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21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从这里起直到第 29 节末,是一篇新的讲论和辩论:基督警告他们,他要离去,他与他们之间将有令人伤痛的分离,第 21 节;他们照着惯常的样子,讥诮地挑剔这话,第 22 节;基督却指明他们的性情如何,与他的正相反,第 23 节;所以他们必定灭亡,尤其因为他们一点也不就近他、倚靠他,第 24 节;他既屡次告诉他们他是谁,他们犯罪就不能推说不知,第 25 节;再者,基督指明,他虽有许多事可以控告他们,现在却要暂且容忍,只以这一点为足:他所顺从的父是真的,必要叫他们交账,第 26 节;又指明(他们眼下虽不明白这话,第 27 节,然而)在他受难以后,他们必被折服,知道他就是弥赛亚,是顺从父、并为父所嘉许的,第 28、29 节。
在这一节中,我们看到这篇讲论的要旨。他们藐视他丰盛的恩典之邀(第 12 节),不但如此,还图谋向他动强;因此他以自己的离去警戒他们,并说他们日后无论怎样寻找他,终必死在罪中,也无法到他那里去。关于此点,参看第 7 章 34 节。教训:1. 基督有意留在哪里,或在他乐意离开之前,再大的敌对也赶不走他;因为他不肯被他们的强暴逐出,而是说:我要去了。2. 恶人到头来或许能在基督身上遂了心愿,得以摆脱他,然而这正是降给他们的灾祸;因为对那些想要拿他的人(第 20 节),他说:我要去了。3. 基督的恩典之邀若遭拒绝,他本人又受逼迫,这便是他将要离去的预兆;因为他在前一番话(第 12 节)之后,紧接着又对这等人说:我要去了。4. 基督的离去是最可悲的审判,而这审判的祸害又不容易使人放在心上;所以必须这样再三向他们讲明,这是他们所受最惨重的打击。5. 基督离开一班百姓,必招来种种苦难,足以叫那些大大藐视他的人怀念他、需要他,若能寻见他,也巴不得去寻找;因为经上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6. 被弃绝的人有时也寻找他们曾经藐视的基督,却不是因为更爱他了,也不是有意把自己的罪交给他处理,只是想借着他摆脱患难;所以这等寻找的人尽管费尽心力,到死仍不悔改,罪还未除就进了坟墓,骨头里满是罪恶。因为他对这等人说: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即死而不悔改,在罪孽的刑罚之下日渐衰残,直到死去;这是因为他们不肯向罪而死。7. 凡在今世拒绝基督、至死不悔改、未与他和好的人,必发现他的离去终将成为永远的隔绝;所以接着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