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尔夫·卡德沃思
最后,在希腊文与叙利亚文抄本中,还附有一句:本书信是从罗马写给加拉太人的。这段附言似乎有误、不可信。第一,全书信中没有一点一画透露出它是从罗马写的;而凡从罗马写出的其他书信,保罗都提到自己的捆锁和监禁。第二,各抄本说法不一,可见此说并无定准:有些抄本说它是从以弗所寄出的,这是卡耶坦(Caietan)与希珀里乌斯(Hyperius)在注释此处时所说的。第三,巴罗尼乌斯(Baronius)(倘若《编年史》第1卷,第657页,第26行,安特卫普版他的权威在这件事上还有分量)断定,说它从罗马写出,既不像,也不可信。不过,就算这段附言确实属实,它也不属于正典圣经,因为它不是使徒写的,而是后来抄写书信的文士添上去的。不但附言如此,书信前面所冠的题署或标题也是如此,都不属于圣经。这一点逐一举例便不难证明。先说附言。希腊文抄本一致说,哥林多前书是从腓立比写的,由司提反、福徒拿都、亚该古和提摩太送去:其实可以确定,它是从以弗所写的。第一,哥林多前书 16:5 他说:我要从马其顿经过……就要到你们那里去。可见保罗当时并不在马其顿的大城腓立比。第二,同章第19节他说:亚细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这清楚表明,保罗写这封书信时,是在亚细亚的以弗所,而不是在欧罗巴的腓立比。第三,第8节他说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可见他当时不在腓立比。第四,此信写于底米丢及其同党在以弗所掀起骚乱之前,因而也在他到腓立比之前;而且此信是由提摩太和以拉都送去的。把该章第10节与使徒行传 19:21-22 对照,这些都显而易见。最后,叙利亚文译者与我意见相同,也认为此信是从以弗所写的;巴罗尼乌斯《编年史》第1卷,第494页,第39行也是这样说。再者,哥林多后书的附言说,此信是从马其顿的腓立比写的,由提多和路加送去:可是兰斯译经者(Rhemists)却说,一般认为它是在特罗亚写的。(他们在别处把标题当作正典圣经的一部分,倘若他们的见证还可信的话。)巴罗尼乌斯在《编年史》第1卷,第590页,第51行,安特卫普版中,则认为它写于尼哥波立。缘由是:他在先前从以弗所寄出的书信中,曾应许经过马其顿时到他们那里去(哥林多前书 16 章),却没有去,于是在这封信里为自己辩明,见哥林多后书 1:15-17,并与哥林多后书 7:5 对照。附言说此信由提多送去,有人以保罗说过他打发提多到他们那里去,又差一位与他同去(哥林多后书 8:18、22;12:18)为证,这理由也站不住,因为保罗所说的是提多在那以前到他们那里去的事。也不可认为提多曾第二次被差到他们那里去,因为保罗离开马其顿时带着提多同行,后来把他留在了克里特。参看凯撒·巴罗尼乌斯《编年史》第1卷,安特卫普版,第591页,第40行。此外,兰斯译经者也驳正了帖撒罗尼迦前书的落款,那落款是:帖撒罗尼迦前书,从雅典写的。他们在序言中大胆断言:此信似乎不是在雅典写的,而更像是在哥林多写的:理由是,提摩太被差往帖撒罗尼迦之后,保罗与他并没有在雅典重聚,而是在哥林多。巴罗尼乌斯将使徒行传 18:5 与帖撒罗尼迦前书 3:6 对照,断定此信似乎是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到哥林多见他之后随即写的,见《编年史》第1卷,第457页,第1行。伊曼纽尔·萨(Emmanuel Sa)也指摘叙利亚文附言,那附言说此信是由提摩太从雅典送去的,可是当时提摩太并不在场。论到帖撒罗尼迦后书,他们在提要中也有同样的断言:希腊文附言虽说此信写于雅典,他们却认为它更像是从哥林多写的,保罗曾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使徒行传 18:11);因为此信的题署与前书相同:保罗、西拉、提摩太……巴罗尼乌斯也说,若说此信写于雅典,impossibile est affirmare;(不可能如此断言),因为它是紧接前书写成的,这从题署保罗、西拉、提摩太(他们仍在一处)便可看出;而前书是从哥林多写的(前面已经证明),后书自然也是如此。尤其要考虑到,保罗是从雅典往那里去的,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此后并没有回雅典,而是去了以弗所。见《编年史》第1卷,第457页,第28行。
此外,《提摩太前书》的附记说,此信是从帕卡提亚纳弗吕家的首府老底嘉写的;兰斯译本注释者(Rhemists)却在该书提要中断言,此信写于何处并不确定。虽然一般都说是在老底嘉写的,看来却并非如此,因为保罗很可能从未到过那里。这可以从《歌罗西书》推知:此书写于罗马,正当保罗最后一次受难、离世前不久。在歌罗西书 2:1,保罗似乎暗示,他从未到过那座邻近歌罗西与希拉波立的弗吕家的老底嘉,那里的人也从未见过他的面。再者,无论普林尼(他生在保罗之后)还是其他任何古典作家,都没有提到过帕卡提亚纳弗吕家;可见这名称似乎是在保罗死后很久才有的。据一些人考察,这名称最早见于第五次君士坦丁堡会议的议事录。巴罗尼乌斯(Baronius)认为此信写于马其顿(见第一卷第564页),他的推测依据是提摩太前书 1:3:「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亚他那修在其《圣经纲要》中,狄奥多勒在其该书注释的序言中,也都持同样的看法。
