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华对摩西说: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4 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6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著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7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8 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9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 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15 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17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著幔子弹血七次, 18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20 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21 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前三章的条例像是一次性传达给摩西的。此处是另择一日,开启新的课程。神在荣耀的宝座上,两个基路伯之间,给了他这些吩咐。这里的话题比先前的更为新颖。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似乎在西奈山颁布律法之前就已存在,列祖对这些祭祀并不陌生(创世记8:20;出埃及记20:24),其中也涉及罪和赎罪的问题(约伯记1:5)。但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拉太书3:19),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马书5:20),神就吩咐他们用献祭的方式来赎罪;凡律法条例,都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希伯来书10:1),赎罪祭条例尤其是如此,其实体乃是基督,他把自己一次献上,除去罪孽,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希伯来书10:14)。
I.
误犯罪概述(第2节)。1.从广义上说,罪就是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犯了一件,乃是干犯律法,干犯神的律法。神的律法若不以为罪,人的聪明、意愿、发明和禁令就不能以为罪。心里犯罪也是如此,必先有心里某种活动,否则就不是罪;所以经上称为心中的罪恶(弥迦书6:7),乃是害自己的灵魂1(箴言8:36)。2.赎罪祭所针对的:(1)乃是显明出来的过犯;倘若每个罪恶的念头或言语都要献祭,那就必没完没了。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乃是为了赎所有的罪,这里所说的则是干犯神的诫命。(2)乃是行为上的过犯,就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忽略本份乃是罪,当受审判;但一时之忽略可在另一时弥补,所以听命胜于献祭:但行为上犯罪则是不可逆转的。(3)乃是无意的过犯。若是故意犯罪,公然蔑视律法和立法者,这样的人应当被剪除,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希伯来书10:26-27);参考民数记15:30。但若出于对律法无知,想必许多人在许多事上不熟悉律法(律法的禁令不胜枚举),或不经意间犯了罪,事实证明此人诚心抵挡罪孽,只是偶然被过犯所胜,诚如加拉太书6:1所表达的,在这种情形下便可用赎罪祭的条例来化解。犹太人说:唯有误犯的罪才能用献祭的方式得赎,若是故意犯罪,必被剪除。
II.
赎罪祭的条例首先论到受膏的祭司,就是大祭司无意间犯罪,因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希伯来书7:28)。大祭司无意间犯罪,比别人更不可原谅,但律法仍允许他献祭赎罪。祭司犯罪不能豁免,应当献祭方得赦免,但祭司犯罪也并非无可挽回,献了祭仍可得赦免。祭司若与百姓犯了同样的罪(按第3节所言2),说明祭司在这样的事上与其他以色列人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是神职人员而享有任何优惠。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是:1.要献一只无残疾的公牛(第3
节),与全会众所献的价值相同(第14节);而其他官长或普通人则只需献山羊即可(第23,
28节)。这表示大祭司犯罪,其罪之大。只因他地位尊贵,与神与百姓的关系特殊,有了过犯就罪加一等;参考罗马书2:21。2.献祭者要按手在祭牲头上(第4节),庄严承认自己的过犯,把罪孽归在赎罪祭牲头上(16:21)。若不认罪,罪就不得赦免;参考诗篇32:5;箴言28:
13。这也表示若按这方法行,罪就必蒙赦免,象征将来的美事,只是他们看不清。按手在祭牲头上,就是承认自己本该死,但神彰显大慈爱,愿意接纳祭牲代死。犹太解经家说赎罪祭和赎愆祭本身都不能代赎,除非献祭者悔改并相信代赎。3.要宰杀公牛,并且在处理血的过程中格外慎重(第5-7节),因为唯有血才能赎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书9:22)。大祭司所献赎罪祭牲的血,要取一些对着圣所的幔子弹七次,施恩座虽有幔子遮掩,也当定睛在其上;再取一些抹在金坛的四角,因为祭司在坛旁服事;由此象征摒弃缠累他服事的罪孽。这也象征基督满足神的公义,使他的代求大有果效。祭牲的血还要抹在耶和华面前的香坛上。剩下的要倒在铜祭坛的脚那里。罪人通过这样的仪式,承认他本该将自己的血像水一般倒出来。这也象征罪人在神面前倾心吐意,真心悔改,预表救主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立比书2:8)。4.内脏和脂油要在赎罪祭的坛上烧尽(第8-10节),以此表明献祭和代赎的用意都是为了荣耀神;我们因为犯罪,亏缺了他的荣耀,如今藉着献祭,归荣耀给他。这象征主耶稣受大苦,替我们成为罪(成为赎罪祭),特别是他的忧伤,心里极其痛苦。这也教导我们要效法基督的死,将自己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5.祭牲的头和身,连同皮等都要被带到营外,带到指定的地方,烧成灰烬(第11-12
节)。这点很有意义:(1)表示悔改的本份,就是除去罪孽,视罪孽为可鄙之物,为心灵所恨恶。真心悔改的对偶像说:“你离开这里!我们与偶像有何相干呢?”赎罪祭称为罪,他们处理赎罪祭牲的方式,我们应当用来对付自己的罪,将罪的肉身治死(罗马书6:6)。(2)表示赦罪的特权。神一旦赦免,就彻底摒弃,不再提起。虽寻犹大的罪恶,也无所见(耶利米书50:20)。使徒特别提到这里的仪式,且应用在基督身上(希伯来书13:11-13);他在城门外、在骷髅地受难,那是倒死人骨灰的地方,也是倒祭坛灰的所在。
13「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这里的条例是用赎罪祭的方式为全民赎罪。倘若百姓的首领因误解律法导致百姓犯错,一旦错误被发现,就当献供物,免得神的忿怒临到全会众。请注意看:1.会众犯错,首领误导,这是有可能的。这里假设全会众都犯了罪,乃是无意间犯罪。神在地上常有教会,但他从未说过教会不犯错,在地上全然免于败坏。2.为全会众献供物时,众长老要按手在祭牲头上(至少三人),乃是代表百姓。假设所犯的罪本为某种习俗,为百姓普遍使用,以为是合乎律法的,后来经过详查,发现不合律法。在这种情形下,习俗虽从古人遗训而来,加之民间普遍以为合乎律法,但这并不能叫他们免于罪责,仍需献供物赎罪。许多坏习俗和说话方式被认为无伤大雅,却可能导致神的忿怒临到本地,众长老理当改革,并求神赦免;参考约珥书2:16。3.赎罪祭牲的血如前所言,要在耶和华面前弹血七次(第17节)。不可倾倒,只能轻弹,因为这足以代表基督的宝血有洁净之能,过去现在都是如此;参考以赛亚书52:15。要弹血七次。七是个完全数,因为神六日造世界,第七日安息;所以这代表基督全然满足神的公义,彻底洁净信徒的灵魂;参考希伯来书10:14。祭牲的血也要抹在香坛的角上;耶利米书17:1似乎借用了这点,说犹大的罪铭刻在坛角上。百姓若不离弃罪孽,抹在坛角上的赎罪祭牲的血不但不能除罪,反倒成为永远的记念,见证他们的不是。启示录9:13也有所借用,说有声音从金坛的四角出来,就是说唯有藉着坛角上的赎罪祭牲的血,平安的回应才会发出,圣徒的祈祷才能蒙悦纳,蒙应允;比较启示录8:3。4.一旦献完了祭,这里说祭司为他们赎罪,他们的罪必蒙赦免(第20节)。赦罪的应许以代赎为基础。这里说的是全会众的罪得赦免,将原本因罪所受的刑罚从全民身上转离。注意:教会和神国得救,不致灭亡,皆因基督的代赎和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