含于此,救恩的盼望也奠基于此。

条件小品词 ,当视为表原因之意;因为我们不可能不犯罪。简言之,约翰的意思是:福音不仅把我们从罪中呼召出来——因神邀我们归向他,并将重生之灵赐给我们——而且更为可怜的罪人预备了一条出路,使他们可以常常得神向他们施恩,并使缠累他们的罪不至于拦阻他们成为义人,因为他们有一位中保使他们与神和好。然而,为了显明我们如何重得神的悦纳,他说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因为基督在神面前显现,正是为此目的:向我们施展他献祭的能力与功效。为使这一点更易明白,我要说得更浅显些。基督的代求,乃是他的死为我们的救恩不断地施行应用。故此,神不将我们的罪归给我们,这临到我们,是因为他顾念基督这位代求者。

但他随后用以称呼基督的两个名称,正切合本段的主题。他称基督为义者挽回祭。基督必须兼具二者,方能担当中保的职分与身位;因为,凡身为罪人的,谁能使神与我们和好呢?我们本被隔绝、无从亲近神,因为无人是纯洁而免于罪的。

因此,除非无罪且与罪人隔绝,否则无人配作大祭司,正如希伯来书 7:26 所宣告的。此处加上挽回祭一词,因为没有祭物,无人配作大祭司。所以在律法之下,祭司若不带血就不得进入圣所;按照神的定规,祭物作为惯常的印记,向来伴随祷告。神藉这象征要表明:凡为我们求得恩宠的,必须备有祭物;因为神既被冒犯,要平息他就必须有满足的赎价。由此可见,凡曾有过并将有的众圣徒,都需要一位中保,而除基督外无人配担此职。约翰无疑将这两样归于基督,为要表明惟有他才是那真正的中保。

如今,当我们听见基督不但为我们死、使我们与父和好,而且不断为我们代求,好叫我们藉着他的名得以坦然进到父面前、使我们的祷告蒙垂听时,这带给我们的安慰绝非微小;因此我们尤其应当谨慎,免得将这独独属于他的尊荣转移给别人。

但我们知道,在教皇制度之下,这职分被不加区别地归给了众圣徒。三十年前,我们信仰中这如此重要的一条真理——即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几乎被埋没了;而如今他们承认基督确实是众多中保之一,却不是唯一的一位。教皇党人中稍有节制的人,不否认基督超越其他中保;但他们随后又给他配上了极其庞大的一群同伴。然而这些话清楚地表明:凡不是祭司的,就不能作中保;而祭司的职分不属于任何人,唯独属于基督。与此同时,我们并不废除众圣徒彼此间的代求,这是他们在彼此相爱中所行的;但这与那些已经离世、不再与人来往的死人毫无关系,也与他们为自己虚构的那种庇护毫无关系——他们编造这种庇护,为要不单单倚靠基督。因为弟兄虽为弟兄祷告,但他们无一例外,都仰望那一位中保。因此毫无疑问,教皇党人为自己所设想的庇护者或中保有多少,他们就立了多少偶像来敌对基督。

我们也必须顺带留意,那些想象基督俯伏在父面前跪着为我们祈求的人,实在是大大地错了。这样的念头当被弃绝,因为它们有损基督属天的荣耀;我们当持守这单纯的真理:他受死的果效永远常新、恒久不废;他借着自己的代求使神向我们施恩,又以他祭物的馨香使我们的祷告成为圣洁,并且以他为我们代求来帮助我们。

2.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他补充这句话是为了加以扩展,好叫信徒确信:基督所成就的挽回祭,及于一切凭信心领受福音的人。

这里可能会引出一个问题:全世界的罪如何得以偿清?那些狂热分子的痴梦,我且略过不论——他们借此为由,把救恩延及一切被弃者,因而甚至延及撒但自己。这等荒谬之极的说法,不值一驳。那些力图避开此谬误的人则说,基督1的受苦足以救赎全世界,但其功效只及于选民。这一解答在经院中素来通行。虽然我承认所言不假,却否认它适用于本段经文;因为约翰的用意无非是要使这一恩益归于全教会所共有。因此,他用众人或全世界一词时,并未把被弃者包括在内,而是指那些将要信的人,连同那时散居世界各地的人。因为惟有当基督的恩典被宣告为世界唯一真实的救恩时,它才如其所当地真正显明出来。

约翰一书 2:3-6

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3. Atque in hoc cognoscimus quod cognovimus eum, si praecepta ejus servamus.

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4. Qui dicit, Novi eum, et praecepta ejus non servat, mendax est, et in eo veritas non est.

5. 惟独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5. Qui vero servat ejus sermonem, vert in ipso charitas Dei perfecta est; in hoc cognoscimus quod in ipso sumus.

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6. Qui dicit se in eo manere, debet, sicut ille ambulavit, ita et ipse ambulare.

3. 我们若……就……,即借着这一点。在论述了白白赦罪之教义后,他转向随之而来、且以之为根据的劝勉。首先,他确实提醒我们:从福音而来的对神的认识并非无果无效,反倒生出顺服。接着他指明神向我们特别要求的是什么、生命中至要之事是什么,正是对神的爱。我们在此所读到的关乎对神那活泼的认识,圣经在各处反复申明,并非没有缘由;因为世上没有什么比把宗教教义拉入冷冰冰的思辨更为常见的了。神学正是这样被索邦(Sorbonne)诡辩士们所掺杂败坏,以致从他们整套学问中,连一星半点真宗教的火花也照不出来。而好奇之人到处从神的话语中学到的,无非是够他们为炫耀而喋喋不休的东西罢了。总之,历世历代最普遍的恶,莫过于徒然妄称神的名。

约翰在此以一条原则为前提,即认识神必是有果效的。他由此推论,那些不遵守他诫命或命令的人,绝非真认识神。柏拉图(Plato)虽在黑暗中摸索,却也否认他所设想的”美善”(the beautiful)能被人认识而不使人满怀对它的爱慕;他在《斐德罗篇》(Phaedrus)及别处如此说。既然如此,你怎能认识神却毫无感动呢?诚然,”认识他即立刻爱他”并不单单出于神的本性;那光照我们心思的圣灵,也将与我们的知识相符的情感注入我们心中。同时,认识神引导我们敬畏他、爱他。因为我们若不作尽本分的儿女、顺服的仆人,就不能照他向我们所显明的那样,认识他为主、为父。总之,福音的教义乃是一面生动的镜子,我们在其中默想神的形像,并变成那形像的样式,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3:18 所教导我们的。所以,凡没有纯洁良心的地方,所存的不过是知识的空幻影像罢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里的次序,当他说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时;因为他在此暗示,顺服与认识是如此紧密相连,以致后者在次序上反倒居先,正如原因必然先于其结果。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但没有一个人能在凡事上都遵守诫命;如此说来,世上便无人认识神了。对此我的回答是:使徒绝非自相矛盾;既然他前面已经表明众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他所指的就不是那些完全遵守诫命、全然满足律法之人(这样的例子在世上是找不到的),而是那些照着人性软弱所能及的限度,竭力使自己的生命与神的旨意相符之人。因为每当圣经论及信徒的义时,它并不排除罪的赦免,恰恰相反,乃是以此为起点。