再者,写给提摩太的后书的附言说,此信是从罗马写给以弗所教会首任受选立的监督提摩太的。有人认为,这与圣保罗在提摩太后书 4:5 所说「做传道的工夫」难以相合。因为传福音的并不受驻守一地的约束,不像监督和牧者那样常住一处,而是要往来各地,坚固使徒所建立的众教会。不过,提摩太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传福音者,同一个人能否既是传福音者又是监督,这个问题需要更长的篇幅讨论,这本小书容不下。最后,写给提多的书信的附言说,此信是从马其顿的尼哥波立写的。持此说的人以提多书 3:12 为根据,保罗在那里说:你要赶紧往尼哥波立去见我,因为我已经定意在那里过冬。但他们误解了经文。保罗并没有说「你要赶紧往尼哥波立去见我,因为我已经定意在这里过冬」,仿佛他已经身在那里;他说的是「我已经定意在那里过冬」。由此可见,保罗写信给提多的时候,并不在尼哥波立,与附言所说的不同。这样看来,他们引来支持自己的经文,反而最不利于他们。这也是巴罗尼乌斯(Baronius)《编年史》第一卷,第575页,第33行,安特卫普版的判断和理由,尽管克劳迪乌斯·埃斯朋凯乌斯(Claudius Espencaeus)避开这一点,默然略过。
论落款,就说到这里。下面就书信前所冠的题记或标题略说一二。这些标题并非使徒所写圣经的一部分,而是旁人后来加到书信上去的,这可从以下几条理由看出。第一,从总体上说,倘若标题也和书信本身一样属于正典,众教父就绝不会怀疑(而他们确曾怀疑过)保罗是不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因为正如伯撒(Beza)所指出的,除一个抄本外,所有抄本都题着他的名字。可是教父中有人把这卷书归于巴拿巴,如德尔图良;有人归于路加,此事有哲罗姆为证;又有人归于革利免。俄库梅尼乌斯(Oecumenius)只题作希伯来书,并未加上保罗或任何别人的名字作为执笔者;天主教徒亨滕尼乌斯(Hentenius)从俄库梅尼乌斯译出此书时,也是这样题的。第二,有些书信(如雅各、彼得、约翰、犹大)所写的那七封)前面所冠的标题并不妥当:它们有时被称为正典书信(尤其在拉丁教会),有时被称为大公书信(主要在希腊教会),而这两个名称从来没有哪位使徒或使徒时代的作者给过它们。先说正典这个标题。这个题名本是全部神的道所共有的,却偏偏被据为这几封书信所专有,未免令人诧异,好像这几封书信所包含的教义与品行的准则、当信当行之事的准则,比圣经其余各卷更完全、更绝对似的。须知有好些神学家(我承认他们是错的)非但不肯给这几封书信高于圣经其余各卷的地位,反倒干脆弃之不顾,认为它们根本不属正典圣经,具体就是雅各书、彼得后书、约翰二书和三书,以及犹大书。这几卷在古时都曾受人怀疑,我们在优西比乌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叙利亚教会因叙利亚文译本中没有这几卷,至今也不接受;罗马教的作者卡耶坦(Cajetan)和当今的路德宗信徒,也弃绝这几卷,这从他们的著作可以看出。其次,这个题名加到这几封书信上,既无充分根据,也无正当理由,这一点可以看出来:因为说不出任何理由,为何偏是这七封书信要称为正典,而不是圣保罗的书信,或希伯来书(不论其执笔者是谁)。常用的《标准注释》说,它们之所以称为正典,是因为它们与其他书信一同被收入正典。照这个理由,它们并不比其余书信更算正典;不但如此,它们的权威反倒不及其余书信那样确凿,至少不及其余书信那样无可置疑,因为它们是好不容易才得以与其余书信一同作为正典列入正典目录的。最后,这个标题从来不是更古老的希腊教会给这几封书信的,而只是拉丁教会给的;倘若这事有必要深究,可以举出许多见证来证明。不过,这个题名虽然无法辩护,却可以原谅、可以容让,当作一个区别性的标题,用来把它们与其他书信分开。正如我们看到犹太人把旧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他们称为律法,即摩西五经;第二部分是前先知书,即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下;第三部分是后先知书,即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小先知书;第四部分他们称为Kethubim(凯图维姆),译成中文就是「经书」。这并不是说这十一卷书比摩西五经、比前后先知书更配称为圣经,只是为了区别而这样称呼罢了。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和希腊教会称之为 ἁγιόγραφα,即圣著,也不是因为这几卷书有一种高于神的道其余部分的特殊圣洁(因为圣经都是同样出于神所默示的),也不是说这几卷书的执笔人比圣灵其他的执笔人更圣洁(恰恰相反,执笔写了其中三卷的所罗门,究竟是蒙拣选还是被弃绝,还有人怀疑,而对其余执笔人则并无此疑问),而只是(如我已说过的)在称呼上给它们与其他书卷之间加一个区别的记号。正如第 1 卷,第……页Annot. Elucid.(《注释阐明》)第 12 章:quia nullam habent specialem proprietatem quâ distinguantur á caeteris, commune nomen quasi proprium obtinent.(因为它们没有可借以与其余书卷相区别的特殊属性,便把一个公共之名当作专名来取用。)圣维克多的于格(Hugo de S. Victore)所指出的那样,说得很好。
按这个意思,把「正典」这个名称加给这几卷书信,并无妨害;但若按其他意思来理解,我们不但无法为它辩护,连为它开脱也做不到。
