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第6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第六章

本章主要分两部分:前段使徒给我们几条明白实用的指示,特别是教基督徒尽彼此之本份、推进圣徒相通与爱心的教训(第 1-10 节)。后段他又重述本书之主要目的——武装加拉太人抵御犹太化教师之诡计、又坚固他们于福音之真理与自由。为此目的:I. 他给出这些教师的真面目、并指出他们是出于何等动机、以何等目的行事(第 11-14 节)。II. 相反地又告知他们自己的心境与行为。从这两者他们容易看到自己何等无理由轻看他而与那些人相合。最后他以庄严的祝福结束本书。
责备之温柔;自省;属灵之心与善行(主后 56 年)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7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 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使徒既已在前章劝基督徒**"藉爱心互相服事"**(第 13 节)、又警戒(第 16 节)防备那"若纵容就必拦阻我们表达他所推荐之相互爱与彼此服事"之心境,本章开始他就进一步给出几条指示——若正当遵守,就必推进前者、防止后者,也使我们的行为**更合基督徒之承认、更有益于并令彼此更舒适**。特别:
I. **我们被教导以温柔待"偶然被过犯所胜"之人**(第 1 节)。他提出一个常见情形:"**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即被试探突袭而致罪。**存心筹划、蓄意深思、又下定决心地入罪**是一件事;**被试探所胜而落入过犯**又是另一件事。此处所设的乃是后一情形;使徒说这时**当极温柔相待**。**"你们属灵的人"**——此处不单指传道人(好像只有他们才被称为属灵之人)——也指其他基督徒,尤是那些在基督徒信仰上更高造诣之人。**他们必须用温柔之灵把这人挽回过来**。这里请留意: 1. **我们所被引导之本份——就是"挽回这人"**:我们当以忠实之责备、切当合时之劝告,努力把他们带到悔改。**原文 katartizete 意思是把脱节之骨复接**;相应地,我们当努力"把他们重新接回到位"——藉着**使他们信服自己之罪与错、劝他们回到本份上、当他们感到蒙赦之怜时安慰他们,如此挽回他们之后,又坚立我们对他们之爱**。 2. **此事当以何等之心境去行**:"**用温柔的心**"——不是带怒与激情——不像"以弟兄跌倒为荣"之人,乃是像"为他们哀"之人。**许多必要之责备因发时带怒而失效**;反之当以静、温、且明显发自诚意与真爱、关切对方福祉之心境施行,就更可能作出应有之印象。 3. **此事当以温柔的心去行之一好理由**:"**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我们对被过犯所胜之人当极温柔相待,因为我们无人不知:可能有一日情形也会临到自己身上**。我们也可能被试探——是的、甚至被胜过;因此**若我们正当思想自己,就必甘愿在这样情形下对他人待人如我们所愿被人待**。
II. **我们被指示"互相担当重担"**(第 2 节)。这话既可与前面所说相连——教我们**对彼此各样软弱、愚妄、缺乏(常临我们身上之事)当行忍耐怜悯**——即使我们不该完全掩盖它们,也不该在这些事上彼此严厉——也可作为更普遍之训——指导我们**在各样试炼与患难中彼此同情、随时供应对方所需之安慰、劝告、帮助与支援**。 **为激励我们如此行,使徒又加动机说:"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这就是**照他的律例之律行——就是爱之律**——要求我们**彼此忍耐、彼此饶恕、彼此同情怜悯**;又合于**他的样式与榜样——那对我们而言有律法的效力**。他曾对我们的软弱与愚妄忍耐;他曾"体恤我们的软弱";因此有充分理由让我们对彼此保持同样的心境。请留意:**我们作基督徒虽已脱离摩西之律,仍在基督之律之下**;因此**我们不该像那些"要人守摩西律法"之人那样把不必要的重担加于人;更合宜的是藉着担当彼此重担来完全基督之律**。 使徒察觉**骄傲对他所推荐之"互相谦让与同情"必是极大之拦阻**,而对自己之自负必使我们责断藐视弟兄、不肯忍受其软弱与挽回被过犯所胜之人;因此(第 3 节)他警戒防备此事:他假设——这是极可能之事(愿其少些!)