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9:34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34 他们回答说:“你全然生在罪孽中,还要教训我们吗?”于是把他赶出去了。

接下来是这场争辩的结局,也是他们这一切攻击的收场:他们恼羞成怒,斥责他狂妄,说他这样一个卑贱的人,竟敢来教训他们;还不罢休,又把他逐出会堂。由此可学:1. 用道理堵住逼迫人者的口,并不能使他们回心转意,反倒激得他们暴怒起来,正如这里所示。2. 人只把自己算为圣洁,把别人看作卑贱,这是法利赛人的骄傲;他们正是这样拿这人与自己相比。3. 人可悲的错谬在于,除非罪显在某种惨重的苦难里,叫他们摸得着,否则就不把罪放在心上;他们说你全然生在罪孽中,就是根据这一点,以为他生来瞎眼,便带着罪的印记。其实人人都有原罪,但看来他们对此并不在意,只在原罪结出这样的果子时才留意。4. 人因骄傲,自恃职分与恩赐,就只看那责备他们的使者,而不仰望神,并且轻看比自己卑微的人,不屑向他们学什么;所以他们说:还要教训我们吗?5. 纯正的教训刺痛人的时候,人便向传讲这教训的器皿发作,这也是出于骄傲,他们在这里正是这样行。6. 人因神所差使者的软弱或罪过就弃绝他所传的信息,这也不过是出于骄傲、毫不相干的托辞;他们在这里正是不肯受那全然生在罪孽中的人教训。7. 被不义地逐出教会,是跟从基督的人要立志为他承受的苦难之一;遇此情形,那判决在神面前是无效的。他们固然把他赶出去了,但这对他并无多少损害,下文便可看出。

译于 2026-10-17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