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
(反驳那些基于常识为自由意志辩护之人,1–5) 1.为自由意志辩护之人的第一个辩护:人不得不犯的罪不算为罪;有意所犯的罪是可避免的
其实,关于人意志的捆绑,我们已做了充分的探讨,只是有一些对自由有错误观念的人仍提出一些自己的主张试图推翻我们的立场。首先,他们网罗许多荒谬的言论羞辱我们的立场,就如我们的立场违背常理;之后他们又误用经文来攻击。以下我们将一一反驳他们的双重攻击。他们说若罪是必然的,它就不算为罪;若是自愿的人就可以避免不犯。这也是伯拉纠(Pelagius)用来攻击奥古斯丁的两种武器。然而,我不会先用奥古斯丁的威名吓退他们,而是先彻底驳倒他们的这两个异议。我否认罪既因是必然的,就不算为罪的这种说法。我也同样反对他们所推断的结论,即既因罪是自愿的,就可避免的这种说法。若有人想与神争辩,因说他不能不犯罪而逃脱神的审判,我们在先前已答复:人之所以不得不犯罪并不是受造时的本性,而是败坏后的本性。恶人喜欢用来为自己的罪作借口的无能为力来自何处呢?难道不是来自亚当甘心乐意的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吗?辖制我们犯罪的起源是:人类的始祖亚当离弃了他的造物者。若因这背叛万人都被定罪是公义的,人就不能用对罪无能为力作借口,因这是最明显定他们罪的证据。
以上我已清楚解释这点,并用魔鬼作比方;据此,不能不犯罪之人所犯的罪也是自愿犯的。相反地,神所拣选之天使的光景是:虽然他们不能不行善,然而他们的善行也是自愿的。伯尔拿也恰当的教导:既因这必然性同时也是自愿的,这就使得人的光景更为悲惨,然而这必然性辖制人沦为罪的奴仆。我们仇敌的另一个推论是毫无根据的,因他们将「自愿的」当作「自由的」。因我们先前已证明,有时人自愿做的事并非出于自由选择。
2.为自由意志辩护之人的第二个辩护:若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奖赏与刑罚就毫无意义
他们主张:除非善行和恶行是出于人意志自由的选择,否则人受刑罚或得奖赏就有矛盾。这观点是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提出的,但居然也被屈梭多模(Chrysostom)和耶柔米(Jerome)采用。并且,耶柔米也不否认这是伯拉纠主义者的论点,他甚至引用他们的论述:「若是神的恩典在我们心里运行,那么神奖赏的对象就是祂的恩典,而不是我们毫无功劳的人。」
关于刑罚,我的答复是:神的刑罚是公义的,因为是刑罚我们自己所犯的罪。人犯罪时他认为自己的思想是自由或被捆绑都无关紧要,只要他是自愿的——主要的是圣经教导人因被罪捆绑所以犯罪。至于神对义行的奖赏,难道说奖赏出于神的慈爱而不是人的功劳应得的是荒谬的吗?奥古斯丁常常说:「神所奖赏的并不是我们的功劳,而是祂自己所给的恩赐;我们所说的『奖赏』并不是因我们的功劳神所应该给我们的,反而,神所奖赏的是祂早已给我们的恩赐」
!的确,他们强调这点:若奖赏不是根据人意志的选择就没有意义。然而他们如此坚持是很大的错误。他们所反对神奖赏祂自己恩赐的论点,却是奥古斯丁视为理所当然且经常教导的真理。譬如,他说:「人有何功劳呢?耶稣基督来不是给人他所应得的奖赏,而是祂白白的恩典。因当那惟一无罪救人脱离罪恶的主降世时,人人都是罪人。」再者:「你若要求你所应得的,那就是刑罚。神并没有照你所应得的报应你,而是赏赐你所不应得的恩典,你若夸耀自己的功劳就是离弃恩典。」他又说:「你自己本身不过是虚无。罪属你,而奖赏却属神。你应得刑罚,若神的奖赏临到你,神乃是奖赏祂自己的恩赐而不是你的功劳。」
他在另一处也教导:恩典不是由于功劳,反而功劳是由于恩典!之后他下结论说:神给的恩赐先于所有的功劳,这是因为神要白白地赐福与人,以及证明功劳都是祂的,因为祂知道在人身上没有任何应得救恩的功劳。
那么,为何需要更多证据呢?在奥古斯丁的作品中,他经常表现与上面相同的观念。
然而,若我们的仇敌留意保罗说的:「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p.),就会得知圣徒得荣耀的原则是什么,好救他们脱离他们的谬误。
那么,根据保罗的立场,神为何给信徒加冕呢(提后四8)?乃因他们蒙拣选、呼召,以及称义都是出于主的怜悯,而非自己的努力。我们断不可惧怕:若人没有自由意志,则人就没有可奖赏的功劳!