——**人可能"以为自己有——存对自己充足之美好意见——视己比众人更智慧更好——足以为众人立规矩"**——**其实他"什么也不是",没有任何实质,可作他自负之根基**。为劝我们不要放任此心,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不过是自欺**;他既在别人身上以"假装所无"作欺骗,就是把自己欺得最大——迟早必发现此事之恶果。**这决不会给他他所盼望的敬重**,无论在神或好人眼中;他对自足之自负并不能使他更少犯错、也不能使他更易抵挡试探,反倒**更易陷入其中并被之胜过**——因**"自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故此我们不该纵容这样的虚荣**——它既不合我们对同为基督徒者应有之爱与仁慈、也损害我们自己;反倒当接受使徒之劝勉(腓立比书 2:3):**"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请留意:**自负不过是自欺**:既与我们对他人所欠之仁爱不合("爱是恒久忍耐……不张狂,不自夸",哥林多前书 13:4),也是**对自己之欺骗**——**世上再没有比自欺更危险的欺骗**。为防此恶:
III. **我们被劝要"各人察验自己的行为"**(第 4 节)。"自己的行为"主要指我们自己的行动或行为。使徒指示我们**察验这些——认真而公正地按神之道之规矩来考验它们,看它们是否合乎神所悦纳、良心所认可之样式**。他把这个作为**各人的本份**;与其急于责断他人,**倒不如查考并试炼自己的道路**;**我们的事更在自身之内、非在外**、更与自身相关而非与他人;**"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 从此劝勉与前面所论之关联可见:**基督徒若正当从事此工,就容易发现自身的缺失与失败,这足以使他们明白自己何等无理由或自负或严责他人**。由此我们可留意:**防止自负之最好之法就是"察验自己"**——**越熟悉自己的心与路,就越少藐视人、越愿怜悯并帮助他人所遇之软弱与患难**。为使我们服此必要且有益之本份,使徒推两条思想: 1. **这是"专在自己夸"的路**。**若我们诚意察验自己的行为,又能藉此考验向神证明自己在他里之真诚与正直,就可望在心里有安慰与平安——有良心作我们的见证**(哥林多后书 1:12);使徒暗示这远比"在别人身上夸口"——或以人所给自己之好评为夸、或以拉人到自己意见里为夸(此正是假教师所惯为,如第 13 节)——**或以与他人比较为夸(有些人以为自己"没有别人那么坏"就以此自夸)**——更好。**许多人乐于以这些为自己自夸;但由此所生之乐远不及"以神话语无谬之规矩公正察验自己、又藉此能向神证明自己"所生之乐**。请留意: (1)**虽然我们自身无何可夸,但仍可"在自己里"有可乐之事**。**我们的行为在神手前不能立得住任何功德;但若我们的良心能为我们作证——我们是那"神因基督之故所接纳与悦纳"之人——就有正当理由以此为乐**。 (2)**真正"在自己里有喜乐"的路乃是"多察验自己的行为"**——以神话语无谬之规矩查考自己、而不以"人是什么或别人怎么看我们"这些谬测为衡量。 (3)**"以己内"有可夸之事远比"以人外"有可夸之事可求**。**若我们良心作证我们蒙神悦纳,人对我们怎么想、怎么说就不甚要紧了;而没有此,人的好评于我们无甚益处**。 2. **使徒催我们尽此察验本份的另一个论据是"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第 5 节),意思是**在大日各人必按其在此世之行事被算账**。他假设有一日我们要向神交自己之账;他宣告那时之审判与判决**不按世人对我们之看法、不按我们对自己无根据之意见、不按我们比别人好坏之事而定,乃按我们在神眼前实际之状况与行为而定**。**既有这样一个可畏之日等着,我们如今就极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若我们必要在此后有账要算,就当**如今常常自算,看自己是否那时"神必承认并悦纳"之人**。这既是我们的本份,若我们更多地实行它,我们对自己与同为基督徒者的看法都会更合宜,就不会因所犯之错或失败而彼此严厉,反会**更愿藉"担当彼此重担"来完全"我们必按之受审判"之基督之律**。
