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第13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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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建了圣城的城墙,又使城中住满了人,便回到王跟前,王似乎不愿他离开太久(第6节)。但过了一阵,他又征得同意,重回耶路撒冷,要纠正错误,摒弃他离开时渐渐渗入的败坏行为;这里说的是他坚决杜绝歪风邪气。I.将闲杂人从以色列中除去,尤其是摩押人和亚扪人(第1-3节);又满怀义愤,将在神殿里得了住处的多比雅赶出去(第4-9节)。II.确保祭司和利未人得俸禄,比先前更有保障(第10-14节)。III.禁止干犯安息日,确保安息日应有的圣洁(第15-22节)。IV.严禁娶外族女子这类日趋严重的恶事(第23-31节)。
众人关注自己的本份(主前444 年)
1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 2 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神使那咒詛變為祝福。 3 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4 先是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 5 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就是從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 6 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裡。過了多日,我向王告假。 7 我來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亞實為多比雅在神殿的院內預備屋子的那件惡事。 8 我甚惱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從屋裡都拋出去, 9 吩咐人潔淨這屋子,遂將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
以色列是神的子民,要做到洁身自爱,不与外族人混合,不许任何以色列人与外人结盟,这是以色列的荣耀,也是保持圣洁的最佳途径。这里说的是:
I. 相关的律法,当日念给百姓听(第1节),可能是城墙奉献礼的当日,除了祷告赞美,还宣读神的话;虽然这里所提到的其它错误是尼希米在很久以后行使权柄强行纠正的,但与外人混杂这件事似乎是众人在那时自愿纠正的(第3节)。这里的当日,也可能指几年后城墙落成的纪念日。他们找到了律法书,上面说亚扪人和摩押人不可入神的会,不可在他们中间定居,也不可与他们通婚(第1节),理由是他们对属神的以色列心怀不轨(第2节),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礼节,还要伺机伤害,而以色列人不但没有害他们,还明文规定不可如此。这条律例和其中的原委出现在申命记23:3-5。
II. 众人愿意按律而行(第3节)。可见当众宣读神的话大有好处;只要认真学习,神的话可将罪孽和本份摆在我们面前,将善与恶摆在我们面前,指出我们错处。神的话若在我们里面产生功效,叫我们脱离沾染已久的恶习,我们就大得益处。众人听了,就与一切闲杂人绝交;这些人在古时就已是他们的网罗,大起贪恋的心(民数记11:4)。他们将这些人赶了出去,因他们渗透在民间,极其危险。
III. 以多比雅为例;此人是个亚扪人;笔者在宣读(第1节)并解释律法书(第2节)的时候,似乎是针对他。多比雅仇视以色列,和他祖先一样,满有亚扪人的心思;他曾因尼希米而恼怒(2:10),又曾阻拦他的大事(4:7-8)。请注意看: 1.大祭司以利亚实何其卑鄙,居然在圣殿给多比雅安排住处。(1)他与多比雅拉上了关系(第4 节),先是结亲,后又成了朋友。他孙子娶了参巴拉的女儿(第28节)。可能他家中另有人娶了多比雅的女儿;你能想象吗?大祭司居然以为这样结亲是家族的荣耀,十分得意,实际上这是他最大的耻辱,应当感到羞耻才是。律法明文规定大祭司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利未记21:14)。以利亚实却与一个为奴的亚扪人结亲(2:10),还自以为是;可能因为此人聪明伶俐,被捧得像个台面人物(6:19);这是轻慢分别为圣的冠冕,真叫人不敢在迦特报告,不敢在亚实基伦街上传扬(撒母耳记下1:20)。(2)既与他结亲,就不得不招待他。多比雅是个商人,经常出没于耶路撒冷,我敢肯定他另有图谋。以利亚实很喜欢他的新交,喜欢和他作伴,很想让他住得近些。他自己所住圣殿的院中,没有像样的房间供他使用,于是就把用作库房的几个小房间腾出来,拆去隔墙,成了一大间,供多比雅使用(第5节)。这真是一件恶事:[1.]亚扪人多比雅居然在以色列中受款待,享受上宾待遇。[2.]大祭司本当教导百姓律法知识,作百姓的楷模,他却违背律法,款待多比雅,并且为了款待他,还滥用他监管圣殿库房的职权。[3.]