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13 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 14 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 15 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16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17 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 18 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地也生出土产。 19 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 20 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书信将结之时,作者急速转到不同话题;因此在这几节里插入了极为不同之事。
I.
**警戒起誓之罪**:"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第 12 节)。有人把此话理解得太窄,仿佛意思是"不可对逼迫你们、辱骂你们、说你们各样坏话之人起誓;不可因他们对你们所行之伤害发怒,以致激起怒气而起誓"。此处所禁的起誓无疑包含在内;那些**起誓时借口"只在被激时才起"、"在自己觉察之前"就起誓的人**,不能因此就为自己开脱。但使徒的警戒也及于起誓的其他场合。**有人译此词 pro panton 作"在一切事之前"——把此处的意义解为他们不当在日常谈话中"每一件事都加个誓"**。**一切常习性、无需要的起誓无疑被禁**——圣经一贯把它定为极其严重的罪。**亵渎的起誓在犹太人中很常见**,此信既普遍寄给"分散的十二支派"(如前所述),我们可以想像此劝戒也是发给那些不信之人的。要以为**起誓会是神儿女的污点**是难的——因为彼得被指控作基督门徒、要否认此事时"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马太福音 26:74),他这样以为最能说服人他不是耶稣的门徒——因大家都知道基督徒不敢起誓。但可能一些"较松散的、被称为基督徒之人"也如同别的罪一样犯了这罪。**近代此罪在那些自以为最有资格称为基督徒之人中最为猖獗**。真正从英国国教中分出的宗派信徒起誓者极少见;而那些以属国教为荣之人却极常起誓;的确**现今最可怕的誓与咒每天都伤严肃基督徒的耳与心**。
雅各此处说:
1. **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但有多少人这话看得最不要紧!又把普通亵渎起誓看得最轻!但为何"起誓最要紧地被此处禁止"?
(1)**因为它最直接地打击神的荣耀,最明明地对他的名与权柄轻慢**。
(2)**因为此罪在一切罪中最无诱惑**——不是利、不是乐、不是名声能激人犯它,乃是"犯罪的放任"、无必要地显对神的敌意。**"你的仇敌妄称你的名"**(诗篇 139:20)。**这证明人是神的仇敌,无论他们如何自称与神有名相属、或有时以敬拜之动作对神作恭维**。
(3)**因为一旦人习惯了起誓,就极难去掉;因此更当格外提防**。
(4)**"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因为你们若平时亵渎、玩弄神的名,你们苦难时怎能指望神的名对你们成为坚固台**?"但(如贝斯特尔所观察)"这一切绝不禁止必要之誓;反藉此保存对这些誓的应有敬重,来印证它们"。他还说:"誓的真本性是'以我们的话,把某确定或大之物的信誉抵押上,为要证明一件被怀疑的较小之事';并非(如常人所以为)'向神或某他审判者的诉求'"。故此**指天、指地、指其他之物起誓——就是使徒所指之事——就出现了**。犹太人以为只要不说"Chi-Eloah"(真神之名的大誓)就可安全;他们变得极亵渎,甚至指受造物起誓、当作神一般——这就把受造物提到神的位分上;反之,那些"常常用神之名亵渎地起誓"之人,就把神与普通事物置于平等地位。
2. **"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即"让你们照情形肯或否地说出即可;坚守自己所说、忠于自己所言,好不给人任何'你会撒谎'之疑;这样你们就免于'以鲁莽的誓来给自己所说所许作后盾'之定罪、也免于'为自己开脱而亵渎神的名'之罪。**是被人怀疑说谎,才把人推向起誓**。让人知道你们守真、忠于所言——这样你们就发现无需为自己所说起誓。**这样你们就免了那明明加在第三诫上的定罪:'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 20:7)。
II.