IV. **基督徒此处被劝要慷慨自由地供养传道人**(第 6 节):"**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这里我们可留意: 1. **使徒把此作已知已认之事——如同有些人受教,就有另一些人是被指定去教他们的**。**传道人之职是神所立的规矩**,不是众人皆可作的、只归神所装备与呼召之人;就是理性也指导我们把"教师"与"受教者"分开(若众人都是教师,就没有人受教了),圣经也充分宣告这是神的旨意,要我们如此。 2. **传道人所以之教人的是"神的道"**——他们所要传的乃是"道"(提摩太后书 4:2);他们所要宣告的乃是"神的旨意"(使徒行传 20:27)。**他们不是我们信心之主,乃是"帮助我们之乐"之人**(哥林多后书 1:24)。**神的道是我们信与生活的唯一规矩**;这是他们所当查考、开明、增益、以造就他人之事;除非他们按此规矩说,我们不必再顺服他们。 3. **在道理上受教之人的本份乃是供养教他们之人**;因**他们要"在一切需用的事上"供给他们**——自愿、乐意地把"神所赐福之美物"用作合宜之供养,就是让传道人生活安稳之所需。**传道人当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提摩太前书 4:13);他们**不当以世上之事缠身**(提摩太后书 2:4);因此**当他们把属灵之物撒给他人时,他们理当收其属肉之物**。这也是**神自己的定规**——"如同律法下服事圣殿的人是靠圣殿之物得养的,主也是这样定规: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哥林多前书 9:11、13-14)。
V. **这里警戒我们"不要以为可以嘲笑神、或以自欺——以为神能被单纯的假装或承认所欺"**(第 7 节):"**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此话既可指前面之劝——即为要使那"以任何似是而非之借口来推诿供养传道人本份"之人认罪认愚**;也可更普遍地指整个信仰之事——为要拉人脱离"想在忽略信仰之本份的同时仍享其赏"之空望。 **使徒此处假设:许多人容易借口不做信仰之工——尤其是较自我否认、较费之部分——虽然可能仍在外面装模作样**;但他保证他们这样做只是**自欺**——因**他们虽可蒙人,但他们不能蒙神——神完全洞悉人的心与行**;**神既不能被蒙,也不许被轻慢**。为防此事,他给我们立下一条规则:"**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即**按我们如今行事之样式,我们大日之算账也必如此**。**如今是我们撒种之时;来世必有大收成**;正如农夫按其撒种之情形而收,我们也必按今日所撒的而收。 他又告知我们(第 8 节)**有两种撒种——顺情欲撒种、顺圣灵撒种**——所收之账也是如此:**"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若我们撒下风,就必收旋风**。**那些活肉体感官生活之人——他们不为神之荣耀与他人之益,反倾其全心思、关切、时间于肉体之事——不能指望别的果实,除了"败坏"**——即当前之贱且短之满足、末后之毁灭与愁苦。**但反之,"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即**那些在圣灵之引导与影响下过圣洁属灵生活、献身于神、又对他人有用有服事的人**——**可确信"从圣灵收永生"**——他们**在此世必有最真的安慰,末了得永远之生命与幸福**。请留意:**那些试图轻慢神的人不过是自欺**。**信仰上的假冒既是最大之愚也是最大之恶**——因我们所对之神能容易看透我们一切之伪装,末后必按我们的**实行**(不是承认)待我们。
VI. **这里又警戒我们"行善不可丧志"**(第 9 节)。我们既不可推却本份之任何部分,也不可**在其中厌倦**。**我们里面对此都有极大的倾向**;我们极容易在本份上疲、松、甚至掉下——特别是使徒此处所特指的**"向他人行善"**这一部分。**因此他要我们小心防备**;又给出一个极好的理由——**"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他保证有一份**赏赐存留**给所有真诚从事行善之人;此赏必在合宜之时赐给我们——若不在此世,无疑在来世;但**这是在"我们不灰心"之前提下**;若我们厌倦其中、退出其中,就不但失此赏,也失去我们所已行之工的安慰与益处;反之,**我们若继续行善——虽然赏可能延迟,最后必到,且如此之大,足以补偿我们一切之劳与恒久**。请留意:**恒久行善既是我们的智慧与利益,也是我们的本份,因为赏赐只应许给这样的人**。
