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d erat ab initio, quod audivimus, quod vidimus oculis nostris, quod intuiti sumus, quod manus nostrae contrectaverunt, de Sermone vitae;1、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Et vita manifesta est, et vidimus et testamur et annuntiamus vobis vitam aeternam, quae erat apud Patrem, et manifesta est nobis.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使徒首先表明,生命已在基督里向我们彰显;这是无与伦比的恩赐,应当以奇妙的渴慕与爱激发我们所有的心力。诚然,他只用了几句简朴的话说明生命已被显现;但若我们思想死亡是何等悲惨可怖的状态,又思想不朽之国度与荣耀是何等崇高,便会觉察,这里有某种超越一切语言所能表达的宏伟之事。
使徒的意图,是将上帝借着自己的儿子赐给我们的巨大恩赐——是的,那唯一真正的至高幸福——摆在我们面前,使我们的心思飞升;然而由于这事之重大,要求真理必须确实有据,这正是此处大力强调的。因为这些话——”我们所见的、我们所听见的、我们所注目的”——是为了坚固我们对福音的信心。他如此反复保证,并非没有缘故;因为我们的救恩系于福音,其确实性至关重要;而信仰之艰难,我们每人都从自身经历中深知。信仰并非轻率形成某种意见,或仅仅赞同所说的话,而是坚定不移的确信,使我们敢于订明真理已完全得证。这便是使徒将如此多的事堆叠在一起以确证福音的原因。
从起初原有的 此段文字突兀而繁复,为使文义更加清晰,可将文字如此排列:”我们向你们宣告生命之道,这道从起初就有,并借各种方式真实地向我们见证,生命已在他里面显现”;或者,若你喜欢,也可如此表达其含义:”我们向你们所宣告有关生命之道的,从起初就有,并公开显示给我们,生命已在他里面显现。”但”从起初原有的”这些话,无疑是指基督的神性;因为显现于肉身中的上帝并非从起初就有;但那永远是生命、是上帝永恒之道的他,在时期满足时以人的身份显现。其次,后面论到”亲眼看见、亲手摸过”,则指他的人性。但两种本性既构成一个位格,基督既为一,因他从父而出,为要承受我们的肉身,使徒便有理由宣告他是同一位,曾是不可见的,后来成为可见。
以此可驳斥塞尔维特(Servetus)那无稽的诡辩——他称神性的本质与肉身合而为一,道因此化为肉身,因为赐生命之道在肉身中被看见了。
因此,我们当记住,这里所宣告的是福音的这一教义:那在肉身中真实证明自己是上帝之子、并被认知为上帝之子的,向来都是上帝不可见的道;因为他在此并非指世界的起初,而是追溯至更高的源头。
我们所听见的,我们所看见的 这并非关于一般流言的耳闻——那种耳闻通常不被看重——约翰的意思是,他从他的主那里忠实地听受了那些他所传讲的事,因此他所引述的并非出于轻率草率。而且,凡不曾做上帝之子的门徒、不曾在他的学校中受过正确训练的人,都不配作教会的教师,因为唯有他的权威应当居于主导地位。
他说亲眼看见,这并非赘余,而是为了加强语气而更充分的表达;他甚至不满足于单单看见,还加上了”亲手摸过的”。用这些话,他说明他所传的,无不是真实向他彰显的。
然而,人或许认为感官的见证在这件事上作用甚微,因为基督的大能并非眼所能见、手所能触。对此我回答,这里所说的与约翰福音第一章所说的如出一辙:”我们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因为他被认识为上帝之子,并非凭着他身体外在的形貌,而是因他显出了神圣能力的卓越证明,使父的威严如在生动清晰的形象中闪耀。由于这些话用复数,且所论之事同样适用于所有使徒,我倾向于将他们都包括在内,尤其因为所讨论的是见证的权威。
然而,塞尔维特(Servetus)的恶意(如我前面所说)既无稽也无耻,他援引这些话来证明上帝之道变为可见而可触摸;这样便不虔诚地摧毁或混淆了基督的双重本性。这不过是虚构的谬论。他将基督的人性神化,从而完全取消了他人性的真实;同时又否认基督被称为上帝之子有任何别的理由,仅仅因他被母亲借圣灵的能力所怀,并取消了他在上帝里面自有的存有。由此推论,他既非上帝也非人,虽然他似乎将两者混为一团。既然使徒的意思对我们来说是明确的,我们就不必在这种无行之人身上多费工夫。
生命之道 这里所有格用作形容词,即”赋予生命的”或”生命之”;因为在他里面有生命,正如约翰福音第一章所说。与此同时,这一称号属于上帝之子有两重理由:一是他将生命注入所有受造物,二是他如今为我们恢复那被亚当之罪所灭绝而丧失的生命。此外,”道”这个词可作两种解释:或指基督本身,或指福音的教义,因为救恩也借此而来。但由于其本质是基督,并且其所包含的不外是:那向来与父同在的,终于向人类显现,所以第一种解释在我看来更为简明正当。而且从福音中更充分地可见,居于上帝之中的智慧被称为”道”。