他竟然在神的殿中为多比雅安排住处,这是挑战神;这样做,近乎在殿中设立偶像,与古时的恶王无异。亚扪人不可入神的会;亚扪人中最坏最恶的,岂能住在殿里受款待呢?[4.]他把圣殿的库存挪出去,为他腾 出房间,导致库存遗失、浪费、被盗用,糟践了祭司的份,只顾博得多比雅欢心。正如玛拉基在他的时代所指责的,他废弃了神与利未所立的约(玛拉基书2:8)。尼希米还加了一句(第6 节):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他若在的话,大祭司不敢行这样的事。恶人在神的田里撒稗子,都是趁仆人睡着或不在的时候(马太福音13:25)。金牛犊立起来的时候,摩西在山上。 2.省长尼希米何其勇敢,居然将他和他的物件都扔了出来,将房间重新改为库房。他一回到耶路撒冷,就有义人前来报告;他们见大祭司和大仇敌打得火热,心中不安;神的殿被玷污,大祭司不但不保护神的殿,反倒背叛,竟然款待仇敌,信任仇敌,尼希米甚恼怒(第7-8节)。在神殿中供职的行恶事,好人或好官见之,无不忧心。尼希米有权柄,并且愿意为神的缘故行使权柄:(1)要将多比雅赶出去。他不怕得罪他,不怕他恼怒,不怕以利亚实恼怒,也不忌讳插手属于大祭司职权范围的事;他为善工大发热心,赶出了外人,又将他的一切家具都抛出去。他没有将之没收,占为己有,而是抛出去,叫多比雅回来的时候不能住(可能他当时不在场)。我们的主也是这样清理圣殿,不愿祷告的殿变成贼窝(马太福音21:13)。凡愿意从心里摒弃罪孽的,都当如此(心乃是活的殿),必须将罪孽的一切家具和供应全都抛出去,将情欲的食物和燃料全都夺去,这就叫做治死情欲。(2)要重新安排好圣殿的库存,将神殿的器皿搬进去;并且事先在这些房间洒上洁净的水,清理干净,因为已被玷污。我们也当如此,藉着悔改摒弃心中的罪孽,凭信心用基督的宝血洁净自己,然后将圣灵的恩典搬进去,成就各样善工。
纠正错误(主前434 年)
10 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11 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 12 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 13 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14 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
这里说的是尼希米纠正了另一项错事。
I. 利未人受了亏待:所当得的份,无人供给他们(第10节)。多比雅占据库房,也许连同其中的库存也夺了去,又得以利亚实纵容,便一概占为己有。问题不在没有征收,而是没有供给利未人,而利未人又极为谦逊,并不抗议,但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提到这点,是为了解释:(1)为何停了利未人的俸禄。利未人并非务农之人,本当在殿里供奉,但却在田里耕种,难怪无人愿意供给他们。传道人若得不到应有的鼓励,就当想想是否自己导致的,是否忽略了本份,被众人轻看。(2)为何尼希米很快发现无人供给,因为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岗位。尼希米说:“歌唱的在哪里?为何擅离职守,不赞美神?原来人人都回家去了,为自己为家人种地谋生,只因专职服事不能维持生计。”供给不足,自然事工也不足。作工的被忽略,自然手里的工也被忽略。歌唱之人的供给问题前不久才安排妥当(12:47),可一旦无人监管,废弃起来也真快!
II. 尼希米责怪官长处事不当,本该督促利未人各尽其职,并保障他们所当得的。基督徒官长应当如此,要行使自己的权柄,确保传道人做好份内的事,又确保众人做好他们份内的事。尼希米从官长开始,拿他们是问:“为何离弃神的殿呢(第11节)?为何让利未人挨饿?为何对此不闻不问?为何不防止这样的事?”众人丢弃了利未人,这是律法上明文禁止的(申命记12:19;14:27);而利未人又丢弃了殿中的服事。传道人和众人若丢弃信仰和信仰服事,将来必受追讨,而官长若不尽力督促他们持守信仰,也要受追讨。
III. 他立即将散居各地的利未人重新招聚回来,使他们照旧供职(原意是回归各自岗位)(第11 节)。利未人种地(传道人做买卖),那是擅离职守。他们的岗位在神的殿,理当身在其中。许多人漫不经心,但只要呼召他们,就能干出成绩来。要对亚基布说:务要谨慎,尽你从主所受的职份(歌罗西书4:17)。
IV. 他要求众人十一奉献(第12节)。他的热忱激发了众人的热忱,见利未人归位,便不好意思停他们的俸禄,而是诚实欢喜,将十分之一送入库房。教会的事工越出色,所得的奉献就越多。
V. 他确保利未人得着合宜而及时的俸禄。他委派忠信的官员监督(第13节),他们在别的差事上证明是可靠的,自己得到美好的地步(提摩太前书3:13)。用人要先试验,方能重用,先在小事上试验,方能委以重任。这些官员的职责是又收回又付出,按时按量分给他们的弟兄。
