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信的执笔人不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因为那位雅各已在基督教会在分散于各地的犹太人中扎根到本书所暗示的这种程度之前,就被希律杀害了(使徒行传 12 章)。执笔人乃是另一位雅各——亚勒腓的儿子,与基督是姑表亲,也是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 10:3)。他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加拉太书 2:9),本书信的正典地位一旦被动摇,就等同于松动了一块根基石。
本书信被称为"普通书信"(general epistle),有人认为是因它不是写给某一位特定的个人或某一间特定的教会,而更像是我们所说的"通函"。另有人认为称为"普通"或"大公"(catholic),是要与伊格那丢、巴拿巴、坡旅甲以及初期时代其他名人所写但未在教会中普遍受纳、不属正典的书信有别;本书则不然。优西比乌告诉我们,本书"与其他大公书信一同在众教会中普遍诵读"。
本书的执笔人雅各因其极大的敬虔,被称为"义人"。他在自己所催促别人所当有的美德上,本身就是一个卓越的榜样。他因其公义、节制、敬虔之深受敬重,以至于犹太历史家约瑟夫记录说,耶路撒冷被毁的原因之一乃是"雅各在其中殉道"。我们提这一点,是要让人对这样一位圣洁卓越之人所写的话更加重视。
本书写成的时期不确定。它的用意是要责备基督徒——他们在信与行上的大幅退步——并要制止那些威胁毁去一切实用敬虔之放纵教义的传播。作者的一个特别用心也是要唤醒犹太民族,意识到即将临到他们的那审判之大、之近;又要在众真基督徒可能遇到的灾难与逼迫中,扶持他们尽本份。本书所立的真理甚为重大、必须要持守;所定的实行规矩,就像它所处的时代一样,是我们的时代也当遵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