但我们不可因此断定信心是倚靠行为的;因为虽然各人都能从自己的行为中得着信心的凭证,却不能由此推论说信心是建立在行为之上的,因为行为不过是作为一种证据添加进来的。因此,信心的确据只在乎基督的恩典;然而生命中的敬虔与圣洁却能把真信心与那种虚构而死沉的认识神的知识区分开来;因为事实正如保罗所说,凡在基督里的人,都已经脱去了旧人。(歌罗西书 3:9)

4. 那说我认识他的人。他如何证明那些夸口自己有信心却毫无敬虔的人是说谎的呢?正是借着相反的果效来证明;因为他已经说过,对神的认识是有果效的。因为神并非借着赤裸裸的想象被人认识,既然他借着圣灵在我们心里向我们内在地启示自己。此外,由于许多假冒为善的人徒然夸口说自己有信心,使徒便指控所有这等人为说谎;因为倘若没有人作出虚假而空洞的基督教信仰之宣称,他所说的话就是多余的了。

5. But whoso keepeth(惟遵守他道之人)。他在此定义何为真正遵守神的律法,就是爱神。我认为,那些将此段理解为”凡遵守他话语之人就是敬奉真神”的人,解释有误。倒不如取这样的意思:”以真诚之心爱神,就是遵守他的诫命。”因为正如我先前所提醒的,他的用意是要简要地表明神向我们所要求的,以及信徒的圣洁为何。摩西陈述律法之总纲时,也说了同样的话。

“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 爱他,遵行他的诫命,” 申命记 10:12。)

他又说,

“你要拣选生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他的话,专靠他。”(申命记 30:19, 20)

因为律法是属灵的,它所吩咐的不仅是外在的行为,更是特别命令人要尽心爱神。

这里没有提到人对人当尽的本分,不应被视为不合理;因为弟兄之爱直接从对神的爱流出,正如我们下文将要看到的。所以,凡愿自己的生命蒙神悦纳的人,都必须使自己一切的行为都以此为目标。若有人反驳说,从未有人如此完全地爱神;对此我回答说,只要各人照着所赐给他的恩典的度量竭力追求这完全,就够了。同时,这定义乃是:对神完全的爱就是完全遵守他的律法。我们所当做的,乃是在此事上长进,正如在知识上长进一样。

我们若知道自己在祂里面。他这里所指的,是他先前所提到福音的那果子,就是与父并与子相交。他因此借着陈述随之而来的结果,来印证前面的话。因为福音的目的若是要与神相通,而没有爱就不可能有任何相通,那么,惟有那从心里紧紧依附于神的人,才是在信心上真有长进的人。

6. 那说自己住在主里面的。他先前既已把神作为光摆在我们面前作为榜样,如今又召我们归向基督,使我们可以效法祂。然而他并非单单劝我们效法基督,而是从我们与祂的联合出发,证明我们理当与祂相像。他说,生命与行为上的相像,将证明我们住在基督里面。但他从这些话过渡到紧接着补充的下一句,就是论到爱弟兄的那一句。

约翰一书 2:7-11

7. 弟兄们,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7. Fratres, non mandatum novurn mandment scribo vobis, sed mandatum vetus, quod habuistis ab initio: mandatum vetus est sermo quem audistis ab initio.

8. 再者,我写给你们一条新命令,这命令在祂身上和在你们身上都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8. Rursum mandatum novum scribo vobis, quae est veritas in ipso et in vobis; quia tenebrae transeunt, et lumen verum jam lucet.

9.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9. Quia dicit se in luce esse, et fratrem suum odit, in tenchris est adhuc.

10.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10. Qui dillgit fratrem suum, in luce manet, et offendiculum in eo non est.

11. 惟独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走,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11. Qui vero fratrem suum odit, in tenebris ambulat, nec scit quo vadat, quia tenebrae excaecarunt oculos ejus.

7. 弟兄们,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这是对前面教义的解释,即爱神就是遵守他的命令。约翰用大量篇幅论述这一点,并非没有缘由。首先,我们知道,新奇的事物令人厌恶或引人猜疑。其次,我们不容易担起一副不习惯的轭。除此之外,当我们已经接受了某种教义之后,就不喜欢其中有任何改变或翻新。出于这些缘由,约翰提醒我们:他所教导的关于爱的教训,无非是信徒们从起初就已听见的,且因久经沿用而早已成为旧的。

有些人对”旧”作了不同的解释,甚至认为基督如今在福音之下所定下的生活准则,与神从前在律法之下所定下的并无二致。

这确实千真万确;我也不否认,他后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称福音之道为旧命令。但我认为,他此处的意思只是说,这些乃是福音最初的要素,他们从起初就是这样受教的,因此没有理由把他们早就当受其浸润的道理当作新奇之物而加以拒绝。因为这里的关系代词似乎是在因果意义上使用的。这样看来,他称之为旧的,并非因为它在许多世代以前就传给了列祖,而是因为它在他们初入敬虔生活之时就传给了他们。而且,这道出于基督自己——他们正是从他领受了福音——这一点大大有助于确立他们的信心。2

那旧命令这个词在此处所指大概更为深远;因为当他说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道,就是那旧命令时,这句话的含义更加丰满。而我确实认为,他的意思是:福音不应被当作一种新近诞生的教义来领受,乃是从神而出、是神永恒的真理;仿佛他在说:”你们不该按时间来衡量所传给你们之福音的古老性;因为其中向你们所启示的,乃是神永恒的旨意:所以神并非只在你们起初蒙召归入基督的信心时,才将这圣洁生活的准则交付给你们,乃是他一直以来所定规、所嘉许的同一准则。”而且,毫无疑问,唯有源自神的,才当被视为真正的古老,才配得信心与敬畏。因为人的虚构,无论历经多少年岁的悠久积累,也无法取得足以颠覆神真理的权威。

8. 再者,一条新命令。在我看来,历代注释家似乎都未曾把握使徒的原意。他称之为新的,是因为神仿佛藉着天天将它提示给我们而使它常新,好叫信徒终其一生都操练它,因为他们再也寻不出比这更卓越的了。孩童起初所学的入门要素,随着时日推移便让位于更高深、更坚实的道理。约翰却否认那论到弟兄相爱的教训属于这一类,否认它会随时间而变得陈旧过时;相反,它永远有效,以致它既是最初的开端,同样也是至高的完全。

然而,加上这一点是必要的,因为人总是比应当的更好奇,有许多人始终在寻求某种新事物。于是便对朴素的教义生出厌倦,这种厌倦又催生出无数怪诞的谬误,因为人人都不断张口渴慕新的奥秘。如今,当我们知道主始终以同样平稳的方式前行,为要使我们一生持守所学到的,这样一来,此类欲望便被勒住了。因此,凡愿在正确的生活之道上达到智慧之目标的人,就当在爱心上长进。

那么,哪一样是真实的,或说哪一样是真理。他借此理由证明了他所说的;因为这一条关乎爱的命令,就我们生活中的行为而言,构成了基督全部的真理。此外,还能期望什么更大的启示呢?因为基督无疑是万事的终结与成全。所以,真理一词的意思是,他们仿佛已经站在了终点,因为这词应当理解为一种成全或完满的状态。他把基督与他们联结起来,如同头与肢体的联结,好像他是说,教会的身体没有别的完全,或说,倘若圣洁的爱在他们中间持续存在,他们便真正与基督联合了。

