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第1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第一章

在书信抬头之后(第 1-2 节)我们有:I. 给提摩太的嘱咐(第 3-4 节)。II. 律法真正的目的(第 5-11 节),使徒在此显明律法完全合乎福音。III. 他提到自己蒙召作使徒的事,并为此表达感谢(第 12-16 节)。IV. 他的颂赞(第 17 节)。V. 再次申明对提摩太的嘱咐(第 18 节),以及关于许米乃和亚力山大的事(第 19-20 节)。
抬头与使徒的祝福(主后 64 年)
1 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之命,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2 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 4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I. 书信的抬头,标出发信者:保罗,"作基督耶稣的使徒",乃是"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之命"被立为使徒的。他的资质无可置疑——他不仅有"差遣",而且有"命令";不仅是出于"救主神",更是出于"主耶稣基督"。他乃是基督福音的传道人,又是基督国度的传道人。请留意——"神是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是我们的盼望"。请留意:基督耶稣乃是基督徒的盼望;我们的盼望在他里面;我们对永生一切的盼望都建立在他之上;"基督在你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歌罗西书 1:27)。他称提摩太为"自己真儿子",因为他曾是提摩太归信之工具,又因为提摩太曾作他的儿子去服事他、与他同在福音里服事(腓立比书 2:22)。提摩太对保罗的尽儿子之份未曾有亏,保罗对提摩太作父亲的看顾、慈爱亦未曾有亏。
II. 祝福乃是"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归与你"。有人观察到:在对众教会的所有书信里,使徒祝福都是"恩惠、平安"两词;唯独这两封致提摩太的书信、及致提多的书信,是"恩惠、怜悯、平安"——似乎传道人比别人更需要神的怜悯。传道人比别人需要更多恩典,方能忠心地履行他的本份;他们也比别人需要更多怜悯,因为要遮盖他们里面所有的不当之处;提摩太这样卓越的传道人尚且要倚靠神的怜悯,并需要它持续增加,那么在这时代里我们传道人——我们极少有他那卓越之灵的人——岂不更何况要倚靠这怜悯!
III. 保罗告诉提摩太他派他作此职任的目的:"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提摩太本想与保罗同行,不愿离开他的庇翼之下;但保罗坚持要他这样,因这是公开服事所必需的:"曾劝你"——他说。他原可以发出"命令"的权柄,但出于爱,他宁愿"劝勉"。提摩太当时的事工,乃是要小心地巩固那教会的传道人与会众:"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除了所领受的教义之外,不可再传别的;不可借着所谓"改良"或"补足缺欠"为名加添于基督的教义;不可改动它,而要按所领受的样式持守它。请留意: 1. 传道人不仅要被嘱咐传讲福音真道,更要被嘱咐不传别的教训。"若有人传别的福音给你们,无论是天上来的天使,他都该被咒诅"(加拉太书 1:8)。 2. 在使徒时代就已有败坏基督教的图谋("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哥林多后书 2:17),否则这一嘱咐对提摩太就不必要了。 3. 他不仅要看顾自己不传别的教训,更要嘱咐众人不可对福音加添自己的东西、也不可从中取走任何东西,乃要把纯正不掺杂的福音传出去。 他也要小心防止人讲求"荒渺无凭的话语、无穷的家谱、争辩的话"——这些在这两封书信里(四章 7、六章 4、提后 2:23)以及致提多书信里反复出现。正如在犹太人中有些人把犹太教搅进基督教里,在外邦人中也有些人把异教搅进基督教里。"留心防备这等人",他说,"提防他们,否则他们要在你们中间败坏并毁坏信仰,因这等事只生辩论而无造就"。凡是只生辩论的教导,都不是叫人得造就的;凡是引起可疑之争论的,是拆毁教会而不是建立教会。依同样理由,我以为凡是只生辩论而不生敬虔造就之事——如所谓"从使徒到如今未曾中断的传承之线"、"必须有主教按手的绝对必要"、"圣礼必须依赖传道者的本意才有效力与有效性"等——都该被我们拒绝并不予理睬。