**作为基督徒,我们被教导要按护理的安排合宜自处**(第 13 节):"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我们在这世上的境况是各样的**;我们的智慧就是**顺服这样、又按照兴旺与患难所应有的样子行事**。有时我们在愁中,有时在乐中;**神使这两样彼此相对,好叫我们更好地观察他所定的各样本份**,让我们情感所受的印象成为我们敬拜的助力。**苦难当推我们祷告;兴旺当使我们多多颂赞**。这不是说祷告只限于患难时、颂赞只限于喜乐时;乃是说这两种本份在这样的时候特别有利、能达到最幸福的目的。
1. **患难之日再没有比祷告更合宜的**。**受苦之人当自己祷告,也当求别人代祷**。**患难之时当是祷告之时**。神送患难正是为要激我们清早寻求他;那些在别时忽略他的人,藉此被引来寻问他。**灵最谦卑之时,心破碎柔软之时,祷告最蒙神悦纳**。**苦难自然引出诉苦;我们除了向神祷告,还能向谁诉苦**?**在苦难下需操练信心与望**,**祷告是获取并增长这些恩典的所定方法**。"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
2. **在喜乐与兴旺之日,唱诗歌颂极为合宜**。原文只说"唱"(psalleto)——没加"诗篇"或别的词;从初期基督徒的一些著作(尤是普林尼的一封信、并游斯丁与特土良的一些段落)我们知道基督徒**习惯在敬拜神时唱赞美之歌,或摘自圣经、或私人所作**。**唱诗是福音的规矩,我们的乐当是圣洁之乐,归于神**。此处"唱"是这样引导的:"若人在乐与兴旺中,就当把他的乐——就算是自己独处——转到这条道上"。**圣洁的乐合乎家庭、独处与公众聚会**。**让我们唱到"用心弦歌颂主",神必悦此般敬虔**。
III.
**我们又有特别的指示论及病人,并有"医治与赦罪的怜悯"应许在遵守这些指示者身上**。若有人病了,要求他们:
1. **请长老(presbyterous tes ekklesias)**——教会的长老、牧者、传道人(第 14-15 节)。**病人有本份请传道人,并求他们的帮助与代祷**。
2. **传道人被这样请召、来到病人处时,就当为他祷告**。让他们的祷告合乎他的情形,代求要合乎那"深受他灾难感动之人"当有的样式。
3. **在神迹医治的时代,病人当奉主名用油抹**。解经家一般把此"用油抹"限于那有行神迹能力之人;神迹一停止,此规矩也停。马可福音说众使徒"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把他们治好"(马可福音 6:13)。基督之后二百年内的教会里仍见此实行;但那时"医治的恩赐"也伴随;当神迹恩赐停止时,此礼便也止。**天主教徒把此立为圣礼,称为"临终之膏"**。他们不像使徒那样用之医病,乃是与圣经中他们教会里许多其他规矩背道而驰;他们定其只当施于快死之人。**使徒的用油抹是为医病;教皇派的用油抹是为驱赶残余之罪、又(据他们所称)叫灵魂更能与空中权势争战**。他们不能以任何可见果效证明基督在此礼继续里给他们印证,就要人相信"其不可见果效极其奇妙"。**与其把用油抹全然背离圣经所指的目的,倒不如全然停止此礼**。有些新教徒以为此用油抹只是基督所许或所准,不是所立;但按雅各此处所言,看似是在"有医治之信"之情形下所命的一件事。**有些新教徒为此辩护是持此看法**——它当年也不常用,就在使徒时代亦然;有些人以为不当在任何时代完全废置,若在"施抹之人与被抹之人身上有非常的信心之量"时,特别之赐福可能伴随对此规矩的遵行。无论如何,**此处有一件当格外注意之事:救病人不是归于用油抹,乃是归于祷告**:"出于信心的祷告要救那病人……"(第 15 节)。所以:
4. **为病人的祷告必出于活的信、又伴以活的信**。**祷告之人与被祷告之人都必有信**。**病中不是冷淡形式的祷告有效,而是信心之祷告**。
5. **我们当观察祷告的成效**。"主必叫他起来"——即他若合宜脱离,若神在世上还有事托他去做。"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即在病是因某特定罪而受罚时,那罪必得赦免,作凭据、病必挪去。**如基督对那软弱者说"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加利害的事"**(约翰福音 5:14),暗示他的病是因某特定罪。**因此病中我们当为自己与他人向神求的大事乃是罪的赦免**。**罪既是病的根,又是病的刺**。**罪若赦免,苦难或以怜悯挪去,或让我们看到怜悯就在其继续中**。**在赦免上得医治时,我们可像希西家那样说:"你因爱我的灵魂便救我脱离败坏的坑"**(以赛亚书 38:17)。**当你病痛时,最常见的祷告是"求你使我痊愈、恢复健康";但我们的祷告更该主要是"愿神赦免我的罪!"**
IV.
