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第31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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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三十一章 约伯前面多次称自己为正直人,这里他举例说明。这不是自我吹嘘(因为他并没有宣称自己的善 行),而是公正地自我澄清,且很有必要,要在朋友们的诬告前澄清自己。这好比是欠自己名声 的债。约伯的朋友们很具体地列出事项攻击他,所以他也要很具体,这里似乎特别针对以利法对 他的指控(22:6-9)。他们找不到证人,无法证明这些指控,所以约伯大可起誓澄清自己。他庄 重起誓,若果真犯了那些罪,愿神的忿怒降临到他。这个声明印证了神对他的评价:地上再没有 人像他(1:8)。连指控他的人都不敢与他相比并论,因为他不但不犯在世人眼里视为大罪的那 些污秽的罪,也不犯隐而未现的罪(即便犯了这些罪也无人知晓,不会有人指控他),因为他要 证明自己并非伪善。他不但行为清洁,还表示他的行为都是按照良善的法则。他之所以远离恶是 因为敬畏神,敬虔是正义与爱心的基础。这是他证明自己正直的焦点。I. 他声明自己从未犯过以 下的罪:1. 心中淫荡不洁(第 1-4 节)。2. 商场上弄虚作假(第 4-8 节)。3. 犯奸淫(第 9-12 节)。4. 在仆人面前妄自尊大,手段严厉(第 13-15 节)。5. 对穷人、寡妇和孤儿无怜悯(第 16- 23 节)。6. 倚靠世上的财富(第 24,25 节)。7. 拜偶像(第 26-28 节)。8. 报复(第 29-31 节)。

  1. 无视贫穷的陌生人(第 32 节)。10. 虚伪,隐藏自己的罪; 胆怯,纵容别人的罪(第 33,34 节)。11. 欺压人,以武力侵犯别人的权利(第 38-40 节)。最后他请求神亲自判断他的正直(第 35-37 节)。II. 在这一切的事上我们看到,1. 族长时代的善恶之分,以及在上古时期被视为大罪 的事,又可恨又伤人的罪。2. 敬虔和道德的风范,值得我们效法。良心若能见证我们确实这样做, 在祸患来临时这就会成为我们的喜乐,像约伯那样。 约伯澄清自己(主前 1520 年) 1 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 2 从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甚 么呢? 3 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 4 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 脚步呢? 5 我若与虚谎同行,脚若追随诡诈; 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

的纯正;) 7 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我的心若随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8 就愿我 所种的有别人吃,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 肉体的情欲,贪爱世界,无数人在这两块致命的大石头上跌得粉碎。约伯宣称他一向谨慎防范这 样的罪。 I. 他防范肉体的情欲。他不但远离奸淫,从不玷污邻舍的妻(第 9 节),见到妇人也从不心生淫 念。他不纳妾,没有情妇,从不玷污婚姻的床,尽管他的妻子并非最聪明、最良善或最仁慈之人。 人应当只有一个妻子,也只守着一个妻子,从创世以来就是如此。约伯谨守这条诫命,若出现违 背这诫命的念头,就心生厌恶。虽然他为至大,招来许多试探,但良善却使他远离这些试探。现 在他浑身疼痛不堪,人在这种苦难中若是良心能见证自己一向谨慎保持身体贞洁,保持这圣洁荣 耀的器皿纯洁无瑕疵,远离情欲的不洁,那真是一种特别的安慰。让我们看看这里,

  1. 在这事上他下了什么决心(第 1 节):我与眼睛立约,意思是:“我警惕一切可能犯罪的机会; 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意思是:“藉着神的恩典,我用立约来持守自己不跨出第一步。”他远 离污秽嬉闹,远离一切好色淫荡的行为,(1)他目不斜视。他与眼睛立约,意思是与自己的眼睛 讲条件,允许它们欣赏日光之美,欣赏神的荣耀藉着所见之物显明出来,但决不允许瞻望任何容 易引起不洁之念或想入非非的物体。若是不然,眼睛就要在忏悔的泪水中感到刺痛。注意,人若 想持守自己心里纯洁,就应当持守自己的眼睛,因为眼睛是污秽的出口,也是污秽的入口。经上 提到卖弄眼目(以赛亚书 3:16),满眼淫色(彼得后书 2:14),说的就是这点。始祖的第一 次犯罪始于眼目(创世纪 3:6)。不能沾的就不要起贪念,不该起贪念的就不要看,钱财是这样 (箴言 23:5),美酒是这样(箴言 23:31),美女也是这样(马太福音 5:28)。(2)他心如 止水:“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怎能对她有非分之想呢?”羞耻感和荣誉感也许能阻止他不去招 惹美女,但唯有神的恩典和敬畏神的心才能阻止他不致想入非非。若要圣洁,必须身体和灵魂都 圣洁(哥林多前书 7:34)。看看基督解释第七条诫命与古时的解释是何等不谋而合!约伯对这 条诫命的理解远胜过坐在摩西位上的法利赛人。
