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第9章

加尔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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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

1、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没有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做之工吗?

1. Non sum liber? non sum Apostolus? nonne Iesum Christum Dominum nostrum vidi? nonne opus meum vos estis in Domino?

2、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面正是我使徒的印证。

2. Si aliis non sum Apostolus, vobis tamen sum: sigillum enim Apostolatus mei vos estis in Domino.

3、我对那盘问我的人,我的辩明就是这个。

3. Haec mea defensio est apudeos, qui in me inquirunt.

4、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吃喝吗?

4. Numquid non habemus potestatem edendi et bibendi?

5、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像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5. Numquid potestatem non habemus circumducendae uxoris sororis, quemadmodum et reliqui Apostoli, et fratres Domini, et Cephas?

6、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做工吗?

6. An ego solus et Barnabas non habemus potestatem hoc agendi?

7、有谁当兵,自备粮饷的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之奶呢?

7. Quis militavit suo sumptu unquam? quis plantat vitem, et ex fructu ejus non comedit? quis pascit gregem, et lacte gregis non vescitur?

8、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

8. Num secundum hominem haec dico?

9、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 神所挂虑的是牛吗?

9. Numquid lex quoque eadem non dicit? in lege enim Mosis scripture est: non obligabis os bovi trituranti: numquid boves curae sunt Deo,

10、不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着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10. Vel propter nos omnino dicit? Et sane propter nos scripturm est: quoniam debet sub spe, qui arat, arare, et qui triturat, sub spe participandi.

11、我们若把属灵的种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

11. Si nos vobis spiritualia seminavimus, magnum, si carnalia vestra metamus?

12、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为要免得基督的福音受阻隔。

12. Si alii hanc in vos sumunt potestatem, an non magis nos? atqui non usi sumus facultate hac: sed omnia sufferimus, ut ne quam offensionem demus Evangelio Christi.

1、我不是自由的吗? 他以事实来证实他稍前所说的——他宁可在整个一生中不尝肉食,也不愿给弟兄带来绊倒的机会;同时表明他所要求于他们的,不过是他自己已经实践的。确实,自然的公平要求任何人向他人施加的律法,他自己也应当服从。尤其是一位基督徒教师,应当将这种必要性加于自己,使他总是能够藉着榜样式的生活来证实自己的教义。

他所要求于哥林多人的事——为弟兄缘故放弃所允许的自由——我们从经验知道这是极不容易的。若他自己没有带头指路,他几乎无法要求他们这样做。他确实曾答应这样做,但因为他可能并非被所有人相信,他便提到自己已经做过的事。他提出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他放弃了他本可使用的自由,纯粹是为了不给假使徒提供毁谤的机会。他宁可用自己双手挣食,也不要靠他向之传福音的哥林多人供养。

他的提问是疑问式的,以便更紧切地指向核心。”我不是自由的吗?”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当他加上”我不是使徒吗?”时,他具体说明了一种特殊的自由。”若我是基督的使徒,我的处境为何应当比其他人更差?”因此他凭着他是使徒这一点来证明他的自由。

我没有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 他明确地加上这句话,是为了表明他在任何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为心存恶意和嫉妒的人在每个场合都大肆叫嚷,说他所拥有的福音知识不过是从人手里领受的,因为他从未见过基督。诚然,他与基督在世时没有交往,但基督在复活之后向他显现。然而,看见基督在不朽的荣耀中,与看见祂在必死的肉身的卑微中,前者并不是更小的恩典。他后来也提到这次异象(林前15:8),使徒行传中也两次提到(使徒行传9:3和22:6)。因此,这段话有助于建立他的呼召,因为虽然他没有被立为十二使徒之一,天上基督所公布的差遣并不因此权威较小。

你们不是我的工作吗? 他现在从其工作的效果来确立他的使徒职分,因为他藉着福音赢得了哥林多人归向主。当保罗称他们的归信为他的工作时,他是在为自己主张了一件大事,因为这某种意义上是灵魂的新造。但这与我们上面所说的”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林前3:7)如何协调呢?我的回答是,神是效力因,而人凭他的传道是一个本身不能做任何事的工具,因此我们在谈及事工的功效时,必须将整个工作的荣耀保留给神。然而,当不与神比较时,事工的功效也以荣誉的方式被提及,因为在那种情形下,所讨论的不是人凭自己能做什么,而是神藉着他的手成就了什么。

