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第6章

加尔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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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1. Audet aliquis vestrum, negotium habens cum altero, litigare sub iniustis, et non sub sanctis?

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2. An nescitis, quod sancti mundum iudicabunt? quodsi in vobis iudicatur mundus, indigni estis minimis iudiciis?

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3. An nescitis, quod angelos iudicabimus, nedum ad victum pertinentia?

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就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4. Iudicia ergo de rebus ad victum pertinentibus si habueritis, qui contemptibiles sunt in Ecclesia, eos constituite.

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5. Ad erubescentiam vestram dico: adeo non est inter vos sapiens, ne unus quidem, qui possit iudicare inter fratres?

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6. Sed frater cum fratre litigat, idque sub infidelibus.

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屈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7. Jam quidem omnino delictum in vobis est, quod iudicia habetis inter vos: cur non potius iniuriam sustinetis?

8、你们倒是害人,欺人,况且所害所欺的就是弟兄。

8. Sed vos infertis iniuriam, et fraudatis, et quidem fratres.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在此,保罗开始责备哥林多人的另一个过失——对诉讼的过分热衷,这种热衷源于贪婪。这一责备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通过将纷争诉诸不信者的法庭,他们使福音蒙羞,将其置于嘲弄之下。第二,基督徒本应忍耐地承受冤屈,他们却反而对别人施加伤害,而不肯承受任何不便。因此,第一点是特殊层面的,第二点则是普遍层面的。

这是第一个论点——若有人与弟兄发生争议,应当在虔诚的法官面前解决,而不应在不虔诚的人面前解决。若追问原因,我已说过,是因为这使福音蒙羞,基督的名被不信者所嘲弄。不信者受撒但的煽动,时常贪婪地窥伺机会,寻找攻击敬虔之道的口实。而信徒将不信者引入自己的纷争,仿佛是故意给他们提供毁谤的把柄。还可以添加第二个理由——当我们主动使弟兄受制于不信者的裁决时,是在蔑视弟兄。

然而有人或许反驳说:”既然施行公义、裁决争议属于官长的职分和独特权力,不信者若担任官长之职,为何不应拥有此权柄?若他们有此权柄,为何我们不能在其法庭前主张权利?”我的回答是,保罗在此所谴责的不是那些出于不得已而在不信者法官面前打官司的人——例如当一个人被传唤到法庭时;而是那些主动将弟兄置于此种处境、借着不信者来骚扰弟兄的人,尽管他们本可采取另外的补救措施。因此,主动在不信者法官面前对弟兄提起诉讼是错误的。但若你被传唤至法庭,出庭维护自己的案件则并无罪过。

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 这里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论证。保罗为了表明,当有关今生事务的争议被带到不信者面前,好像圣徒群体中没有人有资格审判,这是对神教会的伤害,他如此论证:”既然神认为圣徒配得如此大的荣誉,指定他们为全世界的审判者,让他们在小事上被排除在外、被视为不合格,实属不当。”由此可知,哥林多人将神赐给他们的荣誉拱手让给不信者,是在伤害自己。

关于”审判世界”,应参照基督的宣告:”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马太福音19:28)。一切审判的权柄已交给了子(约翰福音5:22),他将接纳他的圣徒与他同享这一荣誉,作为陪审官。此外,信徒的虔诚、信心、敬畏神、良心清洁和生活纯正,已使不信者无可推诿,正如挪亚(Noah)——他藉着信心定了那世代众人的罪(希伯来书11:7)。

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这段话有不同的解释。有人将其理解为天上的天使,意即天使受到神话语的审判,若有必要,我们可以藉着话语审判他们——如《加拉太书》所说:”若有天使从天上来,传福音与我们所传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1:8)。然而保罗在此使用将来时态,带有末日实际审判的意味,因此我倾向于将其理解为背道的天使(fallen angels)。如此论证的力度同样充足:”那些出自如此显赫源头、即便堕落仍为不朽造物且超越这腐朽世界的鬼魔,将要被我们所审判。那么那些与今生相关的区区小事,难道还能逃脱我们的审判吗?”