这些和"犹太人的虚妄话与无穷的家谱"一样糟糕,因为它们把我们卷入解不开的疑难,只是动摇基督徒之盼望的根基、使他心中充满困惑的怀疑与惧怕。 "敬虔的造就"才是传道人在一切讲道里所当目标的,使基督徒在敬虔上长进,使他们越来越像有福之神的样式。请进一步留意:敬虔的造就必须"在信上"。福音乃是我们所建造的根基;我们起初是凭信到神面前的(希伯来书 11:6),所以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本着同样的信之原则被造就。再者,传道人当尽可能避免那引起争论之事;最好坚持讲那些信仰里伟大而实际的要点——这些是无人能争辩的;因为即便是关于伟大且必要真理的争辩,也会把心思从基督信仰的主要设计上引开,并消去信仰之精髓——这精髓既在实践与顺服里,也在信里——免得我们"行不义阻挡真理",乃是要"用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
提醒提摩太牢记嘱咐(主后 64 年)
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6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 7 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8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11 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
使徒在这里指教提摩太如何防备那些犹太化的教师,或其他把"虚妄话与无穷家谱"与福音混在一起的人。他指明律法的功用,以及福音的荣耀。
I. 他指明律法的目的与功用:律法的目的是要促进爱,因为爱乃是律法的成全(罗马书 13:10)。 1. "命令的总归就是爱"(罗马书 13:8)。神圣律法主要的方向和宗旨乃是要叫我们爱神、爱人;凡削弱我们对神的爱、或对弟兄的爱的事,都背离了"命令"的目的。福音叫我们爱仇敌、待恨我们的人以善(马太福音 5:44),更不能想象它会废除"目的就是爱"的命令。不仅不会废除——相反,我们看到:"我若没有爱,纵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哥林多前书 13:1)。"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 13:35)。所以那些自夸认识律法、却把律法当作扰乱福音传扬之借口(假"维护律法"之名分化、扰乱教会)的人,反而背离了命令的"目的",即"爱"——"从清洁的心、被信心洁净的心、脱离邪情之心而出的爱"。要保持圣洁的爱,我们的心就必须被一切罪欲洁净;我们的爱必须"从无亏的良心生出来,保持不犯人"。凡有"无亏良心"——是因真正相信神的话之命令——的人,是合乎命令目的的,故称"无伪的信心"。这里我们看到这一项卓越恩典——爱——的伴随者,共有三:(1)清洁的心:爱要安置于此,要从此发起。(2)无亏的良心:我们要每日操练它,不仅要得它,更要保守它(使徒行传 24:16)。(3)无伪的信心:因爱是"没有假冒"的;藉这爱运行的信也必须有同样的本性——是真诚不假的。 如今有些人自命为律法的教师,却"偏离了命令的总归":他们立志辩论,但他们的辩论却成了"虚浮的话";他们立志教别人,却自称要教他们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教会若被这等教师败坏,我们不必为奇——因为从起初就有这样的事。请注意: [1.] 人——尤其是传道人——若偏离爱的大律法(即命令的总归),就必偏到虚浮的话上去;人若偏离目标,每一步都偏出轨道也就不为奇怪。 [2.] 虚浮的话——尤其在信仰中——是无益的:对一切好事都无用,并且大有害;可是许多人的信仰几乎只剩这等虚浮的话。 [3.] 多讲虚浮话的人爱好作师傅、教别人;他们爱"教训人的职任",渴想得着。 [4.] 人很常见地侵入传道的职任,对他们要讲的事却无知;他们既不明白自己所说的,也不明白所论定的;藉这样"博学的无知",他们对听众的造就实在不小! 2. 律法的用处(第 8 节):"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犹太人用得不合宜——把律法当作分裂教会的工具,作为掩护他们对基督福音的恶意敌挡,把律法立作称义之据,这就用得不合宜了。所以我们不可因此就把律法废掉,而要按合宜的方式用它来约束罪。有些人滥用律法,并不取消律法的用处;当神圣的设立被滥用时,要把它召回到正确的用处上,把滥用的部份除去,因为律法作为生活的准则仍然非常有用;尽管我们不再处在"行为之约"下,律法仍然有助于我们认识什么是罪、什么是本份。 