有些人给出另一种解释:“在基督里作为真理的那事,也在你们里面。”但我看不出这话的意思是什么。

因为黑暗渐渐过去。此处用现在时代替过去时;因为他的意思是,一旦基督带来光明,我们便拥有了知识的完全光辉:这并非说每个信徒在头一天就已尽其所当地变得智慧(因为连保罗也见证说,他竭力要得着那尚未得着的,腓立比书 3:12),而是说,单单认识基督就足以驱散黑暗。因此,天天长进乃是必需的;每个人的信心都有其黎明,然后才达到正午。但由于神持续不断地反复教导同样的教义,并在其中吩咐我们要长进,所以当基督这公义的太阳照耀时,福音的知识便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真光。如此,那些人妄图凭自己的虚构败坏福音之纯正的狂妄之路便被堵死了;我们尽可放胆咒诅教皇的全套神学,因为它完全遮蔽了真光。

9. 那说自己在光明中的。他继续沿用同一个比喻。他曾说,爱是我们生命当据以塑造的唯一真正准则;他曾说,这准则或律法在福音中呈现给我们;他最后又说,它像正午的光一样在那里,是我们当持续仰望的。如今,他反过来断言:凡与爱无份的人,都是瞎眼的,都在黑暗中行走。至于他先前提到对神的爱,而现在提到对弟兄的爱,这其中所含的相悖,不过如同果效与其成因之间的相异罢了。而且,这二者彼此紧密相连,以致无法分割。

约翰在第三章说,我们若不爱弟兄,便是妄自夸口说爱神;这是千真万确的。但他现在把爱弟兄当作一种凭据,藉此证明我们爱神。总之,既然爱是这样看待神,以致在神里面拥抱世人,那么使徒论到爱时,时而指向神,时而指向弟兄,就毫不足怪;这也是圣经中常有的做法。生命的全部完全,常被说成在于爱神;而保罗又教导我们,凡爱邻舍的,就成全了律法(罗马书 13:8);基督也宣告说,律法上更重要的事乃是公义、审判和诚实(马太福音 23:23)。这两方面都是真实的,也彼此相合,因为爱神教导我们爱人,而我们也确实藉着照神的命令爱人来证明我们爱神。无论如何,有一件事始终确定,就是爱乃是生命的准则。这一点尤当留意,因为人人几乎都宁可拣选任何别的事,也不肯拣选这一条独独关乎神的命令。

接下来的话也是同样的用意,在他里面并没有绊跌的缘由——就是说,在那以爱而行的人里面;因为,如此生活的人永不绊跌。3

11. 但恨他弟兄的。再次提醒我们,无论你显出何等冠冕堂皇的卓越表象,若缺了爱,其中便一无所有,唯有罪。这段话可与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相对照,无需冗长的解释。然而世人并不明白这教义,因为大多数人都被形形色色的假面或伪装所迷惑。于是,虚假的圣洁几乎迷惑了所有人的眼目,而爱却遭到忽视,或至少被逼到了最偏远的角落。

<620212>约翰一书 2:12-14

1 JOHN 2:12-14

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12. Scribo vobis, filioli, quoniam remittuntur vobis peccata vestra propter homer ejus.
13. 父老阿,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13. Scribo vobis, patres, quoniam novistis eum qui est ab initio. Scribo vobis, adolescentes, quoniam vicistis malum illum. Scribo vobis, pueri, quoniam novistis Patrem.
14. 父老阿,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14. Scripsi vobis, patres, quoniam novistis eum qui est ab initio. Scripsi vobis, adolescentes, quia fortes estis, et verbum Dei manet in vobis, et vicistis malum illum.

12. 小子们哪。这仍是一句普遍性的宣告,因为他所称呼的不单是年幼之人,而是借小子们这称呼指各样年纪的人,正如第一节,以及此后各处所用的一样。我之所以特别说明这一点,是因为有些解经者错误地把这词专用在孩童身上。然而约翰在说到孩童时,用的是παιδία(paidia),这是一个表明年纪的词;但此处,他作为属灵的父亲,无论老幼都一并称之为τεκνία(teknia)。诚然,他随即便要针对不同的年纪说些专属的话;但那些认为他从此处便开始如此分述的人,却是弄错了。相反,他唯恐前面的劝勉会遮蔽了罪得白白赦免这一真理,便再次谆谆教导那专属于信心的教义,好叫我们始终稳固地持守这根基:救恩单单为我们存留在基督里。

诚然,我们应当竭力强调生命的圣洁,应当谨慎地劝人敬畏神,应当尖锐地激励人悔改,应当称许生命的更新及其所结的果子;但与此同时,我们仍当时时留心,免得信心的教义被埋没——就是那教导我们唯有基督是救恩与一切福分之创始者的教义;相反,我们所提出的当有这样的节制,使信心得以永远保有其首要的地位。这正是约翰给我们所定的准则:他既忠实地论及了善行,为免显得把善行看得比应有的分量更重,便谨慎地把我们带回来,去默想基督的恩典。

你们的罪赦免了。若没有这确据,宗教信仰便不过是转瞬即逝、虚幻缥缈之物;不,那些略过白白赦罪之恩、却专注于其他事物的人,是在没有根基之上建造。约翰同时也暗示,再没有什么比让人正确地领受基督为他们带来何等的福分,更能激励人敬畏神了,正如保罗恳求人时,以神慈悲的心肠相劝一样。(腓立比书 2:1)

由此可见,教皇党人的诬蔑何等邪恶。他们佯称,当我们高举那唯一能使我们成为神顺服儿女之事时,行义的心愿反倒被冻结了。因为使徒正是以此作为他劝勉的根基,就是我们知道神何等仁慈待我们,以致不将我们的罪归到我们身上。

为他名的缘故。此处提到了那”质料因”(material cause),免得我们去寻求别的途径来与神和好。因为单单知道神赦免我们的罪,是不够的,除非我们径直来到基督面前,来到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付的赎价面前。这一点更当留意,因为我们看见,撒但的诡计和世人邪恶的虚构堵塞了这条道路;愚昧的人企图靠各样的补赎来平息神的怒气,又臆造出无数的赎罪之法,想借此救赎自己。我们向神呈上多少赢取赦免的方法,就有多少障碍拦阻我们亲近他。因此,约翰不满足于单单陈明”神赦免我们罪”这一教义,乃是明确加上一句:他因顾念基督而向我们施恩,好把其他一切理由都排除在外。我们若要享有这福分,也必须撇下并忘却其他一切名号,单单倚靠基督的名。

13. 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他现在开始列举不同的年龄阶段,为要表明他所教导的适合他们每一个人。因为泛泛而论的劝勉有时收效较小;不但如此,我们的悖谬本性如此,以致很少有人认为那向众人所说的话与自己有关。年长者大多推诿,说自己已过了学习的年龄;孩童拒绝学习,因为年纪还小;中年人则不留心,因为他们忙于别的追求。因此,为了不让任何人把自己排除在外,他便使福音适合于所有人。他提到三个年龄阶段,这是人生最常见的划分。故此,拉栖第梦(Lacedemonian,斯巴达)的歌队也有三组:第一组唱:“你们如今怎样,我们将来也要怎样;”末一组唱:“你们如今怎样,我们从前也曾怎样;”中间一组唱:“我们如今的光景,正是你们其中一位从前的样子,也是另一位将来的样子。”约翰就这样把人生划分为这三个阶段。