4、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就派教会所轻看的人。 我们必须始终记住他所处理的是何种案件;因为公共法庭的事务超出了我们的权限,不应转归我们处理;但关于私人事务,可以在不经官长审理的情况下解决。正如通过仲裁并不减损官长的权威,使徒要求基督徒避免诉诸世俗即不信者的法官,也是有充分理由的。为免他们推说缺乏更好的途径,他指示他们从教会中选出仲裁者,能够合理公平地解决争端。他还说即便是最卑微的人也能胜任此职。因此,将此职委于卑微之人,并无贬低官长职分之意——他的意思是:”你们中间最低微的人,也比你们所求助的那些不信者法官更能解决问题。你们根本没有不得已的理由。”

5、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 其含义是:”若其他考量无法感动你们,至少当想想这是多么羞耻的事——你们中间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在弟兄间和睦解决事务,而你们却将这一荣誉让给了不信者。”他并不想让他们对自己的团契持如此低劣的看法,以至于从他们所有弟兄那里夺去他们让给不信者的那种荣誉。

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 这是第二部分的责备,包含普遍性的教义;因为他现在所责备的不是他们使福音遭受嘲弄和羞辱,而是他们彼此告状。他说这是一个过错。他所用的希腊词 ἥττημα 原意是心志软弱,即容易被冤屈击垮而无法忍受任何事;后来引申为各类恶行,因为一切恶行都源于软弱和缺乏刚毅。保罗所责备的是哥林多人互相以诉讼骚扰对方。原因是他们没有准备好忍耐地承受伤害。主命令我们(马太福音5:44;罗马书12:21)不要被恶所胜,反而要以善胜恶,由此可知,那些不能克制自己忍耐伤害的人,在其不忍耐中是有罪的。若信徒之间的诉讼纷争是不忍耐的表现,那么它就是有过错的。

然而,保罗的意思并非彻底废除个人之间的一切诉讼。他在稍前已允许诉诸仲裁,这已足够清楚地表明,基督徒并非被禁止适度地、不破坏爱心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断,他之所以如此严厉,是因为他特别着眼于当时的处境。无论如何,凡是诉讼频繁的地方,或当事人固执地用严酷的法律条文彼此争持的地方,都充分表明他们的心被不正当的情欲过度燃烧,没有按基督的命令准备好公平和忍耐。简单地说,保罗谴责诉讼的原因是我们应当忍耐地承受伤害。

8、你们倒是害人,欺人。 由此可见,他为何如此激烈地谴责——因为他们中间盛行着如此卑劣的贪财之心,连对弟兄施害也不肯克制。他之前强调,不懂得忍受伤害的人不是基督徒。此处有一个比较层面的强化论证:若不能忍耐地承受伤害是罪,那么主动施加伤害岂非更加糟糕?

况且所害所欺的就是弟兄。 这是另一层加重罪行的因素;因为若欺诈外人已是双倍的罪,弟兄被弟兄欺骗或掠夺则是不可思议的事。凡在天上同称一位父的,我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9)。保罗虽然并非姑息对外人所行的无耻之事,但他表明哥林多人的盲目到了极点,以至于将神圣的弟兄情谊视为毫不重要的事。


6:9-11

9、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9. An nescitis, quod iniusti regenum Dei hereditate non obtinebunt? Ne erretis, neque scortatores, neque idololatrae, neque moechi, neque molles, neque paederastse.

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人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10. Neque fures, neque avari, neque ebriosi, neque maledici, neque rapaces regnum Dei hereditate obtinebunt.

11、你们中间有人从前也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了,成圣了,称义了。

11. Et haec fuistis, sed abluti estis, sed sanctificati estis, sed iustificati estis in nomine Domini Jesu, et in Spiritu Dei nostri.