**基督徒被指示彼此认罪、彼此代求**(第 16 节)。有解经家把此与第 14 节相连——即当病人请传道人来为他祷告时,就当向他们认罪。诚然,凡人良心觉察自己之病是某特定罪的报应之罚、且非藉特定求神赦此罪不能盼此病挪去之处,就宜承认此事并告知情形,好使为他祷告之人知道如何为他正当代求。但**这里所要求的"认罪"是"基督徒彼此认罪",不是天主教徒所主张的"向祭司认罪"**。**有人彼此得罪时,不义之行当向所犯之人承认**。**有人彼此诱惑犯罪、或彼此同意行同样之恶事时,他们当彼此互责、并激动彼此悔改**。**罪属公共性质、又对公众有害之处,就当在较公开处承认,尽量传达到与之有关之人**。有时向一位精明的传道人或祷告之友承认自己的错,让他帮我们向神代求,也是好的。但我们不当以为雅各是叫我们"把自己或彼此中所觉之一切错全部说出";只要**认罪是"为与那些与我们不睦之人和好、或为在良心某一点上获得指导、或为使我们的灵得平静安慰"所必要的**,我们就当乐意认罪。**有时基督徒中间——在极亲密的友谊里——彼此透露特殊的软弱与不足也很有用**,让他们互相以祷告助得赦罪与胜罪之力。
**那些彼此认罪的人当为彼此祷告**。第 13 节指示自己祷告——"有受苦的就该祷告";第 14 节指示求传道人的祷告;第 16 节指示私人基督徒为彼此祷告;这里我们看到**各种祷告——牧者祷告、社群祷告、隐秘祷告——都被推荐**。
V.
**祷告极大的好处与效力被宣告并证明**:"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无论他为自己或为他人祷告;以利亚的例子为证(第 17-18 节)。**祷告之人必是义人**——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义(以利亚就不是这样,他被立为我们的榜样),乃是**福音意义上的义**;就是不爱、不赞成任何不义。**"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篇 66:18)。再者,**祷告本身必是热切、内里所生、又深思之祷**——**必是心之倾出于神、又出于无伪之信**。**这样的祷告大有功效**。它对我们自己有极大的好处,对我们朋友也可有极大的益处,我们更可确定它蒙神悦纳。**能作朋友的人就是"其祷告在神眼中有功效"之人**。祷告的能力此处藉以利亚的成功得证。这在一般情形也可鼓励我们——若我们想想以利亚是"与我们性情相同"之人。**他是热心的好人,是极大之人,但也有其软弱、在情欲上有失常,与他人一样**。**祷告中我们不看人的功德,乃看神的恩**。唯有一点我们当效法以利亚——**他"恳切"祷告**——原文是**"在祷告中祷告"**。**不是说说祷告就够,乃是要"在祷告中祷告"**。我们的心念必固定,愿望必坚且热,恩典必操练;**这样"在祷告中祷告",我们才能"祷告有力"**。以利亚祷告不要下雨——神在他反对拜偶像、逼迫人的国家上听了他——"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等等)。**你们看:祷告乃是开关天堂的钥匙**。启示录 11:6 有对此的暗指:"两个见证人有权柄能关闭天空,不让雨下"。**祷告极其有效的这一实例,是为鼓励普通基督徒也在祷告中恒切与切实**。**神从不对雅各的后裔说"你们枉然寻求我"**。若以利亚藉祷告能行这样又大又奇之事,义人的祷告必不空回。虽然神应我们祷告不见得有神迹般的显现,其中也可有同样多的恩。
VI.