VII. **这里劝一切基督徒要在自己所处之位分上行善**(第 10 节):"**所以有了机会就当**……"云云。**若我们要证明自己真是基督徒,不但要**"善良"**,更要"行善"**。此处所推之本份与前几节所论者相同;使徒既已劝我们在其中真诚与恒久,此处又指示我们**其对象与规矩**。 1. **此本份的对象普遍是"众人"**。**我们不可像犹太人与犹太化基督徒那样把仁爱与善行囿于狭窄之界**;反当**乐意伸至一切"与我们同有此普通之性"之人**——只要我们有能力、他们有需要。**但同时在实行时,我们当对"信徒一家的人"有特别之敬重**——就是那"与我们同信、同为基督身体之肢体"之人。**别人虽不当被排除,但这些人当被优先**。**基督徒的仁爱应当广博;但在其中要对好人有特别之敬重**。**神向众人施善,但特别地他善待自己的仆人**;**我们行善也当"效法神——作蒙爱的儿女"**。 2. **我们向他人行善所当遵之规矩是"有了机会就当"**——这暗示: (1)**必要"有机会时"就行、就是"我们在世时"——这是我们能向他人行善的唯一之时**。**因此我们决不可像太多人那样一生忽视此事、非等临死时才装作有心行——因我们不确定那时是否还有机会**;就算真有,我们也无理由指望所行"更蒙悦纳",更无理由以为**"能藉遗留之善事补偿一生疏忽"**——因为**那些是我们再拿不住之物**。**乃当在生时行善,就要以此为生命之业**。 (2)**要善用每个来到之机会**:**不当因已行了一些善事就自足**;每当新机会来到,就要按能力去抓住,因**"要分给七人,或分给八人"**(传道书 11:2)。请留意: [1.] **神既立了"我们向他人行善"为本份,就以他的护理供给我们各样机会**。**"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马太福音 26:11)。 [2.] **神赐我们向他人有益之机会时,必期望我们按自己之能力善用之**。 [3.] **我们需要敬虔之智慧与辨别力**——引导我们在行善之施行中,特别在选择合宜对象方面。**虽然凡有需要之人都不当被完全忽略,但仍要在"一些人与另一些人"之间作分别**。
引诱者的品格;基督十字架的能力;使徒的祝福(主后 56 年)
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 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使徒既已充分立起福音之教义、又努力劝这些基督徒过合乎此之生活,此处似乎要结束书信,尤其是**告诉他们"作为对他们的特别敬重之凭据,他亲手写此长信,没有用别人做代笔——只是像别的书信里那样,把自己名字签在末尾"之后**。但他对他们爱得如此深、又对"把他们从假教师所已印在他们身上的坏印象里挽回"如此关切,以致他不能停下——不能在没有再一次向他们描绘那些教师的真面目、也没有描绘自己相反的心境与行为——就此结束。**他要藉此对比让他们更容易看出自己何等无理由离弃他所教之教义、去与那些人相合**。
I. **他给他们描绘那些"努力引诱他们之教师"的真面目**,以几点说明: 1. **他们是"希图外貌体面之人"**(第 12 节)。**他们对宗教之外貌极为热心**——急于自己守、也要别人守礼仪律的众礼,同时对真敬虔却少有或无所顾。因**如他在下一节所说:他们自己也不守律法**。**骄傲、虚荣、属肉之心最愿"希图外貌"**;他们容易以足够宗教来维持这样的外貌;**但通常最急于"表现宗教之外貌"之人,最缺其实质**。 2. **他们是"怕受苦"之人**——因他们"勉强外邦基督徒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这不是那么多为顾律法,倒是为顾自己**——他们**愿身皮完好、又不失属世之利**,即使为此**在真信与好良心上遭沉船也不介意**。他们主要想**讨犹太人喜、维持在他们中之名声、又免受保罗与其他忠心承认基督之人所暴露之苦**。 3. **他们又是"党派之心、只在律法上有为其属肉自私目的而热心"之人**——因他们**愿这些基督徒受割礼,好"在他们肉体上夸口"**(第 13 节)——好说他们已经把这些人拉到自己一边、使他们成为门徒——门徒的记号还留在他们肉体上。**这样,他们虽假装推进信仰,实是信仰最大之仇敌**——因为**"结党营私"从来是信仰最大之破坏**。