2、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 这话的要义是在哥林多人中建立他的权威,使之无可争议。”若有人对我的使徒职分存疑,对你们来说,这至少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既以自己的事工建立了你们的教会,你们要么不是信徒,要么就必须承认我为使徒。”他以他们自身的信仰为他使徒职分的印证。

3、我的辩明就是这个。 他对那些审问他的人——就是那些想要质疑他使徒职分的人——的辩明,就是这些哥林多信徒本身。由此可得,若哥林多人不承认他为使徒,他们就是在伤害和敌视自己;因为他们的信仰是对保罗使徒职分的庄重见证,是他对诽谤者的辩护,否定其中一个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另一个也随之倒塌。

4、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吃喝吗? 他从已经说过的话得出结论,认为他有权从他们那里领受食物和衣物;因为保罗确实吃喝,但不靠教会的费用。这是他所放弃的一种自由。另一种是他没有妻子——否则也可由公费供养。他称基督徒妻子为”姐妹”,首先以此表明,虔诚夫妇之间的联合应当是何等坚固而亲密,被双重的纽带所维系。其次,他同时暗示他们之间应当存在何等的庄重和尊贵的行为。

5、像其余的使徒一样。 除了主的许可,他还提到他人的普遍实践。他还特别提到”主的弟兄”——约翰(John)和雅各(James),他们被视为教会的柱石(加拉太书2:9)。以及”矶法”(Cephas)——就是彼得(Peter),众人公认他在使徒中位居首位,也给自己同样的自由。由此我们也可推断,婚姻对于教会的执事绝非不合适。

使徒们对婚姻并不感到恐惧,而教皇制度的神职人员却极度鄙视婚姻,视之为与他们职分的圣洁不相称。但那个”卓越的发现”——主的祭司若与合法的妻子同寝就是被污秽——是在使徒之后才有的;最终教皇西里修斯(Syricius)甚至毫不犹豫地称婚姻为”肉体的污秽,其中没有人能讨神的喜悦”。那么那些在这种污秽中终其一生的可怜使徒,岂不是处境悲惨?

7、有谁当兵,自备粮饷的呢? 他藉着三个比较,取自日常生活,说明他若愿意,有权靠教会的公费生活——藉此表明他所主张的不过是自然理性本身所认为合理的事。第一,取自军事律法,因为士兵惯于由公款供应粮草。第二,取自葡萄园工人,因为农夫种葡萄不是为了白费心力,而是为了收获果子。第三,取自牧羊人,因为牧者不会白白劳作,而是吃羊群的奶——就是靠出产养活自己。

8、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 为免有人挑剔说,主的事与此不同,他徒劳地援引了如此多的比较,他现在补充说,主自己也命令同样的事。他”照人的意见说话”在此意思是:只援引那些在人的通常实践中常见、仅仅在人的法庭中通行的事(如他们所说)。至于神自己设计要以工价酬劳人的劳苦,他藉着这一点来证明——神禁止在场上踹谷的牛笼住它的嘴;为了将其应用于眼前的主题,他说神并非挂虑牛,而是顾念人。

他所说的”神所挂虑的是牛吗?”,你不可理解为他意图将牛排除在神护理的关怀之外,因为神连最小的麻雀都不忽略(马太福音6:26和10:29)。他的意思也不是要将那条命令寓意化解释,某些轻浮的灵魂就以此为由将一切变为寓言,将狗变成人,将树变成天使,将整本圣经变成笑柄。保罗的意思很简单——当主命令人对牛施以仁慈时,祂这样做不是为了牛,而是顾念人,牛本来也是为人的缘故而造的。因此,对牛的怜悯应当激励我们在彼此之间实行仁慈,正如所罗门所说:”义人顾惜他的牲畜,但恶人的怜悯是残忍的”(箴言12:10)。

11、我们若把属灵的种撒在你们中间。 他从大到小进行论证。”虽然食物和衣物与执事的劳苦性质不同,但若你们以微小鄙贱之物来酬劳那无价之物,你们有何损失?因为正如灵魂超越身体,主的话语也超越外在的供养——因为它是灵魂的食物。”

12、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 他现在回到事情的关键所在——他主动放弃了没有人能拒绝他的那种权柄,他宁愿忍受一切,也不以使用自由在福音的前进上设置任何障碍。因此他希望哥林多人效法他的榜样,以这目标为念——不做任何会阻碍或迟滞福音前进的事;因为他关于自身所宣告的事,按他们的地位是他们应当做的;他在此也证实了他先前所说的——必须考虑什么是有益的(林前6:12)。


9:13-22

13、你们岂不知道为圣事劳碌的,吃殿中的食物吗?伺候祭坛的,与祭坛同分吗?