  2. 在这事上他为何要这样自制。这不是因为怕惹人非议,尽管人应当考虑这点(箴言 6:33), 而是因为惧怕神的忿怒和咒诅。他十分清楚,(1)不洁净使人失去良善,使人不能指望良善(第 2 节):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是什么呢?像这样不洁的罪人能指望从圣洁的神那里得到什么福分 或恩惠的印记呢?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什么呢?人心的分、产业和真喜乐都只能从神而来, 从全能者而来,来自上头,来自至高之处。人若在不洁中打滚就完全不配与神相通,不论是今世 的恩典,还是将来的荣耀,这样的人都没有分,只能同永远与神隔离的污鬼为伍。他们能从神得 到什么分、什么产业呢?凡不洁净的不能进入圣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 21:27)。(2)不洁净 会惹动神的怒气(第 3 节)。犯这样罪的人若不及时悔改必要灭亡。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 害临到作孽的呢?那会是迅速且必然的祸患。愚昧人不觉得这罪有多严重,以为这不过是游戏, 是小过失,是年轻人的鬼把戏。他们以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尽管他们不以为然,神的忿怒, 就是永生神的烈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以弗所书 5:6)。这样的罪人,神有时会出其不意地出 现在他们面前。所多玛的毁灭就是一场奇特的惩罚。行不义之人岂不是要与神隔绝(有人这样理 解)?这样的罪使人心与神隔绝(以弗所书 4:18,19 节),而永远与神隔绝就是这些罪人面临 的刑罚(启示录 22:15)。(3)不洁净的罪逃不过神的眼睛。污秽的念头再隐蔽,邪淫的眼目 再短暂,都躲不过神的鉴察,暗中的不洁净行为更逃不过神的眼目。约伯若在任何时候受到这罪 的试探,他会把持自己远离试探,远离这罪。他的想法十分恰当(第 4 节):神岂不是察看我的 道路?正如约瑟所言(创世纪 39:9):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约伯定睛在两点上:[1] 神 无所不知。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华眼前(箴言 5:21),这是事实,但约伯将此应用在自己身上: 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吗?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诗篇 139:1)。神知道我们行路 的准则,知道我们与谁同行,知道我们走向何方,也知道我们我们走什么路。[2] 神的鉴察。“他 不只是看,他还认真看。他数点我的脚步,数点我在尽责路上走错的每一步,数点我误入歧途的 每一步。”他不只是看见我们的道路,而是鉴察我们的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行为,每一个举动。 神记下这一切,因为将来他要我们交账,要审判我们每一个行为。神鉴察我们的举动多于我们自 我鉴察,有谁会数点自己的脚步呢?神会数点我们的脚步。所以我们应当谨慎自己的脚步。

II. 他防范自己贪爱世界,谨慎避免一切罪恶的致富手段。他远离一切不正当的利益,也远离一切 不正当的乐趣。让我们看看,

  1. 他声明什么。他在一切生意往来方面一向诚实公平,从不故意占别人便宜。(1)他从不与虚谎 同行(第 5 节),意思是:他在谈生意时从不说谎话。他做生意从不出尔反尔,从不模棱两可, 从不唠叨不休。有些人习惯说谎话。他们时而装作很富有,指望得到别人的信任,时而又装作很 穷,希望别人不要有求于他。但约伯不是这样的人。他的财富不是靠虚荣得来的,尽管现在他的 财产所剩无几(箴言 13:11)。(2)他从不追随诡诈。诡诈之人反应敏捷,约伯敏捷却无诡诈。 他从不以欺骗手段致富,他总是谨慎自己的行为,免得不小心做了不义的事。注意,人若光明正 大致富,那么钱财不论是用去还是失去,人都会坦然。(3)他的脚步从不偏离正路,指的是公平 的路他从不偏离(第 7 节)。他不只是谨慎小心不走诡诈的路,还从不偏离诚实的路。我们的每 一个举动,每一件事都要谨守公义的法则。(4)他的心从不随着眼目,指的是他从不贪恋眼见之 物,从不贪图别人的东西,从未想过要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贪婪也称为眼目的情欲(约翰一 书 2:16)。亚干先是看见了当灭之物,然后才取(约书亚记 7:1)。人心若随着眼目就会游离 不定,就会只去想可见之物,不去想不可见的天上之事。人心应当随着信仰和理智的诫命。若是 随着眼目就会误入歧途,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道书 11:9)。(5)他从来没有玷污粘在 手上,意思是他不论何时从不以诡诈取利,也从不占有别人财物。不义之财如同污点,是财产的 污点,也是人的污点。它会毁了财产,也会毁了人。因此人应当远离。常在世上做生意的人也许 手上会沾染污点,必须藉着悔改赔偿,将污点洗净,绝不叫污点粘在手上。参考以赛亚书 33:15。
