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第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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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章说的是关于赎罪祭的条例,乃是为误犯罪的赎罪:I.祭司本人犯罪(第 1-12 节)。II.全会众 犯罪(第 13-21 节)。III.官长犯罪(第 22-26 节)。IV.个人犯罪(第 27 节等)。 赎罪祭条例(主前 1490 年) 1 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上误犯了一 件,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 华为赎罪祭。4 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6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 次,7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 祭坛的脚那里。8 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9 并两个腰子 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10 与平安祭公牛上所 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前三章的条例像是一次性传达给摩西的。此处是另择一日,开启新的课程。神在荣耀的宝座上, 两个基路伯之间,给了他这些吩咐。这里的话题比先前的更为新颖。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似乎在 西奈山颁布律法之前就已存在,列祖对这些祭祀并不陌生(创世记 8:20;出埃及记 20:24), 其中也涉及罪和赎罪的问题(约伯记 1:5)。但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拉太书 3:19),本 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马书 5:20),神就吩咐他们用献祭的方式来赎罪;凡律法条例,都 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希伯来书 10:1),赎罪祭条例尤其是如此,其实体乃是基督,他把自己一 次献上,除去罪孽,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希伯来书 10:14)。 I.误犯罪概述(第 2 节)。1.从广义上说,罪就是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犯了一件,乃 是干犯律法,干犯神的律法。神的律法若不以为罪,人的聪明、意愿、发明和禁令就不能以为 罪。心里犯罪也是如此,必先有心里某种活动,否则就不是罪;所以经上称为心中的罪恶(弥迦 书 6:7),乃是害自己的灵魂1(箴言 8:36)。2.赎罪祭所针对的:(1)乃是显明出来的过 犯;倘若每个罪恶的念头或言语都要献祭,那就必没完没了。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乃是为了赎所有 的罪,这里所说的则是干犯神的诫命。(2)乃是行为上的过犯,就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忽略本份 乃是罪,当受审判;但一时之忽略可在另一时弥补,所以听命胜于献祭:但行为上犯罪则是不可 逆转的。(3)乃是无意的过犯。若是故意犯罪,公然蔑视律法和立法者,这样的人应当被剪除,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希伯来书 10:26-27);参考民数记 15:30。但若出于对律法无知,想必 许多人在许多事上不熟悉律法(律法的禁令不胜枚举),或不经意间犯了罪,事实证明此人诚心 抵挡罪孽,只是偶然被过犯所胜,诚如加拉太书 6:1 所表达的,在这种情形下便可用赎罪祭的条 例来化解。犹太人说:唯有误犯的罪才能用献祭的方式得赎,若是故意犯罪,必被剪除。 II.赎罪祭的条例首先论到受膏的祭司,就是大祭司无意间犯罪,因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 (希伯来书 7:28)。大祭司无意间犯罪,比别人更不可原谅,但律法仍允许他献祭赎罪。祭司 犯罪不能豁免,应当献祭方得赦免,但祭司犯罪也并非无可挽回,献了祭仍可得赦免。祭司若与 百姓犯了同样的罪(按第 3 节所言2),说明祭司在这样的事上与其他以色列人一视同仁,不会因 为是神职人员而享有任何优惠。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是:1.要献一只无残疾的公牛(第 3 节),与全会众所献的价值相同(第 14 节);而其他官长或普通人则只需献山羊即可(第 23, 28 节)。这表示大祭司犯罪,其罪之大。只因他地位尊贵,与神与百姓的关系特殊,有了过犯就 罪加一等;参考罗马书 2:21。2.献祭者要按手在祭牲头上(第 4 节),庄严承认自己的过犯, 把罪孽归在赎罪祭牲头上(16:21)。若不认罪,罪就不得赦免;参考诗篇 32:5;箴言 28:

钦定本将箴言 8:3 中“害了自己的性命”译为“害了自己的灵魂”。 1

钦定本将第 3 节中“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译为“祭司和百姓犯了同样的罪”。 2

13。这也表示若按这方法行,罪就必蒙赦免,象征将来的美事,只是他们看不清。按手在祭牲头 上,就是承认自己本该死,但神彰显大慈爱,愿意接纳祭牲代死。犹太解经家说赎罪祭和赎愆祭 本身都不能代赎,除非献祭者悔改并相信代赎。3.要宰杀公牛,并且在处理血的过程中格外慎重 (第 5-7 节),因为唯有血才能赎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书 9:22)。大祭司 所献赎罪祭牲的血,要取一些对着圣所的幔子弹七次,施恩座虽有幔子遮掩,也当定睛在其上; 再取一些抹在金坛的四角,因为祭司在坛旁服事;由此象征摒弃缠累他服事的罪孽。这也象征基 督满足神的公义,使他的代求大有果效。祭牲的血还要抹在耶和华面前的香坛上。剩下的要倒在 铜祭坛的脚那里。罪人通过这样的仪式,承认他本该将自己的血像水一般倒出来。这也象征罪人 在神面前倾心吐意,真心悔改,预表救主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立比书 2:8)。4.内脏和脂油 要在赎罪祭的坛上烧尽(第 8-10 节),以此表明献祭和代赎的用意都是为了荣耀神;我们因为犯 罪,亏缺了他的荣耀,如今藉着献祭,归荣耀给他。这象征主耶稣受大苦,替我们成为罪(成为 赎罪祭),特别是他的忧伤,心里极其痛苦。这也教导我们要效法基督的死,将自己的肉体钉在 十字架上。5.祭牲的头和身,连同皮等都要被带到营外,带到指定的地方,烧成灰烬(第 11-12 节)。这点很有意义:(1)表示悔改的本份,就是除去罪孽,视罪孽为可鄙之物,为心灵所恨 恶。真心悔改的对偶像说:“你离开这里!我们与偶像有何相干呢?”赎罪祭称为罪,他们处理 赎罪祭牲的方式,我们应当用来对付自己的罪,将罪的肉身治死(罗马书 6:6)。(2)表示赦 罪的特权。神一旦赦免,就彻底摒弃,不再提起。虽寻犹大的罪恶,也无所见(耶利米书 50: 20)。使徒特别提到这里的仪式,且应用在基督身上(希伯来书 13:11-13);他在城门外、在 骷髅地受难,那是倒死人骨灰的地方,也是倒祭坛灰的所在。 13「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 的,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15 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 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17 把 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18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 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20 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21 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 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这里的条例是用赎罪祭的方式为全民赎罪。倘若百姓的首领因误解律法导致百姓犯错,一旦错误 被发现,就当献供物,免得神的忿怒临到全会众。请注意看:1.会众犯错,首领误导,这是有可 能的。这里假设全会众都犯了罪,乃是无意间犯罪。神在地上常有教会,但他从未说过教会不犯 错,在地上全然免于败坏。2.为全会众献供物时,众长老要按手在祭牲头上(至少三人),乃是 代表百姓。假设所犯的罪本为某种习俗,为百姓普遍使用,以为是合乎律法的,后来经过详查, 发现不合律法。在这种情形下,习俗虽从古人遗训而来,加之民间普遍以为合乎律法,但这并不 能叫他们免于罪责,仍需献供物赎罪。许多坏习俗和说话方式被认为无伤大雅,却可能导致神的 忿怒临到本地,众长老理当改革,并求神赦免;参考约珥书 2:16。3.赎罪祭牲的血如前所言, 要在耶和华面前弹血七次(第 17 节)。不可倾倒,只能轻弹,因为这足以代表基督的宝血有洁净 之能,过去现在都是如此;参考以赛亚书 52:15。要弹血七次。七是个完全数,因为神六日造世 界,第七日安息;所以这代表基督全然满足神的公义,彻底洁净信徒的灵魂;参考希伯来书 10: 14。祭牲的血也要抹在香坛的角上;耶利米书 17:1 似乎借用了这点,说犹大的罪铭刻在坛角 上。百姓若不离弃罪孽,抹在坛角上的赎罪祭牲的血不但不能除罪,反倒成为永远的记念,见证 他们的不是。启示录 9:13 也有所借用,说有声音从金坛的四角出来,就是说唯有藉着坛角上的 赎罪祭牲的血,平安的回应才会发出,圣徒的祈祷才能蒙悦纳,蒙应允;比较启示录 8:3。4.一 旦献完了祭,这里说祭司为他们赎罪,他们的罪必蒙赦免(第 20 节)。赦罪的应许以代赎为基 础。这里说的是全会众的罪得赦免,将原本因罪所受的刑罚从全民身上转离。注意:教会和神国 得救,不致灭亡,皆因基督的代赎和代求。 