2 因为生命已经显现 这里的连词有解释的功能,仿佛他说:”我们见证赋予生命的道,因为生命已被显现。”同时,其含义可能有双重:一是身为生命与生命之源的基督已被显现,二是生命在基督里已被公开提供给我们。后者必然从前者引出。然而就含义而言,两者相别,犹如原因与结果。当他重复说“我们……宣告……永远的生命”时,我毫无疑问他是在讲结果,即他宣告在基督里已为我们获得了生命。
我们由此得知:当基督被传讲给我们时,天国便向我们开启,使我们从死里被升起,得以活在上帝的生命中。
原与父同在 这不仅从世界被造之时算起,更是从永恒就有的;因为他永远是上帝,是生命之源;赐生命的能力与功能为他永恒的智慧所拥有;但他在世界被造之前并未实际施行,从上帝开始显明这道之时起,先前隐藏的那能力便扩散到所有受造物之中。此前已有某种显现;使徒所着眼的是另一件事,即生命终于在基督里得到了显现,因为他在我们的肉身中完成了救赎之工。因为,虽然旧约时代的圣徒也是同一生命的同伴与参与者,但我们知道他们被关在有待启示的盼望之下。他们必须从基督的死与复活中寻求生命;但这事不仅在时间上远离他们的眼目,甚至对他们的心思也是隐藏的。他们便依赖启示的盼望,那盼望终于在适时降临。他们无法获得生命,除非生命以某种方式向他们显现;但我们与他们的差别在于:他们所寻求的,是那模糊预表给他们、隐约应许的那位,而我们则仿佛已亲手握住了他。
但使徒的意图是要排除那种”新奇”的感觉——那种感觉可能减损福音的尊贵;因此他说,生命并非今日才开始存在,尽管它不久前才显现,因为它向来与父同在。
Quod vidimus et audivimus, annuntiamus vobis, ut et vos societatem habeatis nobiscum, et societas nostra sit cum Patre et cure filio ejus Jesu Christo.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Et hæc scribimus vobis, ut gaudium vestrum sit completum.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Et haec est promissio quam annuntiamus, quod Deus lux est, et tenebrae in eo non sunt ullae.5、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Si dixerimus quod societatem habemus cum eo, et in tenebris ambulamus, mentimur, et veritatem non facimus.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Si autem in luce ambulamus, sicut ipse in luce est, societatem habemus inter nos mutuam, et sanguis Jesu Christi filii ejus emundat nos ab omni peccato.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3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 他第三次重复”看见”与”听见”这两个词,使他的教义在真实的确定性上无可指摘。还应特别留意,基督所拣选的福音传报者,是那些足以忠实见证他们所要宣告一切事的人。他也为自己的内心感受作证,说他写作的动机别无其他,只是要邀请收信人参与一份无可估量的恩赐。由此可见他对他们救恩的关怀之深;这大大有助于使他们相信;因为若我们拒绝听从那位愿意将他所获得之幸福的一部分传递给我们的人,我们就必定是极度忘恩负义的。
他也陈明从福音所得到的果效,即我们借此与上帝、与其子基督联合——在基督里可找到至高的善。他必须加上这第二部分,不仅是为了将福音的教义表现为珍贵可爱,也是为了说明他盼望他们成为他同伴的目的,别无其他,只是要引导他们到上帝那里,使他们在他里面都成为一体。因为不信者之间也有彼此联合,但那是没有上帝的,是为了使他们自己越来越与上帝疏离,而这是一切罪恶中最极端的。确实,如前所述,我们唯一真正的幸福,就是蒙上帝收纳,使我们在基督里真实地与他联合;约翰在其福音书第十七章中谈及此事。