  2. 他如何证实自己的声明。他十分相信自己的诚实,(1)以致他愿意自己的财物受检验(第 6 节):让我被公道的天平称度,意思是:“让我的财产受检验,就能知道一切都是公平的。”这 表明财产的来源并非虚浮,不然上面就会写着“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 (但以理书 5:27)。诚实人不但不怕检验,还希望被检验,因为他十分确信神知道他的正直, 也喜悦他的正直,检验只能加增他的荣耀。(2)若他藏有违禁品或走私夹带之物,或有任何不义 之财,他愿意所有的货物都被没收(第 8 节):“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人人都同意这是欺 压之人的下场(5:5),“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连同我所种的树一起被拔出来。”这表示他相 信这样的罪应受这样的惩罚。这也表示这样的罪常受这样的惩罚。如今他的家产虽然被毁(惟有 在这时候,他若有罪,良心就会让他想起来),但他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所以他愿意押上自己仅 有的接受检验。 9 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在邻舍的门外蹲伏, 10 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别人也与她 同室。 11 因为这是大罪,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 12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必拔除我所有 的家产。 13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 14 神兴起,我怎样行呢? 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 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这里又举两个例子,声明约伯是正直人: I. 他十分厌恶奸淫罪。正如他不纳妾污秽自己婚姻的床(甚至目不斜视,第 1 节),照样他也谨 慎不伤害邻舍婚姻的床。让我们看看,1. 他十分清白(第 9 节)。(1)他从不贪恋邻舍的妻子, 从不向妇人起淫念。他不会因为别人的妻子美貌而想入非非,也从不在箴言 7:6-21 所描述的淫 乱女子面前心有所动。人生一切污秽的来源,都来自人心受迷惑。一切的罪恶都是欺人的,不洁 净的罪尤其是这样。(2)他从不算计或想象任何淫乱的念头。他从不在邻舍的门外蹲伏,不会在 人不在家的时候寻找机会勾引他的妻子(箴言 7:19)。参考 24:15。2. 他十分害怕犯这样的罪, 一想到这罪孽的严重性就心生惧怕,因为这是大罪(第 11 节),是罪中之罪,会大大地惹怒神, 也会毁了灵魂的利益。谈到这罪孽的恶劣以及这罪孽所应得的的审判,他表示他若犯了这大罪, (1)他宁愿家人大大地蒙羞(第 10 节):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愿她沦为奴隶(有人这样理 解),沦为妓女,愿家中其他人也这样。神常常用一个人的罪恶来惩罚另一个人的罪恶,用妻子 的淫乱来惩罚丈夫的淫乱,正如对待大卫那样(撒母耳记下 12:11)。这虽然不应当成为妻子淫 乱犯罪的借口,但不论她多么不义,神永远是公义的。参考何西亚书 4:13:你们的新妇行淫。 注意,人若对配偶不义不忠,若是配偶对自己也不义不忠,不要以为奇怪。(2)他宁愿自己游街 示众:因为这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是的,即使犯奸淫罪的人本身就是审判官,像约伯那样,也

不例外。注意,掌权者应当视奸淫为大罪且给予严惩。在族长时代就是这样的,那时还没有摩西 律法将之列为死罪。奸淫是恶行,公义的刀剑应当起威慑作用。(3)他宁愿自己家产丧尽。他明 白这是必然的(第 12 节):这本是火。情欲是心灵的火:放纵情欲就是纵火燃烧,会烧尽一切的 良知(决心、安慰等),叫良心荒废,会惹动神的怒火。若不是由于基督的宝血,神的怒火要一 直烧到地狱的最深处。情欲之火要燃烧直到毁灭,也要烧尽身体(箴言 5:11)。情欲之火会烧 尽财产,必拔除人所有的家产。情欲之火越旺,审判也就越旺。也许这里暗指所多玛被毁,为的 是警告那些像所多玛人一样过不敬虔日子的人。 II. 他十分恩待仆人,以温柔待他们。他把这么大的家管理得井然有序。他能管住自己的脾气又能 管住自己的欲望,这足以见证他的诚实。