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 第20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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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重温大卫打仗的故事:I.与亚扪人打仗,攻取拉巴(第1-3节)。II.与非利士的巨人打仗(第4-8节)。
打败亚扪人(主前1306 年)
1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約押率領軍兵毀壞亞捫人的地,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約押攻打拉巴,將城傾覆。 2 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王或作瑪勒堪。瑪勒堪即米勒公,是亞捫族之神名)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 3 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作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作工),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我们在前章看见亚扪人的军队和他们的盟军在战场上大败。这里则是他们国中的都市拉巴被摧毁(第1节),他们的王冠戴到了大卫的头上(第2节),他们还要受酷刑(第3节)。这些在撒母耳记下第11和12章有详细记载;我们还不由得想起一件不幸的事,就是约押在包围拉巴的时候,大卫在乌利亚的事上犯了那大罪。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故事的其余部份在此重复,那件事却没有重复,只给了一个小小的暗示,在括号里写了几个字: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他若与大军在外,就会远离那场试探,但只因他贪图安逸,就落入不洁之中。记载大卫犯罪,体现了圣经笔者的公正诚信,而这里本有机会旧事再提,却没有提,这是要教导我们,提别人的过犯和失误有时虽然合理,但不能对此津津乐道。那应该永远被看作是不愉快的话题,有时虽不得不提,但不该抓住不放,穷追猛打。无论是人是事,如果没有好的可说,那就最好什么都不说。
4 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 5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6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7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8 這三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非利士人几乎已被制伏(18:1),但诚如约书亚消灭迦南人的时候是亚衲族的人最后被制伏(约书亚记11:21),这里同样地,在制伏非利士人的时候,是迦特的巨人最后倾倒。在恩德和败坏之间的较量中,有些罪好比这些巨人,长期坚守阵地,不易攻取,需要长期作战,但审判终究要临到他们。请注意看:1.我们在以色列人当中从未见过巨人,非利士人当中却有巨人;有迦特的巨人,没有耶路撒冷的巨人。神所栽的树在乎实用,不在身量。人若贪图身量多加一肘(马太福音6:27),定是没有想到那样会使他们变得更笨重。在圣所的天平上,大卫的份量远超过歌利亚。2.大卫的仆人虽然都是普通身材,但每次与迦特的巨人交手,都得了胜,因为他们有神的同在;神喜悦使高傲之人降为卑,喜悦治死地上的巨人,尽管他们都是英武有名的人,正如他借用洪水在远古时代所行的那样。与教会为友的,面对仇敌的威势和傲慢,千万不要灰心。有至大的神为我们而战,就不必惧怕不可一世的人物。每只手上多一根指头,每只脚上多一个脚趾头,岂能与无所不能的神相抗衡呢?3.这些巨人向以色列人骂阵(第7节),就因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注定灭亡的最明显特点,莫过于辱骂神和属神以色列的。神必行大事,决不允许仇敌骄傲行事(申命记32:27)。大卫的子孙得胜好比大卫打胜仗,是渐渐成就的。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希伯来书2:8),但很快会看见。最后的仇敌是死,好比这些巨人,终究要被他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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