简言之,约翰宣告:正如使徒们被基督收纳为兄弟,合为一体,同归于上帝,他与其他同伴所作的也是如此;虽人数众多,他们却都成为这圣洁而有福之联合的参与者。
4 使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以”满足的喜乐”,他更清楚地表达了我们借福音所获得的完全与完满的幸福;同时他提醒信徒,他们应当将一切的感情系于何处。那句话确实是真的:
“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马太福音 6:21)
因此,凡真正体会与上帝相交是什么的人,仅此便已满足,不再焦渴于其他事物。
“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诗篇 16:5-6)
保罗也同样宣告,与基督相比,万事都是粪土。(腓立比书 3:8)因此,凡以与上帝相交为幸福、单单以此为满足,并将其置于全世界之上,甘愿为此舍弃一切的人,才真是在福音中有所长进。
5 这是我们……所报给你们的信息(或:应许) 我并不反对旧有译者”这是宣告”或”信息”的译法;因为虽然”ἐπαγγελία”大多数情况下意为应许,但由于约翰在此泛指前面所提到的见证,上下文似乎要求另一含义,除非给出这样的解释:”我们带给你们的应许,包含这一内容,或附带这一条件。”如此,使徒的意思就会变得明朗。因为他在此的目的,并非要包含福音全部的教义,而是要说明,若我们渴望享有基督和他的恩典,就必须在义与圣洁上与上帝相称。保罗在提多书第二章中也说了同样的话:”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只是这里用比喻的说法,说我们必须在光明中行,因为上帝就是光。
但他称上帝为光,又说他在光中;这类表达不可过于严格地理解。为何撒旦被称为黑暗之君,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当上帝在另一方面被称为光明之父,也被称为光,我们首先明白在他里面除了明亮、纯洁、无染之外别无他物;其次,他以自己的光使万事显明,不许任何邪恶、扭曲的事,任何污点或污秽,任何假冒或欺骗,藏匿其中。那么,所说的总意是:既然光与暗之间没有联合,只要我们行在黑暗中,我们与上帝之间就有隔阂;所提到的相交,不能存在,除非我们也变得纯洁而圣洁。
在他毫无黑暗 约翰惯用这种说话方式,以相反的否定来加强他所肯定的。那么,其含义是:上帝是这样一位光,没有任何黑暗属于他。由此推论:他憎恨邪恶的良心、污秽与罪恶,以及一切属于黑暗的事。
6 我们若说 这确实是一个从不相容之物所作的论证,他由此推断,行在黑暗中的人是与上帝隔绝的。然而这教义依赖于一个更高的原则:上帝圣化所有属他的人。因为他给出的并非一条单纯的诫命,要求我们的生活要圣洁;他更要说明,基督的恩典能达到这一目的——驱散黑暗,在我们里面点燃上帝的光;仿佛他说:”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不是空洞的虚构;因为这相交的能力与果效,必须在我们的生命中彰显出来;否则持有福音就是虚假的。”他所加上的“不行真理”,就如同他说”我们不诚实行事,我们不顾及什么是真实与正当的”。正如我前面所说,他惯常如此表达。
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 他现在说,我们与上帝联合的证据是确实的,若我们与他相称;不是说生命的纯洁能拉近我们与上帝的关系,成为先在的原因;而是使徒的意思是,我们与上帝的联合借效果而得显明,即当他的纯洁在我们里面彰显时。确实,事实如此;上帝所到之处,万物都被他的圣洁所浸透,他洗去一切的污秽;因为没有他,我们所有的不过是污秽与黑暗。由此可见,没有人过着圣洁的生活,除非他与上帝联合。
他说“彼此相交”,并非单纯指人与人之间;而是他将上帝置于一方,我们置于另一方。
然而可以追问:”在人当中,谁能在生命中如此彰显上帝的光,使约翰所要求的这种相似存在呢?那就必须要求他全然纯洁,没有一丝黑暗。”对此我回答,这类表达是按人的能力调适的;因此,那向往上帝之形像的人——尽管距离尚远——就被说成与上帝相似。举例时不应在这段话以外作其他应用。行在黑暗中的,是那不以敬畏上帝为准则、不以纯洁良心全然献身给上帝、不寻求荣耀他的人。另一方面,那以真诚的心将自己的生命——以至每一部分——花在敬畏与事奉上帝之上、忠心敬拜他的人,是行在光明中的;因为他走在正路上,尽管他可能在许多事上跌倒,并在肉身的重担下叹息。那么,唯有良心的完整,才能区分光与暗。
耶稣基督的血 在讲明我们与上帝联合的纽带之后,他现在指出从此流出的果实:我们的罪得蒙白白赦免。这正是大卫在诗篇第三十二篇中所描述的福分,使我们知道,在上帝的灵更新我们、使我们以诚实的心事奉他之前,我们是最可怜的。因为,还有谁比那被上帝恨恶厌弃、头上悬着上帝震怒与永死的人更可怜的呢?