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意思是不是为遵守它的人立的;因为若我们能守律法,"义"就出于律法(加拉太书 3:21);律法乃是为那些恶人设立的,要约束他们、查问他们、阻止恶行和不敬虔。改变人心是神的恩典所成就的,但律法的恐怖能用来束缚他们的手、约束他们的舌。义人不需要恶人所必需的那种约束;或至少律法的设立首要并主要不是为义人,乃是为各类(大小程度不同的)罪人(第 9-10 节)。在这一长串罪人的名单里,他特别提到对第二块石板(即对人之本份)的违犯:违犯第五、第六诫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违犯第七诫的"行淫和亲男色的";违犯第八诫的"抢人口的";违犯第九诫的"说谎话和起假誓的";他以"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作结。有人理解这话乃是对世上掌权者的一种制度——使他们去为这等臭名昭彰的罪人立法、施行刑罚。
II. 他指明福音的荣耀与恩典。保罗的形容词丰富而显著,每个词常常胜过整句的意思:如此处(第 11 节)"照着可称颂之神之荣耀福音"。让我们由此学习:1. 当称神为"可称颂之神"——他自己里、并自己完全里有无穷的喜乐。2. 当称福音为"荣耀的福音",因它正是如此;神大部分的荣耀显在创造和护理的工作中,但更多地显在福音里——在那里,神的荣耀显在基督的面上。保罗以"这荣耀的福音交托给他"为极大的尊荣、为对他的极大恩典——他是被托付传讲这福音之人;至于这福音内容的拟定,世上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有这权柄。福音救恩的条件,是神自己设定的;但宣告这福音给世人的工作,已交托给使徒和传道人。这里请注意:(1)传道职任乃是一份托付,因为福音被交托给这位使徒;它既是一项权柄之职,也是一份信托之职,后者甚于前者;因此传道人被称为"管家"(哥林多前书 4:1)。(2)这是一份荣耀的托付,因为所托付的福音乃是荣耀的福音;这是一份重大的托付。神的荣耀深深关乎此。主啊,多大的托付付给我们!我们何等需要恩典,方能在这大托付里被发现忠心!
责备偏邪者(主后 64 年)
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 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里使徒:
I. 为耶稣基督把他放入传道职任里向他献感谢。请留意: 1. 立人作传道乃是基督的工作(使徒行传 26:16-17)。神责备犹太人中假先知时说:"我没有差派这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耶利米书 23:21)。说真的,传道人不能自己立自己作传道;这是基督——他教会的君王、元首、先知、教师——所成就的工作。 2. 凡基督所立为传道的,他都给装备好;他所召的,他都给资格。那些毫无配作此工之能力、也无所装备的传道人,并非基督所立——尽管恩赐与恩典的具体表现有不同。 3. 基督不仅赐能力,也赐忠心给那他所立为传道之人:"以我有忠心"。除了他所造就的,没人被算为忠心。基督的众传道人乃是可信的仆人,并理当如此,因如此大的托付既交于他们。 4. 蒙召作传道乃是极大的恩典,凡蒙此召的,理当为之感谢主耶稣:"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派我服事他"。
II. 为更显出基督把他放入传道职任之恩典的伟大,他叙述他归信的经过: 1. 归信前他是怎样的人——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扫罗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使徒行传 9:1)。"他扰害教会"(使徒行传 8:3)。他是亵渎神者、逼迫圣徒者、对二者皆侮慢者。常常那些被神所拣选要作伟大卓越服事的人,在归信前被任凭陷于大罪中,使神的怜悯在他们罪得赦免上得着更大的荣耀,神的恩典在他们的重生上得着更大的荣耀。罪的严重并不拦阻我们被神接纳,也不拦阻我们被他使用——只要我们真正悔改。请留意: (1)亵渎、逼迫、侮慢都是极大、极重的罪,犯这等罪的人在神面前是"大大有罪"的人。亵渎神就是直接向神出手;逼迫他的子民乃是要从他们身上间接伤害他;侮慢人就像以实玛利那样——他的手要攻打一切人,一切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因这等人侵犯神的特权,并越过他们同被造者的自由。 (2)真正悔罪的人为成就善的目的,不会羞于承认归神之前自己的境况:这位善良的使徒常常承认自己前生何等(使徒行传 22:4;26:10-11)。 2. 神对他的大恩:"然而我还蒙了怜悯"。这何等蒙福、何等大的恩——这样著名的叛徒竟在他的君王面前蒙了怜悯! (1)若保罗当年是明知信徒是神的子民、故意逼迫基督徒,按我所知,他就犯了不可赦免之罪;但因为他乃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他便蒙了怜悯。请留意: [1.] 我们所行的若是无知中所做,比起明知故犯,罪较轻;然而无知中的罪也是罪——因为"那不知道主人意思而做了当受责打的事的,必少受责打"(路加福音 12:48)。无知在某些情况下会减轻罪行,虽不能完全除去。 [2.] 不信乃是罪人在无知中所做之事的根源;他们不信神的警戒,否则他们做不出这样的事来。 [3.] 出于这些原因,保罗蒙了怜悯——"我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 [4.] 这里有对一个亵渎神者、逼迫人者、侮慢人者的怜悯:"我这亵渎神者、逼迫人者……蒙了怜悯!" (2)这里保罗也注意到主基督格外丰盛的恩(第 14 节)。大罪人的归信与得救乃是出于基督的恩、出于他格外丰盛的恩,乃是基督在他荣耀福音里所显出的恩(第 15 节):"这话是可信的"等等。这里我们有整个福音的总义——耶稣基督降世——神的儿子取了我们的本性,"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 1:14)。他降世来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马太福音 9:13)。他到世上的差使是要寻找、找着,从而拯救那失丧的人(路加福音 19:10)。对此最权威的确证是:"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这是好消息,是值得众人接受的;然而它又不是好得不像真——因为它"是可信的"。它是可信的,所以值得藉信心抓住;它是十分可佩服的,所以当以圣洁之爱迎接——这便回应了前一节所讲基督的恩"在信和爱里"格外丰盛。 在此节末尾,保罗将之应用于自己:"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保罗乃是最首要的罪人;他自己承认是这样,因他"口吐威吓凶杀的话攻打主的门徒"等(使徒行传 9:1-2)。逼迫之人乃是最坏的罪人之一;保罗曾是这样的人。或者,"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意思是:在蒙赦免的罪人里,他是头一个。这是他大谦卑的表达;他在别处称自己为"众圣徒中最小的"(以弗所书 3:8),这里却称自己为"罪魁"。请留意: [1.] 基督耶稣已降世;关乎他降世的预言已应验。 [2.] 他降世是要拯救罪人;他降世是要救那些不能自救自助的人。 [3.] 亵渎神者和逼迫人者乃是罪人中最大的;保罗将他们如此估量。 [4.] 罪人中最大的,也可成为圣徒中最大的;这位使徒就是这样——他"自以为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哥林多后书 11:5),因基督降世来拯救罪魁。 [5.] 这是极大的真理,是可信的话;是可靠之言,可以倚靠。 [6.] 这话值得我们众人欣然接受、欣然相信,给我们带来安慰和鼓励。 3. 保罗在归信前的大恶之外仍蒙怜悯之事,他提及: [1.] 为鼓励别人悔改归信(第 16 节):"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基督容忍他这样曾大冒犯人之人是他忍耐的明证;这是为众人立的榜样——使最大的罪人也不致绝望、以为没有从神而来的怜悯。请留意: 第一,我们的使徒乃是基督信仰中首先归信的大罪人之一。 第二,他归信、蒙了怜悯,既是为他自己也是为别人——他是众人的榜样。 第三,主耶稣基督在大罪人归信时显出大忍耐。 第四,蒙怜悯的人乃是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没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希伯来书 11:6)。 第五,信基督的人乃是信他到永生——他们信入"叫灵魂得救"(希伯来书 10:39)。 [2.] 他提此,是要归荣耀给神;他刚说了自己蒙神怜悯,便不能继续写信、却不插入对神良善的感恩承认:"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请留意: 第一,凡我们有从中得安慰的恩典,神必从中得荣耀。