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 16 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 17 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 18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 19 他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20 我兒,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 21 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 22 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 23 他因不受訓誨就必死亡;又因愚昧過甚,必走差了路。
所罗门在前面指出奸淫和淫乱以及一切好色污秽之事的大恶,这里他开出对付这些事的良方。
I.
要享受且满足于合法婚姻的安慰;婚姻是为防止污秽而设立,因此应当善用,否则就不能有效对付污秽。没有人能抱怨神对人刻薄,禁止他们顺着自然欲望找乐趣,因为他满有恩典地为人提供了正常的满足。“你诚然不能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但除了一棵以外,其它你可以随意吃;必能满足自然之需,而情欲却总不得满足。”神把人限制在一个婚姻中,并非要为难他们,而实在是为他们着想;正像赫伯特先生所言:“若是神不约束人,人就会陷在网罗中。”所罗门在这里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他不但把婚姻当作良方,还当作抵挡淫乱的依据,就是合法的婚姻乐趣(不管恶人如何嘲笑,他们本是污秽之灵的爪牙)远超越一切虚假不合法的淫乱乐趣。
1. 让年轻人娶妻,宁可娶妻也不要欲火烧身。要有自己的池,自己的井(第15节),就是幼年所娶的妻,第18节。要么就彻底禁欲,要么就结婚,赫伯特说。“世界之大,有许多事等着我们去做,足可乐在其中。”
2. 娶妻者要以妻为乐,要喜悦她,不仅因为她是妻子,是自己选择的就应当喜悦自己的选择,也因为这是神命定给他的妻子,更应当喜悦神的命定,喜悦她因为她属于他。要使你的泉源蒙福(第18节);和她在一起要感觉到非常幸福,视她为蒙福的妻子,叫她得福,每日为她祷告,喜悦她。这些叫我们喜悦的乐趣,藉着祷告和神的祝福成为圣洁。在婚姻关系中得乐趣不仅是允许的,也是命令;同甘共苦者尤其要彼此取悦。相互取悦是相互忠诚的纽带。新郎不仅应当喜悦自己的新妇(以赛亚书62:5),律法也是如此规定。传道书9:9,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若有人在外与朋友兴高采烈,在家对妻子却是愁眉苦脸,这样的人没有得到神所命定的安慰。
3. 要喜悦自己的妻子,要深爱她(第19节):她如可爱的牝鹿,可喜的母鹿,如同一些大人物有时养在家中玩耍一样。繁忙的学习或事业之余,要想往与妻子天真快乐的闲谈。让她躺在你的怀中,像那穷人的母羊羔那样(撒母耳记下12:3);你的头靠着她的头,让这一切使你时时知足,不在这以外找乐趣。“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若是你的爱意高涨,必须要溺爱某人,让此人就是你的妻子,因为这是最安全的。”这就是喝自己池中的水来解渴,自己井里的活水又清澈又甘甜又完全,第15节,哥林多前书7:2,3。
4. 要以自己的孩子为乐,视他们为乐趣(第16,17节)(译者注:钦定本将第16节译为让你的泉源涨溢在外,你的河水流在街上):“视他们为自己纯洁的泉源里流出的泉水”(犹太人被称之为从犹大水源出来的,以赛亚书48:1),“他们是你的一部分,就像泉水是泉源的一部分一样。忠于自己的妻子,你就会有,”(1)“许多后裔,像河水源源不断,他们要分布到各地,与其他家庭结合;而行淫的则不能立后,”何西亚书4:10。(2)“特别的后裔,是你自己的;而行淫所生的孩子也许是你的,也许不是你的,可能是外人的,而你却不得不养他们。”(3)“可信赖的后裔,他们要成为你的荣耀,可以派出去,到街上去;而私生的则是你的羞辱,养在家里也是羞辱。”在这事上,道德就是乐趣,就是荣誉,所以称为智慧。
5.
要恋慕忠贞的贤德之妻,蔑视所禁止的乐趣。不要恋慕外女(第20节),不要爱慕肮脏的淫妇,不要抱外女的胸怀,要以此为荒唐。若是还有一点荣誉感或道德感,就要厌恶这些念头。“你怎么会这样愚蠢,竟然与自己为敌,竟然放弃自己井里纯净的活水,去贪恋一潭又毒又见不得人的死水?”注意,人一旦听见理性的呼声,就会顺服道德律。
II.
“要想到你常在神的眼中,让敬畏在你心中掌权,”第21节。犯这样罪的人以为没有人知道(奸夫等候黄昏,约伯记24:15),但若躲不过神的眼睛,岂不枉然?1. 神看见了。人所行的道,就是一切的动作,一切的行为,都在耶和华眼前,心中的一切意念,生活中的一切表露,再怎样隐蔽再怎样伪装都无济于事。神在真光中看见,知道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人所行的道,神不是时看时不看,而是始终在他眼目监察之下。在和你一样的人面前你尚不敢行这恶,竟敢在神面前犯罪,在他眼皮底下行这恶吗?2. 他要审问罪人;他不仅看见,还要审视人一切的路(译者注:审视一词在和合本译为修平,下同),要审判他们的行为,不久就要审判罪人。人所做的事,神都必审问(传道书12:14)。所以我们要审视脚下的路(4:26),自己审视自己,以致不被审判。
III.
“要看到偏行己路之人的灭亡。”活在这罪中的人污秽不堪,却仍欺骗自己;他们的罪必寻索他们,第22,23节。使徒用几个字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希伯来书13:4,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1. 人很难摆脱这罪的权势。即使罪人年老体弱,欲望有增无减,就追念幼年行邪淫的日子,以西结书23:19。这样他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自愿成为罪孽的俘虏,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被完全控制,不得脱身,因愚昧过甚(使自己沦为这残忍主子的奴隶,世上还有比这个更愚蠢的吗?),必走差了路,漫无目的地偏行下去。人一旦陷入了不洁净的罪,就很难摆脱出来,也很少有人摆脱出来。2. 若是不脱离这罪,人绝逃脱不了惩罚,必要导致灭亡。他们的罪孽要受良心的谴责以及今世的惩戒(耶利米书7:19),将来也必受神的审判。不需要监狱,不需要锁链;他们要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像堕落的天使一样,无可救药,要交在黑暗坑中(彼得后书2:4)。这些人屡次受责罚,仍然硬着颈项(箴言29:1),因不受训诲就必死亡。警告已足够多,不会再有特别的警告,他要未见危险就死去,因为他不受训诲,因愚昧过甚,必走差了路。这就是他的下场,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这些人竟如此愚昧地选择这样的路,神就任凭他们走下去,直到灭亡。因此,我们必须警醒,坚决抵制肉体情欲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