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31 他既出去了,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
接下来到第 36 节为本章第三部分,记载犹大离去之后,基督向门徒所讲甘甜的教训。在这部分里,他论到犹大此去所办的事,说了安慰的话,又指教门徒当怎样为人行事。这部分包含三端教训。第一端(即本节)中,他表明自己怎样看待犹大的卖主将要临到他身上的事:他要在受苦之中、受苦之后得着荣耀,神也要在他身上得着荣耀。关于这一教训,可参看第 12 章 23 节所论。由此可学:
1. 假冒为善的人固然不能玷污神的圣礼与敬拜的规条,除了玷污他们自己;然而他们常常成为神百姓团契的重担和拦阻,他们一离开,众人反倒更好。所以,基督在犹大还与他们同在时,所讲的都是忧伤的话,心里沉重、忧愁(第 21 节);如今他既出去了,他的心便振奋起来,向其余的人说安慰、亲切的话。
2. 神的儿女靠着那加给他力量的,没有什么处境艰难到过不去(腓立比书 4:13)。他们在自己的境遇中,无论受什么使人降卑的重压,事后都可以指望得着片刻的安慰与舒缓。不仅如此,主还常在他们忧伤的境遇最临近的时候,使这境遇变得最轻省,因为他在那时赐下担当这事所需的心志。基督先前心里忧愁(第 21 节),如今犹大出去施行他恶毒的卖主之事,他反倒心里振奋、得着安慰。参看希伯来书 3:16。基督在此时这样得着安慰、满心喜乐,是教导我们:在我们离世的日子临近时,纵然要经过一片血与苦难的红海,才能到达那应许之地,也当如何喜乐。
3. 凡要正确背负十字架的人,看自己的处境,当与感官和理性的判断截然相反。基督正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受苦:他看这受苦本身和所结的果效,都是使他得荣耀的事。这一点是属血气的人永远不能领悟的。
4. 基督的受苦本身无论怎样受辱,却不仅是他进入荣耀的道路(第 17 章 5 节;路加福音 24:26;彼得前书 1:11),所结的果子也是荣耀的,在世上高举了他;而且这受苦本身也是荣耀的,他也因此得了荣耀。这荣耀在于:他向父顺服,以至于死;他的爱在其中照耀出来;他从仇敌口中得着无罪的见证;他受苦期间所行的荣耀神迹;并且他借此救赎了他的选民,践踏并掳掠了撒但,胜过了罪,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的字据。因为他说:人子得了荣耀,而且是如今,不仅是确定的,也是当下就成的。他尚且因受辱的表象能为人成就益处,就把这受辱算为自己的荣耀;那么,凡能荣耀他的事,我们岂不更当算为自己的荣耀吗?
5. 真为神的尊荣发热心的人,若神不因某种处境得荣耀,就不会以那处境为尊贵;反之,只要神在其中得着尊荣,即便是极受羞辱的处境,在他们眼中也是尊贵的。因为使子得荣耀的,正是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
6. 基督因自己的受苦得了荣耀,父也照样在他身上得了荣耀。这不仅是因为父在子里面,子一切的荣耀也都是父的;更是因为基督在受苦中顺服父的旨意,就荣耀了父。父加在子身上的刑罚,彰显了他警戒之言的真实和他的公义;他借这样的方法救赎失丧的人,也彰显了他的智慧和良善。因为他说: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固然没有人能像基督那样在受苦中荣耀神,然而神借着基督,也在他仆人的受苦中为自己取得荣耀。他们的受苦为他的真理作见证,也彰显他的超绝,因为他们为他的缘故,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参看第 21 章 19 节。