那感到自己亏欠神之怜悯与恩典的人,必心被开广来赞美他。这里他被称为"那永世的、不能朽坏、不能看见的君王"。 第二,当我们已发现神的良善,不要忘记宣告他的伟大;他对我们的恩待思想,不可以削减、反而要增加我们对他的高远敬畏。神特别地认识保罗、向他显出怜悯,把他接入与他自己相通的关系中;保罗却仍称他"永世的君王"等。神向我们恩待之作为,当使我们以惊叹之心见他荣耀的属性。他是"永世的",没有起头之日,也没有生命之尽头,也没有时间的改变;他是"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 7:9)。他是"不能朽坏的",是不朽之源;"独有他不死"(提摩太前书 6:16),因他不能死。他是"不能看见的",因他不能以会死之眼见到,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摩太前书 6:16)。他是"独一全智的神"(犹大书 25);唯独他无限地有智慧,并是一切智慧之源。"愿荣耀归与他直到永永远远!"或者说:"愿我永远被分别归与他、归荣耀给他——像那千千万万的圣者所行的"(启示录 5:12-13)。
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主后 64 年)
18 我儿提摩太啊,我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将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19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20 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
这里是使徒嘱咐提摩太要勇往直前的劝勉(第 18 节)。请留意:福音乃是交托给传道人的;它被托付给他们看顾,让它按其用意——按它伟大作者的设计——被合宜地应用。 似乎从前曾有关于提摩太的预言,说他要被取入传道职任、并要在传道之工里有卓越的表现;这就鼓励保罗把这一命令托付给他。请留意: 1. 传道是一场争战,是对抗罪与撒但的美好争战;在主耶稣(即"我们救恩元帅",希伯来书 2:10)的旗下、在他的事业里、对抗他的仇敌,传道人乃是被特别地交付参战的人。 2. 传道人必须打这美好的仗,必须殷勤勇敢地履行他的职任,纵然有反对与挫折。 3. 这里提到曾经指着提摩太的预言,作为激励他殷勤、凭良心履行本份的动机;同样,别人对我们所抱的好盼望也当激励我们去尽本份:"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4. 我们必须既"常存信心"又"常存无亏良心":"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第 19 节)。丢弃无亏良心的人,不久必在真道上如船破坏。让我们按那被更新光照的良心之指引而活,"常存无亏的良心"(使徒行传 24:16)——一种不被任何恶或罪所玷污的良心——这必使我们在信上稳固;二者都当留心,因为"信的奥秘"必须"用清洁的良心"持守(第三章 9 节)。 至于那些在真道上"如船破坏"的人,他特别指出两人——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他们曾承认基督信仰,却抛弃了所承认的;保罗"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宣告他们属于撒但的国度,又(如有人所认为的)以非常的能力把他们交付给撒但去使他们受恐吓或折磨,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不再反对或恶骂基督的教义与主的善道。请留意:原始教会中最高的责罚之首要目的,乃是要防止进一步的罪、并要挽回罪人。这种处置是为"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 5:5)。请留意: (1)爱撒但事业与工作的人,理当被交付撒但权下:"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 (2)若神愿意,他可借相反的方式作工:"许米乃和亚力山大被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可有人会以为他们倒会从撒但学到更多谤渎。 (3)丢弃无亏良心、在真道上破船的人,没有什么事是干不出的,连谤渎也不例外。 (4)所以我们若不愿沾上谤渎,就当持守信心和无亏良心;因为我们一旦放手不持守这些,我们就不知道自己会停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