它们得到的第二个称号是大公书信,这个题名和前一个同样不妥。有人说,它们之所以称为大公书信,是因为这些书信是写给由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的整个大公教会的。但这并不属实,因为雅各在雅各书 1:1 只把他的书信写给散住的十二个支派,并没有写给外邦人。彼得是奉差向受割礼之人传道的使徒,他在彼得前书 1:1 也只写给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细亚、庇推尼寄居的犹太人。另有人认为,这些书信称为大公书信,是因为它们不是寄给某一个人、某一家、某一城或某一地,而是普遍寄给散居全地各处的整个犹太人群体。但照这个意思,它们也不能恰当、真实地称为大公书信:因为这七卷中有两卷,即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是写给个人的,一卷写给蒙拣选的太太,一卷写给该犹。若照这个道理,致提摩太的书信、致提多和腓利门的书信,也都可以和这些书信一样称为大公书信了。
再者,即便承认这七封书信都是写给全体犹太人的,我也看不出,为什么《希伯来书》不能同样有资格称为大公书信,而偏偏这七封才可以;须知《希伯来书》正是写给全体犹太人的,并且只是写给犹太人的。
第三,另有人说,这些书信之所以称为大公书信,是因为其中所载的是大公的教义,即普遍关乎众人的教义,无论其身份、地位、境况或呼召如何。但若按这个意思,保罗的书信也都可以称为大公书信。因为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马书 15:4。
其次,大公这个名称并没有那么古老:古代教父帕西安(Pacianus)说,在使徒的时代还没有人用这个名称。他的原话是:Sed sub Apostolis (enquies) nemo Catholicus vocabatur: esto, sic fuerie, vel illud indulge, cum post Apostolos, haereses 《圣书文库》第3卷,致辛普洛尼安书。•帕西安《论大公之名》,书信一。 extitissent, diuersis que nominibus Columbam Dei atque reginam lacerare per partes, & sciudere niterentur; nonne cognomen suum plebs Apostolica postulabat, quo incorrupti populi distingueret vnitatem, ne intemeratam Dei virginem, error aliquorum per membra laceraret? 即:你会说,在使徒的时代,没有人被称为大公的。好,就算如此;但你也得承认:使徒以后出了异端,有人用种种不同的名号,要把神的鸽子、神的王后撕成碎片、分裂开来,那时使徒的子民难道不需要有自己的称号,好借此分辨出未受败坏之民的合一,免得一些人的谬误把神纯洁无瑕的童女撕裂吗?可见帕西安坦然承认,大公这个称号《编年史》第1卷,第•19页,安特卫普版。在使徒的时代还没有使用。巴罗尼乌斯(Baronius)根据帕西安来说明这个名称的由来时,偏偏把这段证言掩盖过去,只断言这名称与使徒同样古老,却拿不出证据。而这个错误不只出现在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抄本里,叙利亚文抄本也是如此。最古老的叙利亚文译本前面冠有一个标题,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标题是这样写的:这三封书信,出自主曾在他们眼前变像的三位使徒:雅各、彼得、约翰。这个题名里藏着两个严重的错误。第一,这位译者只算出雅各、彼得、约翰的三封书信,其实共有六封。他把彼得后书、约翰二书和三书(还有犹大书)都略去了,不当作圣经的一部分。所以叙利亚教会(如我前面所说)至今仍不把这几封书信收入正典。第二,他说在他泊山上亲眼看见我们的救主基督变像的那位雅各,就是这封书信的作者。然而,在山上看见基督变像的那位雅各,乃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的兄弟。马太福音 17:1: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这位雅各绝不可能是这封书信的执笔者,因为早在耶路撒冷被毁、十二个支派分散之前,他就已被希律王杀害了。使徒行传 12:1-2:那时,希律王下手苦害教会中几个人,用刀杀了约翰的哥哥雅各。所以这封书信的作者雅各,乃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有人另外虚构出一位作为主兄弟的雅各,这种做法实在幼稚。因为新约多处经文都清楚表明,圣经提到的叫这名字的只有两位:一位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称为大雅各;另一位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他是犹大的兄弟,称为小雅各,也称为主的兄弟。
GRATIAS TIBI DOMINE IESV(主耶稣啊,感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