VI. 他为众人多多效力,众人却不奖赏他(也许连个谢字都没有),于是他仰望神的赏赐(第14 节):我的神啊,求你因这事记念我。尼希米常作虔诚的祷告;他在任何事上都仰望神,将自己和自己的事都交托给他。1.他回顾自己为神的殿和殿中供职所行的,便深感安慰,大得满足;他很高兴自己能发挥作用,帮助恢复并扶持家乡的信仰,纠正错误。凡是善待神使者的,都有好报,都会在暗中快乐,不仅大有成效,而且还是一件美事,有益于众人,有益于灵魂。2.他求神记念他,这不是骄傲,不是吹嘘自己所行的,更不是倚仗自己的义行,仿佛神欠了他什么,而是谦卑求神鉴察他在所行的事上正直诚信,凭信心指望神並非不公义,竟忘记他所做的工和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希伯来书6:10)。请注意看他在祷告中何其谦卑。他只说:求你记念我,不是:求你奖赏我;只说:不要涂抹我所行的善,不是:求你传扬我所行的善,记录我所行的善。但他还是得了奖赏,他所行的善还是记了下来,神所行的超出我们所求的。注意:为神的殿与其中的礼节所行的,为维护并发扬信仰所行的,都是善行,其中的公义和敬虔,神必记念,不会涂抹;人若如此行,不会不得赏赐。
关于安息日的吩咐(主前434 年)
15 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原文是踹酒醡),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 16 又有推羅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17 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 18 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麼?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 19 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城。 20 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21 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 22 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这里还有一个蒙福改革的例子,尼希米为此十分热衷。他使安息日再得洁净,第四诫命的尊严得维护,这是他为神的殿和其中礼节所行的善事之一;圣日被忽视,被视若无睹,难怪圣职也被忽视。这里说的是:
I. 指出错误。安息日的律例极其严格,多次强调;这是在情理之中,因为安息日若被践踏,信仰就不能坐在宝座上。尼希米发现即便在犹大,一些本该守安息日的人也常干犯这条律例。这是他亲眼所见。官长若督促众人尽本份,都会亲眼查看,仔细查验,找出恶事来。他看见人们普遍干犯安息日,干犯圣日,即便在前不久刚刚奉献给神的圣城耶路撒冷也是如此,不由得忧心。1.务农之人在那日又踹酒榨,又搬运禾捆回家(第15节),尽管律法明文规定,每逢安息日,虽在耕种收割的时候也要安息(出埃及记34:21);若没有这样的律例,众人就会受试探,贪图更大的自由度,以为神必允许。2.搬运的人把担子驮在驴上,毫不忌讳,尽管律法上有特别条款,要求牲畜安息(申命记5:14),不可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耶利米书17:21)。3.小贩和小商人在安息日把各样货物运进来(第16节),虽都是推罗的商人,但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并不忌讳,仍和他们做买卖,使他们越发胆大,把父神的日子当成了经商的日子;第四诫命规定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出埃及记20:10),他们却公然抗拒。他们丢弃圣所,亵渎安息日,难怪信仰普遍衰败,败坏行为在民中滋生。
II. 改正错误。凡是为神的荣耀大发热心的,都不能容忍他的安息日被干犯。请注意看这位为安息日大发热心的义人采取了什么措施。 1.他警戒干犯安息日的人(第15节),再三警戒(第21节)。他不只是表示不满,还努力叫他们相信这是大罪,用神的话来见证他们的不是。他不急着惩处,而是先揭露此罪之恶。
2. 他向官长解释,督促犹大贵胄采取措施,并斥责他们(第17节)。地位再高,一旦有错,专职督责的也可批评;地位越高,越应该接受批评,因为他们对别人有影响力。(1)他责备他们:你们怎么行这恶事?贵胄没有挑粮,没有卖鱼,但是:[1.]他们纵容行这恶事的,没有行使权柄加以制止,使他们陷入罪中,像是空空佩剑的掌权者。[2.]他们在别的事上作了坏榜样。贵胄若在安息日自娱消遣,串门闲聊,那么城里城外的生意人就会去做属世的工,并且更加理直气壮,因而干犯安息日。别人犯罪,若源于学我们的样,我们就应当负责。(2)他指出他们这是行了恶事;这果然是恶事,源于藐视神,藐视自己的灵魂。(3)他和他们讲理(第18节),指出干犯安息日,是导致神审判的罪行之一,若不听警示,必重蹈覆辙,招来新的审判: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如以斯拉所断言: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以斯拉记9:14)? 3.他要坚决杜绝干犯安息日的事,一心只为改革。若能使他们悔改,他就不刑罚,即便刑罚,也是为了使他们悔改。这是给官长立下榜样,要善于约束,便可免动大刑。