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24 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连我与我的父都看见、也恨恶了。
他们罪的第三重加重,是从他所行的大神迹来的:他在他们中间行了这样大而独特的事,他们也都看见了,却仍旧恨他和他的父。这样,他们的罪就达到了极点,别的罪与之相比,都算不得什么。他说他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这里先不谈他向门徒所应许的话(第 14 章 12 节);门徒所行的事在这里并不排除在外,也是他作为的一部分,同样使他们无可推诿。这里只须留意:在他以前,固然有许多人行过许多神迹,但他的神迹在数目、种类、性质上都远超一切(不像摩西的许多神迹那样令人惊怖),行法也不同:他是奉自己的名行的,不像别人只是向神祷告,才得以行出来。此外,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叫他们知罪:照他们所以为的,他是个恶人,可是没有一个恶人能行他所行的事。教训 1. 基督所行的神迹是独特的,清楚显明了他是谁;因为这些是别人未曾行的事。 2. 基督俯就人,用无可比拟的神迹证明自己是谁、坚固自己的教训,这就使藐视他的人罪上加罪,远比没有这些神迹时更重。正如他前面论到自己的教训时所说的(第 22 节),这里论到坚固这教训的神迹,也照样说: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这话也临到我们,因为我们所领受的是同一教训,并且由同样的神迹所坚固。 3. 神在他的任何一个子民身上,或与他同在,彰显独特的大能,即便光照与凭据再明白,也赢不来仇敌;反倒是神越向他的百姓、或在他们身上显明自己,他们越要预备遭受更多的敌对。因为他们看见了(不单是眼睛看见,其中许多人心里也已经知道是真的)却仍恨恶。 4. 光照与凭据越明白,若不能赢得人心,就越会加重人对所见之事的恶意,因为他们不肯接受。所以恨恶紧接在看见之后:他们连我与我的父都看见,也恨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