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结束的哈利路亚或颂赞,标志着末一组或末一轮(诗篇 147-150 篇)、第五卷(诗篇 107-150 篇)以及全部诗篇集的终结。其形式与结构极为简朴,只是以生动的笔法逐一列举归给耶和华之赞美的场所(第 1 节)、主题(第 2 节)、方式(第 3-5 节)与范围(第 6 节)。
1. 哈利路亚!在他的圣所中赞美神!在他能力的穹苍中赞美他! 本节的要义是:当在地上、也当在天上赞美他。诗篇 148 篇中所逐一列举的,在此凝缩为一个含蕴丰富的总括。圣所指地上的圣所,如此便与穹苍或天相对;称之为他能力的穹苍,是因为它是他能力运行最荣耀的凭证与产物之一,至今仍是他能力最惊人之展示的场所。这一短语当理解为包括天上的万军,无论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无论属物质的或属灵的。末句的能力与首句的神名(אֵל)彼此呼应,使平行体更臻完美。
2. 要因他大能的作为赞美他!要照他浩大的伟大赞美他!他的大能的作为,字面作他的诸般大能或诸般能力。参上文诗篇 145:4 的论述。因,字面作在其中,即赞美他,就在这些作为中所显明、所见的他。相应的那个小品词意为「如同」、「按照」、「与……相称」、「以配得他伟大的方式」。末一短语在希伯来文中格外富于表现力,由两个最强烈地表示「大」的词构成,即多与大的抽象形式;若我们的语言习惯容许,不妨译作伟大之多。
3. 用吹号之声赞美他!用琴与瑟赞美他!此处开始逐一列举公共敬拜中所用的乐器,因而这些乐器必然与颂赞上帝的观念相连。号是用来召集会众的,所以它所唤起的联想,多与我们的教堂钟声相同。其余的乐器则是公共敬拜中所唱诗篇的实际伴奏。
4. 当用手鼓与舞蹈赞美他!当用丝弦与管萧赞美他!乐器的三大类别在此分别被提及,即吹奏、丝弦与敲击。最后一类以鼓或手鼓为代表,其名在阿拉伯文中至今仍以同源之词相称;此处与之相伴的,是它不可分离的附属——舞蹈,在一份乐器清单中,尤其是圣乐所用乐器的清单中,这似乎是置于不当之处,若非古希伯来人对这一喜乐的外在表记另有其独特的习俗与观念的话。参看前面诗篇 30:12(11)、149:3 的注释。末一词的通行译法(风琴)是经由武加大译本从七十士译本而来,在七十士译本中它指一组或一套管子。按犹太人的传统,这希伯来词指的是一支单管,《公祷书》译本即如此译。它在此代表吹奏乐器的全类。参看前面诗篇 68:26(25)的注释,并比较撒母耳记下 6:5。
5. 用大声的钹赞美他!用欢呼之声的钹赞美他! 那贯穿全篇的主导观念——以听得见的方式表达的喜乐——一直持守到末了:此处两个分句都提到钹,因为这乐器尤其适用于非常欢庆的场合。参撒母耳记下 6:5,以斯拉记 3:10,尼希米记 12:27。那两个修饰性的形容词更把这效果推向高处:头一个严格说来指的是听闻或所听见之物,即声音,在此则引申为大声。与之平行的那个词又在这观念上加上欢呼之声的意思,按惯用法它一贯用于此义。见上文诗篇 27:6,89:16(15)的论述,并参民数记 23:21。有些释经者在此假定钹有大小两种之分,这是全然不必要的。
6. 愿凡有气息的都赞美雅!哈利路亚! 正是凡有气息的一语的歧义,赋予这收束之句以非凡丰富的含义。从上下文所提及的管乐器这一简单意象出发,它借着一个优美的转折,引我们想到那由活人的气息所发出的、有声的、分明成言的、出于悟性的赞美,与纯然无生命的乐器判然有别。参看上文诗篇 68:26(25)的注释。最后,再凭着自然的联想,我们便上升到通行译本所表达的那一层意思,一切有气息的,不单是一切有生命之物,乃是一切有声音可以赞美神的。诗篇集中再没有比这简短而极富意味的终曲更为庄严、更为优美的了;其间庄重的音调居于主导,却丝毫不扰动那在诗篇集之末似乎有意要激起的欢欣鼓舞,仿佛是以象征的方式暗指那等候着教会并其一切肢体的凯旋——他们要经历许多患难,然后进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