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5:20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0 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

赫奇森借三重安慰勉励门徒,这是第三条(是对第一条的扩充与发挥;他在此说明,第 18 节所说的恨,既包括逼迫他们的身体,也包括藐视他们的教导)。这一条从患难的不可避免说起:门徒与基督的关系,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他们所受的待遇,无论在本身或在职事上,都不会比他好,这是合乎公理的。由此可学:

1. 基督的话不是随口而说,而是大有用意的;我们听了以后,即便过了许久,仍能从中大得助益。所以他把门徒引回到他从前对他们所说的话(马太福音 10:24;约翰福音 13:16)。

2. 神的道若善加运用,是人在苦难中得以忍耐、得着激励的特别途径。所以他叫门徒回到这话上去。

3. 我们不可轻忽神的道,听的时候就要存记在心;到了试探和患难的时候,也当记起所听过的话,因为这些话正是为这样的处境说给我们用的。所以门徒既要立定心志承受患难,他就说:「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

4. 在我们所听的一切之中,最能以忍耐武装我们、在患难中激励我们的,莫过于深知基督:他在世上所受的待遇如何,他在其中又怎样自处。所以他特别提醒门徒记起他论自己受苦所说的话,而他正是他们的主人。

5. 基督的仆人按理不能指望在世上得着的款待比他所得的更好。他提起自己的受苦,正是要门徒领受这一真理:「仆人不能大于主人。」这句话先前(第 13 章 16 节)是教导谦卑,在这里则是教导忍耐与顺服。

6. 人若自视卑微,又尊崇基督,看到基督尚且屈身受苦,所受的远比自己所遭遇的更多,就容易降服下来,在患难中忍耐。所以他用仆人与主人这两个名称来作比较,好叫门徒思想这两方,就甘心顺服,不以为奇怪:「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

7. 人对基督和他仆人的恨恶,一有机会,必转为向他们本身施行的残暴。他正是这样解释的:「他们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

8. 藐视忠心使者口中之教导的人,已经走在逼迫其本身的路上。不但如此,在基督看来,这藐视本身就是极残酷的逼迫;在敬虔的传道人看来也是如此,因为他们见自己的职事没有果效,不能不深感忧伤。为这两个缘故,他在逼迫他们本身之外,又加上一句:「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即,他们对待这一个,不会比对待那一个更好。

9. 人对神的道无论表面上怎样敬重,只要不把它当作珍宝存在心里、在行事上遵行,实际上就仍是藐视道的人。因为他所要求的,正是门徒要遵守他的话。

10. 信徒有一样大好处:基督与他们有共同的朋友,也有共同的仇敌,并且在苦难中同舟共济。所以他把门徒的处境与自己的相提并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

译于 2026-10-18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