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31 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接下来是本章的第三部分,记述他死后随之而来的两件事。其中第一件(到第 38 节为止)包含若干情节,用以证实他确实已经死了,并表明另有一些关于他的预言得了应验;在这件事上,犹太人、兵丁和约翰各尽了自己的一分。
本节记载犹太人在显明这一真理上所起的作用,他们的举动也为下文那些预言的应验预备了道路。他们求彼拉多(被定罪之人的尸首归他处置)叫人把这些刚钉十字架之人的尸首从十字架上取下埋葬。又怕这样请求显得有意饶他们的命,就提议打断他们的腿,叫他们速死,好把他们挪去。他们这样请求是有缘故的:照律法,被挂之人会玷污那地,若不及时埋葬更是如此(申命记 21:22-23)。他们尤其认定,尸首若在那个大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就会玷污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节期;那一日,寻常的安息日与除酵节的头一日正好凑在一起,这在约翰福音 13:2 已经注明。再加上他们要预备、当晚要吃逾越节的筵席,所以他们要这事赶快办妥。他们这一请求,以及彼拉多的准许,就为下文所记的事开了路。由此可学:
1. 我们的主基督甘心为我们受了咒诅(加拉太书 3:13),担当咒诅,好叫咒诅不归我们。人把他看作会玷污万物的人,他却借此抵赎我们那如瘟疫般传染人的败坏性情。他在受苦时也甘受人算作玷污他们盛大节期的人,好抵赎我们在爱席上作了礁石的罪(犹大书 第 12 节)。从他此时的境况,以及犹太人对他的看法,就是认为他的身体(与别人的一样)免得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我们可以得出这些。
2. 有形教会的众肢体都当留心,不让咒诅或可咒诅之物留在他们的地上,也不让别人玷污那地,这是可称许的。他们请求所依据的这条律法,其中通行的公义大体上就指明了这一点。礼仪虽已废止,实质却仍存留,只要在具体事例上应用得当就是了。参看哥林多前书 5:2、6-7。
3. 主连嗜血的仇敌也能使用,叫他们按着他受苦百姓的需要为他们效力,不管这些仇敌存什么心意、有什么图谋。基督此时被羞辱地挂在十字架上,当作受咒诅的;连他的仇敌也在商议,想法要把他从这境地中取下,免得尸首留在十字架上。他们这样做并非有意善待他,只是另有缘由;他们甚至设法叫他更受痛苦,要打断他的腿。
4. 神借他的护理这样安排:凡仇敌残忍的图谋,若会使他向自己百姓所定的旨意落空,他必加以拦阻。所以经上说,犹太人……就求彼拉多……。这话并不表示他们的请求与前面论他受死的旨意有什么关联,好像他们知道这旨意似的;乃是说,神拦住他们,直到他死了以后才让他们起这样的意,这样就免了他的骨头被打断,否则那预言就落空了。
5. 有人凭着形式和习俗,严守礼仪或外在敬拜的本分,良心却从不因违犯律法中最重要的诫命而不安。他们谨守那条礼仪的诫命,免得尸首留在十字架上,所以求彼拉多……把他们拿去;却毫不顾忌地把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并且百般苛待他,求……打断他们的腿。参看箴言 7:14、18。
6. 神的旨意是要人特别看重守安息日,并且预先记念、思想这日,好为它作预备。他们这样看重有关被挂之人的礼仪诫命,以致认为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是一种特别的玷污;这一点就其一般和本身而言是可称许的。他们在礼仪上守预备日(不单为逾越节,也为寻常的安息日),也可以提醒我们应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7. 在神的护理中,同一时间所凑合的节期越多,或激励我们事奉神的缘由越多,我们就越当用好那段时间,照规矩守它。我们可以从他们看重安息日的用心学到这一点,他们这样看重,是因为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原因前面已经说过。虽然这时两个节期凑在一起,不过出于他们自己的传统(这在约翰福音 13:2 已经指出),然而他们按神的设立而行的时候,凡遇安息日与某个特别的节期落在同一天,他们总守得更加隆重,他们在此事上的做法就显明了这一点。这也当向我们指明我们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