在这两点上能管住自己的胜过勇士(箴言 16:32)。这 里要注意,1. 约伯如何在仆人面前降卑自己(第 13 节):他不藐视他们的情节,当仆婢与他相争 时也不藐视他们。若是他们与他有任何冲突,他愿意倾听他们的意见。若是他们触犯到他,或被 人控告,他会耐心听他们说些什么,看他们有什么辩解或理由。若是他们埋怨他太过严厉,他也 不会责怪他们,不会叫他们闭嘴,而是允许他们说出原委,若他们说得有理就会补偿他们的忧愁。 他恩待他们,不只是当他们服事自己的时候或当自己满意的时候,即便是他们与他相争的时候也 恩待他们。在这点上他真是身为主人的好榜样。公公平平地待仆人,愿意别人如何待自己,就如 何待人(歌罗西书 4:1;以弗所书 6:9),不用过激的行为管辖他们,不下重手。约伯有不少 仆人在服事的时候丧了命(1:15-17),剩下的对他不仁不义,藐视他的情节,尽管他从不藐视 他们(19:15,16)。他在昌盛的时候恩待他们,这点能给他一些安慰。注意,当亲人离世或亲 人恶待我们的时候,若是良心能见证自己对他们已是仁至义尽,那将是极大的安慰。2. 是什么想 法让他如此恩待仆人。那是因为他明白神会察问他,神也造他们。(1)神会察问他。他想:“我 若是苦待仆人,神兴起,我怎样行呢?”他想到自己在天上的主会追究,会起身来察看。我们都 应思想,当降罚的日子我们怎样行呢(以赛亚书 10:3)。神若是严厉苦待我们,那么我们早已 灭亡了。想到此,我们更应当以温柔对待所有与我们有关的人。神若是严厉地追究我们的过犯, 用一切机会攻击我们,严格要求我们,若是察问并且惩罚我们每一次过失,若总是大声训斥,常 常发怒,想想那时我们会成为什么样子?但愿我们不要恶待自己的属下。若是我们对弟兄残暴狠 心,想想那时我们会成为什么样子。受伤之人的呼喊要被听见,伤害人的要被惩处。心中无怜悯 的也得不到怜悯,那时我们要怎么办呢?(2)神造他,也造他的仆人(第 15 节)。正当他受试 探要苦待仆人、要剥夺他们权利、不听他们分辨的时候,这个念头合时地出现在脑海里:“造我 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我是被造的,他也是被造的。我的存在倚靠神,他也一样。他具备的 本质与我相同,是同一位神手上的工: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玛拉基书 2:10)?”注意,人 与人之间不管境遇多么不同,不管思想意识、体力或社会地位多么不同,都是神所造的。这就是 为什么我们不能取笑别人天生的缺陷,也不能践踏在任何方面稍逊于我们的人,反倒要凡事待人 如同希望别人待自己那样。这是公平的法则,但愿人人都平等相待。既然人人都平等,都从一个 模子里被造,都藉着相同的能力,都为了同一个目标,不管人的境遇有何不同,我们都有责任在 各方面平等对待别人,正如我们希望别人对待我们那样。 约伯怜悯穷人(主前 1520 年) 16 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 17 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原文是引领)寡妇。) 19 我 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 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 21 我 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 22 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膀臂从羊矢骨 折断。 23 因 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以利法指控约伯的时候特别提到他不怜悯穷人(22:6-9):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你剥去 贫寒人的衣服;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等等。你可能会觉得他必有什么真凭实据,不然不会用这 样肯定露骨的词句。但从约伯自己的声明来看,以利法的指控完全是无中生有。约伯从来没有犯 过这样的罪。看这里: I. 约伯凭良心见证自己十分关心穷人。在这方面,他受的指控最重,所以他也在这方面发挥最多。 他庄严声明:

  1. 他一有机会就尽全力为穷人谋利益。他一向怜悯关心他们,特别是急需帮助的寡妇和孤儿。(1) 他随时叫他们得其所愿,不致失望(第 16 节)。若是穷人求他开恩,他会立即遂他的愿。若是他 看到寡妇的哀哭眼神里指望得到什么,即便她不敢开口,他也会施怜悯捐助,从不叫寡妇眼中失 望。(2)他尊敬穷人,给他们体面。他请孤儿与他同桌吃饭,和他吃一样的食物,与他畅所欲言, 他也显得很乐意与他们相伴,视他们如同己出(第 17 节)。穷人最担忧的莫过于受人冷眼相看, 因此决不能忽视对他们的尊敬。(3)他对他们温柔有加,像父亲一样关怀他们(第 18 节)。他 是孤儿的父,他关心孤儿,看顾他们,养育他们,不但给他们资助,还提供教育。他是寡妇的向 导,她们失去了年轻时的向导。他在诸事上给她们出谋划策,关注她们,照料她们各样的事。人 若不需要我们捐助,可能需要我们出主意,这也许对她们是真正的帮助。