我们若因惧怕而不接受圣经的教导:「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 p.)是愚不可及的。可见,保罗完全否认人有自由意志,为了证明人没有功劳。
然而,神既有测不透、丰盛的良善和慷慨,祂赏赐我们行善的恩典,并奖赏我们的善行,就如是我们自己所应得的。
3.为自由意志辩护之人的第三个辩护:人若没有自由意志,就无善恶的区分
我们的仇敌又提出另一个异议,这异议似乎源于屈梭多模:若择善恶并非出于人的意志,那么所有人既有相同的本性,不是全善就是全恶。《对外邦人的呼召》(The Calling of the Gentiles)这书的作者也有相似的观点,这书被普遍认为是安波罗修(Ambrose)的作品。他说:若神的恩典没有赏赐人可变的性质,人就不可能背道连。屈梭多模这样伟大的人却如此健忘实在令人惊讶!他怎能忽略是神的拣选使人不同呢?我们毫不退缩的相信保罗真切的陈述:所有的人都堕落了,并且被交付在罪恶的权势之下(cf. 罗三10)。我们也和他一同相信,有些人没有继续留在罪恶的权势下,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所以,所有的人生来都患同样的疾病,只有那些神喜悦医治的人才得痊愈。神以其公义的审判略过其它人,他们就在自己的败坏中衰残直到灭亡之日。没有其它的原因能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在真道上坚忍到底,而有些人一开始就跌倒。因坚忍本身也是神的恩赐,并且神不是毫无分别的赐给所有的人,而是只赐给祂所喜悦的人。若有人想知道—为何有些人坚忍到底,而另一些人却因心持两意而跌倒—惟一的解释,即神扶持前者,以祂的大能刚强他们,免得他们灭亡;而神没有赏赐后者坚忍的大能,好使我们引以为戒。
4.为自由意志辩护之人的第四个辩护:人若没有自由意志,一切的劝勉就毫无意义
而且,我们的仇敌坚持说,除非罪人有顺服神的能力,否则劝他们是枉然的,责备他们是愚昧的。
当奥古斯丁面对相似的异议,他就不得不写了《论斥责与恩典》(On Rebuke and Grace)这书。他在这书中淋漓尽致的驳斥这些异议,并且呼吁他的仇敌留意:「人啊!你要从神的律例学习你所当行的;要藉责备学习你没有力量去行要归咎自己;要藉祷告学习从何处获得这力量。」
在《论精意与字义》(On the Spirit and the Letter)这书中他几乎同样说:神不会依人的力量为标准制定祂的律例,祂反而在吩咐人当行的律例时,就同时赏赐祂的选民遵守的力量。我们无须再费时赘述。
这不仅是我个人的立场,也是基督和众使徒的教导。所以,我们的仇敌当思想:如何与基督和众使徒作战而得胜。基督宣告:「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十五5)。难道祂会因祂说了这话就不责备那离了他做恶的人吗?或因这话就不再劝人热心为善吗?保罗严厉的斥责哥林多信徒没有彼此相爱(林前三3;十六14)!但他同时也求神赐给他们爱心。保罗在罗马书中说:「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6)。但他之后也没有停止吩咐、劝勉和指责罗马的信徒。那么,罗马信徒为何没有迫切的求神不要徒费精力地要求人做惟有神才能使人做的事,也不要责备人因缺乏神的恩典而犯的罪?他们为何不劝保罗宽恕那些除非神的怜悯临到他们否则没有毅力或奔跑力量的人呢?就如保罗的教导不是建立在最好的根基上──这根基是一切恳切寻求神的人都能明白!保罗说:「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它生长的神」(林前三7)。
他在此表明就改变人心而论,教导、劝勉,以及指责的无能为力!与此相似,摩西严禁以色列人违背律法(申十九30),以及众先知也是再三地警告和威吓犯罪之人。但他们同时也教导神必须赐人悟性,人才有智慧(e.g. 赛五24;二四5;耶九13 ff.;十六11 ff;四四10 ff;但九11;摩二4),并且在人内心行割礼是神自己的作为(cf. 申十16;耶四4)包括除掉石心,赏赐肉心(cf. 结十一19);将祂的律法刻在人心上(cf. 耶三一33);简言之,神藉重生我们(cf. 结三六26)使祂的教导在我们身上有功效。
5.劝勉的含意
神劝勉人的用意何在?若恶人因刚硬的心拒绝被劝勉,将来在神的审判台前这些劝勉将成为定他们罪的证据。就连在今世这些劝勉也在击打他们的良心。无论最悖逆之人如何嘲笑神的劝勉,他仍无法反驳这些劝勉。然而你或许会问,神若拒绝将对遵守诫命不可少的肉心赐给可悲的人,那又如何呢?既然刚硬的心要归咎他自己,那他有什么借口呢?恶人虽然抓住每一个机会尽己所能嘲弄神的劝勉,却仍无法反驳这些诫命。然而劝勉主要是针对信徒。虽然神以自己的灵行万事,但也同时有效地使用祂的话语。我们应当确信这真理:敬虔之人一切的义都是来自神的恩典。
正如先知所说:「我要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遵行我的律例」(结十一19–20)。或许你会反对说,那为何神还劝勉他们尽本份,而不是直接将他们交付圣灵的引领呢?既然他们完全倚靠圣灵的驱使行事,为何神还劝告他们呢?在他们偏离正道时,神为何管教他们,反正,人因肉体软弱走迷是无法避免的。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吩咐神呢?神若喜悦以劝勉预备人心领受那使人能听从劝勉的恩典,难道你对这样的方式有所抱怨吗?即使劝勉和责备只有使敬虔之人知罪的作用,我们也不可轻看它们。既然圣灵伴随着劝勉在人心里运行,这就完全能使人热心为善,除去人的懈怠以及对罪的贪恋和享受——反而憎恨罪,难道我们仍要嘲笑劝勉是多余的吗?
