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20 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 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 23 他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罷!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24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25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26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27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28 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这里说的是:I.以利加拿和家人按所定的日子守完了节,就回到自己的住处(第19节)。请注意看他们如何善用自己在神殿的时间。他们在那里天天敬拜神,即使回程的那天也不例外:他们清早起来,先敬拜神。早晨起来先敬拜神,这是好事。神是首先的,应占去我们每日的第一刻。他们即将启程,有一大堆孩子要料理,但他们仍一起敬拜神,然后才动身。预备干粮不耽误行程,祷告也不耽误行程。他们参加敬拜已有数日,还要再参加一次。既是好事,就多多益善。
II.
所求之子的出生和起名。哈拿所求的(第11节)已然足够,不必再有其它奢求,因为耶和华最终眷念不忘她,使她怀孕生子。神虽貌似忘却他百姓的重担、苦难、忧愁和祷告,但他最终必显明他仍惦记着他们。哈拿为这孩子起名叫撒母耳(第20节)。有人认为这个词的意思和以实玛利的名字一样,都是「神听见」,因为神奇妙听见并应允了母亲的祷告。也有人觉得这个词意思是「求告神」,因为哈拿说出了起名的原因。这两种解释其实很接近;哈拿的本意是借此永远纪念神施恩应允她的祷告。她希望每次叫儿子的名字,都能得安慰,并因神听她祷告而归荣耀给他。注意:神施恩应允我们的祷告,我们就应当用感恩的言语记念他的恩典,正如诗篇116:1-2所言。神多多赐给我们及时的拯救和供应,这些都可称为撒母耳:求告神。每一件,我们都应当特别为之感恩。哈拿为儿子起这个名字,是要提醒他在耶和华面前当尽的本份,因为他是从神那里求来的,也是献给神的。用祷告求来的孩子更应当做好孩子。利慕伊勒的母亲提醒他,说他是许愿得的儿(箴言31:2)。
III.
哈拿精心乳养他,不只是因为他是她的挚爱,也因为他是归与神的。于是她就亲自乳养,不把他交给乳母。我们应当精心养育子女,不但从天性角度,看他们是自己的骨肉,也应当从恩典之约的角度,看他们是属神的。参考以西结书16:20-21。若为耶和华的缘故乳养儿女,这样的乳养就成为圣洁。以利加拿每年都去帐幕敬拜神,并且特意去还愿,可能他也另外许了愿求神通过哈拿给他生儿子(第21节)。哈拿虽很想去神的殿,这次却请求丈夫允许她留在家中,因为妇女不像男子,不一定要上去每年三次守节。哈拿虽常去,这次却希望能不去:1.因为她不愿耽误乳养儿子。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以赛亚书49:15)?她一定是常住在家中,若要出门,必是去示罗。注意:神喜悦怜悯胜过献祭。人若因乳养婴孩的缘故不能参加圣礼,大可放心,只要他们仰望神,神必满有恩典地悦纳他们,在家等候的妇女分受所夺的(诗篇68:12)。2.因为她希望等到孩子长大再去示罗,不只是带他去,而是把他留在那里,因为她一旦带他去,就再也不忍心带他回来。注意:人若定意还愿,有时也有足够理由推迟。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传道书3:11)。牲畜应跟母畜数日,方能用作祭物(利未记22:27)。果子熟了才是佳品。以利加拿同意了(第23节):就随你的意行吧。他丝毫不怪罪她,而是完全由她自己决定。同负一轭之人如此同行,彼此谦让,彼此体恤,尤其在敬虔和爱心的事上如此,那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篇133:1)。他还加上一句祷告:但愿耶和华应验他的话,意思是:神既给了我们这个儿子,说明神悦纳了我们所许的愿;愿神保守这孩子平安长大,好叫我们在合宜的时候还愿,叫这件事有完美的结局。注意:凡诚心将子女献给神的,都可为他们祷告,求神应验他的话。
IV.
这孩子郑重进入圣所事奉神。很可能他在四十天的时候已经献给神,因为凡头生的必称圣归主(路加福音2:22-23);不过这里没有提及,因为这是很普通的事。如今他已断奶,这次奉献则是永久性的。有人认为他一断奶就奉献,按犹太人的说法,那应该是三岁的时候;这里说哈拿乳养他,直到断了奶(第23节)。也有人认为这里的断奶指的是他不再使用孩子的物件,应该是八到十岁。不过我觉得如此不同寻常的孩子在三岁的时候进入圣所,与祭司的孩子一起受教育,这并无不妥。这里说(第24节):那时孩子还小,但他既比同龄的孩子聪慧,就不会惹麻烦。信仰不嫌早。希伯来原文说:那时,孩子还是个孩子,就是说他还在学习阶段。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是那刚断奶离怀的吗(以赛亚书28:9)?请注意看哈拿如何把儿子献给神。1.她带上祭物,三只公牛,还有素祭(第24节)。也许一只公牛抵一岁,或一只公牛献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另一只为平安祭。她不会因为把儿子献给神,就以为神欠了她什么,而是用这些祭物来祈求神悦纳她所献的活祭。我们与神立约,都是藉着献祭,藉着那至大的祭牲。2.她感谢良善的神应允她的祷告。她感谢以利,因为他曾鼓励她盼望神赐平安(第26-27节):“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他是祷告求来的,如今要献给听祷告的神。你也许忘了我,但是,主啊,如今这满有喜乐的我就是那妇人,就是三年以前站在这里流泪祷告的人。这就是我求来的儿子。”神应允我们,我们就当如此带着谦卑的心向人夸口,归荣耀给神。她成了神的活见证。“我为满有恩典的神作见证(参考诗篇66:16-19)。我向神求恩惠,求安慰,他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了。”参考诗篇34:2,4,6。哈拿在提醒以利时,不提他当时的怀疑,她没有说:“我就是被你错怪的那妇人,看你有何话可说?”义人若有软弱或疏忽,不该一味地责备。他们已经悔改,不应该再提起。3.她把这孩子全然交在耶和华手里(第28节):我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
华。她重复这句话,表示她决不反悔:我将他归与耶和华,借与耶和华。她说「借」1,意思不是说将来要回去,像我们平时借东西给人那样,而是因为她先前说「求来的」,用的是同一个字(第20节: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只是词性变化不同。她在第27节说: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现在我将他归与神。所以「撒母耳」这个名字不但有「向神求来的」的意思,还有「归与神」的意思。请注意看:(1)凡我们奉献给神的,都是我们求来的,是从他领受得来的。凡我们所献的,都是他首先赐给我们的。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历代志上29:14,16)。(2)凡我们奉献给神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都是归与神的,不能要回来;不过神定会为此加倍奖赏我们,叫我们得福,尤其是当我们怜悯穷人的时候(箴言19:17)。我们若藉着洗礼将自己的孩子归与神,就应当明白他们原本就属于神,是神把孩子赐给我们,叫我们得安慰。哈拿把儿子献给神,没有期限,不像送孩子去当学徒,而是永久性的,是终身归与耶和华,一辈子做拿细耳人。我们与神立约也当如此,那是一种婚约,我们终身归与神,永不离弃。最后,孩提时的撒母耳在同龄孩子中非常出色。这里说:于是在那里敬拜耶和华,说的应该就是他。他无疑在信仰的事上十分积极向上(我们知道孩子很小就能表现出信仰的倾向)。他母亲为了预备他在圣所事奉,必在这方面精心培养他。注意:孩子从小就应当学习敬拜神。做父母的要教导他们,带领他们,尽力使他们投入进去。满有恩典的神必悦纳他们,并教导他们天天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