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19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为什么想要杀我呢?
基督既已为自己的教训辩明,现在便进而为自己的作为辩明,就是第 5 章医治那病了多年之人的事;这件事在他们心里耿耿于怀已久,被看作一件可憎的作为。他从两方面来辩明,第一方面(见本节)是以其人之道反诘他们:他们竟因他所谓犯了律法而想要杀他,可是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给他们的,他们自己却没有一个人遵守。要把这个理由讲明白,须注意:1. 我们要记得,基督已经(在第 5 章)用叫人折服的理由为这件事辩明了,所以现在他只用那些更能刺中他们痛处的话来为自己辩护。2. 他把自己的作为与他们的过犯相比,绝不表示他也像他们一样有罪;同样,基督的用意也不是教人因为别人也有罪,就把自己的过错看轻。3. 基督的用意也不是叫人因为被同样有罪的人责备,便心怀怨怼;也不是说人自己有罪,就该完全闭口不责备别人。因为他自己并没有罪,他也不是在教人如何为自己的恶行辩护。基督在这里所驳的,与其说是事情本身,不如说是那些逼迫他的人本身。他指明:他们自己在行事上如此严重地干犯律法,根本不配来指控他;他们逼迫他的时候,虽然装作对安息日大有热心,他们自己的行径却证明他们何等不看重律法,因为他们犯了骇人的过犯,其中许多人更因自己的遗传废了律法。
教训 1. 忠心的传道人不但应当能传讲纯正的道理,并能说明其中的理由,也应当堵住那些人的口,就是那些捏造不实之词诋毁他们为人、想借此使他们的职事落空无效的人。所以基督为自己的教训辩明之后,现在又为自己的作为辩明。2. 基督既知道他仇敌心中隐秘的图谋,也总是乐意除去一切对他的疑虑,表明他被人恨恶、逼迫是无理的。他知道他们当时的图谋(参第 25 节),虽然百姓并不知道(第 20 节),他却当面质问他们:为什么想要杀我呢? 3. 神的律法固然因吩咐者的权柄而使人有遵行的本分;但百姓若想到神颁布律法时何等显赫地彰显自己,又想到他们得了律法享有何等特权,这本分就更加重了。所以,他要从律法来催逼他们顺服的本分时,便促使他们思想:摩西(他不但是你们所尊崇的,也是神在山上荣耀显现时,亲密地与神交谈、为神传话的人)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而且不是传给别的民族(诗篇 147:19)。他对那些领受律法之人的后代说话,就好像他们当时也在场一样。4. 律法虽然向人指明本分,并使人有遵行的责任,但不但有人严重地干犯它,而且没有一个人能证明自己完全遵守了它。因为他说: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并不是说只有一些人没有守。虽然有许多人比他们好,诚心竭力要遵守律法,但就连这些人也没有达到完全。5. 人虽然自己也被软弱和过失缠累,仍可以、也应当在各自的岗位上责备、惩戒有罪的人;但是,严重干犯律法的人手握权柄,用来对付无辜的人,好像他们有罪一样(正如他们在这里对待基督),这固然是可悲的事;而凡有责备、惩戒之职分的人,都当留意以下几点:1. 要尽力使自己无可指摘,否则不但要大大蒙羞,也使他们对待别人的目的落空(马太福音 23:4)。2. 要多留意自己的过失,少留意别人的过失(马太福音 7:3-5)。并且由此,3. 对待别人的过失要存怜恤的心,因为深知自己也有软弱。这一切都包含在基督对他们的质问里(如前所解释的):他们为了一件莫须有的违犯律法之事,就对他如此凶暴,自己真实的过错却毫不在意。
教训 6. 人若在某些事、某些过失上,假装为神发热心去攻击别人,自己却放纵于同样坏甚至更坏的行径,主就看这不过是假冒为善和狂怒。基督的论证也包含这层意思:他们虽然假称是为律法和安息日的热心,才如此急切地追逼他;但若真是这样,他们在自己的行事上就会更凭良心遵守律法了。确实,许多人在所做的某件事上可以假称是为了神的荣耀,然而一看他们别的行为,就揭穿了他们所认信的是虚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