若有人要求更清楚的答复,这答复是:神以两种方式在选民身上运行:圣灵内在的运行;真道外在的运行。神以祂的圣灵重生他们,也就是光照他们的心使之爱义和行义。神又以祂的话语激发人渴慕、追求,并获得重生。神就是以这两种方式在选民身上彰显祂大能的作为。当他向被遗弃之人宣告同样的真理时,并不是要督正他们,而是要:在今世用良心向他们见证,在来世使他们更无可推诿。
所以,虽然基督宣告除了父神所吸引归向基督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到祂那里去,并且神的子民是在听见和学习父神的教训之后才到祂那里去(约六44–45),然而基督并没有忽略祂教师的职份。祂亲自不断地传唤选民来受圣灵内在的教训,因他们的成长完全在乎此。保罗说这教训对被遗弃之人并非没有作用,而是「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林后二16),并且这是神所喜悦的(林后二15)。
(反驳利用圣经的律例、应许和责备支持自由意志观点之人,6–11) 6.神的律例是否根据人的力量来制定?*
我们的仇敌拼命收集经文攻击我们:尽管他们无法获胜却从不放弃,反而加增我们反驳他们的难度。就如战场上不懂战术的乌合之众,不论场面如何壮观、气势磅礡,却仍经不起敌人的攻击而溃不成军,被迫逃跑,同样,要击败这些利用众多经文的仇敌易如反掌。他们一切滥用来攻击我们的经文,在对这些经文加以整理之后,不过只有几类。如此,一个答复就足以反驳他们的好几个经文。
他们虚假的根基建立在对神律例的误解。他们自以为神的律例是根据人能遵行的力量而颁布的,因此他们认为人能满足神一切的要求。所以,他们一一寻找圣经中的律例,为了发现人有多少力量。
他们说当神吩咐我们要圣洁、敬虔、顺服、纯洁、相爱和温柔时,又当祂禁止我们不洁、拜偶像、不节制、发怒、抢劫和骄傲……时,祂若不是愚弄我们,就表示我们能遵守祂一切的吩咐。
我们可将他们所网罗的律例分成三类。第一、吩咐人归向神;第二、遵守神律例的一般性吩咐;
第三、吩咐已蒙恩之人坚忍到底。我们将先总体讨论它们,之后再分别讨论。
长久以来人们习惯用神的律例衡量人遵守的能力,也看来似乎有所根据。殊不知这观点是来自人对律法可怕的无知。那些误以为人无法遵守律法是犯大罪的人,他们最充分的理由是:否则神给我们祂的律法是枉然的。他们好像从未看过保罗对律法的教导。若如他们所说,那保罗的这些陈述:「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三19,cf. Vg.);「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罪借着诫命……发动」(cf. 罗七7–8);「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五20,cf. Vg.)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神要颁布人能遵守的律法,否则律法就是徒然颁布的吗?神颁布远超乎我们能力的律法反而是要显明我们的软弱!的确,保罗教导:爱是律法的目的也是满足律法的(提前一5)。然而当保罗求神赐给帖撒罗尼迦信徒丰盛的爱时(提前三12),就在承认除非神使我们明白律法的总纲,否则即使我们听律法也是枉然的。(cf. 太二二37–40)。
7.律法引领我们仰望神的恩典
当然,若圣经只教导律法是人生活的准则,并且人应当努力遵守,那我也会立刻接受他们的观点。然而,既然圣经忠实和明确的教导律法多方面的功用,我们就应当朝这方面考虑律法在人身上的功用如何。就此而论,律法所要求的,也教导我们遵守律法的力量是出于神的慈爱。如此,律法就驱使我们求告神赏赐我们遵守律法的力量。若神只赐下命令而没有应许,我们可能就没有遵守的力量。
然而既然神不但命令我们,也同时赐给我们祂的应许,因此这些应许就表示我们一切的援助,甚至我们一切的美德都依靠神的恩典,也充分证明我们对于遵守神的律法完全无能为力。为此,我们勿再企图用神的律法衡量人遵守的力量,就如神是按照人软弱的程度赐给人律法上行义的准则。我们这些在各方面都迫切需要神恩典之人,就更应当从这些应许中看出自己的无能为力。
然而我们的仇敌说,谁会相信神将祂的律法赐给木桩和石块呢?我们并没有如此说。当神以祂的律法教导恶人他们的私欲与神为仇以及他们的良心定自己的罪时,恶人并非木石;并且当神藉祂的律法教导信徒他们的软弱好使他们投靠神的恩典时,他们也并非木石。有关这点,奥古斯丁有恰当的论述:「神吩咐我们做我们无法做的,为要使我们知道我们当向神求什么。」若我们接受人无力遵守律法,更能高举神的恩典,那么律法就不是枉然的了。「信心才能成就律法所吩咐的一切。」「事实上,神给人律法乃是要人藉信心成就律法所吩咐人的。其实,神也吩咐人要有信心;然而,除非神赏赐这信心,否则人就无法成就律法的要求。」再者,「只要神赏赐祂所吩咐的,那求神随意吩咐。」
8.神各样的吩咐清楚证明:没有恩典人不能做什么
若我们回顾以上陈述的三类律例,就会更清楚的明白这教导。
(1)在律法和先知书中,神常常吩咐我们要归向祂(珥二12;结三30–32;何十四2 f.)。另一方面,先知回答说:「求祢使我回转,我便回转……我回转以后就真正懊悔」,等等(耶三一18–19,Vg.)。祂吩咐我们当自行割礼(申十16;cf. 耶四4)。然而神也藉摩西说这割礼是神自己的手所行的(申三十6)。神在一些经文中要求人有新心(结十八31),然而在另一些经文中神也告诉我们新心是祂自己赏赐的(结十一19;三六26)。正如奥古斯丁说:「然而,并不是人能靠自己的选择或本性成就神所应许的;而是神自己的恩典成就的。」奥古斯丁说以下的观点是提科纽(Tychonius)所例举准则的第五条:我们必须清楚划分神的律法和应许,也就是神的诫命和恩典。那些从神的律例中推断人能遵守,而因此破坏那惟独能成就这些诫命的神的恩典之人有祸了。
