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19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
本章这一部分的第二段中,约翰记述了基督与大祭司的交锋(略去了其他福音书所载的若干情节),见第 19、20、21 节;又记述了基督与大祭司一个差役的交锋,见第 22、23、24 节。本节记载大祭司审问基督,逼他交代自己的门徒和教训,意思是认定他招聚门徒犯了煽乱与分裂之罪,所传用以招聚门徒的教训又是异端。由此可学:1. 基督和跟从他的人不要指望逼迫者会依法公正办案,即便他们表面上还守着某种程序也是如此。审问这类案子固然是大祭司的职分,但这里极不合规矩。他们先已拿住了他,如今又要他在全副武装的差役面前受审;他们心里早有成见,无论如何都不放他走(路加福音 22:67-68)。这些还不算,更不合规矩的是:他们拿了他、提他受审时,手上并没有可以加在他身上、又能用见证人证实的罪状(这一点从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也看得清楚),反倒要他自己交代,自己控告自己。2. 世上最好的教训和行为,常常顶着最可憎的名号与罪名流传。所以我们看事情,不可按人通常给它安的名号来论断。这里基督招聚门徒、跟从的人,就被认定犯了煽乱与分裂之罪;他的教训也被暗指为不纯正,见不得光,所以只在暗处传讲。基督回答时,正是这样领会大祭司的问话的。福音和传福音的人也曾被人这样看待(使徒行传 17:6;24:14;28:22);不过一旦事情查明,这些罪名便轻易消散了(使徒行传 26:28、31-32)。3. 基督甘愿担当煽乱、分裂、异端的罪名,被当作搅扰教会与国家的人。这样,他不但使跟从他的人遭遇同样的境况时得以成圣,更为我们赎了罪:我们叛逆背离神,彼此分裂;我们的始祖听从了虚假的教训和败坏的原则,我们众人生来也都怀着这些。这一层可以从他被控告的事由看出来,就是他的门徒和他的教训。4. 逼迫基督和跟从他之人的,无论怎样假借热心宗教、维护纯正教训的名义,真正刺痛他们的却是别的事。尤其是败坏的教会人员,常常大声疾呼,说宗教受了亏损,其实最叫他们不安的,是自己在百姓中的声望日渐衰落。所以大祭司先问他的门徒,然后才问他的教训。其实教训的内容并不怎么叫他烦恼(即便这教训再不纯正,他也不至如此;何况它实在是从真理本身而出的神的真理),叫他烦恼的是借着这教训有人做了门徒,他自己和同党在百姓中的声望也就因此减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