9、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 此处”不义”可理解为与严正诚实相对的一切事。不义之人,即那些伤害弟兄、欺诈或愚弄他人、总之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人,将不能承受神的国。这里所说的不义之人——如奸淫者、小偷、贪婪者、辱骂者——显然是指那些不悔改其罪、顽固坚持其罪的人,这一点无须多说。使徒自己也在后文用这样的话表达了这一点,即哥林多人从前曾是这样。因此,恶人确实能承受神的国,但那是在他们先以真正的悔改归向主、从而不再是恶人之后。因为虽然悔改不是蒙赦免的根据,但我们知道,只有悔改之人才能与神和好。这里的疑问语气是有力量的,因为它表明他所说的不过是他们自己所知道、所有敬虔之人所共同认定的事。

不要自欺。 他借着一种罪谈及许多罪。我认为他主要列举了在哥林多人中盛行的那些罪。他用三个词谴责那些淫乱的情欲——历史记载都证明,这些情欲在那座城市中盛行,甚至猖獗至极。那是一座财富丰裕的城市(如前所述),是一个著名的商业中心,有来自许多国家的商人聚集于此。财富带来奢侈——奢侈是淫乱和各种放荡的母亲。加之这个民族本来就容易放纵,更被许多其他腐败因素所煽动。

淫乱者与奸淫者之间的区别人所共知。”作娈童的”,我理解为那些虽未公开沉溺于不洁,却藉着柔媚的言辞、轻浮的举止和衣着及其他诱惑手段显露其淫邪的人。第四类罪行是最可憎的——那在希腊世界颇为盛行的丑陋污秽。

他用三个词谴责不义和伤害:小偷是指那些藉着任何欺诈或秘密手段占弟兄便宜的人;勒索者是指那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像饕餮一样从四方掠夺、贪吃无餍的人;他还加上了所有贪婪的人。”醉酒的”也包含饮食过度的人。他特别责备”辱骂人的”,因为那座城市很可能充满了闲言碎语和诽谤。总之,他主要提及的是他所见到那座城市所沉迷的那些恶行。

此外,为使他的警告更有分量,他说”不要自欺”,提醒他们不要以虚假的希望自慰——人们惯于通过淡化自己的罪行来养成对神的轻视。因此,没有比那些鼓励我们在罪中放纵的话语更危险的毒药了。让我们不要像躲避塞壬(Sirens)之歌一般,而要像躲避撒但致命的噬咬一般,远离那些将神的审判和对罪的责备变成嘲笑之材的世俗之言。最后,我们还必须注意”承受”(κληρονομεῖν)这一词的妙用,它表明天国是儿子的产业,因此是藉着收纳为子的特权而归属我们的。

11、你们中间有人从前也是这样。 使徒的用意是藉着提醒他们从前的处境来使他们谦卑,并进一步激励他们承认神对他们的恩典。因为所承认的苦难越大,主的恩典的伟大就越是彰显。恩典的赞扬是劝勉的泉源,因为我们应当殷勤谨守,免得使神的恩慈成为虚设——而那恩慈本是如此可贵。这好比他在说:”神已经将你们从你们从前所沉溺的泥潭中拯救出来,这已经足够了”;彼得也说:”已过的时候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就够了”(彼得前书4:3)。

但如今你们已经洗净了。 他使用三个词来表达同一件事,以便更有力地阻止他们重滚回他们已逃脱的处境。虽然这三个词的总体含义相同,但其多样性本身具有极大的力量。因为洗净与污秽之间、成圣与污染之间、称义与罪咎之间,都有隐含的对比。他的意思是:既已称义,就不应再使自己陷入新的定罪;既已成圣,就不应再玷污自己;既已洗净,就不应再以新的污秽羞辱自己,而当追求纯洁、坚守真实的圣洁、憎恶从前的污秽。由此我们也可推断,神藉着白白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祂和好的目的是什么。