这一点,约伯说他从幼 年时、从出母腹时就已经做到了。他性本温柔,有爱心。他从小就开始行善,从有记忆开始就是 这样。他常常关心贫穷的寡妇和孤儿。他的父母从很早就教导他要怜悯帮助穷人,要养育孤儿。 (4)他给他们食物。他们与他吃一样的食物(第 17 节),不是在他之后吃,也不是吃他饭桌上 掉下来的碎屑,而是与他一起吃,吃他饭桌上的佳肴。富人不应当独自吃自己的食物,不应当只 顾自己,不应当独自品尝美味,应当与别人分享,就像大卫恩待米非波设一样(撒母耳记下 9: 11)。(5)他特别关心衣不蔽体的人,给他们穿的,这要花去他更多的钱(第 19 节)。穷人缺 吃会丧命,少穿也会丧命,夜间缺乏衣服御寒,白日缺乏衣服出门。约伯若是知道有人落入这般 光景,他就前去帮助他们。他没有花钱为仆人制作精致高贵的制服,却特别为穷人提供温暖牢固、 用羊毛制作的衣服(第 20 节),不叫他们衣衫褴褛,随时被扔进泥坑里。这些人穿着他给的暖衣 就从心底里为他祝福。他们称赞他的爱心,因他的缘故赞美神,也求神赐福给他。如今约伯的羊 群虽被天火烧尽,但他仍有安慰,因为他有羊的时候以诚实得羊,以爱心用羊,穷人得以吃他的 羊肉,穿他的羊毛织出的衣服。
  2. 他从不与人同谋虐待穷人。有人也许会说他只是偶尔恩待他喜欢的孤儿,并非待所有人都这样。 不!他恩待所有的孤儿,从不伤害一个。他从不举手攻击孤儿(第 21 节),从不威胁他们或恐吓 他们,从不击打他们,尽管有人在城门口帮助他也不这么做,意思是:尽管他在人前或审判官前 有十足的理由,尽管这些人能帮助他击打穷人,也能帮助他开脱。人若在权力范围内可以做一件 错事,也很有机会被开脱,但却不做,反倒喜爱公平和怜悯且坚定不移,那么日后思想起来就能 大得安慰,约伯就是这样的。 II. 他起誓强调自己的声明(第 22 节):“我若是欺压过穷人,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 膀臂从羊矢骨折断,”意思是:“情愿我的皮肉腐烂脱落,骨头与骨头之间脱节折断。”若不是 他对此事十分确定,断不敢这样公然挑战复仇的神。他表示神若折断攻击孤儿之人的膀臂,如同 神叫耶罗波安那只伸出来击打先知的手臂枯干(列王纪上 13:6),那是十分公义的。 III. 约伯不做无爱心、无怜悯的事,是本着这样的原则:尽管城门口有人帮助他,他有能力叫穷人 屈服,但他不敢欺压穷人,因为他不敢与神为敌,而神是受压迫之人的中保,定要将欺压人的绳 之以法(第 23 节):“因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不敢与他为敌。”他 惧怕的是:1. 神的威严,那是高过自己的神。想到神的威严,想到至高的神,就有一种莫名的畏 惧,使他在整件事上谨慎小心。人若欺压穷人,若夺去审判和公理,必是忘记了有一位高过居高 位的鉴察,在他们以上还有更高的(传道书 5:8),他能对付他们。但约伯没有忘记。2. 神的忿 怒,他若欺压穷人,神必对付他。他若犯了这罪,神降的灾祸就必定临到他,且要彻底毁灭他。 想起这点他就恐惧,于是就不敢犯罪。注意,再好的义人也必须多多惧怕来自神的灾祸,从而阻 止自己犯罪。这尤其要阻止我们不做任何有违公义的事和欺压人的事,不然神必亲自复仇。就如 来自神的救恩是我们的安慰,照样来自神的灾祸应当成为我们的惊吓。亚当在犯罪以前就在神的 警告面前肃然起敬。 约伯恨恶偶像(主前 1520 年) 24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25 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 26 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 27 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28 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 罪孽,又是我背弃在上的 神。 29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 30 (我没有

容口犯罪,咒诅他的生命;) 31 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 32 (从来 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 这几节经文道出了约伯的另外四条声明,这些和其它声明一样,都是向我们表明他的为人和行为, 也是教导我们要当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 I. 他声明他从不心仪世上的财富,也从不以物质财富为自己的分或为自己的喜乐。他拥有黄金, 拥有精金。他财物丰裕,多得资财。财富可以有利也可以有害,取决于我们如何对待它。财富若 成了我们的目的,成了我们的主人,那就是灾祸。财富若为我们所用,成为行义的器皿,那就是 祝福。约伯在这里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对待世上财富的。1. 他不依靠财富:没有以黄金为指望(第 24 节)。人若以黄金为指望,那是十分不明智的。