他确实是从年长者开始的,说福音适合他们,因为他们从福音中学会了认识神永恒的儿子。孤僻乖戾是年长者的特征,但他们尤其难以受教,因为他们以年岁的多寡来衡量智慧。此外,贺拉斯(Horace)在他的《诗艺》(Art of Poetry)中恰当地指出了他们的这一毛病,即他们称赞自己年轻的时光,却拒绝一切与之不同的做法或说法。约翰智慧地除去了这一弊病,他提醒我们说,福音所包含的不仅是一种古老的知识,更是引领我们进入神永恒之境的知识。由此可见,这里没有任何他们会不喜欢的东西。他说基督是从起初就有的;我把这话既理解为指他的神性同在,即他与父同为永恒,也理解为指他的能力——使徒在希伯来书中论到这能力时说,他昨日如何,今日也如何;就好像他是说,

“若 你喜爱古老,你已经有了基督,祂超越一切 古老之物;因此祂的门徒不应以祂为耻, 祂将万世都包含于自己之内。”(希伯来书 13:8)

我们同时必须留意,何为真正古老的信仰,就是那建立在基督之上的信仰;否则,无论一种信仰存在多久,若其源头出于谬误,便毫无益处。

我写信给你们少年人。虽然 νεανίσκοι(少年人)是个表示年幼的词,4 但毫无疑问,他是向所有正值年华之盛的人发言。我们也知道,处于那个年岁的人如此沉溺于世界虚妄的忧虑,以致他们极少顾念神的国;因为他们心志的刚锐与身体的强壮在某种意义上使他们如醉如狂。因此,使徒提醒他们真正的力量在何处,好使他们不再像往常那样凭着肉体夸口。你们刚强,他说,因为你们胜了撒但。这里的连接词应作因果解。而且,毫无疑问,那正是我们当寻求的力量,就是属灵的力量。他同时暗示,这力量惟独从基督而得,因为他提到我们藉着福音所领受的诸般恩福。他说那些仍在争战之中的人已经得胜;然而我们的处境与那些在人的旗帜下作战的人截然不同,因为对他们而言战事未卜、胜负难料;但我们在与仇敌交战之先便已是得胜者,因为我们的元首基督已一次永远地为我们胜过了全世界。

13. 我写信给你们小子们。他们需要另一番指示。使徒断定福音极其适合小子们,因为他们在福音里寻见了父。我们如今可以看出,教皇的专制何等出于魔鬼——它用威吓把各样年岁的人都从福音的教义那里赶走,而神的灵却如此殷勤地向他们众人说话。

然而,使徒在此特别提到的这些事,同时也是普遍适用的;因为我们本会完全堕入虚妄,若非我们的软弱得蒙神永恒真理的扶持。我们里面除了那藉着福音所赐的、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的能力之外,一切都是脆弱而易逝的。在我们藉着福音得着儿子名分的恩典以先,我们都如同孤儿。因此,他论到孩童所宣告的,对年长者也同样真实。但他的用意乃是要将各人最切要的应用到各人身上,好显明他们众人无一例外都需要福音的教义。o[ti 这个词有两种解释,但我所采用的意义是最好的,也更与上下文相合。

14. 我写信给你们父老。我认为这些重复是多余的;很可能是当那些不熟练的读者错误地以为他两次提到”小子们”时,便冒失地加进了另外两个分句。同时也可能是约翰自己为了加以铺陈,第二次插入了关于”少年人”的那句话(因为他补充说他们”刚强”,这是他先前未曾说过的);而是抄写者擅自补足了这个数目。5

<620215>约翰一书 2:15-17

约翰一书 2:15-17

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15. Ne diligatis roundum, neque ea quae in mundo sunt: si quis diligit mundum non est charitas Patris in eo.
16.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16. Quia quicquid est in mundo (nempe concupiscentia carnis, concupiscentia oculorum, et superbia vitae) non est ex Patre, sed ex mundo est.
17.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17. Atqui mundus transit, et concupiscentia ejus; qui autem facit voluntatem Dei manet in aeternum.

15. 不要爱世界。他先前已说过,敬虔生活的唯一准则就是爱神;但由于当我们被那对世界的虚妄之爱所占据时,便将一切心思与情感转向别处,故此这虚妄必须先从我们里面被除去,好叫神的爱能在我们里面掌权。在我们的心思被洁净以先,前面那教训纵然重复百遍也毫无果效:这就如同将水浇在一个球上;你连一滴也收集不到,因为那里没有空处可以盛水。6

所谓世界,是指与今生相关的一切,惟独不包括神的国和永生的盼望。因此,他将各样的败坏、一切罪恶的深渊都涵盖其中。世界里满是欢愉、逸乐,以及那一切令人沉迷的诱惑,使人被其掳掠,以致离弃神。 7

此外,对世界的爱之所以受到如此严厉的责备,是因为当我们看重地上之物过于一切时,就必然会忘记神、忘记自己;而当这种败坏的私欲在人心中掌权,将人牢牢缠住、使他不再思念属天的生命时,他便被一种如同禽兽般的愚昧所辖制。

人若爱世界。他借着相反之事的论证,证明若我们愿意讨神喜悦,就何等有必要抛弃对世界的爱;随后他又借着不相容之事的论证加以确认;因为凡属世界的,都与神全然相悖。我们必须记住我先前所说的,这里所提及的是一种败坏的生活方式,与神的国毫无相干,就是当人堕落到这般地步,以致他们满足于今生,对那不朽的生命所思所想不过如无知的走兽一般。那么,凡这样使自己作了属地私欲之奴仆的,就不能属乎神。

16. 肉体的私欲,或者说,就是肉体的私欲。旧译者对这节经文的处理有所不同,因为他把一句话拆成了两句。那些希腊作者的处理更好,他们把这些话连起来读:“凡世界上的事都不是从父来的”;然后把这三类私欲作为插入语引出。因为约翰为了解释,把这三项作为例子插入进来,好简要地表明那些为世界而活之人的追求与心思是什么;至于这是否是一个充分而完整的划分,则无关紧要;不过你找不到哪一个属世之人身上没有这些私欲得势的,至少总有其中一样。剩下的就是要看他所理解的每一样各是什么意思了。

第一句通常被解释为泛指一切罪恶的私欲;因为”肉体”意味着人整个败坏的本性。虽然我不愿争辩,却也不愿掩饰我赞同另一种解释。保罗在罗马书 13:14 禁止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在我看来他是这处经文最好的解释者。那么,那里的”肉体”是什么?就是身体以及一切属于身体的东西。那么,肉体的私欲或欲望又是什么呢?岂不是当属世之人贪图安逸奢华的生活,一味只顾自己的利益吗?从西塞罗(Cicero)等人那里可以熟知伊壁鸠鲁(Epicurus)所作的三重区分;因为他对私欲作了这样的划分:他将有些私欲归为自然且必需的,有些归为自然却非必需的,还有些既非自然也非必需的。但约翰深知人心的紊乱失序(ἀταξία,阿塔克西亚),毫不迟疑地谴责肉体的私欲,因为它总是无节制地泛滥而出,从不守任何应有的中道。此后他又逐步论及更粗鄙的罪恶。

肉体的私欲(The lust of the eyes,眼目的情欲)。我认为,他既指淫邪的目光,也指那沉溺于浮华与虚空荣耀的虚荣。

最后是骄傲或狂妄;与之相连的有野心、自夸、藐视他人、盲目的自爱、刚愎的自负。

整段的要旨是:世界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当我们的心败坏时,我们的私欲或欲望便被它掳去,如同脱缰的野兽一般;以致各样的私欲——它们全都与神为敌——就在我们里面掌权。希腊文 βὶος 一词译作”生命”(vita),意指生活的方式或样式。