这是一段重要的经文;我们从中首先得知:当我们以正直的心行公义的事时,基督借死所成就的赎罪便真正属于我们;因为基督只是那些回转离开罪恶、过新生活之人的救赎主。因此,若我们渴望上帝恩待我们、赦免我们的罪,就不应宽赦自己。简言之,赦罪不能与悔改相分离;上帝的平安也不能居于那不以敬畏上帝为主的心中。
其次,这段经文表明,白白赦免罪孽赐给我们的,不仅是一次,而是一项持续居住在教会中、每日向信徒提供的恩惠。因为使徒在此对信徒说话;诚然,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任何人能以别的方式蒙上帝喜悦,因为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有罪的;因为无论我们多么强烈地渴望行善,我们总是蹒跚地来到上帝面前。然而,半途而废之事在上帝那里是不蒙悦纳的。与此同时,我们不断以新的罪尽我们所能地使自己与上帝的恩典隔绝。因此,所有圣徒都需要每日的赦罪;因为唯有这才能使我们留在上帝的家中。
他说“一切的罪”,意指我们在上帝面前因许多事而有罪;毫无疑问,没有人没有许多过失。但他表明,没有任何罪能阻止敬虔而惧怕上帝之人获得他的恩惠。他也指出了获得赦免的方式与我们被洁净的原因,即因为基督以他的血为我们的罪赎罪;他又肯定所有敬虔之人都无疑地参与这洁净。
诡辩派(Sophists)将这整个教义极为恶劣地歪曲;因为他们设想赦罪是在洗礼中赐给我们的,仿佛那只是一次性的。他们主张基督的血只在那里发生效力;他们教导,洗礼之后,上帝只能借着满足(satisfactions)才能与人和好。他们确实将某些部分留给基督的血;但当他们赋予行为哪怕一丝功绩时,就完全颠覆了约翰在这里所教导的赎罪之道与和好上帝之道。因为这两件事永远不能调和:一方面被基督的血洁净,另一方面被行为洁净——因为约翰将整体、而非一半,归于基督的血。
所说总结,就是:信徒确实知道,他们被上帝接纳,因为他借着基督之死的祭,与他们和好了。而祭祀包括洁净与满足。因此这能力与效力唯属于基督的血。
罗马教徒(Papists)关于赎罪券的渎圣发明,也被这里所揭示和驳斥;因为他们似乎将殉道者的血与功绩,作为基督之血的补充,仿佛基督的血不够充足。与此同时,这种亵渎在他们中间走得更远;因为他们声称,他们用来掌管赦罪的钥匙所开启的,是一处由殉道者的血与功绩,以及超出本分的善功所构成的宝库,任何罪人都可借此赎回自己;如此一来,留给他们的赦罪就只是贬损基督之血的。因为若他们的教义成立,基督的血并不洁净我们,而不过是作为一种部分的帮助介入。如此,良心便被悬置于不定之中,而使徒在此却要它们倚靠基督的血。
Si dixerimus quod peccatum non habemus, nos ipsos decipimus, et veritas non est in nobis.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Si confitemur peccata nostra, fidelis est et justus, ut nobis peccata remittat; et purget nos ab omni injustitia.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Si dixerimus quod non peccavimus, mendacem facimus eum, et sermo ejus non est in nobis.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8 我们若说 他如今从这恩典的必要性来称赞它;因为没有人是无罪的,他由此暗示,除非主以赦免的恩典来帮助我们,否则我们都是失丧灭绝的。他如此反复强调没有人是无辜的,是为了使所有人充分认识到自己需要怜悯来拯救他们脱离刑罚,从而更加渴求这必要的恩赐。