若以财富为乐,若拥有大量世上的货财就以为 自己稳妥尊贵,就以为必得安慰,那就是与自己为敌。有些人视财富为盼望和自信过于将来的世 界,仿佛财富象征着神的恩惠。也有些人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但仍视财富为今生的分,其实财 富本身十分不可靠,而人若指望满足于财富就更不可靠。人若拥有财富就很难不信靠财富,因此 财主进天国是难的(马太福音 19:23;马可福音 10:24)。2. 他并不以财富为满足(第 25 节): 我若因财物丰裕,若吹嘘我手多得资财。他并不以财富为自豪,不觉得财富能使自己的品格锦上 添花,也不认为他能靠自己的能力和权势获取财富(申命记 8:17)。属灵的事才是他心之所向。 相比之下,财富对他来说索然乏味。他的喜乐没有停留在所得的福分,而是通过福分以赐福的神 为乐。他在丰衣足食之时从来不说,灵魂哪,你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路加福音 12:19), 也不因财富而沾沾自喜。他不以财富为乐,这使他能够在失去财富的时候承受得住。人若想做到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就必须先做到“快乐的要像不快乐”(哥林多前书 7:30)。享乐的时 候少一分快乐,失望的时候就少一分痛苦。 II. 他声明他从不敬拜任何被造之物,也不归荣耀给它们。他只敬拜配得敬拜的神,从来不拜偶像 (第 26-28 节)。朋友们没有指责他这一点。但似乎当时有人愚蠢至极,竟然敬拜日头和月亮, 不然约伯不会提到这事。偶像崇拜是古时恶人走过的老路,最早的偶像是日头和月亮,仿佛这是 诱惑力最大的。申命记 4:19 就曾记载,当时摩西指出百姓拜日头月亮所面临的危险。不过当时 百姓是偷着拜,不敢在公众场合下这么做,不像后来最可憎的偶像崇拜发生在大庭广众面前。请 注意看:

  1. 约伯离偶像有多远。他不但从来没有向巴力屈膝(有人认为巴力被用来代表日头),从来没有 下跪膜拜日头,而且他的眼目、他的心和他的嘴唇都远离日头。(1)每当看见日头灿烂,月光皎 洁,他决不对其有任何赞赏,只会因其光辉和益处归荣耀于造物主。他与眼目立约阻止肉体的奸 淫罪,也同样与眼目立约阻止属灵的奸淫罪。他的约就是:每当他看见天空的发光体,必凭信心 透过它们,看到背后的众光之父。(2)他竭力保守自己的心,决不被偷偷引诱,以为在这些光辉 里面藏着什么神明,或光照在地上带着什么神明的力量,以致人应当荣耀这些发光体。偶像崇拜 的根源就在于此,都是从心里发出的。与其它的罪一样,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 惑的(雅各书 1:14)。(3)他从不称颂这些假神,从未表现出一点赞美的举动:他从不用口亲 手。这可能是当时常用的一个礼仪,是偶像崇拜之人用的。今天我们或鞠躬或用口亲手,那是传 统的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举动,但古时这动作似乎表示把日头和月亮当作神明来尊敬。他们无法真 的去亲吻天体,不像献祭的人可以向牛犊亲嘴(何西亚书 13:2;列王纪上 19:18)。但为了表 示自己的诚意,他们就亲吻自己的手。神造日头和月亮为世人效力,为世人掌灯,而他们却将之 敬奉为主子。约伯从不这么做。
  2. 约伯想到偶像,心中有多厌恶(第 28 节)。(1)他将之视为得罪地方官:这也是审判官当罚 的罪孽,扰乱治安,对王对地方都有害。偶像崇拜使人心败坏,举止腐败。它夺去信仰的真谛, 不利于社会团结,惹神的怒气,致使民被遗弃,国受审判。所以,维护公众和平的官员都要以刑 罚来制止它。(2)他更将之视为得罪天上的神,大大背叛神的冠冕和尊严:又是我背弃在上的神, 就是不认他为神,不认神的主权为至高。拜偶像实际上就是心中无神,因此外邦人也称为活在世 上没有神(以弗所书 2:12)。注意,若有什么事物背弃至高的神,背弃神的旨意,或否认神的 完美,我们一定要远离它。

III. 他声明他从不伤害任何人,也从不试图伤害人,连最坏的敌人他也无心伤害。饶恕害自己的人, 这似乎是旧约的法则,可法利赛人却让这条律法实际上失去了效力。他们教导人说:“当爱你的 邻舍,恨你的仇敌”(马太福音 5:43)。让我们看看这里:

  1. 约伯从不报复。他不但不报复伤害他的人,不摧毁恨他的人,而且(1)即使灾祸临到这些人, 他也不会为此高兴(第 29 节)。有不少人未必会故意伤害那些与自己为敌的人,或故意对他们不 仁,不过当他们受到伤害时则免不了在暗中掩面而笑。但约伯不是这样。他善待别人,也免不了 有人恨他。祸患临到这些人,他看见他们毁灭,从不幸灾乐祸,因为这很可能会使祸患临到自己, 参考箴言 24:17,18。(2)他心中也不希望灾祸临到他们(第 30 节)。他从不咒诅他的生命 (咒诅生命是最坏的咒诅),从不咒他死。他明白他若是这样咒诅就会犯罪。他十分谨慎免得舌 头犯罪(诗篇 39:1),他没有容口犯罪,不敢咒诅别人,即便对方是最坏的敌人。别人向我们 作恶,并不等于我们也可以向他们作恶。