17. 这世界正在过去。既然世上一切都是转瞬即逝、仿佛只存留片刻的,他便由此断定:那些指望从世界中寻得幸福的人,是为自己作了何等可悲可怜的筹划,尤其是当神呼召我们进入永生那说不出的荣耀之时;这就好像他说:“神向他儿女所应许的真幸福乃是永恒的;那么,我们若被这世界缠住,便是何等可耻的事,因为它连同它一切的好处都要转眼消逝。”我在这里把私欲一词用作借代,指人所渴慕、所贪求的,或指那攫住人心之所欲的。其意思是:世上最宝贵、被视为尤其可羡慕的,也不过是一个虚幻的魅影。

他说那遵行神旨意的人要永远长存,就是永远蒙福的意思,他是指那些寻求神的人必永远蒙福。倘若有人反对说,没有人能行神所吩咐的,明显的回答是:这里所说的并非完全地遵守律法,而是信心的顺服,这顺服虽然不完全,却仍蒙神悦纳。神的旨意首先在律法中向我们显明;但因无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就不能指望从律法得着任何福乐。然而基督前来搭救那绝望的人,赐下新的帮助;祂不仅以祂的圣灵重生我们,使我们能顺服神,更使我们那尽力而为的努力,无论何等微小,都能得着完全之义的称许。

<620218>约翰一书 2:18-19

1 JOHN 2:18-19

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18. Filioli, novissima hora est; et sicut audistis quod Antichristus venturus sit, etiam nunc Antichristi multi coeperunt esse: unde scimus esse novissimam horam.
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19. Ex nobis egressi sunt, sed non erant ex nobis; nam si fuissent ex nobis, permansissent utique nobiscum; sed ut manifesti fierent quod non erant omnes ex nobis.

18. 这是末时,或末后的时候。他坚固信徒,使他们不因那些可能扰乱他们的绊脚石而动摇。此时已有许多派别兴起,撕裂了信仰的合一,在众教会中引起混乱。但使徒不仅坚固信徒,免得他们跌倒,反而将这一切引向相反的目的;因为他提醒他们,末时已经来到,故此他劝勉他们要更加警醒,仿佛说:“既有各样的谬误兴起,你们就当被唤醒,而非被淹没;因为我们理当由此断定,基督离得不远了;那么,让我们专心仰望他,免得他忽然临到我们。”照样,我们今日也当如此安慰自己,凭信心看见基督将近的降临,正当撒但为了搅扰教会而制造混乱之时,因为这些都是末时的兆头。

但自约翰去世以来已过了这么多世代,似乎证明这预言并不真实:对此我的回答是,使徒按照圣经通用的表达方式,向信徒宣告,如今万事俱备,只等基督为救赎世界而显现。然而,他并未定下具体时间,所以他既没有用虚妄的盼望去引诱那一世代的人,也无意在将来截断教会的历程,以及教会至今仍存留于世所经历的许多世代更替。诚然,若我们思想神国度的永恒,如此漫长的时光在我们看来也不过是一瞬间。我们必须明白使徒的用意,就是他称之为末时的那段时期,在其间万事都将成就,以致除了基督最后的显现之外,别无所留。

正如你们听见敌基督将要来。他所说的,仿佛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由此我们可以断定,信徒从起初就已受教并被警告,要留意教会将来会有的混乱,好叫他们谨慎持守自己所承认的信仰,也教导后世要尽守望之责。因为神的旨意乃是要他的教会如此受试炼,免得有人明知故犯地受骗,也叫无知之人无可推诿。然而我们却看见,几乎全世界都被可悲地欺骗了,仿佛从未有一句话提及敌基督一般。

再者,在教皇制度之下,没有什么比敌基督将来的降临更为人熟知、更常被谈论的了;然而他们却如此愚昧,竟看不出敌基督的暴政正施行在他们自己身上。事实上,他们的处境与犹太人如出一辙;因为犹太人虽然持守有关弥赛亚的应许,却比从未听过基督之名的人离基督更远;因为他们为自己臆造出来的那位虚构的弥赛亚,把他们全然引离神的儿子;即使有人从律法和先知书向他们指明基督,也只是徒然枉费气力。众教皇臆造出一位敌基督,说他要在三年半之内苦害教会。神的灵用来标明敌基督的一切记号,都清清楚楚地显在教皇身上;然而那”三年半的敌基督”却牢牢钳制住愚昧的教皇党人,使他们看却看不见。因此,让我们记住:敌基督不仅已由神的灵所预告,而且用以辨认他的记号也已一并指明了。

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出来了。这句话看似是以纠正的方式补充的,仿佛他们错以为敌基督会是某一个单一的王国;但事实并非如此。那些认为敌基督只是某一个人的人,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保罗在提到将来的背道时,清楚地表明它会是某个团体或王国。(帖撒罗尼迦后书 2:3)他先预言有一种背道要遍及整个教会,成为普世性的恶;然后他把这背道之首立为基督的敌对者,此人要坐在神的殿中,为自己僭称神性与神圣的尊荣。除非我们甘愿故意犯错,否则我们大可从保罗的描述中认出敌基督。那段经文我已经解释过了;如今顺带提及也就够了。

但这段话怎能与约翰的话相合呢?约翰说那时已经有了许多敌基督。对此我要回答:约翰的意思不过是说,某些特定的异端派别已经兴起,它们是将来那敌基督的先兆;因为克林妥(Cerinthus)、巴西理德(Basilides)、马吉安(Marcion)、瓦伦提努(Valentinus)、以便尼(Ebion)、亚流(Arrius)以及其他人,都是那国度的成员——就是魔鬼后来兴起、与基督为敌的那国度。严格说来,敌基督那时尚未出现;但那不法的隐意已经暗中运作。然而约翰使用这个名称,为要有效地激励敬虔之人存着儆醒与关切,去抵挡各样的欺骗。

但如果神的灵在那时——当信徒仅仅在远处看见仇敌来临的征兆时——就已命令他们坚守岗位,那么如今就更不是沉睡之时了;因为敌基督如今正以其残酷压迫的暴政辖制着教会,公然羞辱基督。

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他在此预先回应另一个反对意见,即教会似乎孕育了这些祸患,并一度将它们养在自己怀中。因为确实如此:当我们中间有人自称持守真信仰却背道离去时,比起千万外人合谋攻击我们,更能扰乱那些软弱之人的心。于是他承认这些人曾从教会的怀中出去,却否认他们从来属于教会。而消除这一反对意见的方法,就是说:教会始终暴露于这一祸患之下,以致不得不容忍许多假冒为善之人,他们实际上并不认识基督,尽管口头上何等宣认祂的名。

他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意思是他们先前曾在教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被算在敬虔之人的数目之中。然而他否认他们是属乎我们的,虽然他们曾冒用信徒之名,正如糠秕虽与麦子同在一个场上,却仍不能被当作麦子。