“罪”这个词在此不仅指堕落败坏的倾向,也指真正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有罪的过失或罪行。此外,由于这是一个普遍的宣告,因此圣徒中——无论是现存的、曾存在的或将存在的——没有一位被排除在外。因此,奥古斯丁(Augustine)以这段话来驳斥伯拉纠派(Pelagians)的诡辩,这是极为恰当的;他睿智地认为,认罪的要求并非出于谦卑,而是为了防止我们说谎欺骗自己。
当他补充说“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他照自己的惯常方式,以另一种说法重复前面的话来加以确证;虽然这不是简单的重复(如同在其他地方那样),而是说,那以虚假自夸的人是受了欺骗的。
9 我们若认 他再一次向信徒应许,只要他们承认自己是罪人,上帝就会恩待他们。若能完全确信:一旦我们犯了罪,上帝的和好随时都为我们预备着,这一点极为重要;否则我们将永远在内心携带地狱。确实,很少有人思量良心的游移不定是何等痛苦悲惨;然而事实是,凡没有与上帝和好的地方,地狱就在那里统治。因此,我们更应当全心接受这应许,它向一切认罪的人提供白白的赦免。此外,这甚至建立在上帝的公义之上,因为应许我们的上帝是信实而公义的。那些认为他被称为公义,是因为他白白称我们为义的人,我以为是过于精细的推论,因为这里的公义或义依赖于信实,两者都与应许相联。因为上帝若以全部公义的严格来对待我们,他可以是公义的;但既然他已以他的话将自己与我们捆绑,他若不赦免,便不愿被视为公义的。
但这认罪,既是向上帝所做的,就必须发自诚心;心若无更新的生命,就不能向上帝说话。因此,它包含真正的悔改。上帝确实白白地赦免,但方式是:怜悯的宽容不会成为犯罪的诱惑。
洗净我们 “洁净”这个动词在此似乎以另一种意义使用;因为他之前说我们被基督的血洁净,因为借着他罪不被归算给我们;而现在,在谈到赦罪之后,他又补充上帝洁净我们脱离不义;因此这第二部分与前一部分有所不同。他由此暗示,认罪带给我们双重的果实:上帝借基督的祭与他们和好,赦免了他们;他也更新并改造了他们。
若有人反对说,只要我们旅居世上,在改造方面我们永远不能从一切不义中完全洁净:这确实是真的;但约翰并非是指上帝现在在我们里面所成就的。他说,他信实地洁净我们,并非今日或明日;因为只要我们被肉身所包围,我们就应当处于持续进步的状态中;但他一旦开始所做的,他每日持续施行,直至他终究完成它。保罗说,我们被拣选,使我们可以在上帝面前无可指摘(歌罗西书 1:22);他在另一处说,教会被洁净,使它没有污点或皱纹(以弗所书 5:27)。
若有人仍偏好另一种解释,即他在两个分句中说的是同一件事,我不反对。
10 我们使他成为说谎的 他更进一步,说那些为自己主张纯洁的人是亵渎上帝的。因为我们看见他在各处将整个人类表现为有罪的。
因此,凡试图逃脱这一罪状的人,都是在与上帝为战,并控告他是谎言的,仿佛他在定无辜者的罪。为确证这一点,他补充说“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仿佛他说,我们拒绝了这一伟大的真理——所有人都在罪咎之下。
我们由此得知,只有当我们真正谦卑自己,以至在自己的罪担下哀叹,学会逃奔上帝的怜悯,并在他父般的恩眷之外别无安息时,我们才是真正在上帝的话语知识上有所长进。
发布于 2026年4月30日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