(1)他吩咐在安息日前一晚上将耶路撒冷城门关闭,到安息日的次日早晨才开,又安排自己的仆人守望(他们认真、勇敢、诚实,他信得过),确保无人在安息日挑担进城,安息日前夜和次日清晨也不可,免得安息日的时间被渐渐占用(第19节)。前往圣殿的院中参加敬拜的,想必仍可往返通行,但进来卖货的,则不准通行,不得不住宿在城外(第20节);这些人想必盼着安息日赶紧过去,便可进来卖粮。(2)他警告那些挑着货物到城门口来、吵着要进城的,告诉他们若再来,必下手拿他们(第 21节),于是他们不敢再来。注意:改革之人只要下决心,便可在摒弃恶习的事上有成效,超乎想象。恶习若被姑息,就变得狂妄,便会公然拒绝劝诫和批评;但恶习也可被驯服,只要掌权的能起到震慑作用。王坐在审判的位上,以眼目驱散诸恶(箴言20:8)。(3)他嘱咐利未人要在安息日按律洁净,首先洁净自己,给众人作榜样,还要派人来守城门(第22节)。只因他和他仆人很快要返回王宫,他就将此重任托付给可靠的,乃至不论他是否在城里,都要确保谨守安息日。掌权者和传道人一旦联手,改革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在这件事上如此,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尼希米在这件事上所表现出来的勇气、热忱和智慧,都记录在此,为的是叫我们效法;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所发挥的医治作用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在救主时代,我们发现犹太人在守安息日这方面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于严谨。 4.他用祷告来结束这个段落(第22节),从中可见:(1)祈求:求你记念(好比十字架上的强盗:耶稣啊,求你记念我;路加福音23:42),这就够了。神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极其宝贵(诗篇40:5)。他还加上一句:求你怜恤我。如耶利米所言:不要忍怒取我的命(耶利米书15:15),不要在你的怒中惩治我(耶利米书10:24),不要使我因你惊恐(耶利米书17:17)。注意:再好的圣徒,行为再优秀,也需要神的怜悯,因为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沒有(传道书7:20)。(2)祈求的缘由:照你的大慈爱,或作:照你丰富的慈爱。注意:我们站立在神的面前,所当倚靠的,正是他的慈爱,而不是自己的义。
将外邦女子打发走(主前434 年)
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25 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26 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麼?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27 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 28 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 29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这里的例子更表现出尼希米大发热心,洁净自己的同胞,叫他们成为神的子民;他行使权柄,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不是为了肥己。看看这里:
I. 众人何其败坏,娶了外邦女子。这样的事在以斯拉时代就有过,当时也曾有过改革(以斯拉记第 9-10章)。但污鬼被赶出,若不警醒守望,还会再进来;这里就是一例。以斯拉时代娶外邦女子的虽不得不休掉,造成家中诸多麻烦和困惑,但仍有人不理会警告。常言道:越是禁止,越是靠近。尼希米真是个好省长,他查询治下的众多家族,要纠正他们的不正之风,治标先治本。1.他查询他们从何处娶妻,发现不少犹太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第23节),可能这些人喜欢舍近求远,也可能他们指望通过联姻来致富。神曾藉着先知严加斥责:犹大人行事诡诈,干犯与神所立的约,干犯以斯拉时代在这件事上所立的约,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玛拉基书2:11)。2.他和他们的子女说话,发现他们都是外邦人的子女,口音把他们露出来了。这些子女跟着母亲长大,学说母亲、乳母和仆人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有的一句都不会,有的说得不流利,有的说得不纯,一半是亚实突的话,或亚扪或摩押,说的都是母亲的家乡话。请注意看:(1)儿女在童年时期向母亲学得最多。常言道:儿女容易效法母亲。(2)父母双方若有一方为恶,败坏的本性会驱使子女效法坏的一方,难怪基督徒不可与外人同负一轭。(3)教育子女要十分重视管好他们的口舌,免得他们学会亚实突的语言,学会不虔不纯的语言,学会败坏的沟通方法。