(2)第二类律例是:吩咐我们尊荣神,坚守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悦,以及听从祂的教训。圣经中有无数经文能证实人,所拥有的正直、圣洁、敬虔,以及纯洁都是神的恩赐。
(3)第三类律例是保罗和巴拿巴对众信徒的劝勉:「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徒十三43)。
保罗在另一处指示我们从何寻找这坚忍的美德。「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祂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弗六10 p.)。他也禁止我们:「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四30 p.)。既然人无法遵守神在此对人的要求,那保罗为帖撒罗尼迦信徒求告神「看你们配得过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功夫」(帖后一11 p.)。同样,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对施舍的教导中,常常称赞他们有愿做的心(林后八11)。然而紧接着祂又感谢神「感动提多的心」(林后八16 p.)。意即,若非出于神的感动,提多都无法开口劝勉信徒,更何况信徒听从他的劝勉!
9.归正的事工并非神与人同工*
比较诡诈的仇党对以上论述根本不以为然,他们主张:人必须尽力遵守神的诫命,神就扶持我们的软弱。他们也引用先知书中的一些经文,因这些经文似乎表示归正是神与人一起同工的。「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迦一3)。然而,我们已经在前面阐明神对我们的帮助如何,所以无须再赘述。我希望读者们至少相信:我们不能因神要求我们遵守律法,就推论人有遵守的力量,因圣经清楚教导:就遵守诫命而论,立法者──神的恩典是必须的,也是祂所应许的。
因此,显然神对我们的要求至少超过我们遵行的能力。并且无人能反驳杰里迈亚的这话:神与以色列所立的约是无效的,因这约不过是字句;只有当圣灵进入人心使人顺服神时,这约才得以确立(耶三一32–33)。而且这处经文:「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迦一3)也不支持他们的谬论。
在此神转向人并不表示神使人重生悔改,而是表示神藉对人物质上丰富的恩待彰显祂对人的爱。就如神有时以逆境表明祂对祂选民的不满。当时的以色列人因遭遇各种困境和灾难而埋怨神已经离弃他们,所以神告诉他们,只要他们重新过正直的生活以及归向神──行义的准则,就不会缺乏神的关怀。
所以那些从这经文中推断神与人在归正上同工之人,是在强解这处经文。在我们讨论律法时,我们将更详细的谈论这点。
10.根据我们仇敌错误的观点,圣经的应许暗示人有自由意志
他们的第二个异议与第一个极为相近。他们引用神与人的意志立约的经文。例如:「你们要求善,不要求恶,就必存活」(摩五14 p.)。「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赛一19–20)。再者:「你若从我眼前除掉你可憎的偶像,你就不被迁移」(耶四1 cf. Comm.)。「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循祂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二八1,cf. Vg.);以及其它类似的经文(利二六3 ff.)。
神在祂的应许中提供我们的这些福份,他们认为:除非人能靠自己的意志选择或拒绝,否则神的提供就失去意义,甚至是在愚弄人。为了更清楚的解释,我要引用他们用来支持自己论点诡辩的抱怨:「当神宣告祂的慈爱依赖人的意志时,除非人能主宰自己的意志,否则神就是残忍的欺哄人。神若将祂的祝福丰富的摆在人面前,却没有赐给他们享受这些福份的能力,难道这证明神的慷慨吗?据此,神的应许所倚赖的是人不能做的选择,因此是永远无法实现的,那如何说神的应许必得以应验呢!」
我们将在他处论及这些条件性的应许,并证明这些应许没有应验并非荒谬。就此而论,我否认:虽然神知道人完全无能为力,却仍劝人领受祂的福份,这是神残忍的欺哄人。既然神同时提供祂的应许给信徒和恶人,因此,这些应许对于二者都有其用途。
就如神以祂的律例击打恶人的良心,免得他们对神的审判无知而沉醉于自己的罪孽,照样,神以祂的应许在某种意义上使他们承认自己不配得神的爱。谁会否认神会赐福尊荣祂的人,却严厉的惩罚一切藐视祂威严之人,是完全公平的?故而神在祂的应许中合理并公正地向不敬虔、被罪捆绑之人颁布这律例:只要他们离弃罪恶就至终蒙神赐福,虽然这应许只为了使他们明白他们与神给真敬拜神之人的祝福无份。
另一方面,既然神在各方面激励信徒求告祂的恩典,因此,若神藉祂的应许就如藉祂的律例一样,驱使信徒求告祂的恩典,是合理的。当神以祂的律例教导我们祂的旨意时,祂也使我们明白自己的悲惨和自己全然敌对祂的旨意。同时祂驱使我们求告圣灵引领我们走义路。但因我们的迟钝,神的律例并不足以挑动我们,所以祂以祂的应许这甘甜的方式吸引我们爱祂的律例。我们越渴慕义,就越热烈地求告神的恩典。如此,神类似的劝勉:「你若愿意」、「你若听从」,一方面并没有承认人有愿意或听从的自由意志,另一方面也没有以此嘲笑人的无能为。