22「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 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24 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 赎罪祭。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 必蒙赦免。 请注意看这里:1.官长所犯的罪,神都知道,并且很不喜悦。手握权柄辖管别人的,本身要受官 长的官长所辖管,官位再高,总还有更高的。这里将官长所干犯的诫命说成是耶和华他的神所吩 咐的(第 22 节)。官长是百姓的首领,但要让他知道耶和华是他的神。2.假设官长无意间犯了 罪,后来醒悟过来(第 23 节),可能是自己的良心责备,也可能是朋友责备;再优秀、再伟大 的,也要听从良心的责备和朋友的责备,更要为此感恩。有了过犯,就当迫切希望知道。我所看 不明的,求你指教我(约伯记 34:32),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错(约伯记 6:24);这些是每天 都当呈给神的祈祷,好叫自己虽不经意间犯罪,却不至于不经意间躺在罪中。3.官长所献的赎罪 祭牲是一只公山羊,不像大祭司犯罪或全会众犯罪,要献公牛;祭牲的血也不必带进会幕,只需 倒在铜祭坛的脚那里(第 25 节);祭牲的肉也不必在营外烧掉,表示官长犯罪虽比普通人犯罪更 为严重,其后果却不如大祭司犯罪或全会众犯罪那样大。官长犯罪,只需献一只公山羊,而一个 支派犯罪,则要献一只公牛,表示官长虽大于普通的个人,却不如集体那样大。官长作坏榜样, 那诚然很糟糕,但众人若效法他,那就更糟糕。4.官长若悔过自新,他的赎罪祭必蒙悦纳,他的 罪必得赦免(第 26 节);如若不然,神就不会向以色列的士师以利家起誓说,他家的罪孽,虽献 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撒母耳记上 3:14)。 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 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29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 了。30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31 又要 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 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32「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 的母羊,33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34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 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 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 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I.这里的条例是用赎罪祭的方式为普通个人赎罪,与官长所献的唯一不同点,在于普通人可献山 羊,也可献绵羊羔,而官长只能献山羊;并且官长只能献公山羊,普通人可献母山羊;其它献祭 步骤都相同。请注意看:1.假设:民中若有人误犯了罪(第 27 节)。先知曾说普通人不像官长, 多半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耶利米书 5:4),但若误犯了罪,仍需献赎罪祭。注 意:即便是误犯,也当用祭物来赎罪。我们若被问责,即使能分辩说是误犯,是试探临到,猝不 及防,仍不能脱罪,除非使用那至大的辩词说:基督已经死了,我们有权从中得益。我们理当与 大卫一同祷告(他乃是官长),求神洁净我们隐而未现的罪,就是自己浑然不知、没有意识到的 罪(诗篇 19:12)。2.普通人若无意中犯错,也当献祭;人再尊贵,不能免于公义神的责备,人 再卑微,不能躲避公义神的眼目。只要是犯罪,无人能混在人群里躲过去。3.普通人同样可献赎 罪祭,同样蒙悦纳,罪也同样得赎(第 31,35 节)。在此并不分富贵贫贱,不分王子农夫,人 人都在基督面前受欢迎,都有份于他的祭牲,一视同仁。参考约伯记 34:19。 II.我们可从这些赎罪祭条例中学到:1.要恨恶罪孽,警醒提防。这么多无辜有用的牲畜,为赎罪的 缘故不得不被宰杀撕开,真是极大的憾事。2.要珍惜基督,他是我们又大又真的赎罪祭牲,公牛 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 10:4),他的血却能洁净一切罪孽。若有人犯罪,基督就 是挽回祭(约翰一书 2:1-2),不只是为犹太人,也为外邦人。基督将自己献上时的祷告,也许 借用了赎罪祭的条例: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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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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