II. 尼希米一旦发现多有败坏,就采取措施除去败坏。 1.他向众人指出其中的恶,表示自己有义务见证他们的不是。他并非挑剔,这样的过犯,法官理当判罚,决不姑息(第27节):“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岂容你们轻描淡写、刻意搪塞?不,这是祸患,大大的祸患;娶外邦女子为妻是干犯我们的神,必须尽力制止。你们请求不要将她们休掉,但我们不能同意,除了休掉,没有别的办法除恶,防止恶化。”(1)他引用经上的诫命,源自申命记7:3,证明这本身是大罪,并要求他们指着这条诫命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等等。若要劝说众人远离罪孽,就当以律法诫命为镜子,向他们指出罪之恶。(2)他引用先例,表示此事危害极大,理当由政府出面督责(第26节):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伟大的义人跌倒,写在经上,为的是叫我们吸取教训,远离他们所胜不过的试探。所罗门才智过人,论智慧,列王中无人可比;但他娶外邦女子为妻的时候,他的智慧不但不能确保他远离她们的网罗,智慧反倒离开了他,乃至他行为愚昧。他本为神所爱,但他娶外邦女子为妻,丢弃了神的恩惠,灵魂中恩典的圣火也差点浇灭。他是全以色列的王,但只因娶了外邦女子,导致他失去了十二个支派中的十个。你说你娶了外邦女子,仍可保持以色列的纯洁;但就连所罗门都做不到,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所以,自以为站立得稳的,要谨慎,免得遇到这样的悬崖就掉下去。 2.他对此大为不满,希望能唤醒他们,意识到这件事的祸患:他斥责他们(第25节)。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他指出他们的理由太过牵强,与他们激烈争论起来。他驳得他们哑口无言,还咒诅他们,意思是向他们宣告神的审判,指出这是他们罪有应得。然后他挑出几个较为顽固的,责打他们(就是吩咐相关官员按照律法的规定责打他们;申命记25:2-3),以儆效尤;他还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更加蒙羞,也可理解为剪去或剃去他们的头发。可能这些人炫耀自己的头发,他就将其剪去,叫他们谦卑、蒙羞,实际上是烙上蒙羞的记号,至少是暂时的。以斯拉遇到这样的事,是拔自己的头发,表示为罪忧愁;尼希米则是拔他们的头发,表示义愤。可见智慧、良善、有用的人性情各异,恩典不同,恩赐也不同,圣灵却是一位。 3.他要求他们不可再娶这样的妻子,并且已经娶的,也要分开:他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男和女都是如此(第30节),还要他们起誓,绝不再重犯(第25节)。他就是这样,尝试各样方式杜绝这样的恶事,防止旧病复发。 4.他特别关注祭司家族,确保他们不沾染这罪恶。他询问下来,发现大祭司本族有一人,乃是大祭司的孙子,娶了犹太人不共戴天的仇敌参巴拉的女儿(2:10;4:1),实际上已经和撒马利亚人的利益扯到一起(第28节)。若有人在责任和利益方面与神和同胞的仇敌交朋友,那就说明此人对神和同胞并无爱心。这位年轻的祭司似乎不愿休掉他的妻,尼希米就将他赶出去,剥夺他的权利,给他降级,永不得为祭司。约瑟夫1说被赶出去的这个祭司名叫玛拿西,他被尼希米赶出 来以后,去见他岳父参巴拉;参巴拉给他在基利心山上建了一个庙宇,和耶路撒冷的殿相似,还承诺给他在那里当大祭司;这就给撒马利亚人的冒牌货打下了基础,直到救主时代仍有余温: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约翰福音4:20)。尼希米将这弃绝祭司尊荣的人赶出来,重新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第30节)。此人玷污了祭司职任,将他赶出去并无损失;没有他,事情办得更好。卖主的犹大出去以后,基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3:30-31)。尼希米因这件事祷告。(1)他说: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第29节)!“耶和华啊,求你叫他们信服,叫他们回转;求你叫他们常想起自己应当成为何等样人,应当如何行,叫他们醒悟过来。”也可理解为:“求你记得清算他们的罪行,记得追讨。”若是这样理解,那么这段祷告也预言神必向追讨他们。人若玷污祭司职任,就是藐视神,必不受尊敬。可能这样的人太多,地位太高,超过他所能应付的,于是他说:“耶和华啊,求你亲自对付他们,亲手处理这件事。”(2)他说: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第31节)!为大众谋利益再多,有时受益者也会遗忘(传道书9:15);于是尼希米仰望神的奖赏,以神为赏赐自己的主,并且坚信必得赏赐。这句话也大可用来概括我们的祈求;只要这样说,便可心满意足: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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