11.他们也进一步的反对说,若人没有自由意志,则圣经上的指责是徒然的
他们的第三个异议也与前两个极为相似。我们的仇敌搬出一些经文支持自己的谬论,即神斥责祂忘恩负义的百姓,没有蒙神出于怜悯丰富的赐福都要归咎自己。例如:「亚玛利人和迦南人都在你们面前,你们必倒在刀下;因你们退回不跟从耶和华」(民十四43,Vg.)。「因……我呼唤你们,你们却不答应。所以我要向这百姓……照我从前向示罗所行的一样」(耶七13–14,Vg.)。以及「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神的话、不受教训的国民」(耶七28,Vg.);因此耶和华离弃了他们(耶七29)。再者「我必使我所说的一切灾祸临到这城和属城的一切城邑,因为他们硬着颈项不听我的话」
(cf. 耶十九15)。
他们说,神怎能这样斥责以色列人,因他们可以回答说:我们确实喜爱兴旺也惧怕灾祸,但我们之所以没有顺服神、听从祂的吩咐,是因为我们伏在罪的权势之下。所以,神斥责我们无法避免犯的罪是完全不合理的。
然而我不想理会他们无能为力这无用的异议。我想问的是他们是否有为自己辩护的根据。因若他们真的有罪,那神有极好的理由斥责他们因自己的邪恶拒绝回报神的仁慈。所以我想知道他们是否能否认他们的顽梗是源于自己邪恶的意志。若是,那为何还勉强寻找外在的起因,想推卸自己的灭亡是咎由自取的?若罪人真是因自己的罪丧失神的祝福和受刑罚,那么他们就应当留意神的指责。神的指责有两个目的:若他们硬着颈项继续犯罪,神要他们在灾祸中自责和厌恶自己,而非指控神残忍不公;
若他们仍有被教导的心,若他们对自己的罪感到劳苦担重担(因这些罪而发现自己的悲惨、失丧),他们就应当归向真道,以认罪悔改承认神藉指责所提醒他们的。
但以理伟大的祷告清楚表明,以上所引用先知的指责对敬虔之人有何目的(但九4–19)。那指责对恶人的目的为何呢?耶和华吩咐先知杰里迈亚指责犹太人:「你要将这一切的话告诉他们,他们却不听从;呼唤他们,他们却不答应」(耶七27,Vg.)。神为何吩咐先知向聋子说话呢?好让他们(虽然他们不愿听)明白先知的指责是正确的,以及将自己遭灾祸的原因归咎神是亵渎的。
敌视神恩典的人惯于从神的诫命和神对违背律法之人的指责中收集众多的证据,为了教导人有自由意志。然而藉以下的解释就不致于被他们误导。在诗篇中神指责犹太人是:「顽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辈,向着神,心不诚实」(诗七八8)。在另一诗篇中先知也劝勉当时的人不要「硬着心」(九五8,Vg.)。显然,这是因为人一切的顽梗都要归咎人心里的邪恶;然而他们却因此愚蠢的推断人心可以自由择善恶,但人心能择善惟独出于神(cf. 箴十六1)。先知说:「我的心转向你的律例」(诗一一九112),是因为他甘心乐意将自己献给神。然而祂却并没有因拥有这样的心愿而自夸,他先前已承认这意愿是神所赐的(诗一一九36)。所以,我们应当留意保罗对信徒的劝戒,「你们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功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腓二12–13)。的确,保罗说他们也有当尽的责任,免得他们纵容肉体的懒惰。保罗之所以吩咐他们要恐惧战兢是要他们谦卑,好提醒他们:所吩咐他们做的都是神自己的事工。他的意思显然是:信徒是被动的顺服神,因信徒的力量来自神而不是自己。彼得劝勉我们:「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彼后一5),祂之所以给我们附加的吩咐并不是因为祂以为人能靠自己做什么,而是激励人离弃肉体的惰性,因这惰性常常阻碍信心。
保罗这话:「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的含意也是如此,信徒当谨慎,免得纵容自己的惰性。然而若有人因此推断人可以助长神的光照,要驳倒这样的愚昧并不困难,因保罗所吩咐的殷勤也是出于神(林后七1)。
事实上,圣经常劝勉信徒当洁净自己脱去一切的污秽,虽然圣灵宣称成圣的事工惟有在乎祂。简言之,使徒约翰清楚的告诉我们,在这事工上神将属乎祂自己的恩典赏赐我们:「凡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约壹五18)。主张自由意志者抓住这经文教导:人被保守一部份是神一部份是人的作为。
仿佛使徒约翰在此提醒我们的保守并不是从神而来!基督也求告父保守我们远离恶行(约十七15,cf.Vg.)。并且我们晓得敬虔的人在与撒但作战时,惟有靠神的全副军装才能获胜(cf. 弗六13 ff.)。同样,当彼得吩咐我们应当「因顺从真理,洁净自己的心」,又接着提醒我们要「靠圣灵」(彼前一22)。
总之,当使徒约翰说:「凡从神生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约壹三9 p.)时,就证明在属灵的争战中人的力量是靠不住的。在另一处经文中他说出其中的缘由:「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
(反驳利用圣经独特的经文和事件支持自由意志观点之人,12–19) 12.申三十11 ff.