13. Nescitis, quod qui sacris operantur, ex sacrario edunt? et qui altari ministrant altaris sunt participes?

14、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14. Sic et Dominns ordinavit, ut qui Evangelium annuntiant, vivant ex Evangelio.

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15. Ego autem nullo horum usus sum: neque vero haec scripsi, ut ita mihi fiat: mihi enim satius est mori, quam ut gloriam meam quis exinaniat.

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16. Nam si evangelizavero, non est quod glorier: quandoquidem necessitas mihi incumbit, ut vae sit mihi, si non evangelizem.

17、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17. Si enim volens hoc facio, mercedem habeo: si autem invitus, dispensatio mihi eat credita.

18、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免费得福音,不用尽我在福音上的权柄。

18. Quae igitur mihi merces? ut quum evangelizo, gratuitum impendam Evangelium Christi, ut non abutar potestate mea in Evangelio.

19、我虽然自由,无人辖管,却甘心作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

19. Liber enim quum essem ab omnibus, servum me omnibus feci, ut plures lucrifaciam.

20、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20. Itaque factus sum Iudaeis tanquam Iudaeus, ut Iudaeos lucrifaciam: iis qui sub Lege erant, tanquam Legi subiectus, ut eos qui erant sub Lege lucrifaciam;

21、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21. his qui sine Lege erant, tanquam exlex, (tametsi non absque Lege, Deo, sed subiectus Legi Christi,) ut eos qui sine Lege erant lucrifaciam.

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22. Factus sum infirmis tanquam infirmus, ut infirmos lucrifaciam: omnibus omnis factus sum, ut omnino aliquos servem.

13、你们岂不知道为圣事劳碌的,吃殿中的食物吗? 他再次使用新的比较来证明他拥有来自主的权柄,但他没有使用这一权柄。他不再从其他地方借取例子,而是表明这是主所命定的——教会应当供给执事们的生活。

要义是:”利未祭司是以色列教会的执事;主指定他们从事工的职分领取供养;因此在基督教会的执事中,今天必须遵守同样的公平。基督教会的执事就是那些传讲福音的人。”古代利未制度中有较高地位的祭司,也有其次的利未人;祭司们把持完整的圣物,以及动物的右肩、腰子和脂肪,此外还有十分之一、礼物和初熟的果子。因此,教规法学者援引此段来证明应当供养那些懒惰的肚腹,使他们能够行弥撒,是荒谬可笑的。他们立刻攫取圣经中一切关于支持执事或尊重他们的话,并将其转为自己的利益。保罗的意思很简单——既然主在古时为祭司指定了供养,因为他们服务教会,因此在今天供养那些勤劳传讲福音的牧者,也必须遵守同样的公平。

从此也可见,所有教皇制度的祭司,从头目到最低级的成员,都犯了神圣物品之侵吞的罪,他们贪吞为真正执事所指定的收益,却丝毫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徒命令应当供养什么样的执事?那些专心传讲福音的人。那么他们凭什么权利为自己主张祭司职的收益呢?

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 因为他看起来可能是在设法从哥林多人那里得到将来的酬报,他打消了这种疑虑,宣告他离这种欲望甚远,宁可死,也不让人使他所夸的落了空——就是他白白地为哥林多人劳苦。他之所以如此重视这种夸耀,是因为他看到福音的权威在某种程度上有赖于此。因为这样他就给了假使徒凌驾于他之上的把柄。因此他宁可将福音的能力置于自己的生命之上。

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 为了表明不使这种夸耀落空有多么重要,他暗示若他只是简单地履行职责会发生什么——他只是在做主以严格的必然性向他所命令的事。藉着这样做,他说他没有可夸的,因为这不是他能够避免的事。”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这是一句值得注意的话,由此我们首先了解执事呼召所涉及的纽带的性质和紧密程度,以及牧者职分所蕴含和包含的内容。因此,蒙召进入这职分的人,不要以为自己在被烦恼折磨或被不幸压垮时,随时可以自由退出,因为他被奉献给主和教会,被一种神圣的纽带所约束,打断它是有罪的。