因为他们若是属我们的。他明白地宣告,那些离弃真道的人从来就不是教会的成员。毫无疑问,神在其下保守自己子民的印记,正如保罗所说,仍然稳固(提摩太后书 2:19)。但这里出现一个难题,因为许多看似已经归信基督的人,往往会离弃真道。对此我的回答是:宣认福音的人有三种:有些人假装虔诚,内心却被恶劣的良心所责备;另一些人的伪善更具欺骗性,他们不仅设法在人面前掩饰自己,甚至连自己的眼睛也被蒙蔽,以致在自己看来仿佛在正确地敬拜神;第三种人则拥有信心那活生生的根,心中牢牢固定着他们自己蒙收养的凭据。前两种人毫无稳固可言;约翰所说的乃是第三种人,就是当他说他们不可能与教会分离时——因为神的灵刻在他们心上的印记无法被抹去;那已经扎根的不朽坏的种子,无法被拔出或毁灭。

他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人的坚忍,而是神的坚忍,因为神的拣选必然确立。因此,他宣告:凡神的呼召在何处生效,那里就必有确定的坚忍到底——这话绝非没有根据。总之,他的意思是:那些堕落离弃的人从未曾真正被基督的知识所浸透,而只是对它有过一种轻浅、转瞬即逝的尝味而已。

叫他们显明出来。他表明,试炼对教会而言是有益且必要的。由此反过来也可推知,并没有正当的理由为之惊惶。既然教会好比一处禾场,糠秕就必须被扬去,好叫纯净的麦子得以存留。这正是神所做的:当他把假冒为善之人从教会中赶出去时,他便洁净了教会,除去其中的渣滓与污秽。

<620220>约翰一书 2:20-23

1 JOHN 2:20-23

20.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识)。20. Et vos unctionem habetis a Sancto, et novistis omnia.
21.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21. Non scripsi vobis, quia non noveritis veritatem; sed quia novistis eam, et quia omne mendacium ex veritate non est.
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么?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22. Quis est mendax, nisi qui negat Jesum esse Christum? Hie est antichristus, qui negat Patrem et Filium.
23.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 Omnis qui negat Filium, neque Patrem habet.

20. 但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 使徒谦和地为自己如此恳切地警戒他们而致歉,免得他们以为自己受了间接的责备,仿佛他们粗鲁无知、不明白那些本应熟知之事。所以保罗承认罗马人有智慧,能够胜任劝勉他人。他同时也表明,他们仍需要被提醒,好叫他们能正确地尽本分。(罗马书 15:14, 15)然而,使徒们如此说,并非为了奉承他们;他们乃是如此明智地防范,免得他们的教义被任何人弃绝,因为他们所宣讲的,不单对无知的人合宜有益,对那些在主的学校里受过良好教导的人也是如此。

经验告诉我们,人的耳朵是何等挑剔。这种挑剔本不该出现在敬虔之人身上;然而,一位忠信而智慧的教师仍应留意,不遗漏任何能使众人愿意聆听的方法。而且可以确定的是,当我们认为说话之人在贬低主所赐给我们的知识时,我们便会以较少的专注和敬重去领受他所说的话。使徒借着这样的称许,同时也激励了他的读者,因为那些领受了知识恩赐的人,若不在长进上胜过别人,就更是无可推诿了。

事情的实情是这样:使徒并非把他们当作无知、只懂得知识最初阶段的人来教导,而是提醒他们那些已经知道的事,同时也劝勉他们把圣灵的火花挑旺起来,使那充足的光辉能在他们里面照耀出来。他在接下来的话中解释了自己的意思,否认自己写信给他们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真理,而是因为他们已在真理上受了良好的教导;因为他们若是全然无知、初入门径的人,就不能领会他的教义了。

那么,当他说他们知道一切时,这话不可作最宽泛的理解,而应限定在这里所论述的主题上。但当他说他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时,他无疑是在暗指古时的预表。膏抹祭司的油乃是从圣所取得的;但以理也提到基督的降临,作为膏抹至圣者的合宜时候。(但以理书 9:24)因为他被父膏抹,为要从他自己的丰盛里,将丰富多样的恩泽浇灌在我们身上。由此可见,人得着真智慧,不是凭自己心思的敏锐,而是靠圣灵的光照;再者,我们惟有藉着基督才得以有分于圣灵,因他是真正的圣所,是我们独一的大祭司。8

21. 凡谎言都不是从真理出来的。 他承认他们有一种判断力,藉此能够分辨真理与谎言;因为这里所讲的并不是那种逻辑命题,说谎言有别于真理(如学院中所教导的那种普遍规则);而是把所说的应用到实际有益之处;仿佛他是说,他们不但持守真理,更是如此坚固地抵挡不敬虔之人的诡诈与谬妄,以致他们能明智地防备自己。此外,他所论的并非这一种或那一种谎言;乃是说,无论撒但设下何等诡计,或以何种方式攻击他们,他们都能轻易分辨光明与黑暗,因为他们有圣灵为向导。

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他并非断言唯有那些否认神的儿子曾在肉身中显现的人才是说谎的,免得有人在解开这个结时过度地折磨自己;他乃是说,这些人超乎众人之上,仿佛在说:若这不算为谎言,就再没有别的可称为谎言了;正如我们平常惯于说的:“若对神和对人的背信弃义都不算是罪,那还有什么可称为罪呢?” 9

他先前泛论假先知,如今便应用到自己所处时代的情形;因为他如同用手指指出那些扰乱教会的人。我欣然认同古代教父的看法,他们认为这里所指的是塞林妥(Cerinthus)与迦波克拉底(Carpocrates)。但对基督的否认所涉范围要广泛得多;因为仅在口头上承认耶稣是基督还不够,除非人所承认的基督,正是父在福音中向我们所显明的那一位。我方才所提的那两人虽把”基督”的名号给了神的儿子,却臆想他不过是人而已。此后又有人步其后尘,如亚流(Arius),他虽以”神”的名号来装点基督,却剥夺了他永恒的神性。马吉安(Marcion)则梦想他不过是一个幻影。撒伯流(Sabellius)臆想他与父毫无分别。这一切人都否认了神的儿子;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人真正承认那真正的基督;相反,他们竭尽所能地掺杂搀假,歪曲有关他的真理,为自己虚构出一个偶像来取代基督。随后又冒出了伯拉纠(Pelagius),他固然没有就基督的本质挑起争论,也承认他是真正的人、真正的神;然而他却把几乎一切本属于基督的尊荣转移到了我们身上。当基督的恩典与大能被弃置一旁时,这实在等于把基督化为乌有。

因此,如今的教皇党人,把自由意志立起来与圣灵的恩典相对抗,将他们的义与救恩的一部分归给行为的功德,为自己臆造出无数的中保,藉着这些中保使神向他们施恩,他们便有了某种虚构的基督,我不知那是什么;而在基督里闪耀出来的、神那活泼真实的形象,他们却用自己邪恶的臆想加以毁损;他们贬低祂的大能,颠覆并曲解祂的职分。

如今我们看见,凡把那些独属基督的事物从祂身上夺去的,就是否认了基督。基督既是律法与福音的总归,又将一切智慧知识的宝藏都藏在自己里面,所以祂也成了众异端瞄准并射箭的靶子。因此,使徒断定那些抵挡基督的人为首要的骗子,绝非没有道理,因为在基督里,那完全的真理已向我们彰显出来。

他就是敌基督。他在此所说的,并非那要坐在神殿中、背道的魁首;而是把所有那些企图推翻基督的人,都归入那不敬虔的一党。为要凸显他们的罪,他断言:他们所否认的,不单是子,也同样是父;仿佛他说:“他们再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了,因为他们完全弃绝了神。”这一点他随后又加以证实,补上了这个理由:父与子是不能分开的。