II. **他反过来告知我们自己的心境与行为,或表白自己的信、望、乐**;特别: 1. **他之首要夸乃是"基督的十字架"**。他说:"**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第 14 节)。此处"基督的十字架"是指**他在十字架上受苦与死、或"藉钉十字架之救赎主而得救之道理"**。这是**犹太人所以为绊脚石、希腊人所以为愚拙**之物;犹太化教师本身虽已接受基督教,仍**如此以此为耻——因迎合犹太人、又为避免其逼迫——就要把守摩西之律与信基督混在一起、说为得救之必需**。 **但保罗有极不同的看法**;他远不是**对基督十字架冒犯、或以之为耻、或怕承认**——反倒**以之为夸**;不但如此,**他愿只以此为夸**,又极其厌恶把任何别的与之相竞——"**断不**"(他说)云云。**这是他作基督徒之一切望之根基;这是他作使徒决意要传之教义**;无论此教义可能给他带来何等试炼,他不但愿服,也愿以之为乐。请留意:**基督的十字架乃是好基督徒的至大之荣**;**我们理应以此为夸——因我们一切之乐与望皆归于它**。 2. **他向世界死了**。**藉基督、或藉基督之十字架,世界向他被钉了十字架,他也向世界被钉了十字架**;**他已经历此十字架之能与力——脱去他对世界之爱**——这也是他"以之为夸"之一大理由。**假教师是属世之人**,他们主要关切的是世俗利益,故此按此调适他们的信仰。**但保罗是另一样灵**;世界既对他无好意,他也对世界无甚敬爱;他已超越世界之微笑与皱眉,对它变得如同"死了要出世界之人"一样漠然。**这是一切基督徒当努力得着之心境**;获得的最好之法乃是**多默想基督的十字架**。**我们对他之敬重越深,我们对世界之意见就越低**;我们越思想主为世界所受之苦,我们越不易再爱它。 3. **他不把信仰之重心放在两派任何一边,乃放在健全的基督徒信仰上**(第 15 节)。基督徒之间当时有一件不幸之分裂——**割礼与未割礼**几乎成了彼此有别之名号(因第 2 章 9、12 节把"犹太基督徒"称为"受割礼者、或从奉割礼来的")。**假教师极其热心于割礼**——甚至把它描绘为得救必需之事——因此他们尽力**勉强外邦基督徒受之**。他们把此事推得远过众人——虽使徒们默许犹太归信者用之,却决不主张把它加在外邦人身上。 **但他们所看得如此之重之事,保罗看得极轻**。**不把割礼加在外邦归信者身上确然对基督教极其重要,所以他极力反对此事;但就单单的割礼或未割礼——无论那些拥抱基督徒信仰之人是曾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无论他们是主张或反对继续用割礼——只要他们不把信仰放在其中——对他而言这是较小之事**。因他极清楚**"在基督耶稣里"——在他看来、在基督徒经纶下——"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就"人蒙神悦纳"言)——**"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此处他既教我们**真信仰不在于何处、又教我们真信仰在于何处**。**真信仰不在于受割礼或未割礼、也不在于我们是这派或那派之基督徒;乃在于我们成为新造之人**——不是取一新名、戴一新面,乃是**心思被更新、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这是神所最看重的,也是使徒所看重的**。 若我们把此处的话与其他经文对照,就更完全看出**神所最悦纳、我们所最当关切之事是什么**。此处告诉我们**"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第 5 章 6 节告诉我们**"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哥林多前书 7:19 告诉我们**"要紧的乃是守神的命令"**——由此可见,**要紧的乃是心与思之改变——藉此我们被安置也被赋能"信主耶稣、又过献神之生活"**。若这**内里、活的、实践的信仰**缺乏,任何外面之承认或特定的名号都决不能使我们有资格。 若基督徒都真诚关切**在自己里面经历此事、又在他人身上推动此事**,即便他们不因此放下自己彼此之名号,至少也不会像现今那样过分强调这些。请留意:**基督徒当留意——把信仰之重心放在神所放之处**——即那"于我们蒙神悦纳有关"之事;使徒此处所作正是如此;**我们智慧与利益就在于效他之榜样**。 **使徒既已显明信仰中最要紧之事、又指出他自己所最看重之事——不是空的名号或承认,而是"救人之改变"——第 16 节他就宣告一句祝福给一切按此规矩行之人**:**"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此处所说之"规矩"或指神之全道——就是我们信与生活之全备规矩;或指他此书信中所立"因信基督称义、不藉律法之工"之教义;或指他刚才所说之"新造之人"**。 