然而我们的仇敌引用摩西一处看似与我们的观点极端冲突的话。在摩西颁布律法之后,他号召百姓见证:「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不是在天上……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申三十11–12,14 p.)若摩西所说的仅只是指神的诫命本身,那我们仇敌的观点就有说服力。虽然我也可以回避说,这是指人明白诫命的能力和心态,而不是指人遵守的能力,但这可能不是最充分的反驳。然而使徒保罗这可靠的解经家,当祂宣称摩西在此所指的是福音的教导(罗十8)时,就消除了我们一切的疑虑。
但若有顽固份子争辩说:保罗解释这所指的是福音,是无理的强解。虽然这大胆地亵渎使徒,但即使不提使徒的权威,我们仍有可反驳他们的。假如摩西仅只是指神的诫命,这样就会鼓励百姓狂妄自大。
若百姓企图凭己力遵守藉命,就如这是经而易举的,那他们如此岂不是自取灭亡吗?若人遵守诫命惟一的方式是穿越致命的万丈悬崖,那如何说是轻而易举的呢?显而易见,摩西所指的是神与律法一同给犹太人的怜悯之约。
因保罗也在以上的几个经文中教导,除非神先在人心里行割礼,否则人无法爱神(申三十6)。这样,摩西教导遵守律法的能力不在乎人,而在乎圣灵的扶助和保守。因为圣灵的大能使软弱的人能遵守神的诫命。所以,这处经文不单是指神的诫命,也是指福音的应许;而这些应许不但没有教导人有行义的能力,反而表明人无力行义。
保罗在此的教导是,神在福音时代不像在旧约时代那样严厉地要求人合乎人无法合乎的律法——只有那些合乎律法一切要求之人才能获得永生─—而是提供人容易合乎的条件。所以这经文(罗十)并不证明人有自由意志。
13.我们的仇敌说,神「等候」人的反应也证明人有自由意志
他们也常引用其它的经文反驳我们,即神有时收回祂恩助,考验并观看人有何反应。何西阿书记载:「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寻求我面」(何五15 p.)。他们说,因神要看以色列人是否寻求祂面,所以若他们不能靠自己的选择寻求神,那这是荒唐的。就如神藉先知表达祂对以色列民的厌弃,直到他们改邪归正,不是很普遍的情形!我们的仇敌要如何解释神对以色列民这样的威胁呢?若他们以为神所离弃的这些人能靠自己的决心归向神,那他们的观点就与整本圣经相背。若他们承认神的恩典对于归正是必须的,那与我们有什么好争吵的呢?然而,他们一方面说恩典是必须的,另一方面却也说人能靠自己获得救恩。但他们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显然不是根据以上或类似的经文。因神收回祂的恩助为要观察人的反应是一回事,而神屈从人的软弱协助人又是另一回事。
或许有人要问,那这些经文究竟什么意思?我的答复是:神似乎在藉这些经文说:「既然警告、劝戒,以及指责这些硬着颈项的百姓都毫无果效,所以我将暂时离弃他们也默许他们遭难。我要看看在他们长久遭难之后是否会想起我,并寻求我的面。」神的离弃表示神停止向他们说预言。观察人的反应表示神暂时以隐秘的方式任凭他们受难考验他们。神这样做为要使祂的百姓更谦卑。若圣灵没有赏赐人愿受教导的心,那么人会宁可被患难击打也不愿归向神。当我们顽梗不化地冒犯神使祂厌烦时,祂便暂时离弃我们—─即停止向我们启示那证明祂与我们同在的话──藉此观察人的反应,我们若因此推断神所观察和考验的是人的自由意志,这是极大的错误。因神这样做惟一的目的,是要驱使我们承认自己完全无能为力。
14.人所行的善难道不是人「自己的」行为吗?
