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 前言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I.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我们的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新约,这也是圣经第二部份的书名。这个词可理解为新约。不过,若论基督的行为举止,这个词理解为遗命似乎更合适,因他是立遗命的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希伯来书 9:16-17);并且这也不像平常的约那样双方有所协商,乃是照着立约人的意愿,照着他的自由意愿和良善意愿,白白赠予的,尽管是有条件的产业。此书所包含的全部恩典都是由于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若不认他为主,就得不到救主的恩惠。此书称为新约,是有别于摩西的书,但不废去摩西的书;称为新约,也是表示它永远是新的,永不过时。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提多书 2:11);新约书卷不但全面彰显神的恩典,也将神的恩典传达给众信徒,并坚立在他们身上。倘若有人留给我们一份不菲的产业,以此深表他的爱,我们无不郑重保存他的遗嘱、并且读起来津津有味;如此,那配得称颂的救主留给我们那测不透的丰富(以弗所书 3:8),这份遗命岂不更加宝贵?他的遗命按常理由别人执笔(没有史记表明这是基督的亲笔),却是他口述的;他在临死前那夜的晚餐上,当着十二位见证人的面,签字盖章发布。虽然这些书卷多年之后才写成,为了后世的利益,作为永久的纪念,但主耶稣的新约作为口述的遗命,乃是在他死的时候就已确立、证实并且宣告,与这些书卷中的记录完全吻合。圣路加说他所写的,是在他们中间最为确信的事1(路加福音 1:1),也就是说这些在他尚未动笔之前就已是家喻户晓的事;而一旦写下来,口传的就被替代,被撇弃,这些书卷就成了新约的宝库。不少希腊文抄本的书名也表达了这个意思:新约全书,意思是:新约的全部。此书宣告神关乎我们救恩的全部旨意2(使徒行传 20:27)。经上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诗篇19:7);照样,基督的福音也全备,一点都不能加添。我们已拥有全部,不能再心有旁骛。 II.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四福音书。福音一词是好消息、喜讯的意思;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 (提摩太前书 1:15),这无疑是天地间最大的好消息;连天使都用了这个词: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路加福音2:10),意思是:我把福音报给你们。先知曾有过预言(以赛亚书 52:7; 61:1),说在弥赛亚的日子会有人报佳音、传好信息。福音一词是个古老的萨克逊词,意思是神的符咒,或作神的话。神之所以称为神,是因为他良善;古人云:神乃为至善;所以这应该是善的符咒,是善语。倘若我们把符咒这个词理解为魔力,并且从褒义角度来理解,那就是动人,是感人,是快慰人心,是喜乐和爱的升华,可称作是令人陶醉;这正好可以用来形容福音,因为福音里面有极灵的咒语,尽管世人好像塞耳的聋虺(诗篇 58:4-5)。救主的荣美和慈爱比世上任何魔力都更有能力。整部新约都是福音。圣保罗称之为他的福音(罗马书2:16),因为他是福音传道人之一。倘若我们诚心领受,诚心顺服,便也可称之为我们的福音;但愿人人如此!这四卷关乎救主故事的书,通称为四本福音书,受圣灵感动的笔者则通称为传福音的,也称为福音书作者;但这并不是说这个头衔专属某个级别的传道人,次于使徒: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 有传福音的(以弗所书4:11)。基督的教训必须和他的降生、他的生、他的神迹、他的死乃至他的复活联系在一起,并以此为基础;唯有这样,基督的教训才能发出亮丽的光辉。在自然国度,最振奋人心的发现莫过于能用事实佐证的发现;在恩典国度也是如此。自然历史是最好的哲学,神圣历史也是如此,包括旧约和新约,乃是最合宜、最令人感恩的神圣真理的载体。这四本福音书很早就在初期教会广为流传,在基督徒聚会中诵读,诚如殉道者游斯丁3和爱任纽斯4书中所言;他们所在的年代距基督升天不过一百年,他们都说教会所领受的福音书不多不少,刚好四本。同时期的塔提安5汇编过一本四福音集,他称为出自四福音的福音。第三、第四世纪曾出现过不少福音书的赝品,诸如彼得福音,多马福音,腓力福音之类。不过这些书在教会从未被承认过,也从来都不可信,正如学识渊博的维特比博士6所指出的。他精彩地解释了我们为何要坚持圣经书卷,因为经验告诉我们,传说再逼真,也不足以保存确信的东西。诚然,有许多基督的言行值得记念,却没有记在圣经里(约翰福音 20:30;21:25),但传说并没有为我们存留半点,除 1钦定本将路加福音1:1中“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译为“述说在我们中间最为确信的事”。 2钦定本将使徒行传20:27中“因为神的旨意”译为“因为神的全部旨意”。 3游斯丁:第二世纪基督教的护教士,于165年前在罗马殉道。 4爱任纽斯(约130-约202):基督教会主教,神学家,护教学家。 5塔提安(约120-约180):叙利亚基督教作家,第二世界神学家。 6但以理·维特比(1638-1726):英国神学家,圣经学者,英国教会传道人。 了经上所记的,其余的都已散失;所以圣经才是我们必须持守的,并且感谢赞美神,我们有圣经可以持守;这是可确信的历史。 III.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马太福音。笔者是犹太人出身,职业是税吏,直到基督唤醒了他,他就毅然离开税关,跟从了基督,并且成为常在主耶稣左右的门徒之一,就是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使徒行传1:21-22)。因此,他完全有资格为这卷书作见证。据说他在基督升天后大约八年,写下了这段历史。不少古人说他用的是希伯来语或亚兰语;不过这种传说被维特比博士断然否认。这卷书无疑用希腊文写成,与新约其他书卷一样,不用犹太人的专用语言(那时犹太人的信仰和国度已快画上句号),乃是用当时的世界通用语,便于最有效地把基督的知识传到世界各国。不过也可能有过一个希伯来语的版本, 由马太自己发表,和他的希腊语版本同期;他因犹太人的缘故用希伯来语,在离开犹大向外邦人传福音时又用希腊语。如今我们有幸读这卷书,并且用我们能明白的语言来读,真是赞美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