虽然我说三个词表达同一件事,并非意味着它们的含义毫无区别——严格说来,神在称我们为义时,是通过不将我们的罪归算在我们身上来将我们从定罪中释放;在洁净我们时,是消除我们罪的记忆。因此这两词的区别仅在于,前者是直白的,后者是比喻的,因为”洗净”是以水来比喻基督的血。另一方面,神藉着圣灵更新我们败坏的本性来使我们成圣——如此,成圣与重生相连。然而在本段中,使徒只是意在以许多赞美来颂扬神的恩典,这恩典将我们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使我们从中学知:我们应当多么憎恶一切激起神对我们发怒和报应的事。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 他恰当而优雅地区分了不同的职分。基督的血是洁净我们的功效之因;公义和成圣藉着祂的死和复活而来。但既然基督所成就的洁净和所得的公义,若非藉着圣灵的工作使人成为这些祝福的参与者,便毫无益处,因此他将圣灵与基督一同提及是妥当的。如此,基督是我们一切祝福的源头——我们从祂那里得到一切;而基督本身及祂的一切恩典,是藉着圣灵传递给我们的。我们藉着信心接受基督,使祂的恩典应用在我们身上,而信心的作者正是圣灵。


6:12-20

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12. Omnium mihi est potestas, at non omnia conducunt: omnium mihi est potestas, sed ego sub nullius redigar potestatem.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 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13. Escae ventri, et venter escis: Deus vero et has et ilium destruet. Corpus autem non scortationi, sed Domino, et Dominus corpori.

14、并且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14. Porro Deus et Dominum suscitavit, et nos suscitabit per potentiam suam.

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15. An nescitis, quod corpora vestra membra sunt Christi? tolletne igitur membra Christi, faciam membra meretricis? Absit.

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16. An nescitis, quod qui adhaeret meretrici, unum corpus est? erunt enim, inquit, duo in carnem unam.

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17. Qui autem Domino adhaeret, unus spiritus est.

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8. Fugite scortationem. Omne peccatum quod commiserit homo, extra corpus est: qui autem scortatur, in proprium corpus peccat.

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19. An nescitis, quod corpus vestrum templum est Spiritus sancti, qui in vobis est, quem habetis a Deo, et non estis vestri?

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20. Empti enim estis pretio: glorificate iam Deum in corpore vestro et in spiritu vestro, quae Dei sunt.

12、凡事我都可行。 解经家们竭力推敲这段话与前文的连接,因为它看起来与使徒的论旨有些游离。我不提各种解释,只陈述我认为最令人满意的见解。哥林多人极有可能直到那时仍保留着许多从前的放纵习气,仍嗅到了那座城市道德风俗的气息。当罪行肆无忌惮地横行、恶行无人纠正时,习俗便被视为律法,然后人们还为此寻找种种借口;其例证就是他们借用基督徒自由的借口,几乎将一切事对自己都变成可行的。他们在奢靡中放纵。这通常伴随着大量的骄傲。因为这是外在的事,他们不认为其中有何罪;不仅如此,从保罗的话来看,他们似乎将自由滥用到甚至延伸至淫乱的地步。因此,在谈论他们的罪行之后,他非常恰当地处理那些使他们在外在罪行上自我安慰的卑劣借口。

“凡事我都可行”这句话必须理解为保罗以哥林多人的口吻说出的,带有”预防性论辩”(κατ’ ἀνθυποφοράν)的性质,仿佛他在说:”我知道你们想要逃避责备时所惯用的回答——你们声称凡事对你们都可行,没有任何保留或限制。”

但不都有益处。 这是第一个限制,用以约束自由的使用——他们不应将自己交给放纵,因为必须顾及教化的目的。其含义是:”这或那件事对我们是被允许的,还不足以让我们毫无分别地使用;因为我们必须考虑对弟兄有何益处,研究他们的造就是我们的本分。”正如他后来(林前10:23-24)将更详细地指出、也如他在罗马书14:13等处已表明的:每个人在神面前内心是自由的,但须以条件作前提,即所有人都必须以促进彼此造就来限制自由的使用。