  2. 别人催他报仇,而他却持守自己,从不报复(第 31 节)(译者注:钦定本第 31 节直译为“若 我帐棚的人未尝说:啊,即使吃他的肉都不满足”):他帐棚的人,就是他的家人、仆人或周围 的人。他们痛恨那些恨约伯的仇敌,若是约伯派他们去或允许他们去,真可以把他们吃了。“啊, 即使吃他的肉都不满足!主人愿意饶恕,可我们不愿意。”看看家人多么爱戴约伯,为他的事尽 忠,约伯的敌人就是他们的敌人。我们也看到约伯如何控制自己的怒气,从不报复,尽管周围的 人都在煽风点火。注意,(1)义人往往不把别人对他的羞辱放在心里,反而是朋友们看不过去。 (2)大人物周围常有人怂恿他们报仇伸冤。大卫周围就有这样的人(撒母耳记上 24:4;26:8; 撒母耳记下 16:9)。但他们若是控制自己的脾气,不理会周围的那些可耻的谄媚求宠, 将来就 会问心无愧,还会赢得许多称赞。 IV. 他声明他从不恶待陌生人,从不冷漠无情(第 32 节):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如同天使 因罗得的好客没有露宿所多玛街头那样。也许正是罗得的事使约伯学会不要忘记招待客旅(我们 也应当学会这点,希伯来书 13:2)。在家的人要替远在他乡的人着想,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 人若愿意如何被对待,就应当如何对待人。好客是基督徒的责任(彼得前书 4:9)。约伯在亨通 之时以好客而闻名:他的门向大街打开(可以这样理解)。他开着门,便于看见过路人并邀请他 们进来,正如亚伯拉罕那样(创世纪 18:1)。 约伯声明自己的正直(主前 1520 年) 33 我若像亚当(或译: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 34 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 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35 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 愿全能者回答我!) 36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37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 38 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犁沟 一同哭泣; 39 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或叫原主丧命; 40 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 代替大麦。约伯的话说完了。 约伯在这里声明自己没有犯另外三种罪,并且再次恳求站在神的审判席前听讼。也许他要用这样 的恳求来结束自己的发言(所以我们留到最后再讨论),只是提到了另一宗具体的罪,他认为很 有必要澄清自己。他声明: I. 他并非掩饰虚伪之人。朋友们指控他披着信仰的外衣在暗中犯罪,与别人没什么两样,不过是 更会掩饰自己。以利法说(20:12)他的恶藏在舌头底下。约伯说,“不,我从来不是这样(第 33 节):我不像亚当那样遮掩自己的过犯,不找借口为自己开脱,没有用无花果树叶遮羞,从未 将罪孽藏在怀中,也不会贪爱罪孽好像离不开一样,或像偷来的东西生怕被发现那样。”人往往 遮掩自己的过犯,从始祖开始就是那样。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往往掩饰,粉刷自己,怪罪 别人,如同亚当怪罪妻子那样,心中对神不无忌讳。但是遮掩罪过的必不亨通(箴言 28:13)。 约伯在这里提到两点,足可证明他的正直:1. 他从未犯过有违诚实品德的罪孽或过犯,现在也不 必拼命隐瞒。他的声明十分中肯,有些罪他坚决否认,有些则表示他觉得未曾犯过。2. 若是他有 什么罪孽和过犯(不犯罪的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 7:20),他会立即承认。一旦意识到自 己说错什么或做错什么,就立即纠正,立即悔改,向神认错,向人认错,不再重犯。这真是真诚。

II. 他并非懦弱胆怯之人。他在行善时所生发的勇气见证他的正直(第 34 节):我可曾因惧怕大众 而闭口无言?没有,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在善事上意志坚定。为了捍卫信仰和公义,他敢当 敢说敢做,从不惧怕任何人,也从不因受到威胁而失责,而是铁面无私。请注意看,1. 约伯是掌 权者,是有名望的人,在当地尽心尽责。若有必要站出来说公道话,他就不会保持沉默,也不敢 沉默。若有必要出门行善,他就不会躲在家中。我们蒙召,应当站出来谴责罪孽,作见证抵挡罪 孽,捍卫真理,捍卫神的道,为受伤害受欺压的人行公义,以各样方式服事百姓,捍卫我们的信 仰。在这个时候若是我们沉默不语或退缩不前,那就是我们的罪孽。2. 约伯在尽责过程中十分轻 看任何阻力。暴徒喧哗他置之不理,在人前他毫不惧色,武力威胁他也不放在眼里:宗族的藐视 不能使他惊恐。人多势众,讽刺侮辱,或为受害者行公义时受到的诽谤,都不能阻挡他。他不左 右摇摆,不屈服于权贵,定要捍卫公义。他所敬畏的是伟大的神,不是人,不是咒诅,不是来自 宗族的藐视。 III. 他并非凶狠残暴之人,从不欺压贫穷的邻舍。这里要注意:

  1. 他声明什么:他所有的财产都来自正当途径,也都用于正当途径,所以田地不会向他喊冤,犁 沟也不会一同哭泣(第 38 节)。而若是以诡诈欺骗而得来的,就大不相同(哈巴谷书 2:9-11)。 经上说一切受造之物在人的罪孽下一同叹息(罗马书 8:22),不义之财会向人喊冤,会指控人, 定人的罪,且会要求行公义。欺压人的不会逃脱审判,田地和犁沟都要见证他的罪恶,都要控诉 他。关于他的财产,约伯可以坦然地说两点:(1)他从未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第 39 节)。他 所买的必定付上价银,好比亚伯拉罕买地(创世纪 23:16),如同大卫一样(撒母耳记下 24: 24)。他雇用工人,都是按时付工资。若是吃了租给佃户果园里的果子,他必定偿还,或在租金 里扣除。(2)他从未叫田地的主人丧命,从来不会像亚哈那样为了拿伯的葡萄园竟然杀了继承者, 夺了产业。为他种地的人,他从不叫他们挨饿,也从来不会压榨他们,使他们丧命。他的佃户、 工人和仆人中,无人抱怨过他。
  2. 他如何证明自己的声明。像前面一样他用诅咒发誓来证明(第 40 节):“我若有不义之财,愿 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最坏的野草而不是最好的谷物。”不义之财使人失去安慰,使人对产业 的指望落空。人可以在地里撒种,但所撒的却不是将来的形体。神会给它一个形体。所撒的是谷 种,长出来的却是蒺藜。不义之财不会给人任何好处。约伯在临近声明结尾时开始求告坐在审判 席上的神(第 35-37 节):惟愿有一位肯听我,愿全能者回答我!这是他所盼望的,也是他常常 感叹得不到的。既然他一件件一桩桩替自己作了辩解,他就画押,指望听讼,把状纸呈上去,直 到他被传讯的时候。 (1)审讯即将开始,他迫切提出请求:“惟愿有一位肯听我!谁做法官都可以。我的案件有利, 证据清晰,我愿意听凭任何人的审讯,但我更希望全能者亲自审讯。”正直的心不惧怕被查验。 心中诚实的人希望在胸口开一个窗,叫人人都看见他的意念。不过正直的心尤其希望一切都由神 的审判来断定,因为神的审判必是基于事实。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诗篇 139: 23),这是圣洁大卫的祷告。而判断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书 4:4),这是蒙福保罗的安慰。 (2)起诉人被召来,原告被传唤,受命呈上案情,陈明所有的指控,坚持自己的陈词:“愿那敌 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朋友们指控我虚伪,愿他们把指控写下来,白纸黑字,我们可以对簿 公堂。”约伯很愿意看见控诉书,很愿意得到一份状纸。他绝不隐瞒,必带在肩上,让大家都能 看见,都能读到。不但如此,他甚至愿意绑在头上为冠冕,作为自己的装饰。因为,[1] 若是陈列 的指控揭露了他无意中所犯过的罪,他很愿意知道,并愿意悔改且得到宽恕。凡义人都愿意知道 自己的过失,且对诚心指出他们过失的人心存感激。[2] 若是陈列的指控错怪了他,他必否认指控, 澄清自己的名声,这样他离开时就更有尊荣。[3] 但是他相信,若是仇敌认真斟酌将指控都写下来, 那么这些指控必然都是微不足道的。看见这些指控的人必会说:“如果这就是他们的指控,那真 是小题大做,简直是耻辱。” (3)被告随时准备出庭,坦率公正地回答指控者的所有问话。他必向他们述说他脚步的数目(第 37 节)。他必向他们展示自己过去的生活,将生命的各个阶段和处境都显示给他们看。他要谈到 自己的为人,有利的和不利的都要说,让他们随意取舍。他对自己的正直深信不疑,以致他进到

他们面前时如同将要被加冕的君王,而不是将要被审判的犯人。他的喜乐就是良心的见证。诗曰 (译者注:这是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诗): 纵然你有铜墙铁壁,仍要持守无愧的良心。 人若在世上手洁心清,像约伯那样,就能向神仰起无瑕疵的脸,在被人无端诽谤的时候盼望神的 审判,且以此安慰自己。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约翰一书 3:21)。 就这样,约伯的话说完了,意思是他为了回应朋友的发言,该说的都说了。后面他还说了自责的 话(40:4,5;42:2 等),不过他自我分辩的话到此为止。若是还嫌不足,他也不会再说了。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住口,让大家评理。有人认为这里带有坚定和夸胜的语气。他守住了阵地,且 坚信必能赢得胜利。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马书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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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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