他为**按此规矩行之人**所愿的赐福——或他们所可指望盼之赐福(此话可作祷告或应许),乃是**平安与怜悯**——**与神并良心和平、又此生一切所需之内外安慰;怜悯——即在基督里得神白白之爱与恩宠**——这些乃是其他一切赐福之泉源。**这一切之根基已在他们里面所行之恩慈改变中立起**;只要他们**行事像新造之人、按福音之规矩治理生活与望**,就可确信这些必归他们。 他宣告这些必是**"神的以色列民"之一切人所得**——他所指之"以色列民"乃是**一切真诚之基督徒——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一切真"以色列人"之人**,就是虽非按天然、却已成为亚伯拉罕属灵后裔之人;他们既承继亚伯拉罕之信,也就同他一同承继同一应许,因此也有权享此处所说之"平安与怜悯"。**犹太人与犹太化教师要把这些赐福限于"受割礼、守摩西之律"之人**;但使徒却宣告**这些属于一切"按福音之规矩、或按新造之规矩行之人"——甚至属于"神的以色列民"**——暗示**唯有"按此规矩行"之人才是真"神的以色列民"——不是按他们所极力主张的割礼之规矩**;这样才是得着**平安与怜悯**的真路。请留意: (1)**真基督徒是"按规矩行"之人**——不是自造之规矩,而是**神自己所已给他们的规矩**。 (2)**就是"按此规矩行"的人也仍需要神的怜悯**。但: (3)**凡真诚努力按此规矩行之人可确定:平安与怜悯必归他们**——这是与神、自己、他人有平安之最佳之路。**这样,我们既可确信现今蒙神悦纳,也可确信将来必蒙他怜悯**。 4. **他曾欣然为基督与基督教受逼迫**(第 17 节)。既然**基督的十字架、或藉钉十字架之救主而得救之教义**乃是他所主要以之为夸的,他也愿冒一切险,也不肯出卖此真理、或容它被败坏。**假教师惧怕受逼迫,这就是他们何以极热心于割礼**(如第 12 节所示)。但**这在保罗的关切里是最小的事**;他不为任何自己所遇之患难所动,也不"以性命为念——只要能行完他的路程、成全他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使徒行传 20:24)。**他已为基督之事受了极多苦——他"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就是他为坚定持守耶稣与他所领之福音教义而"从逼迫他之仇敌那里所受之伤"的疤。**由此可见他极其确信此教义之真理与重要——也可见他远非"传割礼"之人(如他们所诬告)**——他就极为发烈也合他作使徒之权柄、又与他心思深切关切相合,说:**"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即"再不要反对我的教义与权柄、再不要造谣、辱骂我";从他所说、所受,可见这些指控都极不公正。请留意: (1)**人若愿为某真理受苦,就当假设他对此真理极其确信**。 (2)**把与人之承认相反、又与其所受苦相反之事推在人身上,乃极不公之事**。
III. **使徒既已写完了他为纠正与挽回加拉太众教会所要写之事,就以他的使徒之祝福结束此信**(第 18 节)。**他称他们"弟兄"**——由此显他之大谦卑、对他们之深爱——尽管他从他们所受之待遇不佳。**他以这极其严肃、极其温情的祷告向他们道别:"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这是使徒惯常之告别祷告,如罗马书 16:20、24 与哥林多前书 16:23 所见。 **藉此他祷告他们能享基督之恩宠——就在其特殊之效验里、又在其可觉之凭据里——好使他们能从基督得着"引导他们前行、坚固他们工作、稳定他们基督徒之路、又鼓励并安慰他们在一切人生试炼与死亡之望下"所需之一切恩**。这被恰当称为**"主耶稣基督的恩"**——他既是它唯一之买赎者、又是它所指定之分配者;虽然这些教会因让自己被引入对基督无荣、对自己危险之观点与实行而放弃此恩,但保罗**因对他们极大之关切,又知道此恩对他们何等重要,就迫切为他们求之**——愿此恩**"与你们的心相同在"**——好使他们能不断地经历此恩之影响,被安置并能凭真诚与正直在信仰上行事。 **我们无需再求什么来使我们幸福——除了主耶稣基督的恩**。使徒为这些基督徒求此恩,也向我们显明我们所主要当求得之事;无论为他们、为我们能得此恩以为鼓励,他又加**"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