这是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理当被列入我们信仰的首要公理之中。是的,当我们承认独一真神之后,就必须加上这第二条:这位神不是别的,正是那在基督里被显明出来的神。使徒在此并非专门论及本质的合一(unity of essence)。诚然,可以确定的是,子不能与父分离,因为他与父同质(ὁμοούσιος,同本质);但这里所讲的乃是另一件事,即那不可见的父,唯独在他的子里启示了自己。因此,子被称为父的形像(希伯来书 1:3),因为他为我们阐明并彰显了关于父一切当知道的事。因为神赤裸的威严,会因其无量的光辉永远使我们目眩;所以我们必须仰望基督。这就是来到那光那里——那本来被正当地称为不可接近之光。

我再说一次,这里并不是在专门讨论基督与父神所共有的那永恒本质。诚然,这段经文足以充分证明这一点;但约翰是要引我们进入信心这实践的一面,就是:既然神只在基督里将自己赐给我们享用,那么在别处寻求神便是徒然;或者(若有人偏好更清楚的说法)既然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基督里,那么离了基督就没有神。由此可见,土耳其人、犹太人以及那些与他们相似的人,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偶像,而非真神。因为无论他们用怎样的尊称去尊崇他们所敬拜的神,既然他们弃绝了那位——离了祂人就不能到神面前、并且神实在是在祂里面向我们显明了自己的——那位,他们所拥有的岂不只是某个受造之物或自己臆造之物么?那些离了基督而对神圣之事高谈玄想的人,尽可随心所欲地陶醉于自己的思辨;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所做的不过是狂言呓语,因为正如保罗所说,他们没有持定元首。(歌罗西书 2:19)由此显而易见可以断定,认识基督是何等必要。

许多抄本作相反的句子:“认子的人”云云。但因我认为这是某位抄写者的旁注窜入了正文,我便毫不犹豫地将它略去了。10 不过,若认可这句的插入,其意思便是:除非在子里承认父,否则便没有对神的正确承认。

倘若有人反对说,古时许多人虽不认识基督,却对神有正确的认识:我承认对基督的认识并非一向如此明确地被启示出来,然而,我坚持这一点始终为真——正如太阳的光藉着它的光线临到我们,照样,对神的认识也是藉着基督传达给我们的。

<620224>约翰一书 2:24-29

1 JOHN 2:24-29

24.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24. Ergo quod audistis ab initio, in vobis maneat: si in vobis manserit quod ab initio audistis, et vos in Patre et Filio manebitis.
25.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25. Atque haec est promissio, quam ipse nobis promisit, nempe vitae eternae (vel, quam nobis pollicitus est vitam eternam.)
26.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著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26. Haec scripsi vobis de iis qui seducunt vos.
27.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7. Et unctio quam accepistis ab eo, in vobis manet; neque opus habetis ut quis vos doceat; sed quemadmodum unctio docet vos de omnibus, et veritas est, et non est mendacium; et quemadmodum docuit vos, manete in eo (vel, in ea.)
28.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28. Et nunc filioli, manete in eo, ut quum apparuerit, habeamus fiduciam, neque pudefiamus ab ejus praesentia.
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29. Si nostis quod justus sit, cognoscite quod quisquis facit justitiam ex eo genitus est.

24. 所以,务要将那……常存在你们心里。他在前面的教义之后附加了一段劝勉;为使这劝勉更有分量,他指出他们顺服所要得着的果子。于是他劝勉他们要在信仰上恒心持守,好叫他们把所学过的牢牢存记在心。

但当他说从起初时,他并不是说单凭古老本身就足以证明某教义为真;而是既然他已经表明他们从前所领受的乃是纯正的基督福音,他便得出结论说,他们理当继续持守其中。这一次序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倘若我们只是不愿离弃自己曾经接受的教义——无论那教义如何——这就不是坚忍,而是刚愎的固执。因此,我们必须运用分辨,好使我们信仰的根据从神的话语中显明出来;然后,坚定不移的坚忍才随之而来。

教皇党人夸口自己有”起初的传承”,因为他们从孩提时代就浸染于自己的迷信之中。他们以此为借口,容许自己顽梗地拒绝那明明白白的真理。这样的悖谬向我们表明,我们总当从真理的确定性开始。

论到你们所听见的。这里说到持守到底的果效:神的真理若存在人里面,这人就住在神里面。由此我们得知,在关乎信仰的每一样真理中我们当寻求的是什么。因此,那使自己长进、以致全然依附于神的人,才是最有长进的。但那心里若没有借着圣子而有父居住的人,无论他拥有何等的知识,都是全然虚空、毫无内容的。此外,这乃是对纯正教义至高的称许:它使我们与神联合,并且凡关乎真正享受神的一切,都在其中寻见。

最后,他提醒我们,神住在我们里面才是真正的福乐。他所用的话有双重含义,也可译作:「这就是他所应许给我们的应许,就是永生。」11 无论采用哪一种译法,意思都是一样的。这里所讲的要旨是:我们唯有把撒在我们心里的生命之种一直培育到底,才能存活。约翰再三强调这一点:不但蒙福生命的开端在于认识基督,其完满也在于认识基督。这一点无论怎样反复申明都不为过,因为众所周知,人之所以败亡,向来是因为他们不以基督为满足,反倒心怀妄想,要越出福音这简朴的教义去游荡。

26.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徒再次为自己向那些本已充分具备知识与判断力的人发出劝勉而致歉。但他这样做,是要他们寻求圣灵的引导,免得他的劝勉归于徒然;仿佛他说:“我固然尽了我的本分,但仍必须有神的灵在凡事上引导你们;因为除非祂在你们里面说话,否则我用声音敲击你们的耳朵,或不如说敲击空气,都将是枉然。”

当我们听见他写下关于诱惑者的话时,就当常常记住:一个良善而殷勤的牧者,其职责不仅是聚集羊群,也要驱逐豺狼;因为若我们对撒但的欺骗视而不见,纯正地传扬福音又有何益?所以,除非一个人殷勤地在发现诱惑者散布错谬之处将其驱除,否则无人能忠心地教导教会。至于他所说的那从领受的恩膏,我认为是指基督。

27. 你们也不需要人教训你们。正如我先前所说,倘若约翰意在表明教导毫无用处,那他的用意就实在令人费解了。他并非将如此多的智慧归给他们,以致否认他们乃是基督的门生。他所指的仅仅是:他们绝非愚昧无知到需要将某些仿佛陌生的事物教给他们的地步,也表明他所摆在他们面前的,无非是神的灵原本就能亲自向他们提示的。因此,那些狂热之徒抓住这段经文,妄图将外在职事的运用逐出教会,实在荒谬。他说,信徒既受圣灵教导,就已明白他所传给他们的,故此他们无需再学那些于他们仍属陌生的事。他说这话,是要为自己的教义添增权柄,因为各人在心里都对这教义表示认同,仿佛是被神的指头刻在其上的。然而,既然各人是按自己信心的程度而有认识,而信心在某些人身上微小,在另一些人身上较为坚强,且在无一人身上是完全的,由此便可推知:无一人的认识达到毫无长进余地的地步。