但无论哪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这是第二个限制——我们被立为万物的主,却不应使自己沦为任何事物的奴役;正如那些无法克制欲望的人所做的。我认为这里的”任何”(τινος)是中性,指的不是人而是事物;其含义是:”我们是万物的主,只是我们不应如此滥用这主权,以至于沦为最悲惨的奴役——藉着无节制和放纵的情欲,成为本应臣服我们的外在事物的奴役。”确实,那些吝于为弟兄缘故放弃任何事物的人极度执拗,效果是不慎地将必然性的枷锁套上自己的颈项。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 他在此说明外在事物应如何使用——为今生的必需,今生如影飞逝,正如他后来所说(林前7:29)。我们必须使用这世界而不滥用它。由此我们也可推断,基督徒人为外在事物而争夺是多么不当的事。因此,当关于可朽之物的争端兴起时,虔诚的心不会执着于这些事物;因为自由是一回事,对自由的使用是另一回事。这也与另一表述相符——”神的国不在乎吃喝”(罗马书14:17)。

但身子不是为淫乱。 提出了这些限制之后,他进一步表明,我们的自由绝不应延伸至淫乱。因为这种恶行在当时如此盛行,以至于似乎已被允许——这也可从使徒们的法令(使徒行传15:20)中看出,他们在禁止外邦人行淫乱时,将其列于中性事务之中;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它被普遍视为合法之事。因此保罗现在说,淫乱与饮食之间是有区别的,因为主并非如祂为肚腹预备食物一样,为淫乱预备身子。他藉着相反的事来证实这一点——身子是为主而圣洁的,而基督不可能与淫乱同在。

他所补充的”主也是为身子”也大有分量;因为天父既已将我们联于祂子,将我们的身子从那神圣的联合中撕裂、交给与基督不相称的事,将是何等的罪恶。

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 他藉着基督的处境来说明淫乱对基督徒是多么不相称;因为基督既已被接入天上的荣耀,祂与这世界的污秽还有何共同之处?这些话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我们的身子为基督所圣化,以基督复活而进入天上荣耀的事实来看,将其以淫乱玷污是不当且不合法的;第二,当我们的身子注定要与基督同享有福的不朽和天上的荣耀时,却将其出卖于世俗的污秽,是何等卑劣的事。歌罗西书3:1有类似的表述:”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所不同的是,那里同时谈到第一次复活和最后的复活,而此处只谈到最后的复活。因为复活是人心几乎难以置信的事(使徒行传26:8),当圣经提及它时,便让我们想到神的能力,以此坚固我们的信心(马太福音22:29)。

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 这是对前述话语的解释,或者说是进一步的展开。”身子是为主”这一表达因其简短或许略显晦涩,因此他仿佛为了解释,说基督与我们、我们与基督以如此紧密的方式联合,以至于我们与祂成为一个身体。因此,若我与娼妓相连,我就在尽我所能的范围内将基督撕裂,因为我无法将祂拖入这种污秽的交通之中。由于这是可憎之事,他使用他惯于在涉及荒谬之事时所用的表达——”断乎不可!”请注意,我们与基督的属灵联合不仅涉及灵魂,也涉及身体,使我们成为祂骨中的骨(以弗所书5:30)。若非如此,复活的盼望就是脆弱的,因为我们的联合必须是充分完全的。

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 他更充分地阐明了与娼妓交往的人对基督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因为他与她成为一个身体,从而将一个肢体从基督的身体上撕裂。他引用创世记2:24的话来佐证,但引用的意义不甚明确。若他引用此话是为证明行淫的两人成为一体,那他就将其偏离了原意;因为摩西(Moses)在那里所说的不是男女之间卑劣且被禁止的同居,而是神所祝福的婚姻联合。他所说的那个联合如此紧密且不可分割,甚至超越了父子之间的关系,这显然不能应用于淫乱。

我有时因此倾向于认为,这段引文不是用来证实紧接在前的陈述,而是用来证实更远处的一个陈述,即:”摩西说藉着婚姻联合,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不仅成为一体,更与祂成为一灵。”如此,整段话都指向我们与基督之间属灵婚姻的功效和尊贵。

