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生活要道

约翰·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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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 反律主义

关于艾米尔.布伦诺(Emil Brunner)的论证,公认的看法是很难在其中找到前后一致的陈述。在他的书《Das Gebot und die Ordnungen》【图宾根,1932年,英文译本《神的命令》(The Divine Imperative),奥利弗.怀恩(Olive Wyon)译,纽约,1937 年】中,他坚持信徒应当出于顺福神而遵行律法(126 页;英文译本 146 页),并且律法是信徒生活的 规范(133 页;英文译本 149 页)。尽管引导我们的是圣灵,但圣灵是透过祂向我们阐明的律法引导我们(132 页)。布伦诺也说了很多有力驳斥律法主义的内容。但当我们读到其中一些声明【47 页、61 页(英文译本 74 页)、67 页(英文译本 80 页)】时,我们发现它们严重偏离了圣经里的完美互补与和谐,即爱与义务、良善与应当、信心与顺服律法之间的完美互补和谐。互补不能跟律法主义等同,而是人在原初状态就存在的互补,又在拯救的恩典中得着重塑。布伦诺警告狂热的反律主义,将之视为跟他称为的“正教律法主义”一样危险(107 页;英文译本 122 页)。但这种论证暗含一种反律主义,而且恐怕毒性最大。我们读到:“人自己知道神的律法,这是真的,但不知道神的命令,并且因为人不知道律法是神的命令,他也就不能正确地理解律法的含义,就是爱”(100 页;英文译本 115 页),以及:“我不能像明白律法那样事先就明白命令的内容,我只能透过圣灵的声音每次重新领受它”(97 页;英文译本 111 页),我们看到的是存在主义论证应用在跟启示相关的别处伦理上:圣经本身不是神启示的话语,神的律法本身不是神的命令。前一个破坏了圣经整体的规范性,后一个破坏了圣经中神律法的规范性。布伦诺呈现的正是这种类型的反律主义。

现代时代论在管制原则上将律法时代(西乃山到加略山)跟恩典时代(加略山到基督再来)完全对立,并且,也许在小一点的程度上也将国度时代(基督千禧年的统治)和恩典时代对立。时代论者的许多主张是对的,比如在真实存在的对立上,在圣经特别强调的事上,即遵行律法称义和靠恩典称义。每一个福音派人士都必须承认并接受这种绝对对立。在当下的主题上,时代论的错谬在于两方面,首先,它将连续的时代完全分割开来,将摩西时代解释成代表律法、与恩典对立,将福音时代解释成代表恩典、与律法对立。其次,它在管制原则上将对立应用于连续的时代,导致时代论对恩典范畴内律法的位置产生错谬认知。

例如,时代论的这种偏见出现在《司可福串珠圣经》对登山宝训的解释里(999页往后,1002 页)。在时代论著作中,恐怕没有人比薛弗尔(Lewis Sperry Chafer)更坚持这种立场【参阅:《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达拉斯,1948年,第四卷,180-251 页】,举一两个例子即可说明。“恩典训诫的性质使得它们不能被简化成十诫,它们的属性是自由,意思是不需要遵行它们来得到神的接纳”(184 页)。福音的训诫,即管制信徒生活的原则——当然不是获取神接纳的方法;但这跟十诫是否包含在福音训诫之内有什么关系?以及:“基督徒必须转向十诫获得他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指南吗?圣经以一个积极的主张作答:你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209 页)。尽管薛弗尔继续说“十诫伟大的道德价值”是继续存留的,但他坚持认为这些道德价值“在恩典之下就不再以律法的性质和(同上)。这些引言足以描绘时代外貌出现,而是以纯粹恩典的性质和外貌出现”论者主张的十诫与福音训诲之间的对立。引言所证明的这种对神的律法(表达在十诫当中)和福音训诲的建构,正是本书在第八章所驳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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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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