他们也根据圣经和人惯用的说法推断:善行的确被称为「我们的」;圣经也说,讨神喜悦过圣洁的生活和犯罪一样,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并且,既然神公义地视我们犯的罪为我们自己的,照样,那我们的善行从某个角度来看也有一部份是我们做的。而且,一方面称善行为我们的,另一方面又说我们无力行善,完全靠神推动如无生命的石头一般,是荒谬的。所以,虽然我们将善行的主要功劳归于神的恩典,然而我们至少要将善行次要的功劳归于人的努力。
若我们的仇敌惟一的根据是圣经称善行为「我们的」,那我也可以说圣经也称我们求神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为「我们的」(cf. 太六11)。难道这代名词「我们的」不是表示:我们完全不应得的食物是出于神的慈爱和白白的恩赐而成为我们的吗?所以,他们若说善行因完全出于神的恩典而被称为「我们的」是愚昧的说法,那他们同样也要说主祷文的教导也是愚昧的。
他们的另一个异议更有说服力:圣经时常描述是人自己敬拜神、行公义、遵守律法,以及热心为善。既然这些是人的心和意志的功能,那我们怎能说这是圣灵的事工而又同时说是我们自己的?除非我们这些事上与神同工。只要我们考虑圣灵如何在圣徒心中运行,我们就能轻而易举的推翻这异议。
他们愚昧地指控我们,说我们认为神驱使人就如人丢石子一般。但我们的教导没有丝毫这样的意味。我们说的是,人的机能包括接受和拒绝、选择和不选择,追求和放弃。譬如:人能接受虚妄和拒绝良善;择恶和不择善;追求邪恶和离弃义。神在这些事上有何参与呢?若神喜悦利用这些邪斜作祂忿怒的器具,祂就随己意藉恶人的手成就祂自己的美意。那在放纵私欲中成全神美意的恶人,难道能比作我们所丢没有自我行动、没有感觉、没有意志的石子吗?可见,石子和恶人乃是天壤之别。
那神是如何驱使敬虔之人呢?这是他们最不能接受的。当神在义人心中设立祂的国度时,神以祂的灵约束他们的意志,以免他随从自己的私欲而摇摆不定。神以祂公义的准则影响、塑造,以及引领人的意志使他渴慕过圣洁的生活。神以祂圣灵的大能坚定人的意志,免得他动摇跌倒。奥古斯丁也说:「你可能会对我说:『若是如此,那就是神怂恿人而不是出于人自己了。』没错,的确是出于人自己,也是神所驱使的。人若受良善的神驱使就行善。运行在人心里的圣灵协助行善的人。「救助」就表示人自己也在做。」
他在前面说,圣灵的运行并不代替人的行动,因受引领行善的意志是属人的。而当他接着用「协助」这词表示人也在做,我们不可因此推断人有独立行动的能力。然而为了避免支持人心里的惰性,他用这话解释神的运行与人的行动彼此的关联:「选择乃是出于本性,择善却属乎恩典。」
因此,他先前说:「除非有神的帮助,人无法作战,何况得胜。」
15.出于神恩赐的「善行」属于我们,然而因神的运行也属神*
可见,使人重生之神的恩典是圣灵引领和掌管人意志的原则。为了引领和掌管人,圣灵必须督正、洁净和更新人心。因此,人重生的开端就是铲除他所有的一切。同样,为了引领和掌管人,圣灵也必须感动、运行、驱使、扶持,以及保守人。如此说来,恩典所产生的一切善行完全属乎圣灵。同时,我们也相信奥古斯丁的这话:「恩典并没有毁坏人的意志,反而更新之。」
重生和更新并无冲突:当人的腐败和堕落被洁净而归向神公义的准则时,圣经称之为人意志的更新。同时,当人的意志败坏到他的本性必须完全被改造时,圣经称这改造为重生。
如今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说,圣灵在人心里所运行的,也是人所行的,虽然人的意志离了恩典就不能择善。所以我们当记住先前所引用奥古斯丁的话:人忙碌地在自己的意志中寻找任何良善是徒然的。人强行将自由意志的能力与神的恩典混合就败坏神的恩典。就如人用泥水冲淡葡萄酒。纵使人的意志中有任何良善,也是出于圣灵纯洁的运行。然而既因意志是与生俱来的,那当我们说那些应当将一切的称赞归给神的善行也是人自己行的并没有错:首先,因神出于祂的慈爱在人心里所运行的一切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明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其次,因神引领人行善的思想、意志,以及努力也是我们的。
16.创四7
尽管我们的仇敌从各处收集其它的证据,但稍有常识之人就不会受搅扰,只要他们明白我以上的反驳。我们的仇敌引用这经文:「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四7 p.,cf. Vg.)。他们将这经文解释为,神应许该隐:罪的权势必不在他心中作王,只要他愿意努力制伏它!然而根据上下文,「它」应该是「他」,所以是指埃布尔,不是指罪。因神在这里是要斥责该隐对他兄弟邪恶的嫉妒。神在两方面斥责他:首先,该隐骄傲地图谋不轨,为了使自己比埃布尔更蒙神悦纳,然而神惟独喜悦义行。其次,他对神的祝福毫不感恩,并无法容忍他的兄弟,尽管埃布尔在他的权力之下。
但为了避免人以为我相信是指埃布尔,只是因为我不相信是指罪,那么假设真的是指罪。若是如此,那么神在此所宣告的若不是应许就是吩咐。若是吩咐,我们已经充分证明:吩咐本身并不证明人有能力遵守。若是应许,那该隐之后犯了他应当制伏的罪,这应许如何得应验呢?难道他们要说这是条件性的应许吗?就好像神说:「你若奋勇作战,就必得胜」。但这样的回避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若所要制伏的是罪,那无疑这是一个祈使句,并不是指我们能做的,而是我们所应当做的——即使超过我们的能力。
然而,根据这事本身和这句的文法,「它」应该是「他」,所指的是埃布尔而不是罪,因为长子若没有犯罪就不会被神轻看。
17.罗九16;林前三9
他们也利用使徒的见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6)推断:尽管人的意志和能力软弱,但藉助神的怜悯就能行善。
若他们留心思量保罗在此所讨论的主题,就不会如此草率的曲解这经文。我知道他们可能利用俄利根(Origen)和耶柔米的论述支持他们的论点。