关于这个教义,还有另一层可加以运用之处——就是当人真正明白了自己所需的是什么时,我们仍要警醒并激励他们,好叫他们更得坚固。因为约翰所说他们凡事都受了圣灵的教导,不可笼统地理解,而应限定于本段所包含的内容。简而言之,他别无他意,惟要坚固他们的信心,同时把他们召回到圣灵的察验之下;惟有圣灵是教义唯一合宜的纠正者与认可者,是祂将教义印在我们心上,使我们能确知这是神在说话。因为信心既当仰望神,惟有祂能为自己作见证,从而使我们心里确信:我们耳中所领受的乃是出于祂。

这也正是这些话的意思:正如这恩膏教训你们一切的事,并且是真的;就是说,圣灵好比一个印记,藉此神的真理向你们得着印证。当他补充不是假的时,他指出了圣灵的另一项职分,即他赐给我们判断与辨别的能力,免得我们被谎言欺骗,免得我们迟疑困惑,免得我们像面对可疑之事那样摇摆不定。

正如恩膏所教训你们的,你们要住在他里面,或作,住在他里面。他先前已说,圣灵住在他们里面;如今他劝勉他们要住在圣灵所作的启示中,并指明那启示是什么:他说,“你们要住在基督里,正如圣灵所教训你们的。”我知道通常有另一种解释,“你们要住在其中”,即住在那恩膏中。但由于紧接着的重复语只能指向基督,而非别的,我毫不怀疑他在此处所说的也是基督;上下文也要求如此。因为使徒在这一点上着墨甚多,即信徒当持守对基督真实的认识,并且他们不当藉着任何别的道路去到神那里。

他同时表明,神的儿女被圣灵光照,别无其他目的,乃是要叫他们认识基督。只要他们不偏离基督,他就应许他们必得着坚忍的果子,就是那份确信,以致在基督面前不至羞愧。因为信心并非对基督一种赤裸而冷淡的领会,乃是对他大能一种鲜活而真实的感知,这感知生出确信。诚然,信心既天天被这许多波涛颠簸,若不仰望基督的降临,倚靠他的大能,使良心得着安宁,就无法站立得住。而当他说这确信能坦然承受基督的同在时,确信的性质便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因为那些安然纵情于自己罪恶中的人,就如同以背向神;他们除了忘却神以外,别无他法得着平安。这就是肉体的安逸,它麻木了人心,以致他们转离神,既不畏惧罪,也不惧怕死;与此同时,他们却躲避基督的审判台。然而敬虔的确信却喜爱仰望神。因此,敬虔之人平静地等候基督,并不惧怕他的降临。

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他再次转入劝勉,因此在整卷书信中不断将劝勉与教义交织在一起;但他借着许多论证证明,信心必然与圣洁纯全的生命相连。第一个论证是:我们在灵里乃是照着基督的样式被生出来的;由此可知,除非一个人活得公义,否则他就不是从基督生的。同时,当他说凡从他生的都行义时,究竟他指的是基督还是神,这一点并不确定。诚然,圣经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即我们是在基督里从神生的;但另一种说法也并无不妥,即那些被他的灵所更新的人,是从基督生的。12

  1. “在我看来,使徒应当被理解为在谈论普天下所有相信的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多德里奇(Doddridge)——编者 

  2. 此观点正确无误,从这些话语中即可明显看出:“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他称之为“旧”,是因为他们从“起初”便领受了这道,即从福音的起初。而“新”所指的,无非是加尔文所言的那样,即这道至今仍然有效,仿佛它总是常新的。——编者注 

  3. 字面意思是:“在他里面没有绊脚石”;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使他跌倒或绊倒的事物。他不像下一节所提到的那人,那人“在黑暗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这句话似乎取自 <19B9165>诗篇 119:165,唯一的区别是那里作“他们里面”,而非“他里面”。在《七十士译本》(Sept.) 中没有介词,但希伯来文用了介词“在……里”;而 ἐν(en)在新约中有时也有这个意思。参看歌罗西书 1:23;帖撒罗尼迦前书 4:7。——编者注 

  4. 指小词尾常表达亲昵之情;因此 νεανίσκοι(少年人)可恰当地译为“亲爱的青年”或“亲爱的年轻人”;同样,第一节中的 τεκνία mou 也可译为“我亲爱的孩子们”。——编者 

  5. 没有任何异文足以支持”此处有窜入之说”的假设。格里斯巴赫(Griesbach)认为唯一可能成立的读法,是第 13 节末尾以 έγραψα(我已写)代替 γράφω(我写)。若采纳此读法,则这三类人被两次提及,且次序井然。有人反对说,第 12 节的 τεκνία(小子)在第 13 节成了 παιδία(孩子),这一异议并不成立;因为在第 18 节,他以后者与前者同义,泛指一切基督徒;而在此处,与”父老”和”少年人”相连,它们必指年岁上或福音信仰上尚且年幼之人。此番重复乃为强调之故。——编者注 

  6. 许多人认为,如麦克奈特(Macknight)和司各特(Scott)所主张的,前面三节经文与此节相连——即关于小子、父老和少年人所陈述的种种,是为强化这一劝勉而提出的理由:“不要爱世界”等等。这无疑是对本段最好的理解。——编者注。 

  7. 这里有样东西: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事物。世界,如此与其中之物区分开来,按照麦克奈特(Macknight)的说法,是指恶人与不信之人,即世上的人,正如我们的救主所说,“世界”——就是那不信的犹太人——“恨你们”(约翰福音 15:19)。照这个看法,第17节的对照就显得非常合宜:“世界(世上那些不敬虔的人)要过去,其上的私欲(他们的私欲)也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另有人认为,此处所指的是世界的福分,即维持人生命所必需的美善之物,这些东西虽可正当地使用,却不可贪爱。若照此解,“在世界上”就必须有另一种含义——这在圣经中并不罕见——它必是指在目前事物的境况之中。但最为一贯的看法是第一种,即自始至终把“世界”理解为世上不敬虔的人。在他们中间盛行的,正是此处所提到的那些私欲——肉体的享乐、贪婪与野心,这三位神明辖制并统治着人类。——编者。 

  8. “从那圣者,”有人说是从父,有人说是从子,还有人说是从圣灵。将本节与第 27、28 节相比较,我们有理由断定,这位“圣者”乃是基督,就是那位应许赐下圣灵来教导他子民的。恩膏,或说那膏抹,乃是圣灵藉以教导真理的作为。——编者注。 

  9. 按照对这段经文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翻译:“除了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人以外,谁是说谎话的呢?”——编者注。 

  10. 这些话见于大多数抄本、大多数译本以及许多教父的著作中。此外,它们与使徒惯用的文体完全吻合,因为他惯常的做法是从正反两面陈述事情,反之亦然。尤其可参见第 5 章第 12 节。——编者按。 

  11. 这一句(也就是我们所采用的译法)无疑是最好的读法。“应许”用的是借代手法,指所应许之物:“这就是他向我们所应许的,就是永生。”“永生”与“which(这)”是同位关系。——编者注 

  12. 约翰的文风有个特点,就是常常仿佛突兀地从子转到父,又从父转到子;而且其先行词往往不是紧接其前的那个词,而是相隔一段距离的某个词:我们借着句子所含的内容便能察知这一点,正如本处的情形;重生从不归于上一节所提到的子,而是归于父或圣灵。因此我们必须断定,这里所说的、与子一同在第22节被提及的那位义者,乃是父。除第23节仅是对前一节的解释外,中间几节都适用于子,所以这一节似乎是指父而言,这与圣经中常见的一种行文方式相合。——编者 

Published 2026-07-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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