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他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 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 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 他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他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第5节)。同样地,凡在天上基业的事上求问神旨意的,不但必得着指示当如何行,他们的求问也必蒙悦纳;神不但称赞他们干得好,还称赞他们说得好,乃是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马太福音25:21,23)1。此事要这样解决:这些有产业的女子不仅要嫁给玛拿西支派的,还要嫁给本族的希弗人。1.这里没有规定她们具体嫁给何人,本族的人当中有许多选择:她们可以随意嫁人。作子女的应当维护父母的权柄,在婚姻的事上不可违背他们的心意;同样地,当父母的在子女婚姻的事上要考虑他们的感受,不可强迫他们嫁娶他们不爱的人。逼婚往往不会幸福。2.但她们必须嫁给同族的人,免得产业旁落。神要叫他们明白,既然是拈阄分地,就是由耶和华来决定,无人能改,也不应该改。产业不可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第7节),免得引起困惑,产业交错,族谱混乱。神不愿看着一个支派致富,另一个支派衰败潦倒,因为他们都是他朋友亚伯拉罕的子孙。
II.
这条律例成了永久性的律例,日后在类似的事上都按这条律例来办(第8节)。没有产业的女子可随意嫁到任何支派(但想必她们通常会嫁给本支派的),但有产业的就必须嫁给本族的,除非愿意放弃自己的产业,好叫每个支派都各守各的产业,不去吞吃其他支派的,便可叫古时的地界世世代代永不挪移,这地界不是他们的祖先所设的,而是他们祖先的神所设的。
III.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顺服这个规定。有神亲自作指示,她们的婚姻怎么可能不美满呢?她们都嫁给了伯叔的儿子(第10-12节)。由此可见:1.堂兄弟姐妹之间通婚本身并不违法,也一点都不禁止,不然神不会支持这样的婚姻。但是:2.通常来说这是不可取的,若不是由于特殊原因(这种特殊原因如今已不成立,当时产业不可转让,乃是上天的特别规定),她们不会嫁给近亲。世界很宽,行路正直的,必努力一步一个脚印。
IV.
整卷书的概括,指的是本书的下半部份的概括: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所吩咐的命令典章(第
13节),就是从第26章开始的几章,大部份关乎他们定居迦南的事,当时正准备进去。神按他的旨意,无论领我们来到什么样的新环境,我们都应当求他教导我们所当尽的本份,并赐给我们
钦定本及多种译本都将马太福音25:21和25:23中主人说的「好」译作「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