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 前言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这卷书大致重复前面三卷书所包含的故事和律法条例,乃是摩西在临死前重申给以色列民的(用口述,使之有功效,又用文字记载,得以保存)。书中除了最后一章记载摩西之死,没有新的故事,也没有新的启示给摩西,因而其风格与先前的书卷不同,不再是:耶和华对摩西说,而是对先前的律法条例进行重申、诠释、解释和扩展,还加了一些具体的诫命,以及大量的论证,确保这些诫命得以实施。摩西在此受圣灵的感动和帮助,因而所写的都是耶和华藉着摩西所说的话, 与神从会幕中对他说的(利未记 1:1)一样真实。希腊文译者称此书为申命记,原意是第二律法,或律法第二版,不是说要修订律法(律法不需要修订),而是要添加,许多事先前没有提到,这里给百姓作出进一步的指示。I.神的律法如此重申,乃是一种尊荣;如此三令五申,说明律法条例何等重要,若再有人以为与他毫无关涉(何西阿书 8:12),那又是何等不可原谅!II.重申律法可能还有一个具体原因;律法颁布时的那一代人都已离世,新的一代已经崛起,神希望藉着摩西重申律法,叫他们永远记住。当时他们正准备攻取迦南地,摩西要向他们宣读所约定的条例,叫他们知道享受那地需要遵行什么条件,明白神把地赐给他们,乃是要求他们有好的行为。 III.把直接关乎众人和他们行为的律法条例放在一起,对他们大有好处;祭司和利未人的条例和他们的供职条例没有重复;对他们,颁布一次就够了。但神顾及到众人的软弱,于是重申常用的条例。真是:命上加命,律上加律(以赛亚书28:10)。基督的传道人应当把福音的基要真理反复教导众人。保罗说: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腓立比书 3:1)。 神说一次,我们就需要听两次,听多次,若能谨守遵行,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了。申命记这卷书很重要,也很受尊崇,表现在三个方面:1.以色列的王要为自己抄录一本,平生诵读(17:18- 19)。2.众人过约旦河时,要立起几块大石头,墁上石灰,把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27:2-3)。3.祭司每七年一次,守住棚节的时候,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将这律法念给他们听(31:9- 11)。福音好比是申命记,第二律法,挽回的律法,属灵的律法,信心的律法;我们藉着福音, 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这律法可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希伯来书10:1)。 申命记这卷书,先是重温以色列民离开西奈山之后所发生的大事。第4 章有一段极为感人的话, 勉励众人要顺服。第 12 章直到第 27 章重申许多具体的律法条例,并有许多应许和警告,祝福和咒诅(第 27,28 章),归在约中(第29,30 章);特别嘱咐他们要永远记住这些事(第 31 章),并且用歌的形式来帮助记忆(第 32 章);最后是摩西的祝福(第 33 章)。所有这些都是摩西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月传给以色列民的。整卷书的时间跨度只有两个月(比较 1:3 和约书亚记4:19),后面那个月是以色列民为摩西哀悼三十日;这位伟大的义人一旦知道自己时间不多,行将安息,就马不停蹄行善,可谓是争分夺秒。我们的救主也是如此,经上记载他生命的最后一周所发生的,比任何阶段都多。名人的遗言往往给人印象深刻,也理当如此。本书还有一个亮点:我们的救主在回应魔鬼试探的时候说:经上记着说,所引用的都出自这卷书(马太福音4: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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