若有人认为这一解释过于牵强,我再提供另一种:因为淫乱是对一种神圣制度的败坏,它在某种程度上与婚姻相似;凡关于婚姻所确认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应用于淫乱——不是为了以属于婚姻的赞美来荣耀淫乱,而是为了更充分地表达这罪的严重性。因此,”他们两人成为一体”这一表达,严格而适当地只适用于已婚之人;但它也被应用于行淫者,意思是污染从一方传到另一方。在对比的反题中,事物之间确有这种对应关系;我宁愿先理解为婚姻,然后以转义的方式理解为淫乱,即:”神宣告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体,为的是使他们各自不与另一个肉体相连;因此,奸夫淫妇也成为一体,使自己卷入被咒诅的联合之中。”这更为简洁,与上下文也更为吻合。

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他加上这句话是为了表明,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比丈夫妻子之间的联合更为紧密,因此必须以最大的贞洁和忠诚来维持。因为若与女子在婚姻中联合的人,不应与娼妓发生非法关系,那么对于信徒而言,此罪就更为严重——他们不仅与基督成为一体,更成为一灵。这是一个由大到小的比较。

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 保罗在为我们陈明高尚的行为之后,现在说明我们应当如何憎恶淫乱,为我们陈明其罪恶和可耻的重大。他藉着比较来说明其严重性——在所有罪中,唯有这一罪在身体上烙下耻辱的印记。确实,身体也被偷窃、谋杀、醉酒所玷污,如圣经所言:”你们的手满了杀人的血”(以赛亚书1:15),”你们曾将肢体献给不义作奴仆”(罗马书6:19)等等。有人因此将”得罪自己的身子”理解为与基督的联合有关,但这在我看来是牵强的。我是这样解释的:他并非绝对否认有其他罪行同样使我们的身体受辱,而只是简单地说,其他罪行对我们身体的玷污方式与淫乱不同。我的手确因偷窃或谋杀而被玷污,舌头因毁谤或诽谤、发假誓而被玷污,全身因醉酒而被玷污;但淫乱在身体上留下的污点,是其他罪行所不能留下的。因此,按照比较的方式或”少与多”的意义,其他罪被说成是”在身子以外”——然而,若单独来看,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完全不影响身体。

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 他使用两个额外的论证来阻止我们陷入这种污秽。第一,我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第二,主已将我们买为自己的产业。”殿”这个词含有强调的意味;因为神的灵不能在亵渎之地居住,我们唯有将自己献给祂作为殿,才能给祂一个居所。神愿意居住在我们里面,这是祂赐给我们的极大荣誉(诗篇132:14)。因此我们更应该惧怕,以免祂因我们的亵渎行为而离开我们。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这是第二个论证——我们并不由自己作主,不能随自己的喜好而活。他用主以我们的救赎为代价买了我们这一事实来证明这一点。罗马书14:9有类似表述:”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关于”重价”,可从两个角度理解:或单纯指”代价”,即我们是”有代价地”被得到,而非免费;或作副词用,意为”以极高的代价”。后者更合我意。彼得也同样说:”你们不是用金银等必坏的东西得蒙救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书1:18-19)。要义在于:救赎必须将我们约束住,用顺服的缰绳来遏制我们肉体的放纵。

20、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从这一结论可见,哥林多人在外在事物上任意而行,以至于需要约束和节制。这里的责备是:他允许身子和灵魂同样隶属于神,因此合宜的是两者都献身于祂的荣耀。”信徒的心思应当纯洁,外在的表现也必须相称地在人前显明,因为两者的权柄都在神的手中,祂救赎了两者。”带着同样的目的,他稍前宣告不仅我们的灵魂,我们的身子也是圣灵的殿,使我们不至以为只要将灵魂奉献于神就是尽到了对祂的本分,而不需将整个自己完全献给祂的事奉,以使祂藉着祂的话语来管理我们外在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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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1日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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