17、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 这里所说的”赏赐”就是拉丁人所称的”劳动的报酬”(operae pretium),就是他先前所称的夸耀。我理解”甘心做这事”的人,是那种以这样的乐意行事的人——他以造就他人为唯一渴望的目标,不拒绝任何他知道对教会有益的事;反之,他称那些行事上虽服从必然性,但因非出于倾向而勉强行之的人为”不甘心”。因此保罗,作为一个甘心行事的人,不是以敷衍塞责的方式教导,而是凡他知道有助于促进和推动其教义的事,无一遗漏地全部去做。这就是他的劳动报酬和夸耀的根基——他以甘心乐意的精神放弃了他在职务中力所能及之范围内的权利。

“但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无论别人如何解释这话,在我看来,自然的含义是:神绝不认可那勉强行事、心中有所抗拒的人所做的服事。因此,无论何时神向我们命令了某事,若我们以勉强的方式执行,以为自己已妥当地履行了,那是错误的;因为主要求祂的仆人是欢喜的(哥林多后书9:7),以至于喜欢顺从祂,并以行动的迅速来表明他们的欢喜。简而言之,保罗的意思是,只有在他甘心乐意地履行职责时,他才会按他的呼召行事。

18、我的赏赐是什么呢? 他从前述的话推断,他有一个夸耀的根据;就是他为哥林多人白白劳苦这一点,因为由此可见他甘心地投身于教导的职分,他切实地致力于消除福音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不满足于只是教导,还以各种方法来推进教义。这就是要义:”我不得不传福音:若我不传,我便有祸了,因为我抵挡神的呼召。但仅仅传道还不够,除非我甘心去做;因为不甘心地遵守神的诫命,与他的职分不相称。但若我甘心地顺服神,这时就可以容许我夸耀。因此我有必要白白地传福音,使我可以有扎实的夸耀根据。”

19、我虽然自由,无人辖管,却甘心作众人的仆人。 他迄今只通过一个特殊例子表明他如何谨慎地迁就软弱之人。现在他加上一个总括性的陈述,然后列举几个特殊例子。总括性的陈述是:虽然他不在任何人的权下,他却生活得仿佛受所有人的意愿所支配,主动地使自己服从于那些他原本不受其约束的软弱之人。特殊例子是:在外邦人中间,他生活得仿佛他是外邦人;在犹太人中间,他行事像犹太人——就是说,在犹太人中间他谨守律法上的礼仪,在外邦人中间他也同样谨慎,不因遵守这些礼仪而给外邦人带来绊倒的机会。

他加上”仿佛”这个词,表明他的自由因此丝毫未受损,因为无论他如何迁就人,他在神面前内心仍然始终保持自己。

21、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他希望藉着这个括注来软化表达的生硬,因为说他”成为没有律法的”,乍看之下可能显得生硬。因此,为了不让这话被误解,他藉着一个纠正的补充说明,他始终以一条律法为念——顺服基督的律法。他还暗示,那些攻击他仿佛他号召人进入放纵无拘束的生活、而他其实只是教导人从摩西律法的束缚中得自由的人,对他的怀恨和敌意是无根据、不合理的。他明确地称之为”基督的律法”,以擦除那假使徒所加于福音上的无端污名;他的意思是,在基督的教义中,凡足以使我们得到一个完全正直生活的规范的,没有任何遗漏。

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 他再次用一个总括性的陈述,说明他向什么样的人迁就,以及为何目的。他在犹太人面前行犹太化的事,但不是在他们所有人面前,因为有许多固执的人受法利赛人的骄傲或恶意所驱使,本想完全取消基督徒的自由。对这些人他决不会如此迁就,因为基督不要我们顾念这类人。”由他们去吧……他们是瞎子,是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因此,我们必须迁就软弱的人,而不是顽固的人。

他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们归向基督——不是为了促进自己的利益或保持他们的好感。还须加上第三点——他只是在那些否则是我们自由选择范围内的中性事物上,才迁就软弱的人。若我们考虑保罗是多么伟大的人,他仍然屈尊至如此程度,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耻——我们与他相比简直微不足道——若我们以自我为中心,以蔑视的眼光看待软弱的人,不愿在任何事上为他们让步?


9:23-27

23、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23. Hoc autem facio propter Evangelium, ut particeps eius fiam.

24、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24. An nescitis, quod qui in stadium currunt, omnes quidem currunt, sed unus accipit praemium? Sic currite, ut comprehendatis.