**本书信以"劝我们尽力促进他人归主与得救"结束**(第 19-20 节)。有解经家把这几节视为使徒的辩护——就他"如此明明尖锐地责备犹太基督徒之众多过失与错谬"作解释。诚然雅各给出一个极好的理由,说明为何他如此关切要挽回他们的错谬——因为**他这样行必是救灵魂、遮盖许多的罪**。但**我们不当把此处所说局限于使徒挽回那些偏离真道之人**——甚至也不当局限于其他此类牧者的努力;因为经上说"若有人错了、有人使他回转"——无论那"作此善举之人"是谁,他都是"救一灵魂脱离死亡"的器皿。
使徒此处所称"弟兄"之人也可能出错。**声称自己无错、或不肯承认自己错,不是有智慧或圣洁之人的记号**。**若有人错了、无论他多么大,你都不要怕指出他的错;无论他多么弱、多么小,你都不要因指教他更聪明更好而觉得低贱**。若他们**离了真道**——就是离了福音(真理的大规矩与准绳)——无论在观点上或践行上,你都当努力把他们再带回到规矩前。**判断上的错与生活上的错通常同行**。每一件行为上的偏差背后都有某种教义上的错。**没有习惯为恶之人不是本着某种恶的原则**。**如今,使这样的人"回转"就是把他们从错谬拽回、又挽他们脱去他们所走入的众恶**。**我们不当立时指责、大喊揭发一位有错的弟兄,也不当力使责难与灾难临到他,反要使他回转**;即便我们尽一切努力也不能作到此,也没有一处经文授权我们"逼迫、毁灭他"。**若我们成为任何人归主之器皿,我们就被说成是"使他回转",虽这乃是神的工——主要且有效地由神所作**。**我们即便对使罪人归主再作不了什么,也可作这一样——为着神的恩与灵能挽回、改变他们向神祷告**。
**让那"在使他人归主之事上作过任何服务之人"知道:他们所做的必有幸福之结果**。他们此时可从其中得极大安慰,末了必得着冠冕。**第 19 节所说"离了真道之人",第 20 节又描述为"在他的路上迷失之人"**;我们**不能仅藉改变人的观点就说使他们"归主",除非我们能带他们改正生活的错**。**这就是归主——使罪人从他所行之错路上转回**——不是把他从一党派转到另一党派、也不是仅从一种观念或思想方式转到另一种。**这样使罪人从他行为之错回转的人必"救一灵魂脱离死亡"**。这里有灵魂的问题;**凡为灵魂之得救所做的事,必然有好结果**。**灵魂既是人的主要部分,此处只提"救灵魂"就已足够;但其中已包含全人的救——灵不落地狱,身不留坟墓,两者都脱离永远的死**。
**又,藉着心与生活的这种归转,"许多的罪必被遮盖"**。这是圣经里最有安慰的一段经文之一。**我们由此学到:虽然我们的罪多——甚至是"极多"——它们仍可被遮盖或赦免;罪一旦被转离、被弃绝,就必被遮盖,永不再在审判中显然攻击我们**。**无论人怎样掩饰或推诿自己的罪,唯一有效并最终遮盖罪的路就是弃绝它**。**有人把此话解为"归主可预防许多罪"**——这也是无可争之实——**归主者身上避免了许多罪**;他若能影响或与人来往者,也可能因此避免许多罪。
**总之,我们何等当竭力关心罪人归主之事**!这**必是被归主之人的幸福与得救**;这**必阻止世上许多祸害、也阻止罪在世上蔓延**;这**必为着神的荣耀与尊贵**;也**必大大加增我们在大日的安慰与光荣**。**那使多人归义的、并那助此归义之工的,必要如众星永远发光**(但以理书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