但我也可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论述反驳他们。
只要我们明白保罗的本意,这些人的主张对我们而言就无关紧要。保罗在那里教导:神只为祂所喜悦的人预备救恩,而一切祂没有拣选的人都将灭亡。保罗藉法老王的故事指出恶人的结局(罗九17)。他也引用摩西的话证明神无条件拣选的必然性:「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九15;出三三19)。他的结论是:「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6)。若我们这样理解——人的意志和能力只是软弱以致无法行善——那保罗在这里的结论就前后矛盾了。所以我们当扬弃这诡辨!保罗说: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但他们却说:因此证明也有人的定意和奔跑。
然而保罗的意思并没有那么复杂:没有任何定意和奔跑能预备人得救。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
在保罗写信给提多的信中就证明这点:「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提三4–5 p.)。一些人空谈说保罗在那里暗示人有所定意和奔跑,因他否认「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罗九16)。
然而若我用他们这荒谬的方式与他们辩论─—保罗否认人能靠自己行善蒙神悦纳,就证明人有一些善行─—他们也不会接受。但若他们知道我这样辩论是荒谬的,那他们也应该看得出他们自己的辩论是荒谬的。奥古斯丁这辩论极有说服力:「若当圣经说『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罗九16 p.)的意思是指人定意或奔跑本身不够蒙神的救恩,那么我们也可以倒过来说:救恩不能单靠神的怜悯,因为也需要人的定意和奔跑。」
既然后者的论点是荒谬的,所以奥古斯丁正确的下结论:保罗这样说是因为,除非神先预备人心,否则人就没有择善的意志。但也不是说人不应当定意和奔跑,而是定意和奔跑都是神在人心里运行的。
也有一些人一样无知地强解保罗的另一句话:「我们是与神同工的」(林前三9)。
无疑这所指的是牧者。此外,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同工」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所参与,而是在神赐给他们能力和恩赐之后,神采用他们的服事。
18.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十五14–17
他们搬出〈便西拉智训〉的话,虽然他的权威性令人质疑是众所周知的。即使我们不怀疑他——虽然我们有怀疑他的根据——那么他对自由意志的教导如何呢?他说:「在人受造时,神赐给人选择能力也给人一些诫命。若人遵守就蒙保守。神向人陈明生死祸福、是非善恶,然后依照人的选择赐给人」(便西拉智训十五14,15,16,17;十五14–18,Vg.)。即使我们承认神在造人时就给人能力选择生命或死亡;那如果我们说人已丧失这能力如何呢?我的确无意反对所罗门,他说:「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七29 p.)。但人既因堕落就失去他原有的一切福份,所以我们不能说人堕落后的光景与神原先所赏赐的一样。因此我的答复不只针对我的仇敌,也是针对〈便西拉智训〉──不管他是谁:若他企图教导人在自己身上寻求得救的能力,则不论他的权威如何,都不能使我对神话语的无谬性有丝毫的怀疑。如果你说:神造人时给人正直的心,是为了拦阻人找借口恶劣地将罪归咎给神,而迫使人面对他的灭亡是自取的,那我完全赞同,只要你承认:人因自己的罪已丧失受造时神给他的福份,如此,我门们就都同意:人所需要的是医生,而不是辩护律师。
19 路十30
我们的仇敌一再重复这比喻,就是那位被强盗打得半死扔在路边的人(路十30)。我知道几乎所有的解经家都以比喻意义教导:这过客的遭遇代表人类的堕落。因此我们的仇敌推断:人并没有因罪和魔鬼的偷窃遭害到完全丧失受造时的良善,因圣经说他只是被打到「半死」。如果人不是仍存留某些理智和意志的正直,他怎么可能只是「半死」呢?
首先,若我不接受他们以比喻意义而衍生的寓意解释,他们会如何呢?无疑,教父比喻意义的教导并不合乎基督在此真正的意思。寓意的教导应当在圣经清楚教导的范围内,更不能以此建立新的教义。我并不缺乏反驳这谬论的证据。圣经从来没有教导说人是「半死的」,反而教教导就属灵的生命而言,人完全是死的。当保罗说到救赎时,并没有称信徒为「半死的」:「当我们死……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5)。他并不是呼召半死的人接受基督的光照,而是呼召那些已死的人(弗五14)。同样,基督亲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约五25 p.)。因此,我们的仇敌利用这个暧眛的比喻攻击圣经如此众多明确的启示,何等无耻!
然而,假设他们对这寓意的解释从某方面来说合乎圣经,那我们要如何推论呢?我们只能根据他们说人是半死的,而因此推论人仍有健全的部份。当然人有理解力,虽然他不能明白属灵的事。他仍有道德观。他对神仍有基本的概念,虽然他不认识神。然而这一切能证明什么呢?难道我们应该因此否定奥古斯丁和众神学院共同的教导:属灵的恩赐已荡然无存;肉体的机能已败坏。所以我们当坚信这驳不倒的真理:人已全然远离神的义,人一切的思想、欲望和行为都是不敬虔、败坏、污秽,以及邪恶。人心被罪的毒液渗透,甚至一切所散发的都是可憎的恶臭。即使有些外表看来善良的人,他们的心也充满虚伪和诡诈,被内在的邪恶捆绑。
发布于 2026年5月9日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