25、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25. Porro quicunque certat, per omnia temperans est: illi quidem igitur, ut perituram coronam accipiant, nos autem, ut aeternam.

26、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

26. Ego itaque sic curro, ut non in incertum: sic pugilem ago, non velut aerem fortens:

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27. Verum subigo corpus meum, et in servitutem redigo, ne quo modo fiat, ut, quum aliis praedicaverim, ipse reprobus efficiar.

23、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因为哥林多人可能认为,这是保罗因其职分而有的特殊之处,他从这其中的目的来论证,这对所有基督徒都是共同的。因为当他宣告他的目标是成为福音的参与者时,他间接地表明,所有不与他行同样之事的人,都是不配参与福音之好处的。成为福音的参与者,就是领受其果实。

24、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 他阐明了教义,现在为了将其印在哥林多人心上,他加上了一个劝勉。他简洁地说明,他们迄今所达到的一切是微不足道的,除非他们坚定地坚持下去;因为一旦进入主的道路,若他们不努力直至到达终点,是不够的,正如基督的宣告——”唯有坚忍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他从赛跑中借取了一个比喻。在赛跑中,许多人进入竞技场,但只有首先到达终点的人才获得冠冕;因此没有任何理由,一个人仅仅因为曾经踏上福音所规定的赛道就对自己感到满意,除非他坚持到底直至死亡。然而我们的竞赛与赛跑有一个区别——在赛跑中只有一人得胜赢得桂冠;但我们的处境在这方面更优越,可以同时有许多人得胜。因为神所要求于我们的,只是我们奋力前进,直至到达终点。如此,一人不妨碍另一人;不仅如此,在基督徒竞赛中奔跑的人彼此互相帮助。

25、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 在劝勉坚忍之后,他还必须说明坚忍的方式。他以拳击手的比喻来阐述这第二点——不是在每一个方面,而只是就手头的主题所要求的范围而言——他们应当在多大程度上为弟兄的软弱而让步。他从小到大进行论证,说若我们吝于放弃我们的权利,那是可耻的;因为拳击手为了在搏斗中更为敏捷,自愿放弃各种美食,而且是为了一顶很快凋谢的叶冠而如此。若他们如此重视一顶迅速凋谢的树叶冠冕,我们应当如何重视不朽的冠冕呢?因此,我们不应觉得放弃一些权利是艰难的。

26、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 他再次谈及自己,使他的教义有更大的分量,以他自身作为榜样提出。他的意思是:将信徒的行程笔直地引向目标,不是漂浮不定或偏行曲路的。”主在这里以奔跑和搏斗来操练我们,但祂为我们设立了应当瞄准的目标,并为我们的搏斗规定了一个确定的规则,使我们不会徒劳地疲惫自己。”他同时采用了他所使用的两个比喻:”我知道我在向何处奔跑,并且像一个熟练的拳击手,我切切地要不失准头。”这些事应当激励和坚固基督徒的胸怀,使他以更大的热忱投身于所有敬虔的职责;因为不在无知的迷途中漫游,这是一件大事。

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使徒在此用 ὑπωπιάζειν 这个词,意指以奴仆式的方式对待——他宣告他不是放纵自己,而是约束自己的倾向——这不能实现,除非身体被驯服,被阻止追随其倾向,习惯于顺从,像一匹野蛮倔强的马驹。古代修士为了遵守这条命令,设计了许多苦修,他们睡在长椅上,强迫自己长时间守夜,回避美食。然而他们缺少最重要的事,因为他们没有抓住使徒为何如此命令的缘由,因为他们忽视了另一条命令——”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13:14)。因为他在别处所说(提摩太前书4:8)始终是对的——”操练身体,益处还少”。然而让我们这样对待身体,使之成为奴仆,使它不以其放纵来阻碍我们履行敬虔的职责;而且,使我们不纵容它,以至于给他人带来伤害或绊倒。

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有些人这样解释这话:”恐怕在以端正诚实的方式教导他人之后,我藉着邪恶的生活在神面前招来定罪的审判。”但不如将这表达理解为关于人的,以这种方式——”我的生活应当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规范。因此,我努力以这样的方式行事,使我的品格和行为与我的教义不相矛盾,从而不会以对我自己极大的耻辱、对弟兄们严重的绊倒,忽视那些我要求于他人的事。”也可以将其与先前的陈述(林前9:23)联系起来,以这种方式——”恐怕我因他人藉我劳苦参与的福音,自己反而被剥夺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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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1日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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